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学视野中的《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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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不写之写,暗中制约——“穿天节”与“上巳节”

穿天节与上巳节在《红楼梦》文本中都未明确出现,是典型的“不写之写”。

先来看“穿天节”。“穿天节”是一个隐性描写的节日,它置身于表层的叙事语境之下,没有在小说中明确出现。作者解构了这个节日,消解了这一节日的民俗活动,也没有任何关于这个节日民俗氛围的烘托。但是,作者通过赋予宝钗生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即作者赋予宝钗的生日(正月二十一日)就是民间的“穿天节”,这个节日的节俗内涵与节俗精神就成功地“移植”到了宝钗的身上,在宝钗性格的塑造中,这个节日也得以“重建”。

先考察一下宝钗的生日。在以往的红学研究中,关于宝钗的生日,学者已有关注。杜景华在其《〈红楼梦〉人物生辰补谈》杜景华:《〈红楼梦〉人物生辰补谈》,《红楼梦学刊》1995年第3辑。中说:


薛宝钗,生于正月二十一日。宋庄绰《鸡肋编》卷上:“襄阳正月二十一日,谓之‘穿天节’,云交甫解佩之日。”……据杨慎《词品》:“宋以正月二十三日为天穿日,言女蜗氏以是日补天,俗以煎饼置屋上,名曰补天穿。”……看来大约正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无论哪一天都有此节日的。不过《鸡肋编》说这一天为“交甫解佩之日”,……玉佩,应是一种订婚信物,郑交甫请佩于二女,看来是求婚,而这里是没有结果的。薛宝钗生于天穿节这一天,看来有一定寓意。


早在四年前,杜景华在其《〈红楼梦〉的叙事流年及其隐寓探考》杜景华:《〈红楼梦〉的叙事流年及其隐寓探考》,《红楼梦学刊》1991年第4辑。中就已经提到了这个问题:


三万六千块彩石补天之说,又非曹雪芹之独创,民间风俗中,即有正月二十三日为女蜗补天日之说……说的是女蜗氏补天之后,又用泥巴做成一男一女,让他们于凡间结成夫妻。过年时,这对夫妻做了很多年粑,送给女蜗,女蜗只收下一点,之后对他们说:“我用了三万六千块石头补天,有些缝没补严,你们把这些年粑带回去,到正月二十日吃掉,天上的缝就可以补严了。”其日期从“二十三”改为“二十”,看来民间故事在流传中可能有变化,因此未能知孰前孰后?然而“宋以正月二十三日为天穿日”,肯定也有神话故事做背景。……“穿天节”来自女蜗氏补天之说,贾宝玉为补天未用剩下之石,宝钗为补天之女蜗,可见两人不相投。宝钗后来生子,也与此节日之兆瑞有关。


曹立波女士在《红楼十二钗评传》里也提到宝钗的生日即为“民间的穿天节”。她同样引用了宋代庄绰的记述并分析:


其中“云交甫解佩之日”大意是说,正月二十一日的穿天节是郑交甫与汉水女神相遇定情的日子。……从宋人的记载来看,(穿天节)包含了定情、求子、祈福方面的内容。《红楼梦》中作者让薛宝钗这个女子生在穿天节,为她的婚姻生活增添了祈求夫妻美满、母以子贵的传统色彩。曹立波:《红楼十二钗评传》,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5页。


综合以上前人的研究,还有几个问题没有解决:一是上述引文中既有“穿天节”,又有“天穿节”,则穿天节和天穿节是否是同一个节日?二是具体的节期还有不同的说法,杜景华认为“看来民间故事在流传中可能有变化,因此未能知孰前孰后”似说服力不足。三是作者赋予宝钗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出生,其用意是什么?对于我们本章的话题来说,上述三个方面的探讨能够帮助我们分析作者是如何借助宝钗形象的塑造在《红楼梦》中“重建”这个节日的。基于此,我们就顺着前人的思路,从这个节日的民俗内涵出发,对上述问题作出自己的分析与梳理。

