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环境卫生治理指数
(一)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
1.实现程度相对较高,达到62.83%
2015年,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为62.83%,比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高5.78个百分点,但比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低2.62个百分点。
2.半数以上省份实现程度超过50%
2015年,有17个省份实现程度超过50%,其中9个省份实现程度超过70%;上海、江苏两个省份已提前实现目标,浙江距实现目标仅相差0.7个百分点,北京接近实现目标;但仍有5个省份的实现程度尚未达到1/3,其中最低的甘肃实现程度仅为7.51%(见表6-13、图6-4)。
表6-13 中国及各地区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
图6-4 2015年各地区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
3.东部地区实现程度较高,东北地区落后
2015年,东部地区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为82.44%,距实现目标只有不到1/5的路程。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实现程度均未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西部和东北地区实现程度未超过50%,特别是东北地区实现程度低,仅为30.68%(见表6-14)。
表6-14 各区域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
(三)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进展
1.2015年进展加速
2015年,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比上年提高10.61个百分点,在上年高速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速发展,在12个二级指标中,进展仅慢于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黑龙江、海南、吉林3个省份进展均超过20个百分点(见表6-15)。
2.2010~2015年进展基本呈逐年加快趋势,进展加快,可如期实现目标
2010~2015年,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不仅逐年提升,而且进展基本呈逐年加快趋势,2015年比2010年提高41.18个百分点,高于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和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提高幅度,在12个二级指标中,仅慢于收入消费水平实现程度进展。海南、湖北和安徽3个省份进展均超过50个百分点(见表6-15)。
按目前进展,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将如期实现目标。
表6-15 中国及各地区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进展
3.东北地区实现程度进展相对较快,东部地区有望提前实现目标
2010~2015年,东北地区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进展最快,提高41.78个百分点;东部地区在实现程度起点较高的基础上保持了相对较快的进展,按目前进展,有望提前实现目标;其他3大区域还需要加快进展才能有望如期实现目标(见表6-14)。
(三)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排序及变化
1.2015年排序:东部地区居前,东北地区居后
2015年,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排序前10位中,东部地区占有9席,并占据前8位,但河北排序靠后;东北地区排序整体靠后,黑龙江和吉林位于后10位,特别是黑龙江排序全国倒数第2位,辽宁排序也相对靠后(见表6-16)。
2.2010~2015年整体排序变化:东部地区领先地位巩固,西部地区排序下降,部分省份排序变化较剧烈
2010~2015年,虽然东部地区进展低于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但由于其他3个区域实现程度起点与东部地区差距较大,因此,东部地区实现程度整体排序领先的地位没有动摇。但西部地区不仅实现程度基础较差,且进展最慢,因此,整体排序下降,在后10位中的省份由3个增加到6个。
部分省份排序变化幅度较大,其中湖北、海南和安徽3个省份排序分别上升12位、12位和11位;宁夏、贵州和云南3个省份排序分别下降10位、10位和9位,重庆和内蒙古排序下降幅度也较大,均下降7位(见表6-16)。
表6-16 各地区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排序
(四)加快改善东北地区农村环境卫生
2015年,虽然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相对较高,已完成目标的60%,但区域差距较大,东北地区实现程度低。环境卫生治理水平低也是东北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最主要短板之一,在12个二级指标中,实现程度仅高于居住卫生条件。2015年,东北地区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仅为34.63%,远低于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是4大区域中最低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更低,仅为3.27%,尚不及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对农村环境具有重要影响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也低于其他区域。因此,东北地区各省份必须在未来几年,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