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强国与粤澳未来发展:2013粤澳高端论坛文集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三 中国大陆推动环南中国海地区海陆经济一体化建设的区间合作准备

(一)新世纪开始成形的海陆统筹观念在国家海洋区域规划中实现

2003年笔者提出的中国“新东部”经济区“海陆统筹”观念,现已上升到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层面,2012年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准确把握海洋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陆海统筹,科学规划,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就是要破除长久以来重陆轻海的传统观念,树立海洋国土的意识,确立海陆整体发展的战略思维。实施“海陆统筹”,就是要正确处理海洋开发与陆地开发的关系,加强海陆之间的联系和相互支援,海洋开发既要以陆地为后方,又要积极地为内地服务,相互促进,努力做到海陆并举。“海陆统筹”将起到两个方面作用。一方面,通过临海产业带这个载体,把海洋资源的利用及海洋优势的发挥由海上向陆域转移和扩展;另一方面,促使陆域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内陆的经济和技术力量向沿海集中。这两个方面作用的结果是把海洋资源的开发与陆域资源的开发,海洋产业的发展与其他产业的发展有机地联系起来,促进了海陆一体化建设,实现海陆经济一体化。实施“海陆统筹”,就是为了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改善投资环境,多渠道引进外资和技术,把我国的对外开放推向新的高度。

(二)泛北部湾经济区的滨海经济带的形成

泛北部湾经济区包括我国广西、广东、海南及越南、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缅甸、马来西亚等环北部湾的国家和地区,区域内的东盟国家拥有漫长的海岸线,海洋资源丰富。经济区内形成了以滨海旅游、贸易物流、海洋资源和能源开发、农业及加工业为主的具有泛北部湾特色的优势产业群。

(三)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形成

2009年1月,国务院批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规划以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肇庆市为主体,辐射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并将与港澳地区紧密合作的相关内容纳入规划,促进珠三角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珠三角海洋经济区东起惠东县,西至台山市,包括广州、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7个市。这一区域是广东海洋经济发展基础最好、发展水平最高的区域。区内海洋资源优势主要在于岸线资源、港口资源、旅游资源、滩涂资源和原油天然气资源。目前,珠三角海洋经济区形成了以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油气业、海洋化工业、海洋渔业等五大产业为支柱的产业体系,这五大产业产值总和占海洋主要产业产值的85%以上。区内临海工业、海洋运输业和海洋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重点在提升海洋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海洋新兴产业,突出发展海洋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打造一批世界前列的海洋产业基地。

(四)全国海洋经济大调查即将实施,将为大陆沿海海洋产业布局提供依据

2012年12月,国务院批准同意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此次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总体目标是全面、系统掌握我国海洋经济基本情况,完善我国海洋经济基础信息。具体包括:一是全面摸清我国涉海单位基本信息,形成全国涉海单位名录库;二是全面掌握海洋经济现状,分析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水平、结构和分布;三是全面摸清海岸带和海岛地区经济活动情况,明确海洋对沿海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四是全面掌握海洋资源开发利用、防灾减灾、节能减排等基础信息,了解其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影响。该次调查旨在摸清海洋经济“家底”,实现海洋经济基础信息数据在全行业、全国范围内的全覆盖和一致性,有效满足海洋经济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评估决策等的数据信息需求,对宏观指导的支持能力显著提高,为科学谋划海洋经济长远发展、实现海洋强国建设目标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