所谓“天穿节”,乃是元宵之后的第一个汉族传统节日,又叫“补天节”“补天穿节”。时间有正月二十、二十三、二十五日等几种说法,但旧时绝大多数地区都将其定在正月二十日。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载:“江南俗正月二十日为补天日,以红丝缕系煎饼置屋上,谓之‘补天穿’。”宋人李觏《正月二十日俗号天穿日以煎饼置屋上谓之补天感而为诗》说:“娲皇没有几多年,夏伏冬愆任自然。只有人间闲妇女,一枚煎饼补天穿。”参见赵杏根选编《历代风俗诗选》,岳麓书社1990年版,第47页。上述记载都明确提到“天穿节”是正月二十日,节日的形成与女娲补天神话有关。天穿节产生的时间很早,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一(“系煎饼”条)引《拾遗记》佚文曰:“江东俗号正月二十日为天穿日,以红缕系煎饼饵置屋上,谓之补天穿。”如果其说确出原书,则晋时已有此俗。李道和:《“江妃二女”故事的民俗学阐释》,《中国俗文化研究》2004年第2辑。

可见,“天穿节”最迟从东晋起,就在江东一带流行。其主要的风俗就是妇女煎饼,用红丝线系挂于屋上,以纪念女娲补天的功绩。所以古籍资料中记载的“天穿节”,是一个与女娲补天神话有着密切联系的节日。

再看“穿天节”。古籍资料中记载的“穿天节”节期与“天穿节”略有不同,是正月二十一日,也就是说,“穿天节”是在“天穿节”的后一天。最早明确记载“穿天节”及其节俗的资料出现在宋人的笔记中,宋朝人庄绰在《鸡肋编》中写道:“襄阳正月二十一日谓穿天节,云交甫解佩之日,郡中移合汉水滨,倾城自万山泛绿舟而下。妇女于滩中求小白石有孔可穿者,以色丝贯之,悬插于首,以为得子之祥。”湖北省襄樊市地方志编纂:《襄樊市志》(1886—1985),中国城市出版社1994年版。所谓的“交甫解佩之日”,说的是汉水女神与郑交甫的故事,这个故事在江南流传很广,南朝萧统在《文选·江赋(郭璞)》的注释中,引《韩诗内传》(已佚)云:“郑交甫遵彼汉皋台下,遇二女,与言曰愿请子之珮。二女与交甫。交甫受而怀之,超然而去,十步循探之,即亡(无)矣。回顾二女,亦即亡矣。”可见这里的“穿天节”,主要的民俗活动是彩线穿石,并且有郑交甫与汉水女神的爱情故事作为背景。

综合上述资料的记载可知,从时间上来看,“穿天节”的出现比“天穿节”要晚。“天穿节”最迟从东晋起就已产生,而“穿天节”在古籍资料中明确出现则是宋代的事情。从地域上来看,宋人笔记中的“穿天节”主要流行于襄樊一带,流行的区域范围也比“天穿节”要小。从宋人的记载来看,“彩线穿石”是穿天节共同的特点。宋范仲淹《百花洲图诗》云:“彩丝穿石节。”自注云:“襄邓间旧俗,正月二十一日,士女游河,取小石通中者,用彩丝穿之,带以为祥。”宋杜绾《云林石谱》云:“江水中多出穿心石,土人春时竞水中摸之,以卜子息。”清代光绪年间的《襄阳府志》,仍然转述了宋人著作《云林石谱》中关于寻觅有孔石子的记载,说襄樊当地百姓,每年春天争相往汉水中摸有孔的石子,以占卜生子。20世纪60年代,当地百姓还流行一句民谚:“有窟眼儿的石头,都让你捡了。”比喻占尽了便宜。杜汉华:《襄樊“穿天节”考辩》,《民俗研究》2005年第1期。

让我们感兴趣的是,这样的一个与爱情有关的“摸石求子”的节日,为什么要叫“穿天节”呢?杜汉华在其《襄樊“穿天节”考辩》同上。一文中说,穿天节的得名,当有双重意义:第一,“穿天”,穿有孔窍的石子,为穿。穿孔用的绳子象征着男根;有孔窍的石子,象征着女阴。第二,“穿天”,与郑交甫会汉水女神传说有关。据记载,郑交甫与汉水女神在万山相会后的结局,有两种说法:一是汉水女神飞升上天,二是郑交甫与汉水女神一齐飞升上天。“穿天”二字,也有此寓意。

