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海洋强国的粤澳发展战略
2012年,党的十八大做出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13年7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强调,进入21世纪,海洋在国家经济发展格局和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角色更加显著,在国际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竞争中的战略地位也明显上升。今天,人类进入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的新时期,深入研究探讨和战略谋划海洋强国,激发全党全国上下共同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为我们国家进一步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海洋事业,推动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做出新贡献。
广东是海洋大省。2011年7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赋予广东在海洋经济方面与港澳、海西区、北部湾、海南乃至东盟等地区合作的先行先试权。到2015年,广东海洋生产总值达1.5万亿元,占广东GDP总量的近1/4,基本建成海洋经济强省;到2020年,广东实现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规划》明确要求,广东要创新合作方式,加强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北部湾地区和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对接合作,努力探索有利于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规划》体现了广东海洋经济区以珠三角海洋经济区为支撑,加强与港澳海洋产业合作,构建粤港澳海洋经济合作圈;以粤东海洋经济区为支撑,对接海峡西岸经济区,构建粤闽海洋经济合作圈;以粤西海洋经济区为支撑,对接北部湾经济区、海南国际旅游岛,构建粤桂琼海洋经济合作圈。几年来,广东海洋强省建设跳出海洋经济维度,上升为广东整个沿海区域的总纲领,兼顾生产、生活、生态水平多方面的提升,并且勇于承担历史使命,推动“海洋强国”整体战略的实施。
本报告在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研究探讨广东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基础上,谋划粤澳未来的互动发展与战略举措,共同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