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与诗:布岱族群交流的想象与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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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布岱的族群边界

在今天,族群之间的地理边界早已模糊,像马林诺夫斯基所描绘的“小型社会”数量锐减,确实很难再发现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而更多出现的是多族群聚居的社会空间。更重要的是,本书的田野观察选定了一个多族群聚居的典型社区,该社区在最近十年自发产生较为强烈的重建传统的族群交流的行为。尤其是世居于此地的布岱族群,在经历现代化的进程中,重建族群交流的传统方式。在族群历史中所形成的交流的诗性智慧,向内凝聚于族群仪式的内核,向外则表现于重新兴起的桥仪式、侬峝仪式和歌坡活动等典型的族群仪式中。

一 从族群的称谓谈起

广西龙州县金龙镇是一个壮族与汉族多族群混居的地域。从人口比例而言,壮族人口所占比例在三个乡镇均超过98%,其余的民族则是通过婚姻形式进入此区域的,如汉族等。对于本地壮族的自我称谓,则需要细分为布岱、布侬、布雷、布板卡等分支族群,各分支族群在民族政治的划分时均归为壮族。与此同时,在族源关系上,各分支族群均与相邻的越南族群有着密切的、对应的同源关系。

分布在我国境内的壮族分支布岱族群,与分布在越南境内的岱依族,同源于古代百越,是不同历史时期从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逐渐向西南方向、东南亚地区迁徙、分化而来。我国与越南在20世纪先后对本国民族进行大规模的普查与命名,处于我国境内的布岱族群被确定为壮族,而越南境内则被命名为岱依族(Tày)。从语族分类而言,我国的壮族与越南的岱依族均为壮侗语族,在日常用语、风俗习惯、传统文化、民间信仰等方面仍然体现出共同的特征。在漫长的历史发展期间,各分支族群之间的主流为“和平跨居”周建新:《和平跨居论:中国南方与大陆东南亚跨国民族“和平跨居”模式研究》,民族出版社,2008。,为数不少的越南岱依族人过境务工、结婚,族群之间走动频繁,日常交流畅通。

二 布岱族群

布岱族群自称“布岱”或“岱”也有部分文献称为“布傣”。布岱自称“dāi”,文字既有采用“傣”字,也有采用“岱”字。笔者之所以选“岱”而不是“傣”字,原因在于在田野当中尚未接触到“布傣”与云南“傣族”的族群联系的明确证据,却拥有相当多的证据表明“布岱”与越南“岱依族”的同源族群关系。为了避免混淆,笔者认为应该采用“岱”而不是“傣”的文字表述方式。。在我国民族识别的过程中,该族群在早期以“傣”申请确认为单一民族桂西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民政局1953年4月13日致函广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请求研究决定龙津县傣人的族别,《关于确认龙津县金龙峒傣人为僮族的调查材料》[桂西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民政局(函)(53)民族字第10号文件]。。之后经过广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广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1954年3月18日致函桂西僮族自治区民政局,抄转中南行政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1954年3月13日《关于龙津县第六区民族情况调查报告中的几个问题的意见》。、广西省人民政府广西省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工作组,《龙津县金龙峒傣人情况调查》(摘要), 1954年5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广西龙津县金龙峒傣人的基本情况》, 1955年5月27日。、广西省人民委员会广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我省民族成份问题的通知》[(57)会族字第4号], 1957年4月17日。、广西僮族自治区筹委会广西僮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转发《省民委会关于在普选中处理某些民族成份问题的意见》〔(58)僮筹字第4号〕, 1958年1月30日。先后组织专家深入调查与研究,最终慎重确认傣人为僮族(即现壮族)。由于民族政策的宣传到位与落实到位,布岱在民族认同上均能认同“壮族”的政治身份。

2003年,出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打造地方文化名片的需要,布岱族群的习俗文化重新被学者和地方政府挖掘并公之于世。此外,布岱族群与相邻的越南下琅县岱依族人自称相同。据金龙镇布岱自称,其祖先多从越南迁来,为稻作农耕经济的族群。

因此,受政治与风俗的双重影响,布岱的族群边界处于多维边界之中。一是政治边界。我国壮族的布岱族群与越南岱依族虽为同源族群,但族群之间的边界严格遵守国家领土的政治边界的区分原则,各自认同国家所赋予的民族身份。二是习俗边界。族群之间的习俗边界则是文化边界的具体表现。文化边界渗透于日常生活之中,而文化形式的差异则是以本地族群、族群之间所认同的外显的形式差异。布岱与岱依人通常穿深色长衫,长度至膝盖以下,俗称“长衫岱”,共同的风俗有桥仪式、歌圩活动、侬峝仪式、不落夫家的婚姻、使用越南口音吟唱的古俗字手抄经书和歌本。

依据本书的观察对象,我国壮族的布岱族群为观察与研究的重点族群,与其交往较为密切的我国壮族其他支系(如壮族的布侬族群)、越南岱依族则作为观察与研究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