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反思消费世界,在混乱中脱颖而出
想象一下,你现在站在超市麦片区的货架前,要选择一种你以前没有吃过,但在理想情况下会喜欢吃的麦片,你会怎么选择?
如果你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吃这类食品,那么这项任务就不会太难。十有八九,你只需沿着过道向前走,一次性过滤掉一批麦片,比如所有儿童麦片……或者所有看起来含糖过多的麦片。然后,再用第二套过滤方法继续精心选择,排除掉一批,比如所有格兰诺拉(granola)麦片……或富含纤维的麦片。在把过道上的所有谷类食品缩小到一个小范围后——或许只剩六七种品牌,再按照层层标准排除,比如所有含葡萄干的品牌,或包装太难看的品牌,直到最后做出选择。
完成这个过程可能只需几分钟。当然,如果你对早餐过分挑剔,那么花的时间可能会长一些。如果不考虑结果,在整个过程中,你选择产品的方法体现出的智慧着实令人印象深刻。在某种程度上,你已经学会了专业市场营销人员所使用的产品分类解构法:使用一连串子类别或更小的子类别;在某种程度上,你还学会了按照标准为一系列产品分类;还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你已经学会了区分只有细微差别的品牌。换句话说,你在自己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已经在这个过程中成为一位分类专家,一位麦片专家。
现在,再想象一下,一个火星人站在同一条超市过道上,要完成同样的任务。这项对你来说很容易的任务却会令他退缩。即使他的智商很高,也要花费好几个小时来分析这些不同的商品。可怜的火星人,对他来说,所有麦片的包装都是一样的,这真令人困惑。
为什么呢?因为行家看的是差异,而新手看的则是相似点;行家可以通过细微的不对称识别出极小的差别,而新手则缺乏必要的过滤手段来有效地分析、整理和筛选各种产品集合;行家仅凭直觉就可以毫不费力地找到某个产品类别,而新手很费力才能找到产品类别。就这一点而言,购物已经超越了经验,上升到现象学层面。
你可以在各种产品领域内不断尝试这种方法,结果都是一样的。试试给美国本土以外的人解释佳洁士和高露洁牙膏的不同,试试给一个孩子解释本田和丰田汽车的差别。我和我先生逛Foot Locker专卖店的时候,他会像一位寻找一种罕见葡萄酒的品酒行家一样在店里逛,而我就不同了,我完全就是一个运动鞋的门外汉。所以,他在店里逛的时候,我站在商店的角落里,感觉自己被一模一样的鞋子淹没了。
如果要了解某种文化中的群体消费观,最好的办法就是亲自参观当地人购买肥皂、食物和鞋子等日常用品的地方。如果外星人参观了美国的某个杂货店或药店,他们就会得出这个结论:人类整日沉迷于大海捞针——从数不清的麦片和肥皂中做出选择。从很多方面来说,他们这个结论是正确的。我们总是让自己处于这样的境地:不断地从过度丰富的产品中做出购物选择,而且也对此习以为常。
尤其是当我们面对成熟的产品类别时,更会这么做。当一种产品类别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时,产品种类往往很少,甚至只有一种产品。像最初的能量棒、随身听、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等产品类别包含的产品种类就很少,但随着产品类别的发展,产品种类开始以几何级数急剧增加。如今,PowerBar这一个品牌就有40多种能量棒,涉及60多种子品牌。同样,仅索尼旗下就有20多种随身听,而私人音响产品也包含了100多个品牌。其实,要想了解某个产品类别的成熟度,一个比较快捷的方法就是弄清楚这个产品类别里到底有多少种产品。
产品类别演化图
