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上钩
白晓笙见围拢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心里也有些诧异,原本他想着能引来十来个人就好,可没想到围拢过来的人越来越多,这倒是出乎了白晓笙的意料。
“没想到这松门城闭城对松门城百姓的影响这么大,这围拢过来的起码不下百人了吧?”白晓笙还是小看了松门城百姓这些日子的无聊程度。
不过想想也是,松门城闭城那些做江湖客买卖的松门城百姓基本都闲下来了,以前好歹还能听听来往江湖客吹牛打屁,你我之间一言不合就掀桌动手好生刺激。
这年头武功招式人人都会,闪身走两步也就躲开了,也不怕有倒霉的躲闪不及被殃及池鱼,不过即便是被殃及池鱼也不会说什么,放以前你可以说自己不会武功,躲不过在那里装一副弱势群体叫委屈,现在大家都会那么几下子,你那委屈叫出来也不怕丢人?所以这酒楼饭店闹事儿也就成为了茶余饭后的日常,就连管制闹事的条款都宽松了许多,这惩罚力度估计还比不上离阳皇开库放武之前的当街斗殴,毕竟现在人均武力值都上去了,喂招还有你来我往稍有不慎鼻青脸肿呢,这打个架算得了什么,这闹一闹还能引起来往江湖客来凑热闹,增长客流量呢。
而且往往这些闹事的江湖客在打完以后还会丢出大把的银子作为赔偿,这银子大多修缮破损还有多的,但是那些江湖客不在乎,自从有了望机楼那些江湖客也算是赚钱有方了,松门城紧贴龙舌边境,别的没有,逃兵匪盗遍地都是,没钱了跑出去抓个一两个回来换钱就是。所以说在松门城混的江湖客都颇有些人傻钱多的感觉,但是你羡慕不来,平头百姓可没那个胆子跑到松门城外面去捞外快,人家这可是玩命的买卖。
至于那些被捉到的逃兵匪徒?自然是送到松门城的矿场药田去做苦工去了,那里就像是个无底洞,来者不拒。
以前江湖客还在的时候大家那是忙得不可开交,但是现在呢?松门城驱逐外人,那些江湖客不在了,城内冷冷清清,大把掏钱的主儿不在了城内酒楼饭馆儿也就歇业了。
你说人不在了咱们自己可以接着闹啊,不就是吸引人来吃饭嘛。也不是没有酒楼这么想过,也安排了几场表演性质的打斗,但是效果平平,自家生意没有丝毫好转,原因无他:太假。
大多江湖客脾气火爆一言不合就掀桌摔碗,打起来小二层的走道楼梯都能给你拆了,但你看看你招来的那些个打把式,打个架连个桌子都掀不好,看模样轻拿轻放生怕桌子少了一条腿,糊弄谁呢?
毕竟是自家的东西,打坏了还得自家掏钱。
松门城居民:大家都是街坊邻居的,你那两手把式谁骗谁呢,你打算赚谁家钱呢。
于是这打把式没两天就停了,松门城的居民们要么就是去另找出路,要么就是闲赋在家老实当一条咸鱼等着松门城开城。
现在白晓笙摆出的摊子一下子把过着白开水般寡淡无味生活的松门城居民给吸引过来了,场面可以说是人山人海,估摸着松门城一小半的居民都来了。
“我看这剑不像是军队的剑。”一个身穿麻袍的松门城居民指着剑柄:“军队的制式长剑的末尾都会有一个和剑柄差不多宽的铁疙瘩,那是防止剑柄染血打滑溜手,这个没有。”
“废话,这还用你说,大家都看得出来。”一个叼着牙签的松门城居民翻了翻白眼无语道:“军队的制式长剑哪一个不是半指厚,你看这剑身才不过三个铜板叠在一起的厚度,上战场砍个几下就断了,要我看啊,这剑应该是祭祀用的。”旁边一个穿着开襟衫挽着袖筒子的汉子不耐烦的开口:“得了得了,搞得像谁不知道你的酒楼以前接待过“飙风剑”司徒情一样。”
“飙风剑”司徒情是江湖上有名的独行剑客,剑招其快,往往一剑毙敌,据说全力出剑时对手都看不到剑光,甚至感觉不到疼痛,只会感觉到清风拂面,都察觉不到自己以及死掉的事实。此人身负两柄剑,一柄杀敌一柄祭敌,由于出手速度过快往往对方察觉不到自己已经死去的事实,所以在杀敌剑归鞘后司徒情会取出祭敌剑横摆在对方面前,以这种方式告诉敌人:你已经死了。此举甚是装(哔——),但“飙风剑”的名号却是因此而响亮。
叼着牙签的居民嘚瑟:“嘿,你有本事‘飙风剑’司徒情怎么不去你家去吃饭,偏偏去了我家酒楼?就是说明我家的饭菜比你的香!”
