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史学主流:主题与结构(《世界历史评论》第8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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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国史”之比较研究:帝国之后史学变迁一例

◎ 王晴佳

摘要:历史的比较研究由来已久,近年更因全球史的兴盛而颇为流行。但比较史学虽早有人提倡,但一直没有太多发展。本文从汉代史学与罗马史学的相似之处谈起,重点比较中古时期欧亚史学的变迁。在汉朝和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欧亚历史书写均出现了一个从帝国或天下到王国和王朝的转折,导致了“国史”这一史书体裁的流行。但帝国的阴影还在,因此史家的“国史”写作仍然考虑与以往帝国的关系。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正统论”讨论便是一例。欧洲的“国史”或“民族史/族群史”也纠缠于政统(东罗马帝国)与道统(基督教会)之间。“国史”的编写又凸显了历史与政治、政权之间的紧密联系。始自魏晋、成于唐代的官修正史,对后世中国和东亚史学影响甚巨,而中古欧洲“民族史”的撰写也为近代民族国家史的写作提供了养料和样本。

关键词:国史 王朝史 官修正史 民族史 族群史 约达尼斯 格雷戈里 圣·比德 伊西多尔 主祭保罗

 

比较研究在历史研究中十分常见。当今全球史的蓬勃开展,更是将文明、地区之间的比较,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比较研究既可以运用在历史研究中,也可以用来考察历史书写和编纂的异同。本文的写作便是一个尝试。以比较史学(comparative historiography)的开展而言,中文学界对中西两大文明中的史学传统,已经呈现了不少比较性的论著。杜维运先生的《与西方史家论中国史学》便是较早的探索,其他学者的相关成果也不时出现。在已经出现的中西比较史学的论著中,不少人倾向比较两位“史学之父”,即西方古希腊的希罗多德(约公元前480—前425)和中国汉代的司马迁(约公元前145—前90)。杜维运:《与西方史家论中国史学》(东大图书,1981年),其主旨针对西方史家贬低中国史学成就,为中国史学鸣不平。杜氏之后有《比较史学的困境》(东大图书,1993年)一书,其中提出司马迁的史学成就远高于希罗多德,不能将两者“附会”比较。近年比较希罗多德和司马迁的有杨俊明:《“史学之父”希罗多德与司马迁之比较研究》(《求索》,1991年第6期);阎崇东:《司马迁之〈史记〉与希罗多德之〈历史〉》(《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胡祥琴:《文化模式对史家神话编纂的影响——以〈史记〉与〈历史〉的比较为例》(《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4年第8期);戴晋新:《司马迁与希罗多德:中西史学比较研究的一个焦点与线索》(朱政惠、胡逢祥主编:《全球视野下的史学:区域性与国际性》,上海辞书出版社,2011年,第65—80页),还有哈尔滨师范大学2011年陈静文的硕士论文《〈史记〉与〈历史〉人物叙事比较研究》;张广智的《希罗多德史学的东方形象——以近十年中国学者的相关论著为中心》(《甘肃社会科学》,2014年第2期),其中也提倡对希罗多德和司马迁做比较研究。但笔者以为,虽然希罗多德和司马迁对中西两大史学传统的起源和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但两人所处的时代、学术的背景相当不同,并不容易在他们的著作中找出太多可比之处。况且就中国史学的起源而言,孔子的作用无可小觑——司马迁本人也承认他之写作《史记》,在很大程度上是希求继承和发扬孔子的榜样。

与前人的研究不同,本文的写作试图转换一下视角,比较中国汉帝国和欧洲西罗马帝国衰亡之后史学写作的领域所出现的一系列变化。笔者如此做法主要出于两个原因,首先是汉帝国和罗马帝国作为中西古代文明的两大中心,其兴衰变迁尤其是它们衰亡之后对亚洲和欧洲的影响,颇有不少相似、可比之处。其次是比较研究罗马帝国和汉帝国的历史著作,在西方和中国都已经有人尝试,但似乎少人具体探讨、比较两大帝国之后史学传统变化的异同。依笔者管见,帝国之后欧亚史学编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帝国衰亡之后,大一统的局面不复存在,促使史家尝试用新的、不同的角度考察历史的变动。其次,以往帝国的影响或阴影,则又时时和持久地存在,迫使史家在写作中更多地考虑历史的过去与现在的问题。复次,以上这些变动造成历史著述的相对繁荣,其史书数量相较以往的阶段有明显的增加。最后也是颇为值得讨论的是,上述这些情形下形成的史学,其现实的功用、特别是与政治的关系,表现相对以往的史著更为明显。总之,从中西两大史学传统的发展、演变而言,汉帝国与西罗马帝国之后的历史编纂和著述,形成了一个新的范式和传统,不但与前代相较出现明显的差异,而且形成之后对此后的史学研究也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对于上述的变化,本文将选择从中国和亚洲的“国史”和欧洲的“民族史”(national history)或“蛮族史”(barbarian history)入手,比较它们的异同,详细讨论此类史书写作的缘起、特点及其所反映的历史观念、史学方法和功用等方面的变化,并强调它们如何在不同程度上形塑了后世的历史著述。笔者认为,虽然名称略有差异,但亚洲的“国史”和欧洲中世纪以单个民族为主的王国史写作,具有不少共同的特点——后者亦可以用“国史”来称呼。

一、“国史”——史书抑或官职?此节的写作,承蒙首都师范大学江湄教授在史料搜集和理解上提供了诸多帮助,特此致谢。

让我们先从中国史学的变化说起。中国人一般对自己悠久的史学传统,十分自豪。但如果将司马迁视为中国“史学之父”,那么其长度与西方相较,则未免相形见绌,因为希罗多德生活的年代,比司马迁要早上几个世纪。如果我们将西方文明的源头追溯至埃及和两河流域,那么其长度则又要加长不少。当然,笔者并无意仅以长度来比较中西史学的成就。我想指出的是,在司马迁之前,中国的历史写作已经出现了一个相对独特而又影响深远的特征,那就是史官的出现。我们将中国史学与其他文明的历史写作相比较,似乎必须从这一点入手。中国古代文献中很早就出现了“史”,其含义并不十分明确,但学者大都理解为一种官职,其职事颇为宽泛,大凡世上甚至天上发生的种种现象,都在“史”记载的范围。于是,用现代语言理解“史”的职事,或许以记载史实和起草文件的文书比较合适。到了周代,政府职能扩大,史官的功用显得更为重要,出现了内史、外史、御史、大史和小史,各有职守,亦有等级之分。这些史官的名称,在周代及其之后,出现了一些变化,如司马迁所任的太史,便是由汉代皇帝设置的,其职责以记载天象为主。参见金毓黼:《中国史学史》,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一章“古代史官概述”,第7—31页。另见牛润珍:《汉至唐初史官制度的演变》,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48页。

与本文研究相关的则是“国史”这一称呼的出现,如《孔丛子》一书有“古者人君,外朝则有国史,内朝则有女史。举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之句。孔鲋:《孔丛子》,中华书局,1985年,第144页。但《孔丛子》是否成书于汉代及其是否为孔子八世孙孔鲋所撰,都为后世所疑,一般估计是汉代之后、唐代之前的作品。另外一个记载见于《后汉书》:“既而有人上书显宗,告固私改作国史者……”范晔:《后汉书》,卷四十《班彪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1333—1334页。此事牵涉史家班固,因此让人颇为熟知。这两个记载让人看到,“国史”名称的出现大致是汉代之后的事情,包括了双重的含义:既指官职,又指史书。国史作为官职,也出现在汉代之后的另一本史书《三国志》中,如吴国就设立了“左国史”和“右国史”,其具体负责的职事像先秦文献就出现的左史和右史一样,并不十分明确。但这一问题的存在并不妨碍我们讨论“国史”出现在史学史上的重要性。无论指的是官职或史书,所谓“国史”均有以“国”为限的意思。这一意思自然让我们联想到《国语》和《战国策》,因为这两本书处理的对象,不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天下”,而是周王朝之下的邦国。而把邦国而不是天下作为写作的对象,反映的是周王朝后期王权衰落的状况。以《国语》而言,其书的基础出于周代各诸侯国史官的记录,但此书在战国时期独立成书,显然是当时列国纷争的一个写照。而《战国策》的内容,更反映了当时邦国林立、相互争霸,诸侯、策士纵横捭阖、争权夺利的局面。回溯周代的史学,魏晋的刘勰有“诸侯建邦,各有国史,彰善瘅恶,树之风声”的说法。刘勰:《文心雕龙·史传》,引自穆克宏主编:《魏晋南北朝文论全编》,远东出版社,2012年,第312页。这里的“国史”,大致指的是以邦国为对象编写的史书。

公元前221年,秦朝征服了其他战国,统一了天下,但其功业很快为继起的汉朝所继承。大一统天下的重建,使得史家的眼光从邦国再次放大到整个帝国。换言之,司马迁在汉代的出现,并非偶然。笔者虽然注重孔子对鲁国国史的改造及其《春秋》对中国史学发展的普遍意义,但不得不承认,处于周室衰微、礼崩乐坏时代的孔子,即使有回天之志,他还是无法想象自己能“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的确,孔子不太谈天,这一方面表现了他的敬畏之情,另一方面也显现他对天是否一定关照人世,信心不足。司马迁对此有一段生动的记述:

 

鲁哀公十四年春,狩大野。叔孙氏车子锄商获兽,以为不祥。仲尼视之,曰:“麟也。”取之。曰:“河不出图,雒不出书,吾已矣夫!”颜渊死,孔子曰:“天丧予!”及西狩见麟,曰:“吾道穷矣!”喟然叹曰:“莫知我夫!”子贡曰:“何为莫知子?”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司马迁:《史记》,第6册,卷四十七《孔子世家》,中华书局,1959年,第1942页。

 

