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兄弟齐心
——大都!
当初升的阳光照耀在中原大地上,绿色的大地上披上了薄薄的衣纱,若隐若现。
他坐在小溪边,看着早上的日出,这是新的一天,也是新的开始。绿油油的水草在水底招摇,好不顽强。
他尝试问自己,“每个人都有权拥有生命,都有权拥有时间。没人可以剥夺别人的时间,也没有人可以随意伤害,践踏别人的生命。可自己为什么杀人?为的是什么?金钱?权利?女人?名声?
这一切他都没有答案!
他并不是一个嗜杀之人,反之,因为自己杀的人太多,所以很恶心杀人,每次杀人前,总是想着叶儿,很用心的去感觉身上石头带给自己的一丝丝凉气,希望能得到一丝丝答案,让一个迷途的人儿有个归处。
刘风有不得不杀人的目的,因为他想活着,只有活着才能去找叶儿。他想过脱离往生营,但是他不敢,因为往生营可以培养他,也可以轻轻松松的捏碎他。
两人昨晚喝了不少的酒,也跑了许久,两人都睡了一个早上,当中午阳光照射在大地上,两人早已约好在“醉香阁”一聚,那里有他们需要的信息和东西。
醉香阁坐落在的中原南方的繁华的城市——大都。
大都是一个美丽而又富饶的地方,而醉香阁就坐落在最热闹的地方——大都街道的十字路口。
高大的城墙,黄色的琉璃瓦,城门大大的开着。懒散的士兵站在大门前,没有检查任何人。城门外面,酒肆林立,人潮涌动。
人,车队,缓悠悠的路过。
刚进城门,高低错落的民房,商铺林立在宽大的街道两旁,街道上叫卖声络绎不绝,此起彼伏,就像林子里的百灵雀。
“来呀!这里是上等胭脂水粉,爱美的姑娘买来用了越来越漂亮,帅气的小伙子买了,能得到心仪的姑娘的芳心。”
一个五十左右的中年妇女在哪里声嘶力竭,而此时刚好有几个姑娘正在哪里围着挑选。
“来呀!这里的鱼肉,白菜便宜卖了,快来瞧瞧。”渔夫高声喊叫,而卖白菜只是他的副业。
“鱼来两条,白菜一颗。”一中年妇女手里提着篮子,不慌不忙的从自己兜里去掏钱,因为在别人刚称好时,精明的她早就也算好多少银子。
“三两二钱银子,拿好了。”
女妇人怕出错,递给卖鱼的使又数了数,惹得男人一阵白眼相对,她却全然不顾。
……
还有卖布匹的,卖糖的等等…
然而最特别的是他,身穿一身藏青色的大衣,包裹着他矮小的身材,头上裹着一块白色毛巾,脸上被风沙吹邹的皱纹,一定是经历的见证,不停的叫着同一句话。
“正宗西域葡萄酒!不来买也来看看哦!”
“谁买是傻子,什么鬼西域酒,苦涩无味,你们在看他身边的麻子脸,喝了是要生病的。”人群中一个看起来不务正业的人说到,说完已经转身离开。
人们这才看到一个麻子脸的女人坐在半袋茶叶上,身上穿着却是绸缎衣服,很是悠闲,不过却一直在那里咳嗽。还有一个大汉,光着膀子,黑黑的皮肤。
“走了!走了!”
眼看人群散去,而青年却没有叹气,他知道会有人来买。
“我说车咕噜,要不我们回去吧!”女人嘀嘀咕咕的说到。
车咕噜拍了拍胸脯,道:“你就放心吧!肯定有人来买酒。”
牛大壮看了看边上的麻子女人,又看了看车咕噜,挠了挠头。
刘风与陆小天两人也准备离开,车咕噜却一下叫道:“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刘风一听这一句好诗,心中一震,咽了一口口水,回过头问道:“我可以尝尝吗?”
车咕噜拿出一个水晶杯,打了一杯酒递给刘风,道:“请!”
刘风浅浅的品尝了一口,苦涩而纯烈,让他回味良久。
陆小天也拿出来,喝了一口,却一下噗的一下吐了出来,埋怨道:“这什么酒,这么这么难喝!”