上述说法中,“穿孔用的绳子象征男根,有孔窍的石子象征女阴”,用此来解释“穿天”显得有些牵强。“汉水女神飞升上天”或“郑交甫与汉水女神一齐飞升上天”或可解释“穿天”,但问题似不止于此。笔者认为,“穿天节”名称的由来还应与“天穿节”有关,毕竟“天穿节”和“穿天节”字面上如此接近,节期也如此接近,唯习俗内涵略有不同,那么,他们之间有什么内在的联系吗?

要说清这个问题,得先说说由“天穿节”又延伸出的一个节日——“地穿节”。“地穿节”的节期正是在“天穿节”的后一天,也就是正月二十一日。宋·葛胜仲《蓦山溪·天穿节和朱刑掾二首》云:“天穿过了,此日名穿地。横石俯清波,竞追随、新年乐事。”袁珂编:《中国神话大辞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98页。江南民谚亦有所谓“二十日天穿,二十一日地穿”的说法。可见正月二十一日即是“地穿节”,亦叫“穿地”。这一天的主要活动就是“横石俯清波”,在水中摸石子,并且找到有孔的石子,用彩线来穿,这就是“穿地”。

如果笔者揣测不误的话,“穿地”的习俗在发展和演变中,在古代的襄樊一带得到了强有力的推广。这与这一带特殊的地理环境有关,汉江上游是在秦岭和大巴山的夹缝中流过,而秦岭和大巴山都曾是火山强烈活动地区。火山大喷发的岩浆中石英即二氧化硅,几经多少亿年产生了石英变质岩的白石头。其中含有杂质的白石子,经过汉江1000多公里的冲刷,到汉江中游就会出现很多有自然孔洞的白石子。这样的一个自然条件无疑成为“摸石”习俗得以强化的温床,再加上这一带原本就流传已久的汉水女神的传说,于是,一个原本与女娲补天有关的“天穿节”就逐渐演变成一个与爱情有关的摸石求子的“穿天节”了。至于节日的名称叫作“穿天节”而未保留“穿地”或“地穿”的字样,首先显然是受到“天穿节”的影响。其次,正如杜汉华所说,穿天节的得名还与“郑交甫会汉水女神传说有关”。正是因为传说的有力介入,传说的结尾郑交甫与汉水女神一齐飞升上天,即“穿天”,于是“天穿节”最终成了“穿天节”。

可见原本由“天穿节”发展而来的“地穿节”在后来的演变中逐渐与江南的汉水女神故事结合,成为江南的“穿天节”。这一节日的民俗内涵主要已经不是女娲补天,而是“郑交甫与汉水女神相遇定情”,用曹立波的话说,就是“包含了定情、求子、祈福方面的内容”。

那么,曹雪芹给薛宝钗安排在正月二十一日“穿天节”这一天出生,其用意又是什么呢?从古籍资料记载来看,“天穿节”的节俗在宋以后逐渐消亡。清·俞正燮《癸巳存稿》卷十一“天穿节”条称:“宋以前正月二十三日为天穿日,言女娲氏以是日补天,俗以煎饼置屋上,名曰补天穿。今其俗废久矣。”袁珂编:《中国神话大辞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98页。在曹雪芹生活的清代,作者似未真正体验过这一民俗节日,其实不然。在清代,地方志中有关天穿节的记载是比较多的,可知天穿节主要流行于陕西、山西和河南。绝大多数地区的天穿节是在正月二十日,如陕西省的乾隆《富平县志》、乾隆《临潼县志》、乾隆《同州府志》、乾隆《蒲城县志》、光绪《高陵县志》,山西省的康熙《解州志》、同治《阳城县志》、光绪《河津县志》,河南省的嘉庆《渑池县志》的记载。清代地方志中风俗志有关天穿节的记载说明,前引清人俞正燮说天穿节“今其俗废久矣”是不确切的。