据说在获麟之后,孔子便绝笔了。与此相对照,司马迁经历了奇耻大辱,还立志“成一家之言”,并举前人的例子激励自己说,所有以往的名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其实如上所述,司马迁继承其父司马谈担任的太史一职,以记录天象为主,并不一定有写作史书的任务。据牛润珍的研究,史官与天官的职责在汉代逐渐分道扬镳。牛润珍:《汉至唐初史官制度的演变》,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46—48页。换言之,作为天官,“究天人之际”或许是本分的工作,而“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则大抵可以视为司马谈、司马迁父子个人的行为。上述班固被人以私改作国史而告发入狱,也可以理解为从先秦至汉代,至少在汉明帝(公元28—75)设兰台令史之前,撰写历史大都是私人的行为——史官的主要任务是记载事实。因此唐代刘知几有如下的分析:

 

书事记言,出自当时之简;勒成删定,归于后来之笔。然则当时草创者,资乎博闻实录,若董狐、南史是也。后来经始者,贵于隽识通才,若班固、陈寿是也。必论其事业,前后不同。然相须而成,其归一揆。刘知几:《史通通释》,卷十一《史官建置》,浦起龙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325页。

 

由此我们也许可以更好地理解为什么司马迁在写出《史记》之后,并不指望公诸于世,而是希望藏之名山;而班固在班彪记录的基础上,希图展现自己的“隽识通才”,却受人指责入狱的缘故了。这或许是因为中国古代史官的主要职责是“书事记言”,并不是“勒成删定”——后者是留给后人的工作,而司马迁和班固,当然还有其他的同代人,却希图“越位”,私下利用已成的史料撰写史书了。当然司马迁和班固之间的差别还是明显的,《史记》的写作虽然以汉代为重,却也概括了前代的历史,而《汉书》则如题目所示,则径以汉代的历史为对象了。可幸的是,班固的行为,最后得到了皇帝的认可,于是他后来得以明目张胆地继续撰写。从这一点来看,班固专注写作汉代历史的选择,也许还体现了皇帝的意志。

班固所做的《汉书》,现在称为断代史,而在范晔笔下,则是“国史”。因此如果将国史理解为史书,那么还有其特定的含义,那就是有关当代、当朝的历史。从这一点上来理解意为官职的“国史”,也就是负责记录当朝历史的史官了。《华阳国志》的作者常璩(约291—361)在解释他写作目的时说:

 

古者国无大小,必有记事之史,表成著败,以明惩劝。稽之前式,州部亦然。自刘氏祚替而金德当阳,天下文明,不及襄世,逮以多故。族祖武平府君,汉嘉杜府君,并作《蜀后志》,书其大同,及其丧乱。然逮在李氏,未相条贯。又其始末,(或)有不详。第璩往在蜀,栉沐艰难,备谐诸故事,更叙次显挺年号,上以彰明德,下以治违乱,庶几万分有益国史之广识焉。常璩:《华阳国志》,卷八《大同志》,引自《二十五别史·华阳国志》,齐鲁书社,1998年,第100页。

 

简单说来,他决定编写《华阳国志》,目的是增进当朝的国史有关某个地方(四川)的历史知识。在常璩所处的年代,国史的写作看来已经成为一个流行的史学实践,其表现为“国史”一词的频繁使用,不但指官职,也指该官负责编写的史书。如沈约的《宋书》记载了汉代之后史书编写的变迁:

 

东京图书在东观。晋武帝以秘书并中书,省监,谓丞为中书秘书丞。惠帝复置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掌国史。周世左史记事,右史记言,即其任也。汉东京图籍在东观,故使名儒硕学,著作东观,撰述国史。沈约:《宋书》,卷四十《志第三十百官下》,中华书局,1974年,第1246页。

 

由上可见,国史抑或当朝史的编纂,还有其他官员负责。如东汉便曾设著作或著作郎一职,负责当朝史书的编纂。三国时期的魏国及其南朝诸国继续保留了这一位置,有的还在此后加设著作佐郎,担任其副手。著作郎和著作佐郎的工作就是编纂国史这样的史书。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鉴于编写国史需求的增长,不少王朝将国史定为一个官职。如魏收(507—572)的《魏书》在其列传第二十四叙“李顺”及其家族时,有如下的记载:

 

熙族孙同轨。体貌魁岸,腰带十围。学综诸经,多所治诵,兼读释氏,又好医术。年二十二,举秀才,射策,除奉朝请,领国子助教。转著作郎,典仪注,修国史。迁国子博士,加征虏将军。魏收:《魏书》,卷八十四《列传儒林第七十二李同轨》,中华书局,1974年,第1860页。

 

此处的“修国史”便是新设的官名。相似的记载还见列传第三十一:

 

(刘)景先,字光胄。幼孤贫,无资从师,其母自授《毛诗》《曲礼》。…… 昼则樵苏,夜诵经史,自是精勤……时太常刘芳、侍中崔光当世儒宗,叹其精博,光遂奏兼著作佐郎,修国史。寻除司徒祭酒、员外郎。侍中穆绍又启景先撰《世宗起居注》。魏收:《魏书》,卷四十三《列传第三十一房法寿·景先》,第978页。

 

隋朝统一中国之后,其君主也重视国史的编纂,但因为王朝存在的时期短暂,所以成果无可称道。但国史的编纂在之后的唐代出现了更为长足的发展。如果“二十四史”是中国传统史学傲人的成果,那么由唐代史家修撰的就占了八部,达三分之一之多。唐代史家所撰的前代国史中,如李百药(564—648)的《北齐书》记载在北齐朝,也出现了“修国史”这样的官职,如其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六杜弼条有称他次子杜台卿“字少山,历中书、黄门侍郎,兼大著作,修国史”。另,卷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七有陆卬“除中书侍郎、修国史”的记载。唐代史家房玄龄等人所撰的《晋书》,也有国史为官职的记载:

 

中兴草创,未置史官,中书监王导上疏曰:“夫帝王之迹,莫不必书,著为令典,垂之无穷。宣皇帝廓定四海,武皇帝受禅于魏,至德大勋,等踪上圣,而纪传不存于王府,德音未被乎管弦。陛下圣明,当中兴之盛,宜建立国史,撰集帝纪,上敷祖宗之烈,下纪佐命之勋,务以实录,为后代之准,厌率土之望,悦人神之心,斯诚雍熙之至美,王者之弘基也。宜备史官,敕佐著作郎干宝等渐就撰集。”元帝纳焉。宝于是始领国史。房玄龄:《晋书》,卷二十八《列传第五十二干宝》,中华书局,1974年,第2149页。

 

同时,《晋书》其他地方也将国史释为史书。如晋朝重臣徐广,就曾被举荐承担编写国史的工作:

 

尚书奏:“左史述言,右官书事,《乘》《志》显于晋郑,《春秋》著乎鲁史。自圣代有造《中兴记》者,道风帝典,焕乎史策。而太和以降,世历三朝,玄风圣迹,倏为畴古。臣等参详,宜敕著作郎徐广撰成国史。”于是敕广撰集焉。房玄龄:《晋书》,卷二十八《列传第五十二徐广》,第2158页。

 

国史由专任的官职负责,显然表现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唐代在这方面尤其突出,因为国史的编纂在那时多由宰相负责,于是唐朝的史官又有了新的称呼——“监修国史”或“兼修国史”。《旧唐书》“职官”中的“史馆”条这样描述:

 

历代史官,隶秘书省著作局,皆著作郎掌修国史。武德因隋旧制。贞观三年闰十二月,始移史馆于禁中,在门下省北,宰相监修国史,自是著作郎始罢史职。及大明宫初成,置史馆于门下省之南。馆门下东西有枣树七十四株,无杂树。开元二十五年三月,右相李林甫以中书地切枢密,记事者官宜附近,史官尹愔奏移史馆于中书省北,以旧尚药院充馆也。刘昫:《旧唐书》,卷四十三《志第二十三职官二》,中华书局,1975年,第1852页。

 

同时,《旧唐书》还有宰相任“兼修国史”的记载,如“夏四月壬午,以朝议大夫、守太常卿、兼修国史杨绾为中书侍郎,尚书礼部郎、集贤院学士常衮为门下侍郎,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及“绍少子圉师,有器干,博涉艺文,举进士。显庆二年,累迁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兼修国史”。刘昫:《旧唐书》,卷十一《本纪第十一代宗李豫》,第311页;卷五十九《列传第九许绍》,第2330页。有的时候,兼修国史还由其他官员担任,如唐太宗器重的大臣张公谨(594—632)之子大素;《旧唐书》记为:“(张)大素,龙朔中历位东台舍人,兼修国史,卒于怀州长史,撰《后魏书》一百卷、《隋书》三十卷。”刘昫:《旧唐书》,卷六十八《列传第十八张公谨》,第2507页。

笔者在上面不厌其烦地详述国史作为官职的创设及其演变,目的是指出国史编纂在汉代之后,也即汉唐之间的不断发展及其走向繁荣。的确,除了李延寿的《南史》和《北史》,唐代史家编修的多是国史,抑或西方史家所谓的“state history”或“national history”,以单个政权的兴衰为对象。这一取径,显然与司马迁的做法颇为不同。或许有人会说,这一传统始自班固的《汉书》,这当然没有错。但如上所述,班固之专注汉代的历史,有着一些偶然的因素,如皇帝的干预等。更重要的是,班固写作的初衷是接续司马迁,因此他没有描述汉代之前的历史,似乎情有可原,甚至理所当然。笔者在2015年6月北大的“断裂与转型:帝国之后的欧亚历史与史学”的会议上,曾用英文发表了此论文的一些初步构想,与会的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的狄宇宙(Nicola Di Cosmo)曾提问,询我如何考虑班固对于国史写作的影响。此处的相关讨论既是对他发问的回答,也想表达我对他提问、促我思考的谢忱之意。

