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学术史回顾与梳理
随着社会史研究的深入和拓展,乡村史也渐渐成为学界关注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事实上,中国乡村史研究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已经开始了。只是20世纪前半期的乡村史研究及其对乡村社会文化关注的热情,尚未获得持久和纵深的发展就淹没在具有极强历史指向性的“社会性质”大论争和高度关注政治、军事、事件史研究的趋向之中。经过半个多世纪,面对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的历史性变动及其在城市化进程中的独特境遇,学界遂不能不对乡村史研究重新予以关注。
进入21世纪以后,史学研究呈现出新的态势,继持久不衰的社会史研究之后,相继兴起了历史人类学、医疗社会史乃至环境社会史等诸多新领域,有人甚至以“新史学”(或新社会史、新文化史)总括其特征。近代中国乡村史研究也顺时而起,逐渐趋热。
(一)20世纪中国乡村史研究的兴起与演进
这里仅对近代史领域中的乡村史研究状况作一评述,并试图在历史回顾和对学术研究的总结中,努力归纳出一些笔者认为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供学界同仁讨论和批评。
1.方兴未艾:1930年代的乡村社会探研
在近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快速发展的工业文明正在疯狂地吞噬着农耕文明,乡村社会正在成片地急剧消失。作为整个人类的摇篮,绵延了数千年的带有中古韵味的原始村落正一个个地被五光十色的现代建筑群所取代。虽然中国迟缓的近代化进程远不及西方那样对乡村社会形成强劲的冲击,但在清末民初的社会剧变中,乡村社会所受到的冲击和孕积的矛盾已经是前所未有的了。“旧时代的矛盾依然存在,新的社会矛盾又闯了进来,再加上外国侵略和天灾人祸诸种因素,农村问题成了引人注目的大问题。三十年代,‘农村危机’、‘救济农村’成为非常强烈的呼声;‘复兴农村’、‘乡村建设’、‘农村改进’、‘改革土地制度’,成为一股强劲的浪潮。那时几乎所有政党政派的政治纲领中,都有关于农村土地问题的主张。”因此,20世纪前半期,乡村的解体与对“乡土中国”的观察、探讨同步展开,以乡村社会结构、控制制度和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史研究一度引人注目。
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文化建设派主张并努力实践知识分子深入乡村社会的“乡村建设”运动。1936年梁漱溟出版了《乡村建设大意》(乡村书店),次年3月又出版了《乡村建设理论》(乡村书店)。两书是他多年来发表在《村治》《乡村建设》《教育与民众》杂志上研究中国乡村社会与文化成果的总汇,也是当时乡村史研究中影响较大的著作。
以救治乡村为宗旨的梁漱溟通过对中国乡村近代历史的考察,分析了造成中国乡村社会崩溃的根本原因,并对乡村社会结构的特征进行了论证。当然,历史证明梁漱溟将中国乡村崩溃原因归结为“在近百年中,帝国主义的侵略,固然直接间接都在破坏乡村,即中国人所作所为,一切维新革命民族自救,亦无非是破坏乡村”的论述根本不符合历史事实。他由此提出的“第三条道路”即“乡村建设的道路”也遭到失败。但他对于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特殊性的认识,以及他提出的“跟着近代都市文明的路,学西洋而破坏了乡村”、中国人学西方只能是“邯郸学步,并失故步”的认识,即使在今天看来也还有警示价值。
对于乡村社会结构的研究,主要有1930年代新生命书局出版的周谷城的《中国社会之结构》《中国社会之变化》《中国社会之现状》三部著作和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观察社,1948)以及吴晗等人合著的《皇权与绅权》(观察社1949年版,1988年天津人民出版社再版)等。周谷城的著作虽以古代为主,但其中专设了“变化篇”、“帝国主义与产业革命”、“都市的发展”、“农村的崩溃”及“都市发展与农村崩溃中的军阀”等章节对近代乡村社会有所探讨。《皇权与绅权》则对社会要素之间的矛盾运动及其导致的社会变化、传统乡村社会结构的特征及权力结构变化作了开拓性研究。对于乡村社会的权力结构、乡村领袖角色、绅士在乡村社会中独特的作用、乡绅与乡村组织关系诸多方面,该书均提出了很多有创见的认识。注重理论概括和方法论也是该书的特色之一。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一书,通过农村的社会调查,详尽地论述了乡村社会结构,并涉及家族、村社、社区和行政结构。作者提出中国乡村社会“差序格局”的结构理论,即“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此理论对中国社会史和乡村史研究影响甚大。这些研究关注于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的特性及其发展规律,而且在理论视角和研究方法上融入了社会学的内容,因此给人以新的感受。但此类开创性的研究没能继续深入下去。
乡村社会控制制度的研究是当时的热点问题。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商务印书馆,1935)一书,比较全面地论述了乡村社会控制制度——保甲制度的源流、发展和历史特征,是内容充实论述精赅的专著。虽然该书以整个“中国保甲制度”为研究对象,但其侧重点却是在近代乡村制度方面。认真分析,不难看出作者着力所在及其基本特色:其一,有关中国古代保甲制度的篇幅只有176页(第一编总论除外),而清代及民国时期的内容却占到300多页。其二,内容上采取略古详今的论述方法,对清代以前的各代保甲制度择要论述其设立状况、编制方法、组织机制等。而对清代的保甲制度则论述颇为周详,从行政区划、乡村制度、保甲政策、乡村组织、保甲编查、户口编审、保甲组织方式的具体演变、保甲制度的内在结构、清人对于保甲的各种论说和具体实施情况、民国时期各地的保甲运动等方面均做了比较深入的论述。其三,注重乡村区域社会实际状况的区别,而非以一概全。比如,作者面对幅员如此辽阔的乡村社会,经过研究认为清代乡村区划标准可分为三类:内省乡村,其乡村之保卫政策,重在施行保甲,以期彼此互相牵制;回、藏、苗“诸族所居之新疆、青海、西藏及云贵川桂诸省边境之地者……其乡村之保卫政策,重在施行土司、土官、佐领、明白克等半官半民之酋长制度”;满族、蒙古族“所居之东三省及内外蒙古者……其乡村之保卫政策,重在设立台站、章京等半官式之小吏,专事卫护镇摄”。而保甲制度则是清朝行之“严于内省而疏于边属”的乡村制度。其四,对保甲制与乡村组织的内在联系及相关性做了尝试性探讨,并对清代乡村中各种组织形式的名称、系统,乡村首领与保甲长之间的关系等做了必要的疏理。当然,该书的不足也是明显的。比如以保甲制度来概括自周至民国的乡里制度就过于牵强,因为保甲制度的真正实施是从宋代开始的;其资料的引证也有不规范之处等。还有一些结论性的错误,如将里甲制混同于保甲制,或认为“里甲之形式,实不过保甲组织形式中之前一阶段耳”。
同一话题的研究著作还有黄强的《中国保甲实验新编》(正中书局,1936)。与闻钧天的著作相比,黄强之著在资料、体例和研究内容上均显单薄。不过,黄著带有更强烈的现实性。它一方面将中国乡村制度与欧美村制进行了对比研究,并尽量总结出中国乡村制度的特点,力求在吸纳西方村制的基础上改造中国乡村制度;另一方面又将保甲与乡约、村公约以及保甲制的各种类型进行对比研究,试图探寻出符合现实需要的保甲模式。该书第六章“保甲在中国现代政治上之需要”更是点明了该书指导现实乡村制度建设的主旨。