所以在清代,天穿节在北方地区依然存在,但在江南则逐渐演变成“穿天节”。从“天穿节”到“穿天节”,这一节日经过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习俗内涵前后也有所不同。作为一位深受民间文化滋养的作家,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的过程中自然汲取了民俗文化的养分。事实上,《红楼梦》的民俗描写本身就是“有南有北,南北融合”的。例如《红楼梦》的园林建筑中,既有南国的特色,又有北方的风光。大观园内有竹林、莲藕、虎皮墙,又有火炕、积雪;饮食方面,有鲈鱼、莼菜,又有喝奶子、烧鹿肉,等等。胡文彬:《红楼梦与中国文化论稿》,中国书店2005年版,第382页。小说中这些具有地域性的民俗事项,不仅体现了《红楼梦》时代南北地域文化的大交流与大融合,也体现了作者由于特殊的生活经历而形成的融南北为一体的民俗文化修养。在小说中,作者以民间的“穿天节”作为宝钗的生日,其寓意指向则包括了北方的“天穿节”与作为其延续及分支的南方的“穿天节”,这样的一个生日,负载着多方面的文化信息。

上文提及宝钗被作者赋以“穿天节”为生日,承载着多方面的文化信息。这其中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女娲形象在宝钗身上的对应错位。

在《红楼梦》的文本中,宝钗身上有着女娲的影子,而宝玉身上则有着顽石的影子。在《红楼梦》不同的版本系统中,对贾宝玉与顽石的关系有不同的表述,但宝玉身上有着顽石的影子则是不可否认的。在脂批本系统中,顽石的故事同主人公的故事是分开的,作为顽石幻形的通灵宝玉并不是贾宝玉本人,只不过是贾宝玉所佩戴的一块玉。但是贾宝玉与顽石之间存在着象征性的对应关系又是显而易见的,所谓的“木石前盟”,正是用这块石头来代表贾宝玉。在程刻本系统中,顽石的故事却与主人公的故事结合在了一起,石头被警幻仙姑留用成了神瑛侍者,神瑛侍者入世成为贾宝玉,贾宝玉出生的时候嘴里又含了一块实为顽石的“通灵宝玉”。这样一来,贾宝玉就成了含着自己出生了!这显然违背了正常的逻辑关系。其实程刻本所要表现的,也正是贾宝玉与顽石之间这种象征性的对应关系,但它把这层关系表现得过了头,反而有悖常理。相对来说,脂批本较好地表现了这层关系。也就是说,不论是在脂批本中还是在程刻本中,其实都反映了贾宝玉与顽石之间这种联系。贾宝玉虽然不是那块顽石,但却与顽石有着内在的对应关系。贾宝玉形象其实是“四位一体”的,即“大荒山顽石、通灵宝玉、神瑛侍者、贾宝玉”的四位一体。参见拙作《女娲补天与红楼梦新考》,《红楼梦学刊》2007年第1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为了表述的方便,我们把贾宝玉看作女娲补天弃而未用的那块顽石。这块顽石虽经女娲的锻炼,但终究“无才可去补苍天”。

女娲与顽石的关系,与现实生活中宝钗同宝玉的关系存在着相似性。在现实生活中,宝玉称宝钗为“宝姐姐”,这个“姐姐”也确实时时不忘规劝宝玉走上仕途经济的道路,成为封建社会的济世之才,弥补封建社会已经残破的“天”。作者在塑造宝钗这个形象的时候,赋予她的生日就是民间的“穿天节”,这就已经赋予了她女娲的职责和使命,她必须锻炼贾宝玉这块顽石,使它成为可用的补天之才。所以在小说中,宝钗不放过任何可以教导宝玉的机会,即使是明确地遭到宝玉的拒绝,她也不放弃。这样的一种力量不仅仅来自于对未来丈夫的期盼,也不仅仅是封建妇德可以概括的。它有一种更深的根源,冥冥之中注定了的,那就是女娲的根本使命。但贾宝玉终归走上了一条悬崖撒手的出世之路,宝钗对宝玉的教诲形同女娲对顽石的锻炼,最终功亏一篑。