易言之,班固尽管是中国史学中断代史的鼻祖,但写作断代史、王朝史传统的真正建立,却是在汉代之后,也即从魏晋南北朝至唐代的阶段中形成并演绎成一个定式的。这一定式的确立,反映的是历史编纂与政府国家的紧密关系,也即中国历史著述官方化过程及其结果,对此笔者将在下面再讨论。在此有必要指出的是,唐代史家刘知几对官修历史颇有批评,此点也为学界所熟知。但重要的是,刘知几在比较司马迁和班固的时候,却明确贬前者而褒后者。而有趣的是,刘知几对司马迁的不满,却正是其他许多人称赞司马迁的地方,那就是司马迁宏阔的视野和通史的实践:

 

寻《史记》疆宇辽阔,年月遐长,而分以纪传,散以书表。每论家国一政,而胡、越相悬;叙君臣一时,而参、商是隔,此其为体之失者也。兼其所载,多聚旧记,谓采《国语》《世本》《国策》等。时采杂言,故使览之者事罕异闻,而语饶重出,此撰录之烦者也。刘知几:《史通通释》,卷一《六家》,浦起龙释,第19页。

 

换言之,刘知几认为司马迁虽然有贯通古今的想法,但其作品呈现的史实却并不连贯,而且由于他希图概述前代的历史,因此所用史料不免道听途说。与之相较,刘知几指出班固开创的当代史写作,是后代修史的楷模:

 

历观自古,史之所载也,《尚书》记周事,终秦缪;《春秋》述鲁文,止哀公;《纪年》不逮于魏亡,《史记》唯论于汉始。如《汉书》者,究西都之首末,穷刘氏之废兴,包举一代,撰成一书,言皆精练,事甚该密。故学者寻讨,易为其功,自尔迄今,无改斯道。同上,第22页。

 

作为唐代官修史书的参与和批评者,刘知几对司马迁的批评和对班固的称赞,更让人看到国史作为一种史书体裁在汉代之后的流行,若有无可阻挡之势。

二、欧洲的“国史”(national history)及其特点

上面已经指出,就中西史学传统的发轫而言,其可比性并不很多。古代希腊史学之源头,来自诗歌和史诗,而诗歌作为文化的最初形式,在古代文明中比较常见。如中国的《诗经》,也常被视作“六经”之首。不过《诗经》虽然有史料价值,但不是史学写作。同样《荷马史诗》也非史学作品。古代希腊的初始的史学作品,出自一批所谓“纪事家”或“故事收集者”(logographer)之手,其中贺卡泰乌(Hecataeus of Milites,约公元前500年左右)最为重要。他们的作品有三大特点,一是对希腊神话的摈弃;二是对同期波斯文化的关注和吸收;三是他们作品所采用的散文(prose)而不是诗歌(verse)的形式。在20世纪初年,英国剑桥的钦定史家约翰·布瑞(John Bury,1861—1927)强调指出,贺卡泰乌等“故事收集家”使用散文来写作,为历史学的诞生创造了条件。John Bury,The Ancient Greek Historians,New York:Macmillan Company,1909,pp.16—17.他的意思是说作者采用了散文而不是诗歌能在写作中更好地保存和展现史实。布瑞的这种态度现在看来含有一定的偏见,因为就保存历史意识而言,诗歌同样有效。但布瑞的看法,却让中西古代史学有了可比之处,因为古代中国的史书如《春秋》和《左传》,也采用了散文而不是韵文或诗歌的形式。

不过,上述也许就是中西古代史学的最大可比之处了。与古代中国不同的是,古希腊没有史官;史学基本是史家个人所为。由此古代希腊史家不像古代中国的史官那样,以“书事记言”为主要工作。相反,他们不但需要记载历史事件,又必须“勒成删定”,建构历史的叙述。如希腊史学之父希罗多德,其作品出自他在广场上面对听众的大声宣读,因此呈现故事的生动性和连贯性为其必须。有关古希腊史家将之作品于广场上宣读的研究,详见Angelos Chaniotis, Historie und Historiker in den griechischen Inschriften: epigraphische Beiträge zur griechischen Historiographie, Stuttgart: Steiner Verlag Wiesbaden, 1988。生动性让希罗多德注意讲好故事,而连贯性促使他对事件的来龙去脉加以探究。因此“历史”(ἱστoρία)一词在希腊文中的含义是“通过调查获取的知识”。换言之,与以前的“故事收集者”不同,希罗多德不仅只是采集一些传言,而且想将其贯通起来,构成历史叙述,于是他被誉为西方“史学之父”。之后的修昔底德则又进了一步,其所著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不但主题更为集中,而且更努力地探求历史的因果关系,为此他也更注意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关系。参见Thomas F.Scanlon,Greek Historiography,Malden,MA:Wiley Blackwell,2015,pp.10—11。于是,古希腊和之后古罗马的史家,均是语法家(grammarians)、演说家或修辞家(rhetors),十分注意修辞造句,也即不但运用散文,而且希望写出美文。而商周时代的史官主要是文书(scribes, clerk),其记录未免流于固定的程式,由此而引起孔子的不满,以致他修改鲁国的《春秋》,属辞比事,创造了“春秋笔法”。孔子尝言:“文胜质则史,质胜文则野,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里的“史”,现在常将之视为过于斯文,其实不通。孔子第一句的意思其实指的是史官的风格,而“文胜质则史”指的不是写作过于浮华,而是指史官的记录,常常流于形式,不能很好地呈现事物的本质。笔者对这句话的理解,曾就教于已故的庞朴先生,特此申明。古希腊史学与先秦史学的重大差异,在此可见一斑。

但罗马帝国的建立,则让其史学写作与中国汉代的史学,呈现出较多的可比之处。首先,虽然古罗马没有专设史官,但史家如李维(Titus Livius,约公元前59—公元17)、塔西佗(Tacitus,55—120)和苏维托尼乌斯(Suetonius,约69—122),均曾在帝国供职,与当权者不但有互动和关联,而且还能接触和利用宫廷的档案。另外一些史家如恺撒(Gaius Julius Caesar,公元前102—前44)、萨鲁斯特(Sallust,约公元前86—前34)和阿匹安(Appian,95—165),则出身官僚世家,本人又曾任重要的官职,对诸种政事及其变迁有深入其内的知识。而且,虽然现存罗马史学的作品,残缺不全,也许只是冰上一角,但还是能反映出罗马共和、特别是帝国时期史学的发达。有人把罗马史学作品分为两类,一类为编年史,另一类是叙述史,但其实其中的界限并不明显,比如塔西佗就既著有《编年史》,又写有《历史》。不过编年史的编修,在某种程度上或许可以与中国古代史官“书事记言”的传统想比仿。其次,正因为罗马人很早就有将史事编年记载的传统,所以罗马史家较之古希腊史家,具有更多连贯发展的视野,也即通史的眼光。而罗马在地中海地区乃至欧洲南部大一统地位的建立——Pax Romana——为其史家尝试写作通史乃至世界史,亦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罗马时代不仅出现了多部“通古今之变”的著作,如波里比阿的《通史》、李维的《建城以来史》,而且还有狄奥多鲁(Diodorus Sicilus,约活跃于公元前50年)和通古斯·庞培(Trogus Pompeius,约活跃于公元元年前后)的多卷本《世界史》,颇有司马迁“究天人之际”的宏阔眼光,描述和呈现他们的所知世界(oikoumene)。复次,与古希腊史学相比,罗马史学显然更具“官方色彩”,因此其史家更为重视史学的政治镜戒功用和道德训诲功能。这一点与班固“究西都之首末,穷刘氏之废兴”以及“纬六经,缀道纲,总百氏,赞篇章,函雅故,通古今”的企图,前句引刘知几《六家》,后句出自班固《汉书·叙传》下。此段对罗马史学的概括,亦可参考王晴佳:《西方的历史观念:从古希腊到现在》,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三章。颇能相比。最后,除了历史悠久的编年记载的传统,罗马史学还有注重人物传记的特点,苏维托尼乌斯和普鲁塔克均以此体裁的作品而闻名于世。或许在一个不同的程度上,我们也可将之与纪传体在汉代的兴起相比较。周一良先生已经指出罗马史家普鲁塔克等人的纪传体,与司马迁在汉代创建纪传体有些可比之处。见《周一良学术论著自选集》,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80页。毋庸赘言,纪传体在此之后成为中国史学的正统体裁,而传记类的史书写作,也在罗马帝国灭亡之后,仍然在中世纪和近现代欧洲大行其道。

如上这些罗马史学的特点,与持久而又庞大的罗马帝国的建立和扩张,显然有着密切的关系。但需要指出的是,西罗马帝国于476年灭亡之后,这些特点并没有都成为明日黄花,随着帝国的消失而荡然无存。相反,其中不少仍然对中世纪欧洲的历史著述,产生了明显的影响。但无论如何,从“3世纪的危机”开始到7世纪,也即在所谓的“古典后期”(late antiquity),欧洲史学在总体上逐渐出现了种种新的现象,导致古典史学走向终结。用卜冉安·克洛克(Brian Croke)的话来形容,那就是“对于历史的读者和作者而言,那时不但有一个转变,而且还是一个中止、断裂和衰降。在史学史的意义上,人们必须重新回顾和形塑过去,使其成为变化的诱因”。见Brian Croke,“Late Antique Historiography, 250—650 CE, ”in John Marincola (ed.) , A Companion to Greek and Roman Historiography,Malden MA:Blackwell,2007,p.573。对于这一欧洲史学史新时期的到来,人们可以从多个方面加以描述,比如基督教观念如何影响、推动了世界史、普世史的编纂,而这类普世史的出现,又如何采用、遵循和阐述基督教的纪年方法,将人类历史的发展看作一个有始有终的过程。而本文的重点,则在考察罗马衰落、灭亡之后民族史或蛮族史在欧洲的出现及其意义。笔者同意美国史学史名家唐纳德·凯利(Donald Kelley)的观察,“正当西罗马帝国为来自北方和东方的入侵所削弱和衰亡的时机,西方史学的主体也为这些入侵者所改造。这些蛮族部落进入了往日罗马帝国的疆域,带来了自己独特的经验和实力,并有建筑在一半神话、一半历史基础上自身的文化认同和传统”。Donald Kelley, Faces of History: Historical Inquiry from Herodotus to Herder,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8, p.104.