由此,近代中国乡村史的研究也渐为学界关注。不同学术背景的学者分别从各个方面对近代中国乡村社会进行了探讨,如匈牙利人马札亚尔《中国经济大纲》(新生命书局,1933)对中国乡村土地占有状况的调查研究;王仲鸣译的《中国农民问题与农民运动》(平凡书局,1929)对于农村贫困化和农民离村问题的调查与研究;薛暮桥的《中国农村经济常识》(新知书店,1946)立足于乡村土地占有状况,对农村社会阶级结构做了相当深入的分析;陈翰笙在《广东农村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中山文化教育馆,1934)一书中,就农民离村问题与农村生产关系、生产力问题做了探讨。
可以看出,当时的近代乡村史研究大都是在“乡村危机”的急迫呼声中,本着改造乡村、拯救乡村的现实需求而产生的。立足于现实的需要进行相关的学术研究,其出发点原本不错,但当时多数的研究过于急功近利,并且服务于现实政治需求。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近代中国乡村史学术探讨的深入和持久。
2.沉寂与再兴:1980年代后的乡村史研究
1949年以后的中国近代史研究,讨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民战争、资本主义萌芽、土地问题和对农民领袖的评价上。只有极少数成果涉及乡村问题,但也都是在土地占有关系和农民生活贫困化的框架内打转。可以说,一直到1986年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复兴,真正的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一直处于冰冻期。正如一些学者已经看到的,“1949年后,一段时间内,当我们在巩固或重建乡村社会时,对乡村社会的研究也就中断了;而80年代以来,乡村社会的解体过程重新启动时,这正是包括‘乡村社会史’在内的社会史研究再续前缘、愈加繁荣的时期。……其中绝对有一种‘乡土情结’在”。社会史研究的启动,使中国近代史研究具有了更加广阔的学术空间。随着近代社会史研究的发展和城市史研究取得成就,近代乡村史研究的再度出现就具有了一种学术发展上的必然性。
1990年代后,近代乡村史研究开始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等重要史学期刊和相关的专门学术刊物发表了一批有关近代乡村史研究的论文,《史学月刊》甚至推出了“乡村史”研究专栏。更值得欣喜的是,近年来相当一批有分量的近代乡村史研究论著纷纷面世,如魏宏运主编的《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冀东农村社会调查与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程歗的《晚清乡土意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朱德新的《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河南冀东保甲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王先明的《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朱玉湘的《中国近代农民问题与农村社会》(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张鸣的《乡土心路八十年:中国近代化过程中农民意识的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7)、马小泉等著《强权与民声:民初十年社会透视》(河南大学出版社,1991)、张静如和卞杏英主编的《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中国社会之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孙达人的《中国农民变迁论:试探我国历史发展周期》(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赵秀玲的《中国乡里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苑书义等著《艰难的转轨历程:近代华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人民出版社,1997)、乔志强主编《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1998)、郑大华的《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等,构成了近代乡村史研究再度复兴的主要标志。综而观之,近年来的近代乡村史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
第一,近代乡村市镇及经济状况研究。这方面的成果较多,主要有:谢放的《辛亥革命前的四川富农经济》(《近代史研究》1992年第3期)、王天奖的《近代河南农村的高利贷》(《近代史研究》1995年第2期)、单强的《近代江南乡镇市场研究》(《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6期)、徐浩的《清代华北农村封建剥削和农户工副业生产状况分析》(《社会科学战线》1999年第5期)、吴存浩的《中国近代农业危机表现及特点试论》(《中国农史》1994年第3期)、傅建成的《二十世纪上半期华北农村家庭生活费用分配结构分析》(《中国农史》1994年第3期)、刘克祥的《甲午战争后的农村换工劳动及其向雇佣劳动的转变》(《中国农史》1992年第1期)、万灵和贡献的《晚清至抗战前常武地区的农村经济》(《中国农史》1991年第2期)、章有义的《海关报告中的近代中国农业生产力状况》(《中国农史》1991年第2期)、郑庆平的《论中国近代的地租剥削及其发展变化特征》(《中国农史》1991年第2期)、史建云的《近代华北平原地租形态研究——近代华北平原租佃关系探索之一》(《近代史研究》1997年第3期)、曾业英的《日伪统治下的华北农村经济》(《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3期)、钞晓鸿的《本世纪前期陕西农业雇佣、租佃关系比较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3期)等。
研究者的选题尽管各有不同,但从社会史的角度来探讨乡村问题却成为研究取向的努力追求。一些研究成果使用的理论视角和方法也给人以某种有益的启示。单强的《近代江南乡镇市场研究》是近代乡村区域史研究中颇有特色的论文。该文利用了社会学的结构-功能理论和社会史的方法,对近代江南乡镇的市场进行总体考察。在具体数量统计基础上,作者比较了近代江南乡镇市场与华北乡镇市场的密度、市场分类及空间结构类型等;同时对乡镇市场的经营类型及其社会、经济功能等也做了较详尽的探讨。该文认为近代江南市场体系从层次结构上可以分成农村集市、乡镇市场和城市市场三种体系。其中农村集市是整个市场体系最基本的层次;乡镇市场上连城市,下通集市,成为城乡商品交流的桥梁,处于中级市场的地位。城市是现代工商业中心和金融信息中心,拥有十分完备的全方位市场功能。近代江南乡镇市场不仅面广量大,其专业化趋向也日益明显,而庙会与茶馆交易以及市场经纪人的活跃为透视江南乡镇市场提供了独特的视角。
乡村史是具有区域性特征的研究领域,因而近代乡村史研究一开始就是以区域研究的特征出现。从翰香的《从区域经济的角度看清末民初华北平原冀鲁豫三省的农村》一文,以“各个地区的经济长期处于高与低,快与慢,发达与不发达等等不同水平之上。而每个区域又无不按照自己的特点在中国历史的总进程中发挥各自独特的作用”为前提,强调“分区逐个考察,当是描绘中国这个大一统社会总体的必备的基础研究”。据此,该文首先详尽地考察了华北三省农作物的共同特点、作物结构及其近代变化状况;其次对三省经济作物的专门化倾向、商品化程度、产地市场作了分析;最后深入地剖析了促进三省乡村农产品商品化的内外因素,并就其对全区域的重大影响做了说明。
