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指数(2017):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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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国及各地区生活水平一体化指数

一 生活水平一体化指数

(一)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

1.实现程度相对较高

2015年,中国城乡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为62.10%,比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高5.05个百分点;在4个一体化中,实现程度略低于生态环境一体化,高于经济发展一体化和社会发展一体化。

2.多数省份实现程度超过50%

2015年,有18个省份实现程度超过50%,其中天津已于2014年率先实现目标,北京、江苏、上海、浙江和福建5个省份实现程度均超过90%,接近实现目标;但仍有4个省份实现程度尚未达到1/3,分别是贵州、吉林、青海和甘肃(见表5-1、图5-1)。

表5-1 中国及各地区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

3.东部地区接近实现目标,东北地区实现程度低

2015年,东部地区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为88.1%,比较接近实现目标,10个省份中,实现程度最低的河北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区域差距较大,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实现程度均未过半,东北地区实现程度最低,仅为37.34%,比东部地区低50.76个百分点(见表5-2)。

图5-1 2015年各地区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

表5-2 各区域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

(二)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进展

1.2015年进展大幅减缓

2015年,中国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比上年提高3.75个百分点,延续了逐年提升的态势,但进展大幅减缓,比上年减缓3.49个百分点,已是连续2年减缓。贵州、湖南、河北、内蒙古和江西5个省份进展较快,均超过8个百分点;北京、上海和海南3个省份实现程度下降(见表5-3)。

表5-3 中国及各地区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进展

2.2010~2015年进展较快,实现程度大幅提升,有望如期实现目标

2010~2015年,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稳步大幅提高,2015年比2010年提升了38.94个百分点,年均提升7.79个百分点,高于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和其他3个一体化实现程度进展。河北、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和宁夏7个省份提高幅度较大,均超过40个百分点,贵州和宁夏更是都提高了50个百分点以上(见表5-3)。

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起点相对较高,进展速度较快,按目前进展,有望如期实现目标,但吉林、青海、黑龙江和甘肃等省份将无法超过60%,距实现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3.西部地区进展较快,区域差距缩小

2010~2015年,西部地区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进展较快,大幅提升了40.61个百分点,远快于其他3个区域,由此,与其他区域之间的差距大幅缩小,并于2014年超过东北地区。

(三)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排序及变化

1.2015年排序:东部地区居前,东北地区居后

2015年,东部地区10个省份全部进入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前10位行列;而东北地区3个省份中有2个进入后10位行列,特别是吉林位于倒数第3位,辽宁排序也较为靠后,列第19位(见表5-4)。

2.2010~2015年整体排序变化:东部地区领先地位更加稳固,东北地区呈明显下降趋势

2010~2015年,由于东北地区实现程度进展缓慢,整体排序明显下降,3个省份排序均下降,特别是黑龙江排序大幅下降了10位,吉林下降了5位。东部地区由于起点较高,并保持了一定的进展速度,整体排序领先的地位更加巩固,河北替代新疆进入前10位行列,由此东部地区整体进入前10位(见表5-4)。

表5-4 各地区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