具体而言,自410年罗马城陷落之后,帝国的西部疆域战火不断。帝国的皇位虽然多次易主,但难阻颓势。这些来自北方和东方的蛮族部落,在军事征服的过程中,模仿参照了罗马帝国的治理机构,推举出自己的国王,先后建立了自己的政权,如西哥特王国、勃艮第王国、汪达尔王国、苏埃维王国、法兰克王国、东哥特王国以及盎格鲁—撒克逊诸王国等。这些蛮族王国如汉代之后出现的诸多王朝一样,短命的远多于长命的,更遑论与罗马帝国相比了。但也有如西哥特王国和法兰克王国,历时好几个世纪。也许正因为许多王国骤兴骤亡,为了总结历史经验,一些史家撰述了以这些蛮族王国为题材的史书。一般而言,后人认为有以下几部著作大致代表了欧洲蛮族史或民族史的写作,它们按时间先后分别是约达尼斯(Jordanes,约500—554)的《哥特史》(De origine actibusque Getarum,简称为Getica)、都尔的主教格雷戈里(Gregory of Tours,约538—592)的《历史十书》(Libri Historiae X,俗称为《法兰克人史》)、塞维利亚的伊西多尔(Isidore of Seville,约560—636)的《编年史》(Chronica)和《哥特、汪达尔和苏维汇史》(Historia de regibus Gothorum, Vandalorum et Suevorum)、圣·比德(St. Bede, 672/673—735)的《英吉利教会史》(Historia ecclesiastica gentis Anglorum)和主祭保罗(Paul the Deacon,约720—799)的《伦巴第史》(Historia Langobardorum)。笔者认为这些史书可以被称为欧洲的“国史”,与中国汉唐之间的国史或王朝史(断代史)的编纂,在视角、时段、内容、功用及其影响等方面都颇有可比之处。查尔斯·韦斯特在他撰写的“王朝史”一章中,也认为与中国史学的王朝史(断代史)相较,约达尼斯、比德和主祭保罗等人的著作均可称为西方的“王朝史”(dynastic history)。“Dynastic Historical Writing”,in Sarah Foot, Chase Robinson (eds.), Oxford History of Historical Writing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 p.498.查尔斯·哈特曼(Charles Hartman)和安东尼·迪巴莱斯(Anthony DeBlasi)在他们写的“唐代中国的发展的历史方法”(The Growth of Historical Method in Tang China)中称官方史家编写的史书为“国史”(state history), Ibid., pp.17—36。

依照唐纳德·凯利的看法,上述这些史书的作者,是“欧洲第一代的史家”。Donald Kelley,Faces of History,p.106.他的意思是说这些人的作品,首次将游离于罗马史学之外的欧洲其他地方,当作了考察和写作的对象。换言之,虽然罗马史学有着世界史写作的传统,但其视野所及,仍然只是罗马人的世界,即Pax Romana。参见Ernst Breisach,Historiography:Ancient,Medieval and Modern,Chicago:Chicago University Press,1983, pp.75—76。其他史家则指出这些史家作品的另一个特点,那就是以单个民族或族群,也即罗马人贬称的“蛮族”(barbarian)为叙述对象,因此是一种民族史(Volksgeschichte)或族群史(ethnic history)。笔者想强调的还有一点,那就是这些作品还以王国的兴衰而不是天下为对象,反映了帝国倒塌、天下崩裂之后的情形。易言之,它们是国史(state history),其写作不但注重当代的事例,还有明确的政治目的和道德关怀。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上述这些史书,抑或欧洲的国史有一些显著的共同性,但我们同时也应该承认,对这些共同性的认识,不免带有后见之明的视角。譬如美国中世纪史专家沃尔特·葛发特(Walter Goffart),撰有《蛮族史家》(The Narrators of Barbarian History)的专著,将约达尼斯、格雷戈里、圣·比德和主祭保罗称为“中世纪欧洲的第一代杰出史家”,但他在书中也用细致的笔触,指出这四位“蛮族史家”之间的许多不同。Walter Goffart, The Narrators of Barbarian History: Jordanes, Gregory of Tours, Bede and Paul the Deac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8.同样,亚昆·皮萨罗(Joaquín Martínez Pizarro)为黛博拉·戴丽雅尼斯(Deborah Mauskopf Deliyannis)所编的《中世纪的史学》(Historiography in the Middle Ages)一书撰有“族群和民族史,约500—1000年”(Ethnic and National History, 500—1000)一章,其中他也告诫读者不能简单地将这些史家视为族群史或民族史的先驱。Joaquín Martínez Pizarro,“Ethnic and National History”, in Deborah Mauskopf Deliyannis(ed.),Historiography in the Middle Ages,Leiden:Brill,2003,pp.43—88.笔者以为,上述这些史家所表现的审慎绝对必要,因为如同上述,在古典世界随着西罗马帝国灭亡走向终结的时候,史学写作在欧洲经历了一个很大的转折,而这一转折绝不仅仅表现在一个方面。比如罗马帝国的一统天下虽然崩裂,但在它的废墟上则渐渐出现了不断走向整合、统一的基督教会。在一定程度上,蛮族进入罗马帝国的疆域所建立的一系列王国,均经历了一个“基督教化”的过程。于是古典晚期和中世纪早期的史书写作,似乎始终存在着一种“分”与“合”的张力,即使在这些以蛮族人及其王国为对象的史书中也有明显的表现。

约达尼斯的《哥特史》大约在551年开始写作,是现存唯一的有关哥特人的史书。据约达尼斯自己说,他的写作主要依据卡西奥多卢斯(Cassiodorus,约490—575)的同名著作,也参考了拜占庭史学家普利斯库斯(Priscus,约5世纪人)编写的《拜占庭与阿提拉的历史》以及阿布拉比乌斯(Ablabius)编写的一部有关哥特人的史书。约达尼斯本人应是贵族出身的哥特人,并曾任军队的书记官。他的《哥特史》以描述当时世界的一般状况(他所称谓的大洋及其岛屿)开始,然后转至日耳曼人的发源地斯堪德扎岛的地理环境。第一部分的第四章开始描述哥特人如何离开斯堪德扎岛(今斯堪的纳维亚),南下迁徙到东欧平原,与罗马人交往互动,逐步建立自己的领地和家园的各类活动。书的第二部分讲授哥特人与罗马帝国的来往,是一个大致和平共处的过程。第三部分开始出现了大的变动,因为哥特人受到来自远东的匈人的攻击,为此他们向罗马人求援,获得了一定的支持。但好景不长,哥特人又借机攻击罗马人,并横扫意大利,攻陷了罗马城。第四部分的内容更加戏剧化,描述的是匈人在阿提拉(Attila,406—453)的领导下,再度向罗马帝国发起有力的攻击,并最终导致其灭亡。最后的第五部分讨论哥特人如何在西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自己的王国,与其他蛮族及东罗马帝国,也即拜占庭帝国争权夺利的历史。由上的简单概括可以看到约达尼斯《哥特史》的史料价值——它的存在让后人能一窥哥特人的起源及其扩张,并从中了解其对手罗马帝国如何走向衰亡的细节。

如果说约达尼斯叙述的重点是从一个角度交代罗马世界的分崩离析,那么格雷戈里的《法兰克人史》则提供了另一个蛮族王国起源和壮大的历史。不过与约达尼斯不同,格雷戈里有着宏阔的视野;他将法兰克人的兴衰,置于人类史的大框架下来叙述和分析。其实,格雷戈里的著作,原名为《历史十书》,共有十卷,第一卷从创世开始一直讲到391年,第二卷从391年到511年,描述法兰克人早期的历史,直至克洛维国王之死。第三卷从511年到547年,之后的各卷描述愈加详细,涵括的年份从几年一卷到一年一卷,最后的第十卷终于591年,也即格雷戈里去世的前一年。一般认为,格雷戈里于575年,也即他担任都尔主教之后第二年开始著述《法兰克人史》,所以这部著作虽然从上帝创世开始,似乎是一部世界通史,但其实还是一部族群史和当代史——从第三卷中间开始,格雷戈里便可以参照他的亲身经历了。于是唐纳德·凯利这样评论,虽然格雷戈里看起来继承了优西比乌(Eusebius,260—340)、哲罗姆(St. Jerome,347—420)和奥罗修斯(Orosius,375—418)写作世界编年史的传统,但他其实对此仅仅敷衍了事而已。“他对《圣经》的历史之简要概述,只是表面文章,之后便很快转入他自己经历过的那个小小的高卢的历史;其书十分之六的内容都是当代史。”Kelley,Faces of History,p.108.

以对优西比乌、哲罗姆和奥罗修斯等人著作的态度来看,伊西多尔应该比格雷戈里显得更为认真。他是一位饱学之士,像格雷戈里一样担任过主教,并以编纂了《词源学》(Etymologiae)这本百科全书式的作品而闻世。从许多方面来看,伊西多尔在学术文化上的成就,让他成为沟通古典晚期和中世纪早期文化的重要人物,或“古典世界的最末一位学者”。伊西多尔所著的《哥特、汪达尔和苏维汇史》,有许多地方参考和利用了优西比乌、哲罗姆和奥罗修斯等人的著作,并在大体上采用了编年史的体裁。但在590年之后的史实则主要由伊西多尔自己撰写,所以此书是现存有关西哥特人的重要史书。同时,伊西多尔还有两篇附录,简约地记载了汪达尔人和苏维汇人的历史。但伊西多尔虽然受到了哲罗姆、奥罗修斯等人的影响,以其作品的实质来看,他还是一位“蛮族史家”。伊西多尔的《哥特、汪达尔和苏维汇史》有前史的部分,但像格雷戈里的《法兰克人史》一样,此书还是以当代史的叙述为主。更重要的是,他对哥特人及其成就,充满自豪。他的《哥特、汪达尔和苏维汇史》有一“引子”(prologue),描述了西班牙的地理环境,赞其为“最美丽的地方”,因为那是西哥特人主要活动的场所。伊西多尔转引了前人的编年史记录,其目的显然是为了光大西哥特人的历史。所以费利斯·里夫施茨(Felice Lifshitz)指出,伊西多尔是首位将哥特人的王国视为独立的政治主体,不再将之从属于(东)罗马帝国的中世纪史家。由此他对西哥特人最终将东罗马帝国军队赶出西班牙的事迹,称赞有加。Felice Lifshitz,“The Vicissitudes of Political Identity: Historical Narrative in the Barbarian Successor States of Western Europe”, Oxford History of Historical Writing,Vol.2,p.378.