但产品数量增多并不意味着产品多元化。相反,随着同种类型产品种类增多,这些种类之间的差异则会逐渐缩小,甚至会缩小到微乎其微的程度。尝试一下,随便选一种产品,比如肥皂、麦片或鞋子,然后列出同类产品间的差别。产品间差别可能很大,但绝大多数都微不足道。也就是说,如今产品类型的细化已经违背了追求多样化的初衷:以前我们能够欣赏产品之间的差异,现在却不得不忍受它们的千篇一律。这并不是说产品之间的差异是不真实的,而是说这种“真实”的差异其实非常微小,就像同义词间的细微差别一样。又如,水鸭蓝和海军蓝的“差别”与红色跟蓝色的差别自然不能相提并论。
企业在这种差异细微的产品类别中竞争就会遇到问题。因为此时只有产品分类专家,也就是行家,才能轻松应对这种分类细化。
在许多方面,产品鉴赏力与语言能力相似,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知识,这种知识能够提升理解和阐释能力,从而让人看到全新的世界。产品鉴赏力是一种通行证、一种资格、一项权威。没有熟练掌握这门语言的人,如果相比较而言显得没有头脑,也是人之常情。因为没有找到洞察这个世界的方法,不懂这门语言的人无疑会成为彻头彻尾的门外汉。
要想成为行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全身心地处在相应的环境中。如果每个夜晚都是万圣夜,那么每个人都会迅速成为糖果专家。
还有一种更简单的方法,即在产品类别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就去了解它。因为产品类别往往是会扩充的。比如,最早的手机只能用来打电话,但经过升级、改进,逐渐就具有了发短信、拍照、摄像等功能。如果你能持续关注这些复杂功能的开发和应用,你对产品类型的理解自然而然就会加深。作为消费者,你会逐渐老练起来,就像市场也在逐渐成熟一样。
如果某种产品类型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这时再去了解它就会困难得多。比如,有一天你决定要成为厨师,那么你不仅要学会怎样烹饪,还要能够清晰辨别厨具之间以及各种胡椒之间的区别。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一些事情做起来会很开心,但也有一些事情做起来会像做家庭作业一样枯燥。而且,要想达到类似于产品类别专家的水平,做出比较明智的选择,不仅要花费时间,还要投入精力。
考虑到以上情况,找出产品类别专家其实并不难。他们的做事方式往往不经意间就会暴露其身份。我的一位同事对文具特别挑剔。对于她来说,在史泰博文具区花半个小时研究各种办公用品,就像一位美食家寻找最完美的菜肴一样理所当然。她就这样成了一位文具行家。我还有一位邻居,由于要频繁出差,所以对笔记本电脑非常挑剔。在挑选时,他会认真比较市场上几十种笔记本电脑的重量和电池寿命。他就这样成了笔记本电脑行家。
如果我们是某种产品的行家,那么从很多方面来说,我们就是这类产品的理想消费者。我们购买一些设备时,会去辨别,会搜集资料,并认同这种产品所依据的逻辑,不管这种逻辑以哪种方式表现出来。我们能捕捉佳能EOS 40D相机与尼康D90相机之间的区别,或双倍浓缩汰渍洗衣粉与普雷克斯强力洗衣粉的不同之处。我们带着自信和博识,游刃有余地应对某种产品五花八门的品牌。由于鉴赏力往往意味着热爱,我们通常会对这种产品非常痴迷。我们不仅是了解这种产品的行家,还是其狂热爱好者。
不过,专业知识也是有止境的。有时候,因为产品之间的差别过于繁多,即使是该产品的狂热爱好者也无法区分。热爱语言的人或许会乐于比较同义词,但如果要让他们说出“蓝色”这个词的100多个同义词,也会令他们觉得困惑不已。
我们肯定都是某类产品的行家。我以前也像我的邻居一样,会花时间寻找在价格、重量和性能方面都非常理想的笔记本电脑。但现在我已经跟不上它的发展步伐了……只要是重量轻的笔记本电脑,我都能接受。同样,以前我也坚持买特定包装、特定类型和品牌的清洁剂……但现在,我早已放弃在清洁剂区寻找最新款清洁剂了。