对于华北乡村区域的研究思路及主要成果,集中在从翰香主编的《近代冀鲁豫乡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一书中。这是迄今为止有关近代乡村史研究中具有相当学术深度的著作。该书对近代乡村市镇的形成、发展及其社会、经济功能等作了比较精详的研究,认为从19世纪末到1930年,三省乡村已有工商市镇2248个,它的勃兴标志着乡村经济的兴盛和商业化的长足发展。促进近代三省乡村市镇发展的主要原因,一是近代交通特别是铁路的兴建。二是农业经济的发展,即农业生产和农村手工业的增长。而且,通过对三省谷物生产总量与亩产量的研究和对三省手工业经济的研究,基本展示了三省乡村早期工业化的状况。可以说,三省乡村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农村工业的发展为市镇的勃兴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大量工商市镇的存在又反过来促进了农村人口的市场化生产活动。
钟文典主编的《广西近代圩镇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是专门探讨乡村与城市联结点——圩镇的著作。除了从圩镇的发展变化、分布、层次功能等方面对影响广西城乡社会的圩镇进行综合考察外,该书还从横向方面对圩镇与农业、手工业、矿业、交通、广东商人的关系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是近年来研究近代乡村史与城市史角度较新颖、内容较厚实的著作。
近代乡村社会中的高利贷与封建租佃关系是民谣所唱的“穷人身上两把刀”。以往对封建租佃关系的研究较为充分,而对高利贷,尤其对华北地区的高利贷的探讨则十分欠缺。王天奖的《近代河南农村的高利贷》以近代河南乡村高利贷的肆虐情况为代表,对北方乡村社会的高利贷问题做了十分有意义的研究。首先,该文对近代的高利贷在中原乡村地区兴盛的具体状况作了比较全面的研究,并对形成这一现状的社会原因及经济条件做了深入分析,认为它的出现既与广大农民生活的贫困化密切相关,又与近代社会特定条件下商品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在此条件下,“对于经济力量特别薄弱的河南农民来说,借高利贷就是其唯一选择。统计数字表明,越是经济作物种植较多、商品经济发展的地区,高利贷的剥削率就越高”。其次,该文对北方乡村区域高利贷形式做了较为周详的论述。如作者认为:按揭借和偿还手段来区分,高利贷有四种形式;按借贷条件来区分,则可分为三种。再次,立足于近代社会形态的变化,作者对高利贷者的社会构成作了有意义的研究。与鸦片战争前不同,近代河南乡村的高利贷者中由官府扶持的典当业急剧衰落,而由地主、商人等组成的一般高利贷者队伍则得到发展,而且随着其经济和政治地位的变化而发生一些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变化。同时,高利贷者的社会政治地位也发生相应变化,他们在乡村各种自治机构和地方武装中担任重要角色,并在后来的区、乡、保等乡村权力体系和乡村文化、司法方面拥有了广泛的权力。此外,高利贷者队伍中开始容纳外国商业资本、传教士和本国的城市金融资本、新成长的民族资本等力量。最后,该文对高利贷的社会作用也作了不同于前人的分析。作者认为,虽然高利贷对近代社会带来的后果是灾难性的,对农业生产的破坏作用也是明显的,但具体来看,它对资本主义新经济的成长,尤其在国内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方面也起过某种促进作用;通过高利贷不断增殖变为资本的货币财富也有利于新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等。
第二,近代乡村社会结构、乡村政权及人口研究。从社会史角度探讨近代乡村社会结构、政权结构及人口结构的成果也比较集中,论文有李喜所的《武昌起义后的农村变动》(《历史研究》1982年第2期)、刘耀的《近代中国农民的阶级属性问题》(《近代史研究》1984年第4期)、朱英的《辛亥革命前的农会》(《历史研究》1991年第5期)、王笛的《晚清长江上游地区公共领域的发展》(《历史研究》1996年第1期)、王先明的《中国近代绅士阶层的社会流动》(《历史研究》1993年第2期)和《晚清士绅基层社会地位的历史变动》(《历史研究》1996年第1期)、赵秀玲的《中国乡里制度研究及展望》(《历史研究》1998年第4期)、姜涛的《近代乡村人口阶级结构稳定性初探》(《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3期)等。
《武昌起义后的农村变动》一文,以百多种地方志资料为基础,从阶级结构、政权结构、经济生活、社会风俗等方面入手,集中讨论了辛亥革命后乡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可以看出,论文的视角还不具备“社会史”的特征,仍然是传统政治史、革命史框架下的深入和扩展,但它所关注的“农村的阶级变动”“农村政权的演变”“农村的经济生活”三个方面与随后兴起的社会史研究思路有相通之处。这一特征与朱英的《辛亥革命前的农会》相同,体现了近代史研究由传统研究思路向社会史过渡的特征。
王先明《中国近代绅士阶层的社会流动》一文,采取了社会史的理论和方法,首先从理论上论证了“社会流动”理论的学术意义与价值,以及它与以往历史研究中常用的“阶级关系”“阶级分化”诸多概念的异同;讨论了近代居于乡村领袖地位的绅士阶层的流动状况、类型、特征及其对近代社会的影响等。这一研究集中体现在王先明《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一书中。该书从社会结构的角度出发,综合考察了近代乡村社会中绅士阶层的起源、属性、地位、角色,对近代绅士在基层社会控制中的地位变动作了深入探究;从其社会流动、结构变动、绅商的形成、社会转型、社会分化诸多方面,系统研究了绅士阶层在近代社会中的变动状况。在近代乡村社会和绅士阶层研究方面,这是第一部专门的研究著作。
近代乡村社会制度方面的研究成果不多。赵秀玲的《中国乡里制度》可以说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赵秀玲的著作虽然是通史性质,大部分内容属于古代史,但其中也有不少内容涉及清末和民国时期的乡村制度。该书尤其注意到乡村制度的近现代历史演变、时代特征等,而且它所体现的社会史、政治史相结合的方法与视角对于我们是有启示意义的。魏光奇的《清代直隶的里社与乡地》一文也属于乡村社会制度方面的研究。他认为,由于人口流动和土地产权变更,清代里社的组织和功能均较明代发生很大变化,且雍正、乾隆以后渐趋废弛。与此同时,由地方和自然村两级构成的乡地组织逐步形成,它与里社之间存在着历时态沿革和共时态并存的复杂关系。其主要职能是催纳田赋、分派差徭及应付其他官差。从历史长程角度看,里社的衰落和乡地的产生反映了秦汉以后国家日益强固、社会日益散弱的社会结构变化趋势,为近代地方行政体制的建立留下了消极与积极的双重历史遗产。
王先明、常书红的《晚清保甲制的历史演变与乡村权力结构:国家与社会在乡村社会控制中的关系变化》以新的视角对乡村权力结构的历史变动做了研究。文章认为,保甲制是清王朝实施乡村社会控制的主要制度,但在乡土社会权力制约下,国家政权向乡村社会的延伸屡受挫抑。在近代社会变动过程中,清政府借助各种机遇,试图将国家权力深入乡村社会,终未成功,却反而造成清政府对乡村控制的相对“萎缩”。也正因为如此,这一结果恰恰又成为清政府利用“政治近代化进程”大幅提升专制国家权力向乡村伸延的主要动因。因而,进入20世纪后的乡村权力结构就开始突破传统制度的框架,在“政治近代化”的话语中加大了国家政权向乡村社会扩展的力度和深度。
