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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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10.七宝玛瑙杯

元季能赞美窦申年轻有为,能去畿县美原当县尉,一旦秩满免不得要回京来当监察御史,接下来就要去尚书省当郎官,早晚当历诸省登台阁,前程不可限量。

而窦申则夸奖元季能不由科场,直接当上羡煞士子们的校书郎,起家如此清贵,不久后必为中书舍人。

互吹完后,乐工、娼妓、帮闲们便一起鼓掌喝彩,袁州婆趁机问“不知这中书舍人是做什么的?”

窦申表情恭敬得夸张,“中书舍人,掌知制诰,撰王言,画五花判,政令莫不出自其手,人都说是半步宰相,意思是差半步即能登顶为人臣之魁。”

“原来是半个宰相,早晚岂不成整个宰相!”席间人都表情夸张,口舌啧啧,来满足元季能的虚荣心。

“更为厉害的是,皇上倚重,特下令舍人可分政事堂宰相的会食,宰相吃什么,他们就吃什么。”窦申继续吹嘘到。

“那元校书岂不是马上就能和元中郎父子同在政事堂会食?荣耀啊,开元年间有三戟崔家,不久后就得有同食元家荣耀啊。”有人好像发现了什么,惊讶地大叫起来。

高岳在旁边,听得浑身肉麻。

“哎,诸位有所不知,据我所知,中书舍人名义虽说分政事堂的食,可实则和宰相所食并不同庖。”元季能笑着纠正说,“因那宰相的食,岂是福薄的平常人可分的?传说有前宰相在政事堂会食,亲弟弟来探望,于是便一起吃了餐,你们猜如何?他弟弟吃完后,回去后就中风而卒,正是可叹可怜。”

众人先是乔模乔样地咋呼起来,“可兄弟不比父子啊!”席间不知何人又恭维了这句,心领神会的元季能和窦申立刻都哈哈大笑起来。

突然,窦申的目光恶狠狠移往并未作声的高岳身上,接着说道,“高郎君你若不小心,吃了政事堂会食里的一根鱼刺,怕不是直接肠穿肚烂?”

笑声里,大伙顿时将目光转到了高岳的身上,高岳顿觉无数根鱼刺飞来扎在心上,窦申的话很明显是在挑衅高岳:和我俩比起来,你将来注定就是个福薄禄浅的命。

这场面吓得王团团低头不敢作声,她明白元季能的父亲是当朝三品宰相,窦申的叔父是当朝四品御史中丞,他俩嘲笑高岳这个太学生,简直是天经地义的。

高岳的小暴脾气上来,没想到在这个时代也有如此多的势利眼!但他转念一想,封建王朝可不就是这样?自己找不出什么实际的驳论,可也不能让对方小觑。

于是高岳悠悠地回了句,“莫欺少年穷啊!”

高岳说这话是有底气的,毕竟我是全国最高学府国子监的学生。

接着整个筵席都呆住了,人们似乎在品咂着高岳的这句惊世骇俗的言论,元季能的表情尤其严肃起来。

空气凝固了大约几秒,元季能的脸突然绽开,和窦申及在场所有人(除去王团团)都更加放肆地爆笑起来,“这位高郎君真是快人,莫不是还活在梦里?”元季能的眼泪都飙出来了,上气不接下气地对窦申问到。

“长安米贵,再过一年半载他便说不出这话来,和那刘德室一样。”

“区区太学生,还要靠百官匀出俸料钱来养着,口气倒是不小。”

“行了行了,别败酒兴,苏五奴叫你家娘子来唱<踏摇娘>来!”窦申说完,皱着眉看着长案,说到“袁州婆你好歹也是北里数一数二的富户,怎饮酒的器皿如此寒酸?”

元季能当即从仆人那里,取来了雕刻华美的金杯,砰砰砰一溜摆在案上,“存一,用我的杯子来吃,莫要嫌弃。”

镶银金杯,在烛火照耀下一片璀璨迷离,贵气顿生,众人无不羡慕喝彩。

尤其是元家公子手中的那个七宝玛瑙杯,更是流光溢彩,就连高岳都看得目不转睛。

这杯子,元季能说是他父亲的至爱之物,本是西域更远处的大食国所产,贡献给当朝圣主的,又转赐到他父亲的手中。

这时歌声突然从帷幕后传出,高岳只听到声“苦也!”

众人便大笑着,拍着手掌,跺着脚应和歌声喊到,“踏谣,和来!”

里面又传来声“何来与这冤家结为夫妇?”

众人就边喝酒,边笑着继续打拍子应道,“踏谣娘苦,和来!”

接着名涂脂抹粉的妇人走了出来,想必便是那苏五奴的妻子,走到名宾客前就唱一句,句句不断,人们应和也不断,这便是踏谣。

高岳听着,似乎每句都是在埋怨自己丈夫,有的是说丈夫长得如何丑,有的是说丈夫如何家暴自己的,还有的甚至论及床笫之事,还伴随各种动作,就有些不堪入耳目了。

“唉,看来这古代的歌谣,比现在还庸俗。”高岳在案上敲着手指说到。

踏摇娘唱完之后,众人便又开始行酒令,元季能喊了句“口”。

那楚娘便快捷地对了句“恰似无梁斗。”

斗,是盛米的器具,口的形状与其类似,这便是对酒令了。

元季能哈哈笑着,摸着楚娘的脸颊,窦申也不以为意。

接着窦申行了个“川”字。

众人都对不上,于是纷纷罚酒。

直传到高岳前,王团团悄声提醒道,“川,郎君您就对‘直如堂上椽’。”

于是高岳很快就对了出来,众人齐齐点头。

烛火下,窦申见是王团团在帮忙,不由得怀恨在心。

还没等他想出什么促狭的招数来,高岳忽然又补充了句,“窦郎君出这个川字出得好,诸位见它三笔如堂上椽,可惜起手那根是歪的。”

所有人先是愣了会儿,接着轰然大悟,不少娼妓和乐工都别过脸去忍俊不禁。

“川”字起手那笔确实是歪的,若比作堂上椽的话,实则在嘲讽元季能和窦申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的膏粱子弟。

元季能勃然作色,刚要摔掉自己手中的七宝玛瑙金杯发难,那边窦申不动声色地摁住他的手,“元校书,席间都是风雅之士,不须和高岳一般计较,俗话说的好,嘲士嘲妓——看我的。”

接着窦申就高声说道,“逸崧果然好文采好口才,不如我们以他身边作伴的王团团为题,各自吟诵首诗如何?”

听到这话,王团团吓得是浑身榖栗,就像头待宰的羔羊,终于刀还是杀在她的脖子上了。

本身在循墙曲里讨生活就已够艰难的,现在还要遭受这群贵公子的嘲弄和践踏。

“哎,你?”还没等高岳拉住她,王团团就自榻上跃起,不及穿鞋子,咕咚声跪在窦申和元季能的面前,不住叩首,哀求他们不要写诗嘲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