换句话说,在某类产品成熟的过程中,会经历这样一段时期:即使是最常购买某产品的消费者,也会觉得努力比较品牌间的差别很不值得。比如,本来愿意尝试购买更便宜产品的家庭主妇,或不再在意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是否是最新款的频繁出差族。在一种产品的生命周期中,这段时期可能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拐点:热衷于比较产品的消费者数量比漠不关心者要少。现在普遍的情况是:非常在意产品类别差异的狂热者正在减少,而怀疑产品差异重要性的消费者却在与日俱增。
当产品类别发展到这段时期,我建议可以参照消费者在面对日益繁杂的市场时所采取的措施来细分市场。我在本书后面的部分将会讨论这种市场细分策略。简单地说,细分出的消费者群体包括实用主义群体、拒绝使用某种产品的群体和投机主义群体等。这些群体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对一种产品的热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夹杂着冷漠、困惑和怀疑的态度。
为什么说这个阶段很危险呢?因为竞争力就是企业成功的核心,而竞争力又取决于企业与竞争对手保持差异的能力。俗话说,没有差异,就会灭亡。对于某个产品类别而言,一旦质疑产品与产品、品牌与品牌之间差异的消费者开始增多,产品类别内部的差异化就可能变得毫无意义。
产品类别发展到这个阶段的信号,不仅是消费者对产品热情的减退,更体现在这种热情发展到了荒唐的地步。要想完全了解某种产品类别,就要痴迷于最细微的产品差异。我们都碰到过这样的人:过分挑剔一双袜子的好坏,或固执地相信某种织物柔顺剂比其他牌子的更好。这种对细节的执着就像过分讨价还价一样令人颜面无光:一般人认为不值一提的琐事,你却好像总是紧抓着不放。对于一个行业而言,这是一种很糟糕的情形:消费者对产品的热爱发展到了极端苛求的地步,一种接近于“古怪”的癖好。
对于某个产品类别而言,如果那些坚信产品之间仍有差异的消费者被人嘲笑,就说明该产品已经发展到了我前面所说的“异质同质化”(heterogeneous homogeneity)阶段:差异确实存在,但全部淹没在一片“相同”的海洋中。注意,人们对某个产品类别的嘲笑程度与产品之间到底存在多少无意义的差别有着直接的关联。
与体育界、游戏领域和日常生活一样,商业领域里也有很多常识,即那些不言自明、显而易见的真理,基本上不用去证明。比如,低价买进,高价卖出;了解竞争对手;倾听消费者的心声。在商界,这些格言不仅是一种传统智慧,而且已经成为现代商务人士惯性思维的一部分。另外,因为这些智慧几乎已经内化成一种信仰,所以当其受到质疑时,我们不仅会加以捍卫,还会对质疑不屑一顾。
篮球比赛引入24秒进攻时限规则后,球队的得分潜能就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毋庸置疑,实施这样的规则后,为了赢得比赛,球队都要尽可能地多得分,越多越好。而这正是波士顿凯尔特人队能够在1956—1957年的NBA比赛中脱颖而出,打破体育界历史常规的原因。凯尔特人队根本就不是一支擅长进攻得分的球队,而是一支防守球队,在伟大的防守队员比尔·拉塞尔(Bill Russell)的带领下,这支球队在13年里一共夺得过11次冠军,公然挑战了传统战术。
那时,大多数篮球粉丝把拉塞尔当成一个异类,认为他是运动界的一个奇迹,拥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能做到其他人做不到的事情。通常情况下,如果出现一位挑战者,成功地嘲弄了现存的正统观念,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把他当作一个异类,而不会觉得正统观念有什么问题。这种想法也算有道理。毕竟有时候,异类就是异类。
但有时候,这个异类可能就是一种预兆,预示着一种环境的改变,而这种环境可能会颠覆我们惯性行为的根基。在如今的NBA比赛中,打防守战术也能得冠军,大家都知道这个事实。但我们是怎样接受这个事实的呢?当异类频频出现,传统观念就会在事实的压力下逐渐发生变化,直到最终被证明是一个谬误,一种错误的集体信念,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已然成了没有生命的过时观念。
