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中国及各地区社会发展一体化指数
一 社会发展一体化指数
(一)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
1.实现程度继续提高,达到49.10%
2015年,中国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延续了逐年提高的态势,比上年提高3.34个百分点,达到49.10%。四大区域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也全部延续逐年提高的态势。
2.2/3以上的省份实现程度超过50%
2015年,有22个省份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超过50%,其中上海和北京的实现程度超过90%,特别是上海距实现目标仅相差0.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还有3个省份的实现程度不到20%,其中青海与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尚有较大差距(见图4-1、表4-1)。
图4-1 2015年各地区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
表4-1 中国及各地区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
3.西部地区实现程度低,仅为31.88%
2015年,东部地区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已经达到74.67%,远高于其他地区;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实现程度相当,均超过50%;西部地区实现程度远低于其他地区,仅为31.88%(见表4-2)。
表4-2 各区域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
(二)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进展
1.2015年进展减缓
2015年,中国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虽然继续提高,但进展比上年减缓1.38个百分点;有7个省份实现程度下降,其中海南下降幅度较大,下降7.43个百分点;贵州、重庆和福建3个省份提升幅度较大,均超过10个百分点(见表4-3)。
表4-3 中国及各地区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进展
2.2010~2015年进展较慢,实现目标形势严峻
2010~2015年,中国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提高27.31个百分点,年均提高5.46个百分点,比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进展低1.31个百分点,在4个一体化中进展最慢。有5个省份实现程度进展超过30个百分点,其中贵州进展最快,高达52.92个百分点(见表4-3)。
按目前进展,到2020年,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距目标仍有1/4的路程;上海和浙江将如期实现目标,北京、江苏和山东3个省份将非常接近实现目标,但青海将仍不能达到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
(三)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排序及变化
1.2015年排序:东部地区居前,西部地区居后
2015年,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排在前10位的省份中有8个属于东部地区,依次为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山东、福建和广东,整体排序居前,河北在东部地区省份中实现程度最低,排序相对较低,处于全国第18位;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排在后10位的省份中有9个来自西部地区,整体排序居后,但陕西进入前10位,处于全国第9位;吉林是东北地区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最高的省份,处于全国第10位;山西是中部地区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最高的省份,处于全国第11位(见表4-4)。
表4-4 各地区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排序
2.2010~2015年整体排序变化:东部地区领先地位巩固,东北地区整体排序有所下降
2010~2015年,东部地区始终保持领先地位并更加巩固,特别是前5位始终由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和天津所占据,并且福建排序大幅提升。
西部地区虽然进展最快,实现程度较大幅度提升,相较于2010年,2015年陕西和重庆排序分别提升了6位和7位,但由于整体水平起点太低,且绝大部分省份的排序基本没有变化,因此,整体排序依然居后。
中部地区整体排序变化不大,但区域内部分省份变化较大,主要是江西排序大幅下降7位,而湖南和安徽排序均上升5位。
东北地区由于实现程度进展较为缓慢,3个省份的排序都出现下滑,其中黑龙江排序大幅下降9位(见表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