在近代乡村人口结构研究方面,主要有姜涛的《近代乡村人口阶级结构稳定性初探》等。这方面的研究又分别集中在他的《中国近代人口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和《人口与历史:中国传统人口结构研究》(人民出版社,1998)两部著作中。姜涛系统考察了清代至土地改革前中国乡村社会人口结构状况,通过历史对比研究,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城乡人口比重“竟与一百多年前包世臣的结论惊人地一致,就不会仅仅是一种巧合了。……也就是说,中国传统人口的城乡结构具有其内在的稳定性。正是这种高度稳定的人口城乡结构,使得中国城市的发展于古代曾长期居于世界的前列,而在近代以来却一直落在后面,并进而成为世界上城市化程度最差的国家之一”。至于近代乡村人口结构长期稳定的原因,姜涛认为,近代以来缙绅地主特权垄断地位削弱,庶民地主大范围发展,庶民地主与佃农、自耕农、半自耕农同属四民之中的“农”之行列。因此,自清代至民国,乡村农民与地主并没有明显的差异,拥有大量土地的富裕之农有能力养育更多的人口,从而增殖分化出更多的家庭。土地集中过程本身即已成为以后再度分散的条件,而失去土地的贫寒之家只能是生存意义的失败者。正是这一“自然”的但却十分残酷的变动过程,保证了乡村人口总体阶级结构上的稳定。
第三,近代乡村社会文化研究。这方面的成果较少,但所体现的学术价值和方向却令人关注。程歗、张鸣的《晚清乡村社会的洋教观:对教案的一种文化心理解释》颇具代表性。论文突破了传统的“教案”和“反洋教”研究模式,借助社会文化学方法和社会心理学方法,以近代教案为切入点,对乡村民众视野中的基督教从其目的、行为、本源、人格画像、传播后果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深入考察。然后,又从文化心理角度揭示了“洋教观”所表述和所说明的深层内容。最后,对近代乡村社会的“洋教观”成因作了分析。文章认为,民教之间冲突的规模和烈度不仅取决于西方教会如何做,也取决于中国民众对他们如何看。各种讹言和教会自身行为的交互作用,在人们内心形成了一定的认知、判断和思维定势,从而“讹传才会在一定程度上支配人们的行为”,使“教案达到了如此的广度和烈度”。因此,它既是乡村民族主义觉醒的一种表征,又为民族意识的近代化造成了障碍。该文的主题和方法论似乎都具有一种新时期史学发展的趋向性意义。
晚清乡村社会发生了剧烈的变动,传统社会中成型的教化模式不能不发生变动,与此相应的乡村民众的生活观念、人生态度、价值取向都会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以往此类研究主题不是宏观的叙述,就是多集中于近代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对乡村社会的研究几近于无。王先明、尤永斌的《略论晚清乡村社会教化体系的历史变迁》一文有助于这一方面研究的展开。该文认为,近代乡村教化体系的变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是传统乡村教化组织流于形式;其二是乡村教化的内容开始发生变化。与传统乡村社会教化体系的二元结构不同,晚清乡村社会体系在组织形式、内容和主体上都呈现出多元化趋向。而且,晚清乡村教化体系变动的历史趋向是以王朝对基层社会的失控为标志的。清政府逐渐失去了对乡村社会教化主体的控制,使得乡村社会的教化呈现出一种空前的失范状态。它同样是导致清政府走向灭亡的重要因素。
梁漱溟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近代乡村研究的开拓者之一,他的“乡村文化建设”思想与实践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半个多世纪后,对于梁漱溟乡村建设思想的研究又构成了中国近现代乡村史研究的内容之一。朱汉国《梁漱溟乡村建设研究》(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即以“乡村建设旨趣”“乡村建设的思想基础”“乡村建设的具体方案”“乡村建设实验”“乡村建设的论争”“乡村建设的误区与现实启示”六个主题,对梁漱溟的乡村文化建设理论与实践进行了全方位的考察,并对其历史作用和影响作了客观评述。乡村文化建设曾被梁漱溟认为是关乎中国社会发展道路选择的重大问题。如果抛开当时特定历史条件及政治偏见不论的话,我们没有理由否认中国乡村发展道路在整个中国现代化道路上的重要地位。因而,对于梁漱溟乡村文化建设的研究,其实也是我们深入探究近代乡村社会文化主题的重要一环。
第四,近代乡土意识、农民意识与社会心理等研究。关于近代乡村民众的群体意识和社会心理研究的专题论文较少,却出现了一批很有新意的著作。周晓虹的《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一书在文献研究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访谈的人类学方法,从个案研究入手解剖百年来中国农民的社会心理、思维方式、行为模式演变的情状,成为具有社会史与心态史研究特征的成果。作者认为,一百多年间,农民文化被推为与现代性相对立的“旧传统”,但包括农村和农民在内的中国社会最终还是在朝向现代的大道上迅猛迈进。因此,现代性其实既有与传统性相延续的一面,也有其自身突生性的一面。该书即从农民社会心理嬗变方面提供了有力佐证。张鸣著《乡土心路八十年:中国近代化过程中农民意识的变迁》一书,把农民意识置于重大历史事件坐标系中进行深入解剖,纵向上以历史事件与农民意识的互动及其变迁为主脉,横向上则突出其主体意识内容的特征及其时代高度。该书一方面提出了具有新意的“乡村民族主义”概念,另一方面又着力分析了中国农村社会结构的独特性以及中国农民存在着接受现代化的可能性等问题。
程歗的《晚清乡土意识》一书,以专题研究方式对晚清时期乡里民众的日常生活意识、政治意识、民族意识、宗教信仰意识进行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当时精英阶层的先进思想与乡土意识之间的特殊关系提出了自己的解释体系。作者认为乡土底层的情绪、要求和呼声,总构成思想家创构各种学说的养料和依凭,影响着理论体系的内容、构成方式。民众意识对先进社会思潮,既有促进、推动作用,又处在互不协调的状态。该书的学术价值还在于,以往的研究通常关注的是上层人物个体的思想、学说,而此书则试图将对个体思想家的研究推向民众群体意识研究、将中上层思想文化研究推向民间思想文化研究。
第五,近代乡村婚姻、家庭与风俗研究。婚姻、家庭和风俗是社会史研究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是以事件史、运动史和革命史为主导的近代史研究中相对薄弱的领域。研究者注意到,传统婚姻制度、婚姻方式的变动构成近代中国社会变迁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近代婚姻的变动及其状况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近代中国社会的历史特征。这方面的研究成果相对集中在对华北乡村婚姻变动的研究,如徐永志、吕炳丽的《近代华北民间婚姻述论》和郭亚萍的《清末民初山西婚俗变迁》。前者着重论述了近代文明婚姻观念和新式婚礼的萌芽和发展状况,同时也对近代婚姻的区域特征作了分析。认为与华南相比,华北男子结婚年龄偏低,为全国早婚之最;在性别构成、夫妻年龄构成上,除南北之差别外,华北地区的山西与其他地方也有着明显不同;在择偶标准上,主要变化是由重门第变为重财礼。新旧婚礼并行,既体现着中西文化冲突和新旧时代转折中的城乡差异,也体现着社会阶层的价值取向差异。郭文认为清末民初山西婚俗变化有二:一是婚姻程序由繁到简;二是文明婚礼开始在乡村出现。