刘风却笑了笑,道:“给我来五斤。”
车咕噜一下给刘风装好了五斤葡萄酒,道:“一共二十两银子。”
陆小天道:“怎么这么贵?”
车咕噜道:“西域到这里路途遥远,加上我这是上好美酒,若是你们到西域,我可以请你们免费喝。”
刘风大笑道:“好!就二十两。”
两人这才拿着酒缓缓离开。
当刘风两人走后,却来了一队士兵,他们什么也没说,强行将剩下的酒全部抬走。
车咕噜,麻子女人,刘大壮三人拼命护着,却没有丝毫作用。
麻子女人坐在地上,双腿使劲儿的拍着大地,声嘶力竭的埋怨道:“这是什么世道,别人卖东西不管,偏偏来为难我们,非让我们交这种那种费,现在居然一句话不说就拿走了,还有没有天理了。”
“咳咳咳!”
说完了的麻子女人不停的咳嗽
刘大壮蹲在女人身边,轻轻的拍了拍后背,让女人舒服一些。
车咕噜道:“您也别生气了!我这里有两百两,我们去醉乡阁一醉解千愁。”
……
刘风两人还得去买东西,就这样走在大街上,东看看,西看看。
到了半晚,夕阳的余晖这才照耀在远处高墙上,反射出耀眼的黄光。
两人在街上闲逛了许久,该买的东西都已经买好了!包括白菜,鱼肉,大米,鸡肉,羊肉,,,,,
当然还有必不可少的东西,两大坛子的美酒,上面贴着红纸,歪歪斜斜的写着一个字“红”。
做完这些,两人这才往醉香阁走去。
“醉香阁”
这里最耀眼的就属他的牌匾,听说由当今南地王王爷亲手所写,因为南地王喝了这里的酒,吃了这里的菜,大口赞扬到酒醉菜香,顾明醉香阁,镶着黄金渡的边框,上面楔着两朵大红花,醉香阁更是高达三层,说是醉香阁不如说是醉香楼,因为它比别的建筑更高。
醉香阁内,简单的庞大色柱子,上面刷着红色,简约而又高贵。还是一个成圆形的框架,外面却一点看不出来。里面许多人在吃着饭菜,可谓是人满为患。声音也是一如卖菜的一样吵闹,但是他们聊的都是江湖事,不再是白菜和鱼。
四周坐了许多江湖人士,有些许的平民百姓。从他们的衣服和所做位置,平民人士一楼,江湖人在两边或二楼,官场老爷大多在三楼,可以清晰看出身份和地位。
刘风两人刚进去,一眼就看到刚才卖茶叶的三人,坐在靠近边上的桌子。
一股心旷神怡的香味传来,桌子和椅子是檀木所做,满满的木头香味。桌子上摆着几个菜,看起来也不过是肉丝,鱼汤。但见他们三人却吃的不亦乐乎。他们也看到了刘风,车咕噜一改前面的精打细算和商人的奸诈,向刘风示意的笑了笑,可是他没注意,另外两人却正在疯狂的吃菜。
“哎!你们给我留点。”车咕噜又进入了吃饭的气氛。
刘风看了看周围,有带着斗笠的剑客,一个人端着杯子喝酒,有两三人成群的刀手,聊着天,中间更是有一个说书的地方。刘风之前并没有看到,说书的位置比别的要高一层,它是专门为二楼,三楼的人准备的。
刘风两人花了一些银子来到了二楼,身处乱世,钱能解决大部分问题,如果它都解决不了,那么权力和武力可以解决。
至于三楼,不是花钱就能进去的,一上二楼,就一改一楼的吵闹,但还是不免有聊江湖恩怨的声音,而这些,正是刘风两人所需要的。
“好…”
随后是一人啪啪的拍掌声,又是一群女人叽叽喳喳的笑声。声音来自三楼,却只闻其声不闻其人,二楼有的喜欢安静的人已经很不满了?
一个白袍青年吼道:“什么玩意儿,每隔一会儿就吵闹一阵,让人好不安静,小二何在?”
“客官息怒呀!上面坐的的是何太守,我上去说过了?可是没用呀!”