顾名思义,圣·比德《英吉利教会史》的主要内容以不列颠人和撒克逊人如何在传教士奥古斯丁(Augustine, ?—604)的帮助下,逐渐皈依基督教的过程为主线。像上述几位史家一样,比德的学问为当时人所钦敬,在他死后不久就有“可敬的比德”的美称。他留下的《英吉利教会史》也让他获得“英国史学之父”的美誉。他的著作从不列颠列岛的自然环境讲起,然后描述罗马人的入侵和统治,再转到盎格鲁—撒克逊人如何进入不列颠及其之后的纷争,最后终于731年,也即比德去世之前四年。因此此书也有相当一部分的内容属于当代史。而此书的史料价值,则在于比德叙述了不列颠自古以来的历史,以不列颠的立场来构建其历史演化。在比德的笔下,这一演化自然是在基督教会教化为主线展开的。他为之颇费笔墨,记载了大量的“神迹”,即基督教传教士和皈依了教会的国王如何显示神力、制造奇迹的事迹。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比德看起来似乎在歌颂基督教会的神圣光辉如何普照到了不列颠,但他其实注重的是如何从政权的递嬗、更迭入手,构建一部以国王为中心的不列颠民族史。因此费利斯·里夫施茨甚至称他的书带有王权主义(royalism)的特点。Ibid., p.380.换言之,与伊西多尔类似,比德笔下的历史是站在不列颠各民族的立场上写就的。

如果比德的《英吉利教会史》是在教会史的面罩下呈现的英吉利民族史,那么主祭保罗的《伦巴第史》则更为直接的展现其民族史的立场。保罗出身高贵,幼年受过良好的教育,成年之后又以其学问之精湛进入伦巴第国王的宫廷,并成为其女儿的塾师。保罗之后又有机会拜见查理曼大帝,后者也为其学问所折服。保罗之写作《伦巴第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查理曼的鼓励。保罗在8世纪晚期写作,参考和模仿了我们上述提到的约达尼斯、伊西多尔、格雷戈里和比德等人的著作,因此其作品的民族史特点格外明显。他的著作从追溯伦巴第人在斯堪的纳维亚的起源开始,一直写到他所处的时代,主题集中,不枝不蔓,将伦巴第人视作一个独立的政治主体。饶有趣味的是,在主祭保罗写作的时候,伦巴第王国已经为查理曼大帝所击溃和征服,因此他的《伦巴第史》有一个独特的视角。作为伦巴第人的后代,保罗显然热爱他的民族,有意为之树碑立传,但他又为其征服者查理曼大帝写作,所以未免又有一些矛盾的心理。他的《伦巴第史》终于伦巴第二代国王利乌特普兰德(Liudprand,712—744年在位)的时代,不知是否有意为之,因为利乌特普兰德堪称伦巴第人最伟大的统治者。在他之后,伦巴第王国每下愈况,三十年后便落入了法兰克王国的统治之下。与前面的几部著作相比,《伦巴第史》作为一部民族史、抑或国史的特点最为明显,因为它几乎勾勒了一个民族、王国的起源、兴起和衰降的整个过程。

三、欧亚“国史”的异同及其意义

上面已经提到,中国唐代史学著述十分发达,修撰了二十四部正史中的三分之一,在中国史学史上形成了一个高峰。其实,这一高峰的出现有其预备期,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从长程的眼光来看,汉代司马迁、班固等人的著述,代表了中国史学史上的奠基时代,而汉代之后则开始步入了一个逐步发展、走向繁荣的阶段,为唐代史学的高峰做了准备和铺垫。已故的北大周一良先生是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名家,对那一时期的史学有着精到的观察。周先生指出,魏晋南北朝时期不但史部著作走向独立、史官制度逐渐固定,而且“比起前一时期,史部著作数目骤增,性质复杂多样,门类异彩纷呈”。另外,周先生还认为在魏晋南北朝的时代,中国的史书编纂尚有纪传体与编年体并行发展的特点。见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学发展的特点》,见《周一良学术论著自选集》,第270—289页;引文见第276页。相关论著还可见邱敏《六朝史学》(南京出版社,2003年)和郝润华《六朝史籍与史学》(中华书局,2005年)。饶有趣味的是,周先生概括的汉代之后中国史学的特点,颇能与欧洲西罗马帝国之后的史学发展做些比较。当然,比较不是生搬硬套,用一个模式来比照另一个模式,因为每一种文明都有其自身生成、发展的独特环境。譬如西方史学从修辞学分支的地位中走出来,变成一门独立的学科要到文艺复兴时期才渐渐完成,而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史官制度在整个欧洲历史上都几乎付诸阙如。但在罗马帝国衰亡之后,史书数量和种类则有明显增多的趋向。而且中世纪欧洲史学也有编年史与纪传体史书(除了皇帝、国王的传记众多之外还有圣徒传的盛行)并行发展的主体趋向。

笔者以下的讨论,还想尝试换一个角度,在史学思想变迁的层面,从四个方面比较、探究欧亚帝国之后国史撰述的一些异同。首先是帝国消亡之后,史家对历史看法,也即他们历史观、世界观之改变。概括而言,那就是有一个从帝国到王国、天下到国家和大一统到各族群、各民族的过程。当然,这一过程本身在中西方的表现有着明显的差异。以中世纪西方而言,这一族群意识的表现各有千秋。如同上述,约达尼斯、伊西多尔、格雷戈里、圣·比德和主祭保罗等人著作的取径,颇为不同,抑或颇有特色。在族群意识的表现上,约达尼斯和主祭保罗似乎颇为显著。如约达尼斯的《哥特史》以他所了解的世界开始,指出哥特人发源地斯堪的纳维亚之重要,然后以赞美的笔调,讲述了这一“光荣的种族”如何从北欧起步,逐步向南迁徙,与罗马帝国接触、互动和交流(当然也包括冲突),然后如何成功地建立自己的王国。他认为自己的祖先属于这个种族,并自豪地写道,在罗马时代,“哥特人比其他所有野蛮人都要有教养,几乎可以与希腊人相提并论……哥特人的名气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人们传说,被诗人们赞颂为战神的玛尔斯(Mars)就是在他们那里诞生的”。约达尼斯:《哥特史》,罗三洋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31—32页。伊西多尔对“美丽的西班牙”的赞美,主要是因为这是哥特人建功立业的所在。他说道:“从西方到印度,所有的土地上,唯有西班牙最为美丽。啊!西班牙,你神圣的土地上孕育了不少领袖和民族。而你现在是各个领地中的女王,其光辉从西方一直普照到东方。你代表了世界的光荣和美丽,是地球上最富庶的地方,在这里哥特人休养生息、繁荣发展,建立了丰功伟绩。”Isidore of Seville, History of the Goths, Vandals and Suevi, Jr. Guido Donini & Gordon Ford (trans. and intro.), Leiden: Brill, 1970, p.1.

同样,主祭保罗的《伦巴第史》虽然在伦巴第王国被征服之后写就,而且他与征服者查理曼大帝颇为友善,但他还是坚持为伦巴第人写史,以身为伦巴第人的立场,称颂他们的丰功伟绩。现存保罗的《伦巴第史》以伦巴第国王利乌特普兰德之死为结束。对于这位国王,他充满赞语,指出他“充满智慧、信仰宗教和热爱和平。他还擅长谋略、英勇骁战,却又有仁慈之心,圣洁、谦虚、虔诚和乐财好施。他虽然不通文墨,却足以与哲学家相比;他爱护臣民且又依法治国”,等等。Paul the Deacon, History of the Lombards, William Dudley Foulke (trans.), Philadelphi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2007, p.306.保罗对利乌特普兰德国王如此称赞有加,让许多人都看出,“他显然对自己的民族(伦巴第人)充满感情。与他对查理曼大帝的好感相比,只多不少”。Ibid.,爱德华·彼得斯(Edward Peters)为英文本所写导言,p.XV。

与他们相比,格雷戈里和圣·比德的族群意识表现相对隐晦一些,因为他们的著作在表面上似乎超出了民族史的规模。格雷戈里将之与人类史相关联,对法兰克王国的诸多国王也远没有像主祭保罗那样,抱持肯定,乃至赞美的态度,而是多有批评和指责。但此书的结构安排还是让人将之列为一部民族史,足以使后人将他所记载的史实抽绎出来重构法兰克人的早期历史。在比德的笔下,至少有七个民族的活动在不同程度上形塑了不列颠列岛的历史,他本人也显然对诺森布里亚王国有着特殊的好感。但他在写作中还是毫不迟疑地将所有这些民族都糅合在一起,从而构建了一部统一的英吉利早期史。