对于近代华北乡村中的早婚现象,主要研究成果有傅建成的《论民国时期华北农村的早婚现象》一文。该文以山西、山东、河北、河南四省为范围,以县志和民国时期社会学者的调查资料为基础,从订婚年龄与结婚年龄、早婚现象的内部差异、早婚的影响及原因三个方面对此问题作了比较详尽的考察与研究。文章认为,早婚现象在民国时期华北农村社会中相当普遍,实际上已成为人们在成立家庭过程中共同遵守的一种模式。从区域对比上看,早婚在华北乡村更为突出。这正是它所具有的区域特色。早婚的原因比较复杂,但文章认为,仅仅把它归结为是相沿已久的传统习惯的结果,以人们思想冥顽不化的保守观念作祟来解释显然是不够的。更关键的因素还在于华北农村社会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李金铮则从另一角度对近代华北乡村的早婚问题做出解释。他认为导致此地区性比例严重失衡者,一是生理因素,二是社会原因,而这种病态的性别构成又成为华北地区早婚与迟婚的重要社会原因。
傅建成的《论华北抗日根据地对传统婚姻制度的改造》一文,对抗日根据地的婚姻制度改革作了初步探讨,认为废除旧婚制,建立新民主主义婚制是共产党人领导的根据地社会变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改革的方式是通过颁布一系列相关的婚姻条例,从法律和制度意义上来保障婚姻自由、反对早婚,禁止买卖婚姻、纳妾、蓄婢、童养媳、租妻等恶习,并确立了保护抗日军人婚姻权益的制度。这一改革为建立新型婚制奠定了基础,对乡村社会变革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在近代家庭制度研究方面虽有一些成果,但大多或是从总体上概述其演变趋势,或侧重于城市家庭和上层人物典型家庭状况变化的描述,而专门论述近代乡村家庭制度变动的成果甚少。其主要研究结论是,从家庭结构演变趋向上看,一是家庭结构与规模是由大趋小,以四五人为主的核心家庭和直系家庭占绝大多数;二是家庭关系由传统走向近代,父权意识、男性支配地位开始弱化;三是家庭基本功能发生变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成果是邓伟志的《近代中国家庭的变革》。该书虽然是从总体上论述近代家庭问题的专著,但所用资料和关注点也较多地涉及近代乡村的家庭。它从太平天国对封建家庭的冲击开始,通过对历次进步运动、思潮对传统家庭制度和观念的冲击、改革的纵向论述,大致勾勒了近代家庭制度与观念发展、演进的轨迹和历史内容、基本特征等。认为变革的走向是:家庭功能一天天地由多到少,家庭结构一天天地由紧到松,家庭观念一天天地由浓到淡,家庭理论一天天地由浅入深。
关于近代乡村社会习俗和风尚演变的研究有焦静宜的《浅析民初华北农村社会习俗变化中的逆向势力》等。焦静宜此文着重论述了近代华北乡村习俗变革中守旧力量的影响与作用,从思想障碍、社会阻力、生产力的低下、新生的腐化现象诸方面论述了制约和阻碍乡村风俗改革力量的复杂性、复合性。李少兵的文章则主要论述习俗西化现象,认为近代习俗的变化呈多样性、丰富性特点,且中西习俗共存共容,并具有明显的城乡差别。
此外,学界对于近代乡村社会中的恶习问题也有研究。徐永志的《近代溺女之风盛行探析》一文认为,近代乡村社会中的“溺女之风”在南北各地甚为盛行,且遍及贫富两大阶级,较历代更趋严重,实为中国历史上“溺女”的全盛期。其社会危害一是导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二是助长了近代民间的早婚、收养童养媳及其他婚姻陋习的流行;三是增加了刑事诉讼案件,影响了家庭与社会的稳定。张鸣的《华北农村的巫觋风习与义和团运动》一文,从浸透在乡村社会生活深层的巫觋风习入手,对乡村民众巫觋风习的类型、缘由、方式进行了探讨,并从社会心理和文化习俗与义和团运动的内在关联上做出力所能及的解释。该文认为义和团不是迷信了巫术才去和洋人作战,而是出于驱逐洋人的救国与自救的冲动才选择了包括巫术在内的神秘武器。
第六,近代乡村社会问题研究。中国近代乡村成为研究者关注的热点,首先缘于近代以来乡村出现的严重社会危机和社会问题,因此乡村社会问题理当是乡村史研究的重要方面。郑起东的《近代华北的摊派(1840—1937)》一文,以比较翔实的资料对华北乡村中的摊派问题做了研究。郑文认为,晚清时期的摊派及差徭以各种名目层层加码,至咸同时各省的差徭摊派已约等于该省田赋数额的1/3至全部。差徭过重且不公,是清末政治动荡、丧失民心的重要原因。但民国时期,由于政局动荡、军阀混战,横加在百姓身上的摊派较清代更为沉重,有些地方的摊派竟接近全省平均每亩田赋和附加税的30倍。无疑,超重的摊派对近代乡村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近代农民的离村问题在1930年代就已经引起关注。王文昌的《20世纪30年代前期农民离村问题》一文对此作了初步探讨。文章首先对农民离村的具体情形作了分类,并考察了农民离村的数量、比例、发展趋势及横向分布情况;然后,对造成农民离村的社会原因、国内社会环境作了考察;最后,对农民离村的消极影响做了分析。当然,对于农民离村“人口压力原因”的解释,还须进一步以更多的资料和有力的论证来剖析。对此,彭南生的《也论近代农民离村原因——兼与王文昌同志商榷》一文提出了不同意见。与王文昌将农民离村的直接原因归结为农业危机的加深、苛捐杂税的加重和连年的战祸与灾荒三方面相互作用,根本原因即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对农村加紧掠夺的观点有所不同,彭南生认为农民离村主要源于静态和动态的人口压力。可以说,在近代化进程中,农民离村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一个历史现象,但它所包含的内涵却十分丰富,也十分复杂。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甚至有助于我们对当代乡村社会发展的深入思考。王印焕则系统考察了1928~1937年河北农民离村后的地域流向和职业流向,指出由此产生的双重社会影响:一方面促进了流入地的经济发展,一方面又具有导致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失、大片土地荒芜以及助长社会动荡的负面影响。对此,池子华的《中国近代流民》(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从另一角度作了较详细的研究。流民问题不仅是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的一大社会问题,它也是超越社会制度而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该书依据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对近代流民产生的原因、流民的流向、流民与近代社会的关系、如何解决流民问题等作了尝试性的探索。
不难看出,1990年代才开始出现的近代乡村史研究,其成果和发展路向都是令人欣喜的。尤其是相当一批研究成果在理论取向和研究方法上突破了传统模式,社会学、人类学、社会心理学、文化学、家庭社会学的理论方法已经融入了史学研究,而且社会生理学、生理学等方法也被借用。可以说,新近兴起的近代乡村史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很大程度上体现在理论与方法的创新。
在研究取向上,近代乡村史研究集中体现了当代史学由上层社会转向下层社会、由个体描述转向群体分析的历史性转变。这一转变不仅是史家对当代社会史趋向的自觉回应,其实也是近代史学科研究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的必然要求。
