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国及各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指数
一 经济发展一体化指数
(一)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
1.经济发展一体化水平继续提升,实现程度达到51.56%
2015年,中国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为51.56%,比2014年提高5.03个百分点,延续了逐年提升的态势。
2.多数省份实现程度尚未超过50%
2015年,仅有12个省份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超过50%,仅江苏实现程度超过80%,贵州、云南和甘肃3个省份实现程度尚未达到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见图3-1、表3-1)。
3.东北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水平首次超越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严重滞后
2015年以前,东北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水平与东部地区之间的差距较小,2014年仅相差0.49个百分点。2015年,东北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进展快于东部地区,实现程度达到65.00%,首次超越东部地区;2015年中部、西部地区实现程度虽有所提高,但仍处较低水平,分别只有35.00%和16.25%,西部地区与实现目标差距较大(见表3-2)。
图3-1 2015年各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
表3-1 中国及各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
表3-2 各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
(二)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进展
1.2015年进程继续减缓
2015年,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比2014年提升了5.03个百分点,比上年进展下降了1.52个百分点,进展速度连续第2年下降。湖北、宁夏和江西等省份进展较快,北京、天津和上海等东部地区省份实现程度下降(见表3-3)。
表3-3 中国及各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进展
2.2010~2015年经济发展一体化水平逐年提升,但进展基本呈逐年下降趋势,实现目标形势十分严峻
2010~2015年,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逐年提高,2015年比2010年提高了31.64个百分点,快于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进展。但是,进展速度却基本呈现逐年下降的态势(见表3-3、图3-2)。由于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起点较低,进展速度又较为缓慢,因此,按目前进展,到2020年将只能实现目标的80%; 30个省份均无法如期实现目标,仅内蒙古、福建和辽宁实现程度有可能超过90%。
图3-2 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与进展
(三)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排序及变化
1.2015年排序:中西部地区靠后
2015年,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排名前5的均为东部地区省份,前10位中,东部地区占据8个,整体排序居前,但海南排序靠后;西部地区整体靠后,后5位均为西部地区省份,后10位中有7个省份来自西部地区,但内蒙古进入前10行列;中部地区整体排序也较为靠后,6个省份中有2个位于后10位,排序最高的江西也仅排在第14位(见表3-4)。
2.2010~2015年整体排序变化:东部地区居前、中西部地区居后的格局没有发生变化
2010~2015年,东部地区整体排序依然居前,但海南排序下降较大,进入后10行列;西部地区整体排序略有下降;由于中部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进展远快于其他3个区域,因此,整体排序有所上升,相较于2010年,2015年6个省份中,除山西排序下降外,其他省份排序均不同程度上升,特别是湖北排序大幅上升了10位,但整体排序依然靠后(见表3-4)。
表3-4 各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