“呸!就当你的酒楼有能耐?我告诉你,你知道我饭堂上挂着的金锤是谁的吗?说出来吓死你,那是‘铁花锤’钟奎的随身兵器。”
‘铁花锤’钟奎本是个铁匠,但他却不是兵器铺子,而是个做农具的,因为无意中得到一块神铁,被贪心神铁之人上门强夺,可这钟奎也不是吃素的,据说正巧他当时正在熔炼那块神铁,结果手上没有称手的家伙,用把自己的锤子戳进已经半融状态的神铁中和对方打了起来,打的火花四溅,神铁被锤子带着在空中挥舞,钟奎借着敲打对方兵刃的机会硬生生的将神铁锻打完毕,焊在了锤头上,愣是硬生生反杀了回去,名声大噪。
果然此言一出周围居民也是一片哗然,比起行踪飘忽不定距离他们生活太过遥远的“飙风剑”司徒情,还是平头百姓出身的“铁花锤”钟奎在百姓之中更有人气,更何况那是一个反杀一群,想想都觉得刺激。
人群中不知谁是喊了一句:“好了好了,别跑题了,小先生,你这有缘者得之到底是个什么意思?看得出这把剑的来路就能把这把剑带走?”白晓笙点点头:“不错。”
围拢过来的松门城居民们一下子来了兴致了,江湖客喜欢把自己的随身兵刃作为陪葬品和自己合葬,这柄剑看起来锈迹斑斑看起来像是古物,没准儿就是上个时代哪个大侠的宝剑呢?喜欢收集名剑的富户也不在少数,那都是些一掷千金的主,反正也不要钱,猜猜就猜猜吧,没准儿能猜中呢?
于是乎这些松门城百姓开始你一言我一语的对这柄剑分析了起来。
“你看这剑柄的形状,左边比右边稍稍要厚那么一点点,像不像是左手剑?”
“诶你别说,还真有些像,但是如果是左手剑但为何剑口是阔口而不是收口?”
“就是,左手剑都是剑走偏锋,走的都是极端路子,这柄剑剑身轻薄,走的应该是轻灵路线,左手剑不玩儿剑招,因为路子是和人相反的,容易被克,所以讲究快剑,但这阔口不利于刺字诀啊。”
“诶你们看,这剑柄上还有个印儿呢。”
“这个我知道,有些江湖客喜欢在自己的随身武器上做一些独特的记号,但是这是个啥?”
“像是个鸟,但是这鸟怎么有九个脑袋?”
白晓笙听着围拢过来的居民之间的交谈有些惊讶:“这松门城的百姓不愧是吃江湖饭的,肚子里有些货啊。”
这剑是白晓笙找石敢当打造的赝品,上面各个部位都是取江湖上各种剑类武器部分拼凑而成,在这些居民口中这柄剑的各个特征被挨个拆了出来,不过好在石敢当技艺惊人,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人看得出这柄剑是胡乱拼凑的。
就在这些居民们争辩的热火朝天之际,眼尖的白晓笙已经看到有几个人已经从人群中悄悄离场了。白晓笙见状不动声色,但是心底一阵暗喜。
上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