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的发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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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送五王爷使鲜卑3

“对了,安平,你这个东西是做什么用的?”五王爷有点迷惑的指着皮衣上的那枚鎏金商标。

我心叫坏了!刚刚来的匆忙,居然把这商标的事给忘了,王爷可比不得其他的达官贵人,你要是告诉他这是成衣铺的商标,是防伪标志,这不是等于告诉他我先前对他所说的是谎话吗?我先前可是说这套马甲和披风专门为他量身订做的,既然是量身订做还用这商标防伪干什么?

“哦,这个小玩意,据说有着护身符的功效,在下也是以前从一本残卷中读得,昨天想起就吩咐手下一名巧匠连夜赶制了出来。那残卷上说戴上此物,可以宁心静气,安定心神,更能给佩带者带来好运气,我想王爷虽然体魄健壮,精神焕发,但有此物如虎添翼,必将更能诸事顺利,心想事成。”

“哦,这……竟然还有此神奇功能?”听我这一说,五王爷居然正容以对,小心翼翼的再次仔细察看起那枚容秀商标来。呵呵,看来也是位老迷信。

“安平,那这上面所镌铸的女仕,可是哪位神女不成?”

五王爷对这事还真信以为真了,我心里得意的同时,暗暗嘱咐自己回去后,可要对张大娘和秦三娘统一口径:这不是鎏金商标,而是鎏金护身像。

“王爷说的没错,据那本残卷上记载,这位神女名唤何仙姑,上界让她和另外两位神女邓丽君、麦丹娜,三人共同掌管人世间众人的命运,所以又被唤作命运女神。”我满口胡诌,既然你喜欢听这些道道,我当然是张口即来,平时我就对书堆里这些满天神佛的传说很有兴趣,脑子里倒是记得不少。

“命运女神!?”五王爷很是动容,珍而重之的不敢再去抚mo那枚商标。

“安平,那这位命运女神,具体可有什么来历?”五王爷显然听出了兴趣,不只是他,其余诸人也是一脸好奇的看着我。当然那个怪老头出外,他依旧一副老僧入定的样子。

讲故事我可是很在行的,这要归功于我的干爷爷,他可是博学的很,当初跟他相处日久后,我就完全相信了他原本是大学教授的身份。平时没事我就拉着他给我讲古,这架势学了十足十。

我立马正襟危坐,把这何仙姑的传说和希腊命运女神传说混杂在一起,去除一些背景时代部分,仔仔细细的说了一遍。听得众人大有如痴如醉之态。

“安平,你那本残卷肯定珍贵万分,本王自诩这些年来也是读书不辍,藏书颇丰,但你刚才所说的却是首次听闻。”

五王爷一副感慨状。李老财也是捻须点头不语,显然对两人都对这子虚乌有的“残卷”很有兴趣。

“咳,这个,那本残卷是羊皮所制,想来是有些年头了,在下也是几年前在街头一旧书摊购得,看过后,一时也不知道扔在老家祖屋哪处了?不然,要是带在身边的话,倒是可以让王爷好好观摩一番。”

“唉!那真是可惜了。”五王爷叹了口气后,马上面容一整,“那好,安平你的这两份厚礼,本王就收下了。”说着他小心翼翼的把披风、马甲交回一边的那位“阿勇”。

“呵呵,大家坐,本王刚才失礼了。”

众人在五王爷的客气声中,重新入座。

“对了,王爷,刚刚谢公子还要给你做诗一首呢?我们还是拭目以待吧。”

正当我以为可以躲过一劫时,李老财却是突然的“旧事重提”,当下还真是让我在心里把他恨得牙痒痒的。

“哈哈,对!安平,还请你赠写一首佳作给本王,以壮本王此次出使鲜卑的行色。”

五王爷拱手相请于我。他以王爷之尊,如此放下身段,可说是对我礼遇万分,我怎么也是推脱不得了。

“嗯,那谢某就献丑了。”我洒然一笑,伸手一拱,尽显高士风范,“只是在下书法拙劣,实在难入诸位法眼,这个,就口占一首吧。”

“呵呵,谢公子瞧你说的,谢公子书香传家,又如此博闻强记,这书法怎么能差呢?还是请谢公子留下笔墨,以便我们仔细观摩一番。”

还是这个李老财,我恨得大有上前一把掐死他的冲动。

“是呀!安平,你这人就是太过谦逊了,你的大才,我们这里几人还不明白吗?”五王爷也出声附和。

赶鸭子上架就是如此情形,不幸中的万幸是我这些日子以来,跟我家好老婆阿秀除了切磋繁衍后代技术外,还经常切磋认字和书法。虽然这后者比起现在的稚童来也好上不了多少,但总体上来说也算是入了门了,写出来的字还是可以让大家辨认清楚的。

死就死吧!我下定了决心,也就放开了胸怀,笃定的向众人一笑,“诸位既然真要看谢某的书法,那就看吧,只要到时别皱眉就行。”

说完我就坐直身体,自告奋勇的从案几上拿来一张上好的书写纸,摊开它用两块镇纸在面前压平,显然一副书生派头。其实这些都是阿秀这些日子来从旁示范教导的结果。

接着,我从案几上拿起早已摆放好的狼毫笔,轻轻蘸了蘸香墨,唰唰唰!一连几字在这卷纸上写了送别诗的题目:《送五王爷使鲜卑》。

写完后,我略一停顿,用眼角轻轻扫向三人,果然包括五王爷在内,都是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不过,五王爷的皱眉表情一闪即逝;李老财就不同了,完完全全是紧皱着一双眉头,一副惨不忍睹的绝然表情,实在是可恶之极;而那李狗官更甚,瞪大着一双狗眼,一手捂嘴,一副怕自己忍不住要笑出来的样子,整一个小丑的表情!

我故作凝神思索了一会儿,接着就不缓不急的写下了后世白居易的名篇《赋得古原草送别》: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这首诗在后世的初中课本上就有,我这个优秀的初中达标生当然记得滚瓜烂熟,这也是在我被赶鸭子上架的时候,脑中突然浮现的,颇有点鬼使神差的意味。先前没有想起,只能怪后世很少有人拿这首诗当送别诗来看待,原因就在于前面的两句太出名写的太好了,往往就把后面表达送别之意的两句给完全的忽略甚至省略掉了,更甚至直接的把这首诗题目也改成了《草》。若是白居易泉下有知,不知道会不会气得从棺材里跳出来骂娘。

“好!”

在我写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时,五王爷和李老财都不约而同的高叫了一声好!

我整首写完后,三人齐齐的目瞪口呆,一时脸色都是变幻万分。五王爷主要是那种求贤若渴的饥狼表情,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只肥美的烤鸭;李老财的表情可就丰富了许多,有欣赏有妒忌有疑惑;而李狗官则是完全被我镇傻了,圆瞪着双眼,半张开着嘴,就像看见了猪在飞,在他心中肯定还在奇怪为什么我这么臭的书法,偏偏就写出这么好的诗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