但是,我们同时也会发现,由于研究领域的宽阔和理论方法的多样化与介入此领域的学者相对较少,研究成果之间的直接对话和学术碰撞却相应减少了。在这里很难见到以往近代史研究中集中争论的焦点问题和不同观点的论争景象,仅在近代农民离村的原因问题上有所表现。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如近代保甲制度等,也只是表现为视角的不同,赵秀玲侧重于政治制度本身的演变,王先明则注重国家与社会在乡村控制中权力关系的变化方面。
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和进入这一领域学者的增多,不同学术观点的争论和碰撞肯定将是提升学术研究的内在动力。
3.域外视野:国外近代中国乡村史研究概述
相比较而言,国外学者对近代中国乡村史的研究起步要更早一些,所关注的问题也自有特色。萧公权在1960年代就出版了《中国乡村:论19世纪的帝国控制》(Rural China: Imperial Control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一书。1970年代后,随着美国史研究中以社会基层为研究对象的“农民学”的兴起,对中国近代乡村史的研究逐渐兴盛,相当一批重要研究成果相继出版,如黄宗智的《中国农村的过密化与现代化:规范认识危机及出路》(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1992)、《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1986);杜赞奇的《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珀金斯的《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年)》(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等,确令中国史学界刮目相看。现择要评述如下。
《中国乡村:论19世纪的帝国控制》是萧公权早年的重要著作。该书对近代乡村社会的研究完全立足于社会控制体系方面。诚如萧氏所言,这是一项有关清朝统治者在19世纪实施于整个乡村社会控制体系的理论基础、基本方法和其运行功能的研究。主要思路是:①中国封建帝国是一个农业国家,农业人口占据乡村居民的绝对多数。如果不对乡村社会居民的生活态度、行为模式进行研究,那么对于中国历史和社会的探讨也就无从谈起。②19世纪既是中华帝国走向衰落的时期,也是整个社会政治的转轨或过渡期,因而这一研究具有特别的意义和价值。③具体而言,该书侧重探讨的内容有,帝国统治者如何对乡村民众实施控制?乡村居民如何反作用于这一控制体系?自然环境和历史条件如何影响着这一控制系统的操作者和置于这一系统下的人们的行为方式,等等。全书的基本结构围绕着乡村社会控制体系展开,由总体论述、基本组织和功能作用构成。总体框架是:第一部分,乡村地区的组织。主要包括乡村、市集与城镇和基层行政组织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二部分,乡村控制,共包括四方面内容,即保甲体系、里甲体系、社仓和其他救助组织、意识形态控制体系。第三部分,控制的效果。这个部分的内容旨在更深入地揭示乡村社会控制体系的功能和效果,包括乡村控制的效果、宗族与乡村控制、乡村对控制的反作用等。通过对清朝乡村控制体制的全面研究,该书认为:这一制度对于一个范围广阔,在历史上又长期相对稳定的清朝政体,它无疑是有作用的,但对于清朝统治者来说,完全满意的证据可谓从未有过。19世纪时,整个乡村控制制度不可避免地蜕化为例行公事,甚至演变为准行政腐败。
黄宗智对于近代中国乡村史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等著作中。鉴于史学界对其著述已有较多的评论,如马敏的《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史的新探索》等,故此处为叙述方便,仅简略述及。
《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一书,主要依据满铁资料中关于河北、山东西北部平原的33个自然村的资料,对乡村土地经营模式做了量性统计。认为,近代华北乡村中经营式农场很明显是伴随农业商品化和农村社会两极分化而兴起的。这一演变过程可以追溯到清代前期,但它的急剧发展却在近代。此外,华北乡村商品化的动力主要有二。一是人口的增长。种植棉花所需的劳动力要高于种植高粱,而人口的增长则推动了农业通过商品化而集约化。二是伴随农业商品化而出现的社会分化。那么,近代华北农村社会经济的这种变化意义如何?黄宗智十分审慎地比较了经营式农场和家庭式农场的同异,借以考察生产关系与人口两个因素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从而得出结论说:“近数百年华北农村的主要变化,与其说是经营式农场的兴起,不如说是贫农经济的形成;与其说是小农的无产阶级化,不如说是小农的半无产化。……经营式农场的历史意义,不是证明了资本主义,而主要是犹如一个窗户,让我们看到了近代中国小农经济的一些特点。”它的特点是社会的部分分化和农业的内卷化(involution,在后来的著作中译为“过密化”)。
《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所采用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与《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相同,主要结论有:近代中国的乡村社会经济属于“没有发展的增长”类型;中国农村的商品化进程是“过密型商品化”(involutionary commercialization),即以单位劳动日边际报酬递减为代价换取总产量增长的商品化;伴随着国际资本主义而来的加速商品化没有带来质的变化,而只是小农经济的进一步过密化;过密化甚至在集体化与农业的部分现代化之下持续;在1980年代的改革中,具有长期意义的农村变化是随着农村经济多样化而来的农业生产的反过密化,而不是广泛设想的市场化农业生产。
从文化资源角度来分析近代乡村权力结构演变的西方著作有杜赞奇的《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该书的中心论点是“国家在衰退”。该书的资料来源也主要是满铁调查资料,依据资料所及的华北平原6个乡村的数据分析,认为传统农村豪绅已经衰败,而新的豪绅却无法使自己习俗化,这种状态反过来削弱了国家。杜赞奇从文化与权力的联系上,解释了为什么人们或多或少愿意服从显然并非从其自身利益考虑的命令。他认为“关系与组织”是相互联系的,其“准则和象征就是宗教信仰、情感交流、家族结合和类似的思想感情”。这个文化上的联系不过展示了一个把农民、土豪和国家联系起来的基本舆论。然而,没有料到“国家大厦”却直接损坏这个文化联系和削弱华北土豪。杜赞奇虽然阐述了这一主题,却没有完全考察清楚华北的家族关系结构、实用的农村宗教组织类型、庇护人的作用和影响等。不过,这一探讨对于了解20世纪初的乡村民众文化及政权结构无疑是重要的。