问题是,有时让真理变成谬误的正是时间。一代人以前,球队靠进攻夺得冠军;而如今,靠防守夺取冠军也是事实。20世纪六七十年代,“更新、更好”这几个字对人们来说确实是有意义的。但如今,这些字已变得毫无意义。也就是说,在白天还是正确的事情,到了晚上可能会变成错误的。所有变化都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变化随时都会发生。这就意味着,在变化过程中会有一段模糊时期,此时,旧有真理一边固守内核,一边开始瓦解。
我认为,如今的商界就面临着这样一种变化。本书要阐述的一个论点是,在如今的各种产品类别中,竞争性差异化已经明显误入歧途。更确切地说,商家已经集体陷于一种特殊的竞争节奏中,好像已经忘记了自己的使命——创造出更有意义的、相互之间有差别的产品。而这样的结果是,商家竞争得越激烈,产品之间的差异反而变得越小。
在这些产品类别中,激增的不是“差异”,而是“相同”。除了最热情的产品分类行家,所有人都会这么认为。在消费者看来,产品之间已经不再相互竞争,而是趋同化了。威瑞森电信和AT&T无线通信服务公司在激烈地竞争着,但对于不能清晰辨别其产品之间差异的人来说,这种竞争毫无意义。如果火星人降落在美国,他们一定会认为这里几乎所有产品和品牌的背后都有一个巨大的阴谋。
只要随意观察一下周围的世界,你就能清楚地看到,真正的竞争性差异已经多么罕见。在众多产品类别中——无论是麦片、手机资费套餐,还是运动鞋——你很难找出哪怕一种因为独特性脱颖而出的产品品牌。
我想起孩子们喜欢玩的一个游戏,名字叫“永久的标签”。这个游戏很神奇,竟然融合了跑、追、贴标签、僵立不动和石头剪子布等各种内容。根据我的判断,这个游戏包含下面这些基本元素:所有儿童——不限年龄、性别或跑动能力——都能互相对战;游戏结果带有随意性,身体弱的孩子也可以一直玩下去,而身体强壮得像运动员的孩子也很难操控游戏;随时都有人会赢,但彼此之间不会拉开太大差距,每个人也不会玩得太久(游戏的组织人会频繁变换队员组合);游戏也没有固定的终点,理论上它可以一直持续下去。总而言之,这个游戏的魅力在于——至少从父母的角度看——在游戏的过程中,孩子们不仅消耗了很多体力,最后都累得气喘吁吁,而且由于游戏特定的内在要求,任何孩子都不会格外抢眼。
这个游戏的寓意很明显。本书第一部分的核心前提就是,在众多的产品类别中,差异化已经很难寻觅,因为我们已经陷入一种竞争节奏,其中差异化本身成了差异性的障碍。在这一部分中,我还提出,陷入这种特殊的竞争模式的企业已经成为生产“异质同质化”产品的行家,如果你愿意,也可以说它们是生产不同克隆体的行家。也就是说,它们已经成为特殊的仿制品大师。不是存在特别的产品,而是仿制品。但是,因为这种特殊的仿制品掩盖在“差异化”这个行业术语的外衣下,所以企业的管理人员仍然相信“竞争差异”这个谎言。当然,大多数消费者都知道,《皇帝的新装》里的皇帝是没有穿衣服的。
还好,本书还有第二部分。
当环境改变,固有的真理开始土崩瓦解,首先放弃它的人会占据很大的优势。我在本书的第二部分中指出,回顾过去20年里最著名的商业案例,你就会发现,在各种产品类别中,只有少部分案例可以称得上是违反常规的异类。它们就是20世纪50年代凯尔特人队的商业版。也就是说,可以把它们的崛起看作一种预兆,预示着一种环境的变化,预示着传统智慧马上就要被新的智慧取代。
这就意味着,仔细考察这些异类可以得到深刻的洞见。人们很容易忘记下面的事实:任何人都可以学习写作、绘画或者演奏乐器,但在历史上配得上详尽诠释的艺术大师,往往是那些执意把文本、音乐和艺术向新方向推进的人。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在各个领域中能引起人们注意的人物,往往是那些既熟悉行业规则,又明白这些规则亟须打破的人。他们逼迫我们正视自己商业先入之见的弱点。