小说中,宝钗对宝玉的规劝披着爱情的外衣,这与神话中女娲之于顽石的关系是一种错位。这种错位恰恰建构起一个全新的叙事平台,使小说的情节可以引人入胜地发展下去。但容易被读者忽略的是,宝钗形象中“女娲”的因素。宝钗对于宝玉,不仅仅是一个将来可能的婚姻对象,同时,她更是一个老师,对于贾宝玉来说,是一个高高在上的、闪着灵光的“高士”,这一点,让贾宝玉望而生畏。相比之下,林黛玉可谓知己,没有这样去要求他,没有把“补天”的重任交给他。细考下来,宝钗一直没能走进贾宝玉的心里,跟她形象中这种对于贾宝玉而言“老师”的身份是有直接关系的。而这,正是作者在塑造这个形象时给予她的基本定位。女娲形象在宝钗身上的对应与错位,使她既是“姐姐”,又是“爱人”,这种关系使得宝钗对宝玉的感情更加复杂、深刻、耐人寻味。

其次值得注意的是,“求石”习俗在宝钗故事中的衍生复写。

在《红楼梦》的文本中,宝钗的感情是内敛的、含蓄的,但她还是为争取宝玉作了很多努力。给读者印象最深的,就是她对贾宝玉脖子上那块玉的关注。用林黛玉的话来说,“他(宝姐姐)在别的上还有限,惟有这些人戴的东西上越发留心。”(第二十九回)本书所引《红楼梦》原文均出自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下同。宝钗对贾宝玉脖子上那块玉的关注实际上就是对“金玉良缘”的关注,是对自己婚姻的关注。金玉良缘在世俗人眼中本无可厚非,且是非常完美的搭配。问题是,作者是怎样想到用这样的一个搭配去诠释宝钗对宝玉的感情的?其实这一问题我们同样可以从宝钗生日去考察,宝钗出生在民间的“穿天节”,这是一个通过求石穿石以求得美满婚姻的节日。如前所述,贾宝玉与女娲补天弃而未用之石存在着象征性的对应关系,并且在《红楼梦》的文本中,不论是脂批本还是程刻本,都表现了“石”与“玉”的本质一致性,也就是说,“玉”与“石”本是一体。那么宝钗对玉的关注,其实质就是对石的争取。宝钗整个的感情历程,就是一个对“石”的争取的过程,是一个“求石”的过程。

宝钗对这块“玉”的关注,或者说对“石”的争取,从宝钗刚进贾府不久就开始表现出来。第八回“比通灵金莺微露意”中,作者特地描写了宝钗第一次看这块玉(石)的情景:


宝钗因笑说道:“成日家说你的这玉,究竟未曾细细的赏鉴,我今儿倒要瞧瞧。”说着,便挪近前来。宝玉亦凑了上去,从项上摘了下来,递在宝钗手内。宝钗托于掌上,只见大如雀卵,灿若明霞,莹润如酥,五色花纹缠护。……宝钗看毕,又重新翻过正面来细看,口内念道:“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念了两遍,乃回头向莺儿笑道:“你不去倒茶,也在这里发呆作什么?”莺儿嘻嘻笑道:“我听这两句话,倒像和姑娘的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


“又重新翻过正面来细看”,说明宝钗看了两遍。以宝钗的聪明才情,她应该在看第一遍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项圈上的话与宝玉玉上的两句是一对。宝钗当时是什么反应,作者没有写,但我们知道,宝钗翻过来又看了一遍。而且以沉稳著称的宝钗在看第二遍的时候(在知道自己项圈上的话与宝玉玉上的两句是一对的时候),把宝玉玉上的两句话念了出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她还“念了两遍”。念完之后,回头跟莺儿说“你不去倒茶,也在这里发呆作什么?”这下正好提醒了莺儿,莺儿说出了自己在这里发呆的原因:“我听这两句话,倒像和姑娘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整个过程值得玩味,作者的笔触,细腻地触及宝钗内敛的精神世界。正如这一回的回目“金莺微露意”那样,整个过程确实透露出某种意蕴,是什么样的意蕴呢?我们这样说也许不过分:宝钗即使不是有意诱导莺儿,但她下意识里对金玉良缘的关注却是不可否认的。从这一点上说,莺儿只不过是一个媒介,真正“微露意”的,是宝钗。

