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忠犬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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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大姐夫

“可是你喜欢刺绣吧。”这时街上来往的人正多着,扬波放慢了骑车的速度,飞扬的短发渐渐平和下来。

庄叔颐正出神呢,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是啊。我喜欢。总觉得苏绣很美。可是我弄不明白,为什么班上的女同学只觉得那些东西累赘又土气,不如西方素面的料子。”

这个问题扬波是回答不上来的。庄叔颐也不要他回答,便自己说了下去。“新的事物固然美好,可是旧的事物依然有好的值得留下来的部分呀。为什么要将他们全部否定呢?”

“我不明白。可是我是绝不会认同她们的。我喜欢刺绣,也喜欢古文,不希望将来某一天,我的子孙说起这些的时候,连它们是什么都不知道。”

扬波听到这里有些好笑。庄叔颐总是想得太远,想得太过缥缈,眼下她连情爱两字都还弄不明白,却已经想到了半生之后的事情去了。

“就是那刺绣实在是太难了。还好现在不要我自己绣东西。”庄叔颐说到这里又庆幸起来。“幸好现在是民国了,否则那我大概连衣服也没得穿了。”

扬波没揭破,就算是大清,大家小姐也绝不会因为不懂刺绣便穿不上衣服的。

“啊,阿年,等等,我瞧见卖泡虾的了。我们去买两个。”庄叔颐便是闻见这香气,嘴中的唾液都快满出来了。

扬波自然不会否决她。他将车子停下来,让庄叔颐先下来,然后将车子架好,嘱咐她别乱跑,独自去挤那围满人的小摊子了。

不多时,庄叔颐手上便多了一个炸得金黄焦脆,肉香肆意的泡虾。

这泡虾酥脆的面皮之下裹着满满的内涵,足有巴掌大。庄叔颐小心翼翼地在边边啃上一口,然后赶紧避开来,里头的热气就噌地一下冒了出来。

秋冬时节在寒冷的路边遇上这珍馐,岂有不快乐的道理?

庄叔颐一边吹,一边小心地啃咬,既怕烫着自己,又心急。但是这幸福的小小时光,还是有结束的时候。

等庄叔颐反应过来,手上便空了。庄叔颐不由地可惜。她都没过瘾呢。只觉得一口便将它吃完了,很是不满足。应该买两个的。可是若到那个时候,她八成还是不会满足的。

人总是贪得无厌的。

扬波不需要转过头去看她,便知道她已经吃完了,又开始不高兴了。他便说了一句。“早上买了水潺。”

只这一句,又将庄叔颐开心起来了。想到那滑溜溜软绵绵,入口即化的水潺,她便连忙催促道。“那我们快点回去吧。阿年,快些。”

说到这里便不得不提起永宁这个地方的怪异之处了。别处的富贵人家吃的那是鱼翅海参,偏偏这里的富贵人家和平头百姓并没有什么不同,就爱吃些平价的海货。

海瓜子、泥螺、水潺……尽是些码头上随处可见的小玩意,既多又廉价,在别处有点家产的人家大抵是不屑的。

可是永宁这地方靠着东海。东海的水冷,出的海物便格外的鲜美,最是这等小玩意有滋味。

富贵人家虽说大多好面子,但也不是真傻子。好吃的东西管它是个什么,吃进肚子里才是真的。

庄叔颐也是。面子那东西不能吃,她又用不上。让她选,是那些没滋没味的“粉条子”和“大肥皂”,还是有滋有味的小玩意,她当然是选后者了。

再一个拐角,便能到泰康路,瞧见那庄府大门前的石鼓了。庄叔颐却突然地瞟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畏畏缩缩地站在角落里。“奇安?你怎在这里?是我大姐夫叫你来的。”

这缩头缩脑的小伙子正是庄叔颐大姐夫府上的听差。他见了庄叔颐,那可跟见了菩萨是一样一样的。“三小姐,您可算来了。不是老爷叫我来的。他不肯叫府上知道,他病了。”

“大姐夫病了?”庄叔颐觉得奇怪,病便病了,为何不能告诉她们呢。“病得厉不厉害?可看了医生?”

“看是看了。但是……老爷他不肯吃药啊。”奇安实在是没法子了。他家老爷,七尺大汉瘦得竟只剩皮包骨头了,脸颊消瘦得叫人害怕。着实是病得厉害了。

“为什么不肯吃药?这病既然能治,哪有不肯治的道理?”庄叔颐想了想。“他不是……”

“正是啊。三小姐,自从夫人去了,他便不肯好好吃饭。如今病了,反倒像是趁了他的愿。”奇安边说边抹泪。

大姐夫这是要寻死?说实话,庄叔颐不觉得奇怪。当年他如此爱她大姐,生生在灵堂里哭晕了七八回。若是存了殉情的心思,谁也拦不住。

只是她大姐还有一个儿子唤作元哥儿的,今年也不过三岁而已。他已经失了母亲,若是再失了父亲,岂不是可怜。

庄叔颐虽因大姐的死,不喜欢那大姐夫了,但是她再怎么样也是没法对亲外甥冷血的。她打定主意,背着阿娘去看看他。好歹劝他想想亲儿子。

“你且回去。我寻个日子去看看他。只是你莫要来我家里了,若是叫我阿娘看了,说不准又要难过了。”庄叔颐想了想,又说。“你等等,我去寻支老人参来,你便混在他喝的水里便是。若他不肯喝,叫元哥儿送。我就不信他真这么狠心。”

“谢谢三小姐,谢谢三小姐。您真是救苦救难的女菩萨。”那奇安感激涕淋道。

“别。我可不是菩萨。我家的女菩萨送去你家,还没了呢。”庄叔颐带着些气说道。她大姐人长得极美不说,心地也是一等一的好。若不是嫁到他们家去,说不准此时还在呢。

虽然庄叔颐也知道,这很不讲理。大姐是得了病,药石罔效才没的。但是庄叔颐就是忍不住想要迁怒他们。谁叫他们夺走了她最喜欢的大姐!

提起了这一糟心事,庄叔颐晚饭也吃不香了。

那红烧水潺正摆在她前头,只用了一点聚盛荣里上好的酱油,无需其他作料,便已经是鲜美极了。

这水潺柔嫩似水,只有厉害的人才用筷子夹得起来,一般的人物可不成,只得用勺子舀。舀上那么一勺,塞进嘴里,刚碰到舌头便化开了,连牙齿也用不上。

往日里,这么一大盘子,庄叔颐一个人便能吃掉大半。今日因她心里存了事,傻傻地竟没吃几口,光顾着嚼碗里的白米饭了。这么半碗吃进肚子,她竟也感到饱了。

若是别家的小姑娘这么行事,旁人是觉察不出来的。都说女儿家是小鸟胃,吃些个鸟食便尽够了。可是庄叔颐不同,她一顿能吃上三四碗不停歇的。

便是如今她阿娘恐她胖了不合时人的审美,才堪堪阻止她少吃那么几口。否则那庄叔颐不将食物填上喉咙口,是决不罢休的。

这样一个爱吃的姑娘,如今连她喜欢的菜色也顾不上,谁都晓得她这是出了事了。柳椒瑛有心想问问她。但是明知道说出来会害得阿娘难过,庄叔颐怎肯对她说实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