序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我国继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之后设立的新型试验区。它是我国为进行包括政治、经济在内的一系列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而选定的地区,是我国改革开放发展到深层次的必然产物。它不仅在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方面起到“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也要取得重大突破。从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区域类型的变化体现了我国改革开放不同阶段的任务和目标。综合配套改革是我国改革进程中的深度攻坚阶段,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风险性大大增强。什么样的行政体制能适应综合配套改革的任务,能够促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社会经济的发展?试验区现行的行政体制能否适合这项艰巨的任务?如果不适合应该怎样改革?这些问题在令人们深思的同时,也推动着相关研究的开展。
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中的创新必定会带来理论的创新,同时也更依赖理论创新的指导。近年来,国内学者对经济特区和经济开发区的行政体制作了较多的探索,但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行政体制研究的成果却很少,系统性的研究更是空白,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
可喜的是,崔会敏博士所著的《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行政体制研究》一书作为这一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的出版,弥补了相关研究不足的缺憾。该书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方法对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行政体制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该书内容丰富、方法规范,富有新意。特别是对“协同型政府”模式构建的阐释有理有据,思维缜密,提出的方案具有独创性和可操作性。此外,书中对深圳市行政三分制的分析也颇有见地。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行政体制研究》立足于中国国情,对经济特区和经济开发区的历程进行了梳理,并根据综合配套改革的任务,指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与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存在的重大差别。该书通过对经济开发区、一般地方行政区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核心要素的比较,揭示了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具有“先行先试权”、“综合配套改革任务”、“试验性”三个核心要素特征,具有区别于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和一般地方政府的行政体制,创新性地提出了“协同型政府”的构建模式。阐释了“协同型政府”是适应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行政体制,是更加强调行政协调机制的体制。以发达的数字信息技术为基础,具有高层次的统一决策机构和强有力的智囊团,推行大部制和决策——执行分离的运行机制是“协同型政府”的突出特征。该书的这些认识与分析令人耳目一新。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出版,适逢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相信本书的出版,对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国家发展的战略安排,对推进我国综合配套改革的进程,对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对发展区域经济和社会管理,都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希望会敏博士继续保持旺盛的科学研究热情和勤奋钻研的精神,将对行政体制改革的长期关注和思索转化为更多的研究成果,为公共行政理论研究的本土化,为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期待会敏博士下一部力作的问世!
吴春华
2012年国庆于天师学者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