宝钗对这块玉的关注(对这块石头的争取),《红楼梦》中还写到一个典型细节:宝钗让莺儿打络子,把宝玉的玉络上。这一情节也值得我们注意。


宝钗坐了,因问莺儿“打什么呢?”一面问,一面向他手里去瞧,才打了半截。宝钗笑道:“这有什么趣儿,倒不如打个络子把玉络上呢。”一句话提醒了宝玉,便拍手笑道:“倒是姐姐说的是,我就忘了。只是配个什么颜色才好?”宝钗道:“若用杂色断然使不得,大红又犯了色,黄的又不起眼,黑的又过暗。等我想个法儿:把那金线拿来,配着黑珠儿线,一根一根的拈上,打成络子,这才好看。”


在这段描写中,宝钗首先提出莺儿之前打的那些用于诸如扇子、香坠儿、汗巾子之类东西上的络子“有什么趣儿?”在宝钗看来,真正有趣的是“打个络子把玉络上”,这实际只是宝钗个人的兴趣点所在,没有任何理由表明,打那些用于诸如扇子、香坠儿、汗巾子之类东西上的络子就“没趣儿”,相反,打那些络子在当时的闺阁中是很流行的,也是很有趣的事情。同时,宝钗建议用金线配着黑珠儿线作为打络子的主要材料,理由之一是“黄色又不起眼”,事实上,黄色是最“起眼”的颜色,在自然界的颜色中,黄色是最能够引起视觉注意的颜色,怎么会“不起眼”呢?细考下来,作者这样的描写,无非要表明宝钗一个潜在的却又是非常真实的情感状态:用“金线”把“玉石”络住,让金与玉的完美搭配得以实现。

通过以上《红楼梦》中的描写,宝钗的“微露意”与民间“穿天节”妇女的摸石求石,宝钗的“金线络玉”与民间“穿天节”中妇女的“彩线穿石”,虽然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都是通过对“石”的争取以求得婚姻美满,其实是有内在的一致性的。

总之,作者赋予宝钗的生日是民间的“穿天节”,使得这一节日所代表的两个最重要的民俗意象——“补天”与“求石”——成功地移植到宝钗形象中。宝钗后来的性格——包括那些受人称道的,也包括那些引人批评的,还包括那些似是而非引人猜想的——正是从这里延伸出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没有在作品中明确出现的“穿天节”却以其节日民俗和节日内涵内在地规范着宝钗的行为和意识。反过来说,在宝钗形象的刻画中,这个节日也被作者隐性交代和暗暗构建,最终被成功重建,与宝钗形象融为一体。

再来看上巳节。

同穿天节一样,上巳节在《红楼梦》文本中同样没有明确出现,但这一节日与书中三小姐探春的生日联系在一起,同样值得我们注意。

上巳节是一个古老的中国节日,时间是在三月初三。上巳的“巳”,是地支之一。上巳指农历三月的第一个巳日,也叫“元巳”。古时以三月第一个巳日为“上巳”,魏晋以后,上巳节改为三月初三,后代沿袭。历史上由于上巳、清明、寒食三个春天的节日时间相近,节俗内容又有交叉之处,所以这三个节日一直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一般认为,宋以后,由于清明祭扫所蕴含的孝道文化最切合封建统治文化的主流,古老的上巳节便与寒食节一起渐渐隐入了清明节。巧的是,这个古老的上巳节三月三日的节期,被《红楼梦》作者选作了书中三小姐探春的生日。《红楼梦》第七十回,写众姐妹商议重起诗社:


说起诗社,大家议定:明日乃三月初二日,就起社,便改“海棠社”为“桃花社”,林黛玉就为社主。明日饭后,齐集潇湘馆。因又大家拟题。……次日乃是探春寿日,元春早打发了两个小太监送了几件玩器。……黛玉笑向众人道:“我这一社开的又不巧了,偏忘了这两日是她的生日。”