“什么?带我上去瞧瞧。”青年很是傲气的说到。
眼前的店小二弯着腰,恭恭敬敬的站在青年男子前面,像犯错了一般。
和青年一起坐着的有几个看起来风骚的女人和几个年轻公子,店小二见眼前人不敢惹,上面的人更不敢惹,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白袍青年发怒,一脚踹在小二屁股上,小二跌倒。“没用的东西,我上去看看,你们几位喝着,别扫了雅兴。”
男子摇摇晃晃刚想上楼,突然从楼上跳下两人,并不魁梧,但却锋芒毕露,满身的杀气。
青年见罢,担心自己在别人前面丢脸,回头不甘的说了几句狠话,回头继续吃菜喝酒。
“何太守,刘风两人并不意外,因为他们知道何太守每隔十天会来一次,听下面唱的小曲,看一个女人跳舞,她就是醉香阁有名的花旦“柳叶儿”。”
刘风知道了这些,但不敢贸然,因为身边有杀手,当的了贪官,就不怕有人杀他,手下明的有四金刚,每日出行,都是长伴左右,更不说暗地的人。
刚才青年这么一吵,立刻出现在两人,这也是刘风他们所愿意看到的,暴露的越多,那么对刘风越有利。
时间渐渐的过去,刘风两人离开了醉香阁,回到了各自的住所。
——百鸟朝凤!
第二天一早,刘风住处。太阳还没有从大地上爬起,刘风却已经起床了,刘风喝了两口酒,啃了两个馍馍,这算是早餐了吧,他现在马上就要行动了!酒只是给自己状行了吧?
而现在的陆小天也从自己的住地立马出发,他时刻提醒自己应该怎么样才能更完美的做成一件事。
刘风来到了一个熟悉的地方“百朝阁”,它没有琉璃瓦,没有楠木柱子,没有黄墙高坎儿,它只是一个破碎的小庙,以前应该是个人们拜神的地方,而且兴盛一时。
以前的百朝阁来朝拜人很多,而现在各种鸟儿在外面叽叽喳喳的叫,这又是一种“百朝阁”,百鸟朝凤。小庙坐落在清幽的小道尽头,树木遮盖了整个庙宇。
一边上是两间住房,房顶上的苔鲜生长的比别处更加茂盛,简陋的房间在外面一眼就可以看到里面,另外一边上就是一个做饭的厨房,中间是一颗三人和抱的大树,树下有三个石凳,围绕在一个破了半边的石桌周围。
自从他们两个发现这里,这里就被他们改造了!外面是机关重重,别人跟本不能靠近。
刘风早已走入了另外一边的厨房,推开房门,房门的灰落了刘风满头都是,他不是饿了去找饭菜,因为他们很久没来,不可能有饭菜可以给他们吃,也不是去做饭菜,这虽然是个厨房,但是没有所谓的锅碗瓢盆,也没有柴米油盐。
有的不过是一座高炉立在中间,一口水缸,桌上一块亮铮铮的精铁,大小不同的铁锤,还有一块麽刀石,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已经灰积斑斑。没有人来过,如此厚的灰尘足也说明一切,如果你觉得还不能说明了话,刘风在来之前就已经检查过他们的陷阱。
打开高炉,刘风点起一把火,引燃炉内的木炭,呼呼的拉了几下风箱,等待木炭慢慢的被考红。然后转身出去捡起门外的木桶,快步跑到水井旁,水井也已经年久失休只能用绳子掉下去,刘风做完这一切,又跑回水缸,来来回回,也就装满了整口水缸。
做完这一切,刘风走到院子,并没有立马休息,因为他并不累,脱下上身的衣服,放下腰间的酒壶和剑,放在桌子上,刘风双脚向上,倒立在大树边,露出了刚健的腹肌,和身上几道伤疤。
“师兄,你这么早就来了!我还以为自己够早的,哈哈哈!”