与美国学者关注宏观理论架构和观点创新有所不同,日本学者对于中国近代乡村史的研究则在具体问题上显得更深入一些。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学术界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农田管理的性质和市场结构、民间信仰特征、乡村理论等作为重大课题加以研究。小林一美的《近代华北的土地经营与商业运行的特征》即是在调查华北乡村、市镇基础上形成的研究成果。该文采用个案研究方法,通过对几个典型的乡村家族情况的调查,具体讨论了晚清至1930年代华北乡村的社会状况,分析了山东济宁和临清的许多商人、大地主和商业巨头的生活经历,并澄清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和土地制度、商业与借贷、政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尤其着重论述了继承权的平均分配和丧葬礼仪对中国人的家庭和商业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他认为,在华北农村是很难产生近代资本主义企业的。近代华北乡村传统的社会结构趋于瓦解,形成了一个金钱剥削的社会。在此条件下,大批农民失去了他们的全部财产,从而流向城市。
日本学者特别关注中国近代乡绅与乡村社会经济。山田贤的《清代的地域社会和移民宗族》通过对《云阳涂氏族谱》《云阳县志》等史料的辨析考证,论述了乾隆年间从湖北移居四川云阳的涂氏通过历代的通婚关系,与当地宗族连为一体,到清末民初终于发展成为这一地区的“局绅”、大地主、米商的演进过程。相关主题的研究还有上田信的《中国的地域社会和宗族》、臼井佐知子的《太平天国时期苏州绅士和地方政治》、夏井春喜的《清末、民国时期苏州的纳税情况》、金胜一的《1914~1926年军阀统治时期湖南农村社会经济地域史的研究》等。
对近代乡村权力结构方面的研究有西川喜久子的《顺德团练总局成立始末》和前田胜太郎的《辛亥革命前夜广东的民众斗争》等。这些研究侧重于对乡绅、宗族势力如何与乡村社会经济、文化系统和政治权力结合为一体,从而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地方权力系统。他们认为,地方公产是乡绅—宗族权力结构的经济基础,而功名身份是地方权力的基本条件,宗族则是地方权力的组织资源。一些地方权力组织是宗族的联合体,但同族联合只是一个空洞的框架,它们之间的关系若即若离。有宗族归属的乡绅一只脚站在本宗族组织这一边,而另一只脚却在其外面。就是说,他们进一步与来自不同宗族的乡绅相互联合,从而加强了阶级、阶层力量的集中。
珠江三角洲地区在19世纪中叶至1920年代曾发生过许多重大历史事件,如鸦片战争、会党起义、工人运动和农民运动等。在这个激烈动荡的时代,珠江三角洲地区乡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就特别引人注目。日本学者从分析农民斗争入手,对此地的社会结构进行了研究。日本学者高度重视乡村社会中社学的组织机制,井上徹认为它是由乡绅、耆老组织的同族联合体。一般乡民在日常生活中必须依赖这种同族结构,它可以作为保障农民及佃户进行再生产和缓和阶级矛盾的装置来加以理解。即使农民在发生叛乱这一特殊的场合下接受会党的领导进行“反体制”斗争,但乡绅通过宗族、社学统治农民的乡村社会结构本身却一直存在着。即使在民国初期的农民运动中,广东地区的农民运动也没能废除旧有的“乡村支配体系”,“实现乡村政权的民主化”。乡绅及乡绅辈出的有力宗族由于控制了乡村社会的再生产结构(代表“民众利益”),在乡村社会确保了支配地位。而且这一结构民国年间仍然存在,似不应该视为前近代社会的遗制。
国外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的成果显然并不仅限于此。只是由于资料和眼界的限制,我们只能就“材”择述,但这已大体能够展示其基本的研究走向了。
4.乡村史研究的新期待
就历史变革的进程而言,中国乡村的结构性变革始于20世纪初年。而且在整整一个世纪的发展进程中,乡村社会变迁始终是中国历史变迁的主体内容。这不仅因为在区位结构中乡村占据绝对的多数,而且因为乡村的生活模式和文化传统从更深层次上代表了中国历史的传统。即使对于整个近代史而言,近代化或城市化进程本质上也是乡村社会变迁的过程。近现代中国历史变革的走向、规律及其独具的特征,如果不从乡村社会入手,就很难真正获得符合中国实际的具有认知价值的认识。
随着由工业化浪潮引发的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导致20世纪中国乡村社会发生急剧的变动。一方面,原始村落正在成片地急剧消失,被现代化建筑取代;另一方面,传统乡村的生活模式、社会结构、文化和信仰体系等也发生了结构性变动。乡村社会是整个中国社会的基础,华夏文明主要是建立在乡村社会基础上的文明。20世纪中国历史发展的两次最重大转折,即20世纪初革命道路的选择和20世纪末改革道路的选择都是从农村开始的。这意味着对于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把握依赖对乡村社会认识的深度,同时也意味着中国乡村社会的变迁是整个中国近现代史发展演变的基础。这正是近代乡村史研究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之所在。
近现代中国乡村史是相对独立的一个研究领域,它所包括的研究内容是十分丰富的。至少需要考虑的有:①乡村的区位结构,包括其人口的自然分布以及其在社会生活、政治、文化中的地位等。②乡村社会分层与社会结构体系的历史性变动,包括乡村职业结构,家庭、家族亲属和拟亲关系结构,阶级,阶层社会结构诸方面的变动。③乡村社会组织与权力结构的变动。尤其应注重晚清至民初国家与社会在乡村权力关系方面的变动,以及各种传统乡土组织、近代社团组织的活动状况,包括乡村自治、村制等。④乡村社会控制与文化网络的演变,包括乡村教化、乡民信仰、乡村宗教、乡土意识、社戏、庙会、社火等群体性活动的文化内涵。⑤乡村生活模式,主要揭示农家基本的经营模式、耕作方式、乡村借贷以及与日常生活相关的社会交往方式。⑥乡村与城镇、市镇的互动关系及其在各级市场体系中的地位。⑦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社会。主要研究现代化的工业、交通、通讯、文化教育事业对于乡村社会形成的多方面影响,以及对于乡村社会在区位结构和经济、文化结构中地位的影响。⑧20世纪初的乡村危机和社会失序,包括农民贫困化、农民离村及社会流动,匪、赌、烟毒等社会问题和乡村权力痞化等。⑨大革命时期的乡村社会。国共两党对于乡村社会的认识及其在乡村力量的发展、农会的兴起与农民运动等。⑩乡村社会的区域性特征与差异;乡村社会发展中的共性特征与基本模式等。可以说,比之于传统的近代史研究课题,近代乡村史研究属于亟待开拓和深入开凿的领域。
但是,中国近现代乡村史的研究现状与它所理应包含的内容和现实要求相差甚远。虽然近年来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的成果相对集中一些,但整个史学研究尚未突破传统模式,没有形成包括乡村史在内的新的主流方向。这从近年来《历史研究》和《近代史研究》所刊发论文的主题分布上可以看出(表0-1、表0-2)。
表0-1 《历史研究》各类论文篇数(1994~1998)
表0-2 《近代史研究》各类论文篇数(1991、1993、1995、1996)
上述状况除了说明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的荒寂之外,也说明这一研究主题尚未被国内权威史学期刊所认可,因为许多有关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的论文发表在其他综合性、地方性或农史类期刊上。
不难判断,中国近现代史领域中的社会史研究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并没有形成想象中的所谓“热点”。就是与中国古代史相比,其差距也十分明显。1995~1998年《历史研究》刊发的论文中,中国古代史论文有93篇,其中社会史的论文有41篇(包括2篇乡村史论文),占到近半数。中国近现代史中社会史与乡村史研究的欠缺,一方面表明传统研究主题和模式仍然居于史学研究的主流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近现代社会史和乡村史研究尚在萌芽,更具有广阔的探求空间,比拘守于传统课题更具前景。