可见,林黛玉在三月初二日重建桃花社,而这一天的“次日乃是探春寿日”,则探春的生日就是三月初三日。那么,作者安排探春出生在三月初三日上巳节这一天,又有什么用意呢?我们还是得从这个节日的节俗内涵上去考察。

从节俗的源头上来看,上巳节最初的意义在于“祓禊”。《后汉书》:“是月上巳,官民皆絜(洁)于东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病,为大絜。”参见丛书编委会编撰《中国节俗文化》,外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66页。可见汉代上巳的主要习俗,就是到水边洗浴,以祓除污渍与秽气,并举行相应的祭祀仪式。两汉时期,这一节日的庆祝意味已经大过仪式,除了纯粹的祓禊仪式之外,皇室和民间会举行隆重的宴会,淑女君子都会盛装出席。汉魏六朝时期上巳节最为兴盛隆重,又因正值初春之时,万物初发,景色清新可爱,因此也成为了官宦、文人集会飞觞赋诗的最佳时机。《荆楚岁时记》载:“三月三日,四民并出江渚池沼间。临清流,为流杯曲水之饮。”同上书,第67页。这里的“流杯曲水”,又叫“曲水流觞”,投杯于水的上游,听其流下,止于何处,则其人取而饮酒,同时赋诗一首。可见到了魏晋时期,三月三日古老的祓禊仪式逐渐演变成了水边饮宴赋诗的风雅活动,晋穆帝永和九年的兰亭集会就是中国历史上最负盛名的一次上巳文人雅集。

据(嘉靖)《山阴县志》记载,以王羲之为首,参加此次兰亭集会的人数共42人。集会共得诗37首,其中四言14首,五言23首。自此,上巳节兰草芬芳,羽觞流光,书香弥漫,雅韵绵长。曲水流觞,游宴吟诗,挥毫泼墨,经文人骚客的艺术化再现,上巳节被赋予了更浪漫的情调。虽然唐以后流觞聚会的禊饮之俗渐衰,但由于王羲之以及《兰亭集序》的流传,三月三日逐渐成为文人心目中饮宴赋诗、以文会友的一个传统意象。

在《世说新语》中也记载:“郝隆为桓公南蛮参军。三月三日会,作诗。不能者,罚酒三升。”这样的习俗一直沿袭到清代,扬州瘦西湖的“红桥修禊”更是成为当时著名的文学景观,王世贞、孔尚任、卢见曾都主持过这一诗坛盛会,郑板桥、金农、袁枚、罗聘、厉鹗等著名的文人雅士也曾前往集会,每次集会都有不少佳作流传。(清)李斗:《扬州画舫录》,中华书局2007年版。袁枚《随园诗话》中记载:“王春溪明府在济南,三月三日与李子乔诸人,夜泛大明湖,分得‘南’字。王吟云:‘久客风尘倦,今宵酒意酣。相随贤有七,刚值日重三。新月如钩上,明湖似镜涵。蒙蒙烟水里,幽梦到江南。'”(清)袁枚:《随园诗话》,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470页。这些诗文创作、交谊活动与艺术作品都可以说明上巳节在清朝的影响力。

笔者认为,作者安排探春的生日是三月三日,其意义正在于此。饮宴赋诗、以文会友,正是探春所热衷的。我们应该记得,探春正是大观园众姐妹中首先提议发起诗社的人。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写探春给宝玉送了一个花笺,上面写道:


娣探谨奉

二兄文几:……今因伏几凭床处默之时,因思及历来古人中处名攻利敌之场,犹置一些山滴水之区,远招近揖,投辖攀辕,务结二三同志盘桓于其中,或竖词坛,或开吟社,虽一时之偶兴,遂成千古之佳谈。娣虽不才,窃同叨栖处于泉石之间,而兼慕薛林之技。……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直以东山之雅会,让余脂粉。若蒙棹雪而来,娣则扫花以待。此谨奉。