汉帝国灭亡之后,在三国时代,中国史家的族群意识表现尚不明显。但西晋在4世纪初遭受五胡乱华之后,北方异族入侵中国,建立了自己的王国。史家的族群、民族意识即刻开始表现,而且呈现出与原来的夷夏观念不同的景象。崔鸿(478—525)的《十六国春秋》堪称最早记录这些北方民族的史书,其中对各地胡人的起源及其演变,做了平实的描述。如现存该书有关前赵的创建者刘渊(249/253—310),有如下的描述:“刘渊字元海,新兴匈奴人。其先夏后氏之苗裔,曰淳维,世居北狄。千有余岁至冒顿,袭破东胡,西走月氏,服丁零,内侵燕代,控弦四十万。汉祖患之,使刘敬奉公主以妻冒顿,约为兄弟,故子孙遂冒姓为刘氏。”而对后赵的建立者石勒(274—333),也记载他为羯族:“石勒字世龙,上党武乡羯人。父周曷朱,勒生时赤光满室,白气自天属于庭中。长而壮健,有胆力,雄武好骑射。”崔鸿:《十六国春秋》,引自《二十五别史·十六国春秋辑补》,齐鲁书社,1998年,第1、75页。有关中原王朝邻国的记载,在司马迁、班固的史书中已经出现,如前者有《南越传》《东越传》《朝鲜传》《西南夷传》和《大宛传》,后者则有所简化,将有关汉代四夷归为《匈奴传》《西南夷两粤朝鲜传》《西域传》三传而已。但自崔鸿开始,魏晋南北朝的史家的族群意识明显强化,其表现是他们史书中出现了许多族群,对他们的描述更为细化。

南朝史家沈约的《宋书》,称占据北方的王国为“索虏”,为之列传之外,又加上活跃于西北的鲜卑和吐谷浑(合为一传),再为北方的氐胡和南方的夷蛮分别列传,共有四传。同为南朝史家萧子显的《南齐书》除了将北朝称为“魏虏”,还记录了蛮东、南夷、芮芮(柔然)、氐、羌等民族。相较之下,魏收的《魏书》则要详细得多。《魏书》除了泛称南朝诸国为“岛夷”之外,对北方和南方其他民族多有描述,称谓也多达20余种:“匈奴、羯胡、铁弗、徒何、氐、羌、鲜卑、高句丽、百济、勿吉、失韦、豆莫娄、地豆于、库莫奚、契丹、乌洛侯、吐谷浑、高昌、邓至、蛮、獠、蠕蠕(柔然)”等,以致《魏书》有关各个族裔的列传,有八卷之多。《魏书》所收的民族,以北方居多。这与北魏身居北方,与这些民族多有接触有关。

除了上述有关这些众多族群的记载以外,魏晋南北朝时期族群意识的明确表述,或许以南朝、北朝的对立为一显例。但这一对立,又不像原来的夷夏观念那样固定。如同上述,南朝史家喜用“索虏”来称呼北朝诸国,而北朝史家则将南朝蔑称为“岛夷”。此类例子,不胜枚举,表明在各族混合的状态下,原来的夷夏观已经受到了很大的冲击。据郝润华统计,南朝的史书如《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和《陈书》中,称北方王朝“索虏”的达140次,而《魏书》和《随书》也蔑称南人“岛夷”18次。见郝润华:《六朝史籍与史学》,第233页。王志刚:《家国、夷夏与天人:十六国北朝史学探研》(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一书中也提及魏晋时期夷夏观的变化,但语焉不详,未能充分展开。下面这个例子颇能说明问题。北魏开国时期担任大臣的汉人王肃(464—501),到了北方之后,开始仍然坚持自己的饮食方式,为其他人所不解。北魏杨衒之的《洛阳伽蓝记》中有一段生动的记载:

 

肃初入国,不食羊肉及酪浆等物,常饭鲫鱼羹,渴饮茗汁。京师士子道肃一饮一斗,号为漏卮。经数年已后,肃与高祖(拓跋宏,467—499)殿会,食羊肉酪粥甚多。高祖怪之,谓肃曰:“卿中国之味也。羊肉何如鱼羹?茗饮何如酪浆?”肃对曰:“羊者是陆产之最,鱼者乃水族之长。所好不同,并各称珍。以味言之,甚是优劣。羊比齐鲁大邦,鱼比邾莒小国。唯茗不中与酪作奴。”高祖大笑。杨衒之:《洛阳伽蓝记校释》,中华书局,1963年,第125—126页。

 

上面的例子,似乎是一个南北调和、皆大欢喜的结局。但在实际的历史中,冲突显然大于融合。作为汉人的王肃和身为鲜卑的北魏高祖拓跋宏,认为他们的生活方式虽然迥异,但都代表了“中国”。唐朝建立之后,大一统天下得以重建。鉴于魏晋时期南北史家相互攻讦,唐代史家李延寿积三十年之功另撰了《南史》和《北史》,希求消弭、摆脱这种相互对立。但他分别撰述了南朝和北朝的历史,可见在李延寿眼里,虽然有隋唐的统一,但汉代之后南北文化之间的分野,仍然存在。

本节讨论的第二个方面有关欧亚国史的撰述与前代帝国之间的复杂关系。换言之,虽然帝国消亡了,史学写作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呈现出种类繁多、体裁多元的倾向,但帝国的阴影还在。美国汉学家查尔斯·霍尔库姆(Charles Holcomb)曾著有一本研究南朝思想和社会的专著,题为《在汉帝国的阴影下》,参见Charles Holcomb,In the Shadow of the Han:Literati Thought and Society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Southern Dynasties,Honolulu: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1994。维也纳大学的中世纪史专家沃尔特·波尔(Walter Pohl)也以“帝国的阴影”(Shadows of Empire)为题,组织了有关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欧洲历史变迁的国际会议,并正以此题目编辑论文集。的确,虽然帝国的一统天下不再存在,但后世的政权在很多方面仍然必须与之联系。史学著述似乎更是如此。以中国史学而言,汉代的灭亡引发了后代史家必须面临的“正统论”的问题。有关论著参见饶宗颐《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远东出版社,1996年),江湄《从大一统到正统论》(《史学理论研究》,2006年第4期),刘浦江《南北朝的历史遗产与隋唐时代的正统论》(《文史》,2013年第2期)和王东《正统论与中国古代史学》(《学术界》,1987年第5期)等论著。这个问题自东晋的习凿齿(?—383)首先提出之后,各方的讨论愈演愈烈;在唐代略有收敛,而到了宋代则又死灰复燃,经久不息。习凿齿的《汉晋春秋》,质疑陈寿《三国志》视曹魏承袭汉室的观点,认为蜀国才能接续汉祚。他之指责陈寿有着深远的含义,即在汉代之后,如果一个继起的政权未能控制中国的北方,是否还能继承汉祚,获得正统的地位。如上所述,魏晋时期南朝的史家均以“索虏”称呼北朝,视其为入侵者,希图褫夺他们正统王朝的地位。但北朝的史家不凡落后,也将南朝政权贬为“岛夷”,其含义是对方已经丧失了中原,退居了海上,根本无法代表“中国”了。

魏收在编纂《魏书》中,全以“中国”自居,贬东晋为“僭晋”,在列传第八十四中对东晋皇帝司马睿(276—323)有如下的叙述:

 

平文帝初,叡自称晋王,改元建武,立宗庙、社稷,置百官,立子绍为太子。叡以晋王而祀南郊。其年,叡僭即大位,改为大兴元年。其朝廷之仪,都邑之制,皆准模王者,拟议中国。遂都于丹阳,因孙权之旧所,即禹贡扬州之地,去洛二千七百里。地多山水,阳为攸居,厥土惟涂泥,厥田惟下下,所谓“岛夷卉服”者也。《周礼》,职方氏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与其财用、九谷、六畜之数要,周知其利害。东南曰扬州,其山镇曰会稽,其薮泽曰具区,其川三江,其浸五湖,其利金锡竹箭,其民二男五女,其畜宜鸟兽,其谷宜稻。春秋时为吴越之地。吴越僭号称王,僻远一隅,不闻华士。楚申公巫臣窃妻以奔,教其军阵,然后乃知战伐。由是晚与中国交通。俗气轻急,不识礼教,盛饰子女以招游客,此其土风也。战国时则并于楚。故地远恃险,世乱则先叛,世治则后服。秦末,项羽起江南,故衡山王吴芮从百越之兵,越王无诸身率闽中之众以从,灭秦。汉初,封芮为长沙王,无诸为闽越王,又封吴王濞于朱方。逆乱相寻,亟见夷灭。汉末大乱,孙权遂与刘备分据吴蜀。权阻长江,殆天地所以限内外也。魏收:《魏书》,卷九十六《列传第八十四僭晋司马睿》,第2092页。

 

可见在北魏君臣眼里,已经退居江南的东晋——“权阻长江,殆天地所以限内外也”——到了中国之外,无法代表正统了。在《魏书》的另一处记载,北魏高祖欲讨伐江南,大臣高闾(?—502)对之劝说道:“汉之名臣,皆不以江南为中国。且三代之境,亦不能远。”高祖曰:“淮海惟扬州,荆及衡阳惟荆州,此非近中国乎?”魏收:《魏书》,卷五十四《列传第四十二高闾》,第1208页。高闾对皇帝的劝说虽然看来没有成功,但他们之间的对话则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也即中国南方的政权不能接续汉代的正统。

南朝的史家如沈约自然不愿也不会承认北朝为正统,所以其《宋书》记载道,自汉朝之后,中国北方逐渐“胡化”,不复“汉土”了:

 

晋武帝泰始后,中国相尚用胡床、貊盘,及为羌煮、貊炙。贵人富室,必置其器,吉享嘉会,皆此为先。太康中,天下又以毡为头及络带、衿口,百姓相戏曰,中国必为胡所破也。毡产于胡,而天下以为头带身、衿口,胡既三制之矣,能无败乎。干宝曰:“元康中,氐、羌反,至于永嘉,刘渊、石勒遂有中都。自后四夷迭据华土,是其应也。”沈约:《宋书》,卷三十《志第二十五行一》,第867页。

 

换言之,中国北方在永嘉之乱、五胡乱华之前,已经开始渐渐胡化,失去其政治和文化上的正统地位了。

中国史学的正统论讨论,牵涉诸多王朝,争论激烈和持久。与之相较,西方中世纪史学与罗马帝国的关系,亦十分复杂和持久,其中牵涉两个方面。第一自然是与罗马帝国,特别是仍然存在的东罗马帝国的关系;第二则是与逐渐兴起和扩展、希图在精神上统一欧洲的罗马教廷的关系。如果比附中国文化,并用中文来表述,也就是前者代表了政统,而后者代表了道统。约达尼斯的《哥特史》在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南征北讨的时候写出。他一方面称颂查士丁尼对汪达尔人的征服:“这个光荣的家族起源于一位很光荣的君主,而降服于一位英勇的军人,他们的名望在几个世纪里都没有消退;没有,而且人们一直管得胜的查士丁尼皇帝和他的执政官贝里萨留叫作‘汪达利库斯’(汪达尔人的征服者)、‘阿非利加努斯’(非洲的征服者)和‘格提库斯’(哥特人的征服者)。……即便如此,我也没有采用所有有关他们的文章或传说,因为我并不打算把他们的光辉业绩置于他们的征服者的荣耀之上。”约达尼斯:《哥特史》,罗三洋译,第187页。但另一方面他又充分保留了对哥特人的同情,希望罗马人和哥特人能友好相处,不要你争我斗。与此相较,伊西多尔在其写作中,虽然采用了罗马皇帝的纪年,却对查士丁尼没有表露什么好感。他在455年记载道:哥特国王阿塔纳吉尔德(Athanagild)为了争夺王位,引狼入室,求查士丁尼派军队进入西班牙,最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阿塔纳吉尔德之后一直与罗马军队作战,希望将他们赶走,但劳而无功。不过,在哥特国王苏因提拉(Suinthila)的领导下,哥特人终于在625年将东罗马帝国赶出了西班牙,他的哥特史叙述也在此终卷。Isidore,History of the Goths,Vandals and Suevi,pp.22,29.