“少说废话,那次不是我最先来,快来倒立。”刘风一脸不满的说到。
陆小天在刘风说话时就已经脱下了上衣,他身体却没有刘风那么健硕,但是身上的刀疤却一点不比刘风少。
桌子上摆着一把刀,一柄剑,一个酒壶,还有一包熟肉干,至于昨天买的东西,陆小天早已放入了他们住的屋子。
倒立了半个时辰,两人更是切磋一翻,这才坐到石凳上。
“算你小子长记性,好吧,谁让我是一个爱酒,爱肉的人!”
刘风说话并没有闲,早已该吃吃,该喝喝了!
“哈哈哈,好酒,好肉。”
……
“走吧!”刘风说了一句。
两人就这样来走进了“厨房”。
取出一块精铁放入高炉中,炙热的温度,不久就将铁烧的火红,火炉的火被刘风拉着风箱,烧的更加凶猛,就像那夏天的太阳一般,不停的散出高温,刘风两人此时早已大汗淋漓。
陆小天用铁夹子将铁取出,手里拿着小型铁锤,将烧的赤红的铁放在铁案上,刘风此时手提大锤,强健的肌肉勾勒出迷人的线条,更是一些可见的汗渍。
“丁…”
当刘风第一锤下时,精铁冒出迷人的火花,就像春天热烈绽放的花朵,让人迷恋更加让人欢喜,随后陆小天一个小锤,铁花虽然没有多大,但是却很稳健,刚才刘风没有打到的地方,锤打的更加精细。
就这样,两人沉浸在“丁丁丁”的声音中,外面的鸟叫声很大,压过了他们的声音,门也是关着的,刘风两人进来都是翻墙来。所以并不害怕别人会有所发现。
打铁不光考验一个人的力量,更考验一个人的心智,只有力与智的合一才能坚持打出精美的铁器。
打铁更是考验两个人的配合,你一锤我一锤,打出的不光是铁,更是刘风与陆小天的兄弟情。
两人打了一个下午,打出了一个铁勾,铁勾精细,光滑。
“小天,休息一下吧?去做点儿吃的,明天再继续打。”
刘风搽试着额头上的汗水,气息粗大,说了一句。
“好”
两人简单的吃了点饭,喝了点酒,今天的辛苦,两人睡得很早。第二天,两人继续开始打铁,就这样日复一日,整整过去七天,刘风两人打了铁勾,铁针,铁丝,铁珠…。
休息了两天,两人一口酒没吃,因为要保持清醒,因为他们的正式行动的时间到了。
——行动!
首先刘风花了五天时间混入何太守府里,当了一个火夫,陆小天在外面接应。
终于在七日之后,何太守在晚上带来了一个姑娘,她就醉香阁在高台上唱曲儿的花旦——柳叶儿,柳叶儿的被打扮的很漂亮,真是皮白如雪,吹弹可破,让人好不怜惜。
一个人在床上颤抖的哭着,眼泪似乎流了一整天,整个人眼圈就像刘风打铁的一般红,已经没有了眼泪。
“好!好,!你们两个在外面守着。”
何太守喝的烂醉,今晚抱的美人归,他请了许多人一起喝酒,现在满身酒味。
刘风看着他推门进去,不一会儿,里面传出惨叫声,刘风想立马冲进去救人,而不是杀人。他与那柳叶儿不认识,可是他就想冲进去救下她。
但是刘风不敢进去,因为外面站着两个人,两个满身煞气的男人。就是因为这样,刘风只能在外面等待,不然他们将要前功尽弃。
刘风小心的来到围墙周围,向外面扔出了铁珠,一颗,两颗…。
直至扔出十几颗,直到其中一颗打在陆小天的身上,陆小天才发现,醒了过来。其实也不怪他,只是因为每天陆小天都会从天明等到天黑,又从天黑等到天亮,七天都是如此,今晚居然睡着了。
陆小天醒后,先讲扼杀扔给刘风,随后取出铁勾,飞入墙内。
刘风取出随身的铁针,安放在柱子上,还有地上也是放了许多铁针,黑黑的铁针,并没有反射出任何光线,让人很难发现,除非刘风自己。
来到房子前面,里面女孩儿惨叫声音还没有停歇,刘风随后取出铁球,扔了出去,声音很笑小,除了高手,没人能发现。铁球声吸引了两个站在外面的人,刘风假装被发现,朝着外面跑去,刘风回头一看,却只来一人,另外一人仍然在外面守候。
带着人在柱子和地上飞奔,经过他的铁针所在,刘风踩着奇怪的步伐跑了过去。而后面的大汉全然不知,刘风早有计谋。大汉就这样一脚踩在上面,顿时跪在地上,刘风见状,提起手中的“扼杀”,一剑杀了那个杀手,没有任何的拖泥带水,也没有叫声。
只剩下空寂的瞳孔!