我觉得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商界。能够在特定领域真正实现竞争性差异的企业——能够在混乱中脱颖而出,真正引起消费者共鸣的企业——寥若晨星,这无疑让人感觉沮丧。但正是这些异类向我们生动地揭示了那些根深蒂固的商业设想的局限。所以,如果说本书的第一部分读起来就像是一种批判,那么第二部分读起来就像颂歌,赞扬那些提倡打破旧习的人们及其经营方式。
当然,把特立独行的人当作胜利者写进一本书是有风险的。与时装界、媒体圈和娱乐行业一样,学术界也是有潮流的。把打破常规的人当成主角的想法就像是“哈利·波特”风潮一样,已经过时了。正因为如此,第二部分的目标并不是要为这些打破常规的人加冕,而是分析和解释他们的成就,好让其他人也可能获得同样的成功。
同时,我很清楚本书并不是一本带有指导性质的入门书。在我看来,指导性书籍的问题在于很少有人会真正相信书中的内容。如今的商人需要的是一系列全新的见解,而不是一套全新的操作指南。因此,在本书的第三部分,我将从一系列见解入手,讨论一种关于竞争,尤其是竞争性差异的崭新思考方法。
如此一来,撰写此类商业性书籍就遇到了挑战,因为所有的好句子已经被用完了。所以,必须打破常规,漠视传统智慧,变得激进,吐故纳新。但问题是,如何让一个人重视那些他认为已经被滥用的词语呢?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如果你在当地书店的旅游书籍专区驻足过,你就会发现,这类书籍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其中主要的一类是各种各样的旅游指南,像《福多尔的2010加勒比海之游》(Fodor’s Caribbean 2010)、《意大利旅游入门》(Italy For Dummies)、《佛罗默85美元一天畅游欧洲》(Frommer’s Europe from $85 a Day)等等。这些书籍其实都是指南性手册,内容都是一些清晰的旅游建议,比如去哪里旅游、旅游途中应该做什么等,而且常常以列表、项目符号、排行榜等形式呈现出来。
不过,在大量类似的指南性手册旁边,还摆放着另一种旅游书籍,这类书籍的内容与那些手册相同,但记述方式却迥异。像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的《“小不列颠”札记》(Notes from a Small Island)、约翰·麦克菲(John McPhee)的《到乡下来》(Coming into the Country)、保罗·泰鲁(Paul Therous)的《直至世界尽头》(To the Ends of the Earth)等。在这些书里,读者读到的是作者在英国乡间游览时,在喜马拉雅山跋涉时,或在树林里漫步时的深思与见闻。这类书籍几乎没有掺杂任何清晰的旅行建议,原因是那些卖弄学问的建议会破坏这类书籍所带来的独特阅读体验——这类书温和地提醒读者,不管走到哪里,重要的并不是你看到的景色,而是你欣赏景色的方法。
我之所以会提到这一点,是因为我在本书的最后一节会提到一个重要的观点:过程决定结果。也就是说,人们参与竞争的方式导致了现今商业领域中的相似性和趋同性。正因为如此,我才认为我们应该尝试一种新的实践。我们应该培养新的竞争习惯,制定新的竞争制度和竞争规则。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建立一种崭新的竞争性参与的文化,这种文化至少可以成为杰出成就的孕育者。
所以,如果你愿意,请让我为你介绍我眼中的消费世界。或许我的叙述方式有些散乱,时不时还会陷入一种学术味颇浓的胡言乱语中,不过,请你记住,这种类似日记的书籍的价值就在于其反思效果。用我的话说就是,在每天结束的时候,日记里所写的内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读日记的时候大脑里所思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