如果让约达尼斯、伊西多尔有所为难的是政统的问题,那么格雷戈里、圣·比德著作反映的则是道统,即蛮族王国与基督教关系之错综。从表面上看,他们两人都在宣扬基督教对蛮族王国的教化作用,但如同上面已经指出的那样,其实他们更关心的是自身民族的历史。李隆国在多年前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提请读者注意,格雷戈里的《法兰克人史》开始以罗马帝国的纪年叙述,但在456年之后,也即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前便放弃了这一纪年方式,而是改为采用法兰克国王的纪年了。《法兰克人史》之后的篇章中也出现了几位东罗马皇帝,不过只是在他们与法兰克的历史相关的时候才提及。一言以蔽之,格雷戈里用法兰克王国接续了罗马帝国的历史——“皇帝的历史变成了国王的历史”。李隆国,《认识西罗马帝国灭亡:公元476—800年》,载《北大史学》,2012年第0期,第224—226页。同样,比德的《英吉利教会史》为基督教普及欧洲诸王国提供了一个案例,但如同费利斯·里夫施茨所指出的那样,在比德的笔下,基督教传教士奥古斯丁等人的成功,似乎大多仰赖于不列颠诸岛国王(包括一些女王)的恩惠。Felice Lifshitz,“The Vicissitudes of Political Identity: Historical Narrative in the Barbarian Successor States of Western Europe”, Oxford History of Historical Writing,Vol.2,p.380.

本节讨论的第三方面,或许也是帝国之后欧亚史学变化最突出的方面,那就是历史与政治与道德之间出现的愈益紧密的联系。此处“愈益”两字比较重要,因为在帝国统治的时代,抑或说在史学诞生之时,其政治说教、道德训诲的作用就为人所熟知。但一统帝国衰亡之后,王国兴亡频仍,让其统治者更为注意史学编修,不但希图通过历史著述来论证其统治的合法和合理,而且还想吸取历史教训,以求维持、加固自己的政权。如上所述,帝国灭亡之后,史书的数量和种类在欧洲和亚洲都增加了不少。这一增加显然与统治者之重视史学有关。在中国史学史上,唐太宗将历史比为镜戒的例子十分有名。《旧唐书》“魏徵传”中记载魏徵殁后,唐太宗感叹道:“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徵殂逝,遂亡一镜矣!”刘昫:《旧唐书》,卷七十一《列传第二十一魏徵》,第2561页。这一将历史视为明镜的比喻,也在13世纪的欧洲出现了。多米尼教派的学者文森特的博韦(Vincent of Beauvais)(约1190—1264)编有一本百科全书,题为《通镜》(Speculum Maius),包含三个部分,其中“历史之镜”(Speculum Historiale)最为著名。那是一部在编写宗旨和规模上,颇能与司马光(1019—1086)的《资治通鉴》匹敌的著作。唐纳德·凯利在其西方史学史的专著中,于是以“中世纪镜下的史学”为题讨论古典世界终结之后的欧洲史学。Kelley, Faces of History, p.99f.恩斯特·布雷塞赫(Ernst Breisach)在《史学》(Historiography)中,也多次用了“镜子”(mirror)来讨论中世纪的史学特点,pp.121—137。

以西方史学而言,本文所举的几部著作自然无法全面反映中世纪史学与政治、政权之间的紧密联系。但窥一斑见全豹,这些所谓的“蛮族史家”都在不同程度上与其王国的统治者多有关系,而且他们大多也对自己为何写史的目的毫不隐晦,那就是为自己的民族留下哪怕是草率粗糙、吉光片羽的记录。约达尼斯在《哥特史》的前言中自谦,自己虽然以卡西奥多罗斯的作品为底本,但只有三天时间通读,加上自己的“表达水准无疑存在着缺陷”,又无法获取相应的许多史料,所以无法完美地完成为哥特人写史的“宏大任务”。约达尼斯:《哥特史》,罗三洋译,第13页。而格雷戈里的序言更为直率,其中写道:“尽管言辞粗鄙,我也要把往事的记忆留传后世,决不使那些邪恶的人和正直的人之间的斗争湮没无闻。”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寿纪瑜、戚国淦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页。在这些自谦话语的背后,都反映了一个相当崇高的目的,那就是通过历史著述不仅为后人留下历史记录,而且还要通过历史叙述的展开揭橥政治信条、道德观念和宗教信仰。由此沃尔特·葛发特说道,在一定的程度上,这些作者的历史著述可以被视为是“政治宣传品”,当然他承认这一说法略有些夸张。Goffart,Narrators of Barbarian History,p.433.

具体而言,格雷戈里和比德都相信历史的惩戒作用,也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理念。比德将自己的《英吉利教会史》虔诚地奉献给诺森伯里亚的国王,并写下了如下的文字:

 

上一次我曾欣喜地遵照陛下的意愿,把我新近写出的那本有关英吉利教会历史的书呈奉给陛下过目审阅;现在我再度把它呈交陛下,以便您能制作一份副本,供公余时更加仔细地披览。您不仅热衷于聆听《圣经》的训导,而且还十分关注您以往时代的特别是我们国家的那些高尚人物所做的事情。对您这种真诚的热情,我只能表示高度钦仰。因为,不管怎样,如果一部历史著作记载了善人善行,那么细心的人听到这些故事后就会深受感动而且仿效他们;如果一部历史著作记载了恶人恶行,那么它同样可以使忠诚善良的读者或听众避免那些对灵魂有害的东西而更加自觉地追求他知道是合天主意的善事。您出于对公众利益的尊重,仔细考虑了这一事实,为了教诲您自己也为了教诲那些天主授权您管理的其他人,意欲更大量地发行上述历史著作。比德:《英吉利教会史》,陈维振、周清民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18页。

 

在他笔下,诺森伯里亚的国王颇能与唐太宗相比,不但高度认可历史的价值,而且还鼓励比德著述,并帮助其著作的传布。同时,这段话也反映了比德自己的坚定信仰,那就是历史能劝善惩恶,有助国家的长治久安。他和格雷戈里的书中都列举事例,揭橥恶人、恶行遭到天谴、报应的事例。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就不再一一举例了。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的史官制度,让人清晰地看出历史写作与政治、道德之间的联系,在中国文化中源远流长。不过在魏晋南北朝之前,中国王朝虽有史官,但尚未建立史馆,所以没有集体修史的制度。而从魏晋南北朝到唐代,中国史学出现了从史官到史馆、从私史到官史的逐步演变。与唐代史馆修史的做法相比,中国史学奉为楷模的“前四史”,也即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范晔的《后汉书》和陈寿的《三国志》,都在不同程度上可以被看作是“私史”,因为它们的修撰,起始于个人的意欲而不是政府的指令。本文第一节经过史料耙梳,探讨“国史”一词的出现及其含义之变迁,目的是借此来帮助勾勒上述的过程。易言之,“国史”从指称一种史书到成为专门负责这类史书编修的官职——“修国史”“监修国史”等——反映了汉代以后,史馆集体修史制度的建立及其逐步走向完善。胡宝国指出,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朝几乎从一开始就以官方修史为主,而南朝则有一个从私家修史逐步转向官修历史的过程,反映的是南朝逐步向北朝靠拢,也强化了皇权对历史书写的控制。氏著:《汉唐间史学的发展》,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186—213页。当然,由于这一史馆修史制度的系统化,“国史”也作为一种特定的史书体裁而成为官方修史的核心部分了。官修历史的一个自然结果就是皇权对史家的控制。北魏崔浩的“国史之狱”便是一个佳例。崔浩为北魏皇帝拓跋焘的重臣,屡建功勋。但他因为在修国史时希求“直书”,触犯了皇帝的忌讳,于是一生功名,毁于一旦。有关崔浩“国史之狱”之起因,似乎众说纷纭,但笔者比较信任周一良先生的解释,见氏著:《崔浩国史之狱》,见《周一良学术论著自选集》,第358—366页。

到了唐代,史馆修史已经呈现了一个循序渐进、十分完备的程序,从起居注、时政记到日历和列传,然后整合成实录和国史,最后纂修成正史。上述这些不同的历史记录名称,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均以出现过,所以唐代官修史书,继承和发扬了汉代之后中国史学演化的成果。唐代史馆的建立和操作,使得此类作品的制作,在每一步都有专人负责,而一步完成之后亦有合适的交接,形成了一套十分有效的系统作业。在这一貌似机械的程序化、制度化的背后,透露了唐朝统治者对历史的态度和理念,那就是让史家“努力专注于撰写富有教育意义的历史:不仅在其最广泛的意义上,历史当体现出往昔所应提供给全体士人的道德伦理教训;而且在一个更狭隘的意义上,为那些参与治国的人士提供大量丰富的先例与榜样”。引自杜希德:《唐代官修史籍考》,黄宝华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73页。有关唐代史学的中文论著很多,但杜希德此书却是在研究唐代史馆制度上最为专门的著作。从这一意义上来看,唐太宗对史书编写的重视,唐代史书之络绎不绝,绝非偶然。