在封建时代,女子无才便是德,赋诗作文通常是男人们的事情。粗通文墨的女子作诗,大多也是作几首伤春、怀人的闺怨诗,至于结社,定期集会的事,更与深居简出的闺阁女子没有任何关系。但《红楼梦》中,偏偏是这个闺阁小姐探春发起成立了这个诗社。有人认为探春小启中“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直以东山之雅会,让余脂粉”等表述,是探春争取男女平等,否认女不如男的一个反映,这自然不无道理。但笔者认为,探春发起组织的这个诗社,与其说是为了争取男女平等,不如说它来自于探春性格中的召唤,是天性使然。作者安排探春出生在三月三日,她的精神世界也因此而凝聚了对远古时代上巳节吟诗会友的景仰和效仿。探春小启中引用了东晋名僧慧远主持白莲社,以及谢安在会稽东山邀集友人遨游山水,吟诗作文的典故,可见她对古代这些雅集的羡慕和向往。

探春理家时曾说:“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回首历史,上巳节倡导起社的也确实都是立有一番事业的男人,例如最著名的王羲之、王士祯,他们除了是著名的文学艺术家之外,政治身份更是他们当时更重要的标签,王羲之也是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王士祯官至刑部尚书,作者似乎在借她的生日言说,探春有能力像他们一样组织诗社,但凡是个男子立一番事业也绝对可以。白鹿鸣:《试论〈红楼梦〉以节日写生日的方法》,《红楼梦学刊》2013年第5辑。

探春此举得到了大家的热烈回应。海棠诗社成立的那天,黛玉、宝钗、探春、宝玉四人各交了一篇海棠诗。湘云没赶上当天的活动,第二天匆匆写了两首,算是补交的入社申请。接下来,在藕香榭举行了一次以咏菊为主题的写诗会,有五人交出吟菊花诗十二首。因为是持蟹赏桂,宝玉的兴头大增,又带头写了一首,接着,黛玉、宝钗也各写一首。这次诗会,是海棠诗社成立以来最热闹的一次,前后十五首诗,可谓是食蟹绝唱。海棠社共产生诗作25首,其中第一次和第二次相隔仅一天的两次雅集,就产生了21首,可见大家兴致之高。

海棠诗社最初只有宝黛钗、三春、李纨一共七个人。古代文学社团,七人组的较多,诸如魏晋时的晋安七子、竹林七贤、明代的前七子、后七子等。探春倡议发起的诗社,似有对这些文学社团的模拟之意,但始终不失其闺阁面目,那就是诗社的活动始终和饮宴游乐结合在一起,形式生动活泼,不乏闲情雅趣。无论是“林潇湘魁夺菊花诗”“薛蘅芜讽和螃蟹咏”,还是“林黛玉重建桃花社,史湘云偶填柳絮词”,都和饮宴游乐结合在一起,亦雅亦俗,终不失新奇别致。

在这个过程中更重要的是“以文会友”。诗社改变了李纨“槁木死灰”般的生活,包容了迎春的懦弱和惜春的偏执,展示了宝钗的含蓄,凸显了黛玉的锋芒,成全了湘云的豪爽,创造了香菱的好学……到第四十九回的时候,诗社已经发展为:“李纨为首,馀者迎春、探春、惜春、宝钗、黛玉、湘云、李纹、李绮、宝琴、邢岫烟,再添上凤姐和宝玉,一共十三个。”连胸无点墨的王熙凤都联了句。诗社兴旺了,这正是探春所希望的。正如这一回里宝玉对探春所说:“这是你一高兴起诗社,所以鬼使神差来了这些人。”

可见作者把上巳节的诗书风流和浪漫精神赋予了探春,可贵的是,探春秉承起这种诗书风流和浪漫精神,对大观园进行了一次诗的洗礼,在她的感召下,大观园里的青春女性,体内积蓄的青春能量,有了一次小小的释放。诗社及其活动,也成为大观园里最动人的人文景观。所以探春这一形象,骨子里张扬着上巳节的精神,成为上巳节古人遗风的体现者。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探春论诗才不及薛、林,但发起组织诗社的并不是林黛玉和薛宝钗,而是这个出生在三月三日上巳节的三小姐探春。所以,上巳节虽然没有在《红楼梦》作品中明确出现,但上巳的精神却一直存在,存在于大观园的诗社中,更存在于三小姐探春的气质禀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