陆小天此时也已经走了进来,陆小天很小心,没有打扰到任何的人,他没有进来过,但脑袋里已经早已有了何府的详细分布图。
“还有一个。”
陆小天心中一惊,他用和刘风相同的手段引出了那个人,可是他没有铁针,暗算是不可能了,可是这对与高手来说,要杀他谈何容易,所以他的目的是拖着他,等待刘风的成功。
刘风成功了,将尸体掩好,来到了门外,现在他要做的就是推门杀人,就是那么简单。
可是刘风错了,当他进去时,那个女孩正赤裸的被何太守拉着档在前面,小刀已经割破了女孩的喉咙,几滴血掉了下来。
何太守说到:“你过来我就杀了她。”
刘风冷漠的说到:“对于一个刺客,你觉得我会为了一个女人而不杀你吗?”
何太守没有说话,双手发抖,近乎快控制不了自己的恐惧。
刘风见了,没有动,如果前面是一个他认为十恶不赦的人他不会考虑,但是她一个无辜女子。刘风还是放下手中的剑,露出袖里的铁针。就在何太守眼看没有威胁,刚想叫人的时候,刘风的铁针已经飞出,划出美丽的弧线,从喉咙飞过,声音还没出就已经截止。
完了,一切都已经完成,却意想不到女孩叫出了声音,惊动了府里的全部人,一时整个府邸乱了起来,而追陆小天的人已经知道了?奋不顾身的去杀向陆小天。
刘风此时卷起一条布条,裹着女子,飞了出去,沿途杀了许多人,这才翻出围墙,随后放下女子。独自跑去,他担心陆小天,陆小天不一定能赢那个人。
而此刻的陆小天一下拔出腰间的龙背刀。
“好一把龙背刀,你是暗夜阎王,往生营的人,你现在跑不了了,既然何太守已经死了,那么你也可以去死了?”
男子说了一番,而陆小天心想,“此人居然能知道我,那么这人也必须死。”可是现在他来不及想那么多,脱身要紧。
“龙吟斩”
陆小天使出杀招,可是那个男人却用手中银刀一刀格挡掉了。
“好一把银刀!”
两人大战几个回合,不分胜负,打的不可开交,银刀刀刀指向陆小天要害。没有丝毫拖泥带水,从头顶,从脚下,横刀切腰都带着恶狠狠的刀锋。而陆小天手中的刀更是将他手中的刀一一挡去,那人从开始的惊讶,现在已经是害怕了,他害怕眼前的人有反手一击的机会。而刘风已经到了,帮着陆小天二人杀向那个人。
那人见刘风到来,额头收缩,更加疯狂的砍过来,却还是不能立马分出胜负,而府里的高手却问声而来,刘风见状不妙,两人这才逃去。
后面的人却紧追不舍,刘风两人见不能立马跑出去,跑过了长长街道,踩着高墙瓦砾。在月光下,两个黑衣人在前面跑着,后面四个高手跟在后面。
两人这就飞过了高高的城墙,穿过了狭小的山村,来到了连绵不断的山峰,在山林里,刘风两人更是跑的很快,慢慢的身后的人被甩开,奔跑是一场耐力活,很显然,刘风两人跑赢了。
“前面是什么山,居然状如刀剑,如虎踞龙盘,与天地混然天成,好不气派。
“走,我们去看看。”刘风一边跑一边说到。
“好,真是好一座山峰。”
还没到山脚,只见溪水悬于天边,水声十分动听,下面形成一口小潭,潭边苦竹丛生,山上树木清葱浓郁,迎客松高挂山腰,云雾缠绕。彩虹搭在峡谷两边,炫彩无比,野鹤飞于树枝之间,真乃仙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