本节讨论的第四,也是最后的部分,希望简略地分析帝国之后,欧亚史学这些围绕“国史”写作所出现的变化,对后世的史学著述产生了多大和怎样的影响。以西方史学而言,这些古典晚期、中世纪早期史家的影响似乎不言而喻:如果这些人不能充任唐纳德·凯利之谓“欧洲第一代史家”的美誉,他们至少像沃尔特·葛发特所说的那样,“为近代民族国家史的写作提供了养料”。Goffart,Narrators of Barbarian History,p.8.换言之,这些史家留下的作品,不但是近代民族史家重构法国史、英国史、德国史等国别史的主要依据,而且他们的观念和实践,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后人的写作。举例来说,德国19世纪的史家利奥波德·冯·兰克(Leopold Von Ranke,1795—1886)向来被视为民族国家史写作的典籍者。兰克的成名作《拉丁与日耳曼民族史(1494—1514)》重新勾勒了欧洲文艺复兴以来主要民族的形成和变迁,建立了以后民族国家史写作的模式,不但兰克本人之后努力实践,而且也让之后好几代的欧洲史家争相效仿。用心的读者翻开兰克这部名作,便会发现他的叙述风格和重心,与本文讨论的史家的作品大致相似,唯一的不同是在兰克的叙述中,读者几乎见不到神迹的描写。参见兰克:《拉丁与日耳曼民族史(1494—1514)》,付欣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

除了剔除了神迹,近代民族史家的作品在其他许多方面,还是与约达尼斯、伊西多尔、格雷戈里、圣·比德和主祭保罗的民族史,存在显著差别。毕竟,从他们生活的时代到18、19世纪,也即民族国家史盛行的年代,中间相隔了约有一千年,期间的欧洲历史出现了众多的变迁甚至新的断裂。即使以中世纪史学的传统而言,民族史、族群史只是其中的一支。除此之外,始自优西比乌、哲罗姆等人的世界编年史的编纂,在中世纪的各个时代均后继有人,俨然代表了中世纪史学的主流。而就民族史写作的传统而言,自格雷戈里、比德之后,虽然带有传人,其中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个比较明显的不同就是约达尼斯、伊西多尔等人的写作,与政权和教权之间都有一定程度的联系,但他们作品所关注的是他们自身民族的早期历史,因此他们成为民族史、族群史写作的先驱。不过主祭保罗的《伦巴第史》已经表明,伦巴第人是从北方和东方进入欧洲南部的最后一支日耳曼蛮族,而在保罗写作的时候,伦巴第王国也已经被征服了。于是在主祭保罗之后的类似著作,基本以王国的兴衰为主题,因此更确切的称呼应该是王朝史(dynastic history)了。从民族史到王朝史,强化了我们上面讨论的史学与政治的关联,也让西方中古史学与中国中古史学之间,显现出了更多的可比之处。

在比德的《英吉利教会史》之后,但确切不知何时,有关不列颠诸岛王国的历史开始被记录在《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Anglo-Saxon Chronicle)中了。这些记录提供了有关各王国统治者以及他们所作所为的重要资料。而在12世纪《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大致停止的时候,英伦诸岛出现了几位比德的追随者,写作了一些以国王以及他们的王朝为中心的史著。而在法兰克王国,格雷戈里的效仿者也不绝如缕。在查理曼大帝的时代,卡洛琳王朝编写了《法兰克王朝纪年》(Annales regni Francorum)。而到了12世纪初年,还有《法兰西大纪年史》(Les Grandes Chroniques de France)的编纂。像《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一样,这些纪年或编年史主要记述了国王及其王朝的事迹,与中国汉代之后的史家编写《实录》有些类似。

中世纪后期到文艺复兴时期,王朝史的写作在欧洲出现了一个繁荣期。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王权的增长,使得王朝史的写作日益显出其政治实用性。15世纪的时候,法国宫廷设置了“国王史家”,担任其职的多是当时法国的著名学者。类似的官方史家也出现在西班牙。意大利的一些富庶城市,其首领也常常出资聘用史家为其政权写作历史。英法之间的百年战争(1337—1453)促进了民族主义情绪的增长,而在那时,其表现往往与自身王朝的命运相连。这一阶段王朝史的发达,还有一个重要的文化上的原因,文艺复兴孕育的人文主义研究,加上印刷术的采用,让学者觉得有必要整理、考订和修正前代所修的历史,并在采用它们的基础上、运用自己民族的语言(而不是拉丁语),重新写作和构建历史。参见Chantel Grell,“History and Historians in France, from the Great Italian Wars to the Death of Louis XIV”和Daniel Woolf,“Historical Writing in Britain from the Late Middle Ages to the Eve of Enlightenment”,Oxford History of Historical Writing, José Rabasa, et al. (ed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Vol. 3, 2012, pp.384—405, 473—496。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之后,民族国家逐渐在欧洲兴起和建立,上述这些王朝史的作品成为史家追溯其国家历史渊源的基础和材料。18—19世纪的史家写作的历史,基本都是政治史、军事史和外交史。它们像王朝史一样,以政治和社会的精英人物为历史叙述的中心。这一史学传统的改变,大致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才逐渐开始。

唐代以后,中国的国史、王朝史(断代史)的编纂,成了历史著述的正宗。遵循唐代的模式,历代修史成了一种必需,直到最后一个王朝、清王朝于1911年被推翻之后,仍然得以继续。中华民国初年《清史稿》的编纂,便是一个例证。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官方修史传统的影响,不但时间久远,而且在空间上颇有扩展。唐朝的文化对周边的亚洲各国,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历史编纂为例,朝鲜、越南和日本,都参照唐代的模式,逐渐建立了王朝官方修史的传统。参见朱云影:《中国文化对日韩越的影响》,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1年;孙卫国:《明清时期中国史学对朝鲜的影响:兼论两国学术交流与海外汉学》,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年;伊格尔斯、王晴佳:《全球史学史》,杨豫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50—53页。以日本为例,其早期的历史记载被称为“国史”,由《日本书纪》《续日本纪》《日本后纪》《续日本后纪》《日本文德天皇实录》和《日本三代实录》构成,统称为“六国史”。从“六国史”的名称和内容来看,均可视为唐代官方史学的翻版,或者尚未完全成型的翻版,因为根据唐代史馆修史的步骤,“实录”是为“国史”编写的材料而已。不过这些日本史书的留存,也为我们保存了一些唐代史学的风貌,因为唐代的实录留存至今的极少。

唐朝灭亡之后,中国对周边的影响明显削弱。以日本而言,国史的编纂不再继续。但中国的一些史学观念和实践,仍然施展着影响。8世纪之后,日本出现了不少以“镜”命名的史书类作品,如13、14世纪著名的《吾妻镜》,可见将历史视作镜子的比喻,在日本影响深远。而在朝鲜王朝于14世纪建立之后,逐渐建立了详备的官方修史制度。越南的官方修史虽然时断时续,但也为时久远。越南和朝鲜的官方修史,都延续到了19世纪。更值得一提的是,日本1868年明治维新之后,翌年明治天皇便诏令修史,强调其必要:

 

修史乃万世不朽之大典,祖宗之盛举,但自三代实录以后绝而未续,岂非一大缺憾?今已革除镰仓以来武门专权之弊,振兴政务,故开史局,欲继祖宗之绪余,广施文教于天下。任总裁之职,须速正君臣名分之谊,明华夷内外之辨,以树立天下之纲常。转引自坂本太郎:《日本的修史与史学》,沈仁安、林铁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166页。

 

这个诏令的重要之处在于,明治天皇希望日本史家接续“六国史”的传统。虽然这一计划的实施历尽曲折,最后似乎以夭折告终。但为之设立的国史编纂处,以后虽屡次改名,但至今仍作为东京大学的一个机构而存在。

最后回到现代中国。《清史稿》之后,官方修史的传统正式告一中断。中国当代史家对清朝史和民国史的研究和撰述,基本都在大学或研究所里进行。但值得一提的是,2002年由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戴逸先生发起、2004年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的《清史》编纂工程,其组织者和政府都毫不讳言,《清史》工程的宗旨、规模和编纂都是为了承续中国官方修史的传统。根据百度“清史(学术性文化工程)”的介绍:“《清史》主体将多达92卷,约3000多万字。当这个浩大工程完成的时候,距离《二十四史·明史》的成书之日正好是275年。”戴逸先生对这个工程的发起,亦有如下的解释:

 

这样规模的工程,人员可能动用二三百人,用款可能达到几个亿。几个亿在文化方面显得很大,但在整个经济建设上是个小数,对清代的整个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是很值得的。江泽民主席讲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有四个同等重要,但是我们现在缺乏标志性的文化工程。清史编纂如果按照这样的规模进行,可以称得上名副其实的国家行为、国家工程,是新世纪标志性的文化工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它的实现依靠全体编纂委员和整个学术界的共同努力来完成。我相信全体编纂委员愿意承担这样艰巨、宏大的任务,积极地投入这项巨大的文化工程。这项工程时间很长,难度大,工作复杂,但我相信有党中央国务院强有力的支持,有文化部领导的协助,我们和广大历史学者团结一致、积极努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一定能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委托给我们的编纂清史的任务。见百度“清史(学术性文化工程)”条目。

 

这段说明,让我们看到官修正史在当代中国的深远影响,以其作为我们讨论和本文的结尾,实在是再好不过了。

(王晴佳,北京大学历史系长江讲座教授、美国新泽西州罗文大学历史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