乡村史内容的丰富性和多维性决定了它在基本理论和方法上的多样性。它的景观并非以一个社会史或文化史或经济史的视角所能摄取。以社区结构的视角来看,乡村是相对于城市的包括村庄和集镇等各种规模不同的居民点的一个总的社会区域概念。农业是乡村产业的主体,乡村主要是农业居民的聚居地,但乡村不仅仅是农业。农村的概念不能等同于乡村。作为中华文明孕育和发展根基,乡村社会是士、农、工、商各业和各阶层的集合体,也是聚集了经济、文化、政治、风情、习俗等民族性、区域性极强的各种规范的生活共同体。因而,对于乡村史的研究必须采用多学科交叉渗透的研究方法。
就社会史研究而言,我们始终远远落后于西方而又竭尽气力在追踪和仿效西方。但是,当我们的社会史还处于开拓、发展时,“社会史”在西方学术界已显得有些陈旧了。“近年来社会史无疑已经失宠了——特别是在二十世纪中国史研究之中。”它的又一次转向表现在社会史“毫无疑问向文化研究发展是一股强劲的趋势”。在新近出版的西方中国乡村史、社会史研究成果中,已经很难区分其是属于社会史还是文化史了,如阎云祥1996年的《礼物的流动》(The Flow of Gifts),景军的《记忆的圣殿:中国村庄的历史、权力与道德》(The Temple of Memories: History, Power and Morality in a Chinese Village)等。社会史与文化史融为一体,或者说这两种视角共同构成了社会史研究的新取向。这也应该成为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的一个理念,也是我们在近代乡村史研究起步时,就与西方史学趋向接轨的理想选择。
(二)21世纪的新走向:中国乡村史研究的拓展与深化
21世纪以来的史学研究热点迭出,抢人眼目。继长久不衰的社会史研究之后,相继涌起了历史人类学、医疗社会史乃至环境社会史诸多新领域,学术研究之繁盛一时蔚为大观。相比较而言,近代中国乡村史研究却在波澜不惊中平稳推进,逐渐趋热。个中缘由,既有学术发展内在理路的逻辑演进,也有现实社会吁求的时代推动。无疑,对其学术特征和发展趋向进行必要的总结和反思,并与前此相关学术研究进行纵向角度的比较,当有助于这一研究领域进一步的展开和深化。
1.近代中国乡村史研究的关注点
当“三农”问题倍受关注并日渐成为一个社会共识性问题后,更深层面的学理探求和历史追索就成为学术界不容回避的研究课题。即使是一些十分急迫的现实问题,也有其特定的历史渊源和生成、演进的轨迹。无论基于社会存在本身,还是基于问题意识的嬗变,历史与现实总是纠缠、叠加并积土成山地成为统一的整体。21世纪以来,国内学术界对近代乡村史研究,不仅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深化,而且在研究深度和视野方面也都较以往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其中关于乡村建设、基层制度权力、乡村经济与社会文化、社会流动与乡村结构变迁、灾荒疾病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尤其值得我们去关注。
(1)对乡村建设、乡村教育与基层制度权力的关注
乡村建设作为民国时期的一个重要社会思潮,向来备受关注。近十年来,学术界对此问题的关注热情依然有增无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继续对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进行历史反思,如李伟中的《20世纪30年代县政建设实验研究》(人民出版社,2009);另一方面则是在借鉴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如何开创新的乡村建设,如由王景新等人编纂的“新乡村建设丛书”就是对国内外田野调查笔记及考察报告的汇集与再创作,是作者对中国新乡村建设的观察、思考、分析、研究成果,表达了作者解读中国新乡村建设、建言新乡村建设、参与新乡村建设的渴望。
废科举之后的乡村教育是近十年来学者关注的另一个重要话题。如罗志田曾就此撰文指出,1905年的废科举在乡村造成办学主体“由私向公”的转变,减弱了民间办学和就学的积极性。而乡民对新教育传授的“知识”却不那么承认,使新学生在乡村中不受重视,流向城市寻求发展。乡村读书人心态也开始转变,厌弃固有生活,甚至轻视农民。随着城乡的分离,在都市中游荡的知识青年和失去读书人的农村都成为受害者。关晓红则通过对刘大鹏和朱峙三两人命运遭际的研究,揭示了科举停废的制度变革不仅改变了乡村士子的个人命运及其生存状况,也给全社会带来深刻影响。而王先明对新式学堂在国家“求才”与教育现代化的背景下被注入乡村社会,却表现出种种的不适应,受到乡民的回避、抵制与抗拒的现象给予了说明,同时从更为广阔的视野,以士绅为叙述主体,指出科举废除之后,士绅阶层的劣绅化,进而促成了持续不断的乡村“民变”浪潮。
以“国家-社会”的框架来解读乡村社会的结构变动与制度权力关系,是近年来学者研究乡村制度权力变迁的一个重要分析视角。如王先明就相继发表了《变动时代的乡村政制与国家权力——20世纪初年乡制变迁的时代特征》(《南开学报》2008年第3期)、《20世纪前期乡村权力的博弈与权威的重建》(《江海学刊》2009年第1期)、《从自治到保甲:乡制重构中的历史回归问题——以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两湖乡村社会为范围》(《史学月刊》2008年第2期)等一系列文章。这些研究旨在充分展示乡村社会变迁的实况,并在此基础上揭示深层次的历史主题。
(2)近代乡村经济与社会文化研究持续升温
近代乡村经济史研究在近十年来依然持续升温,并出现了诸多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如李文治、江太新的《中国地主制经济论:封建土地关系发展与变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就是通过对中国封建土地关系发展和变化的研究,来探讨中国地主制经济发展变化规律及特点。此外,还有李金铮的《民国乡村借贷关系研究》(人民出版社,2003)和《近代中国乡村社会经济探微》(人民出版社,2004),黄正林的《陕甘宁边区乡村经济与社会》(人民出版社,2005),张玮的《战争·革命与乡村社会:晋西北租佃制度与借贷关系之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彭南生的《半工业化:近代中国乡村手工业的发展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7),等等。
关于近代乡村社会文化,有李长莉、左玉河主编的《近代中国社会与民间文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王守恩著《诸神与众生:清代、民国山西太谷的民间信仰与乡村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等。另外一些学者还就民间庙会做了相关探讨。如小田通过近代江南庙会探讨了农家的经济生活,并指出遍布江南的乡村庙会与农家经济生活息息相关。郝锦花、王先明则从新学教育的视角对近代乡村文化的衰落进行了探讨。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文化城乡一体,近代兴学以来,新式教育机构密集于城市社区,基本上将乡村排挤出去,乡村精英源源不断地脱离乡村向城市集中,乡村整体上的文化水平陡然下降,城乡一体的传统文化模式开始出现裂痕,久已存在的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乡村社会出现了全面危机,而且在事实上将乡村社会推向了日益崩溃的深渊。
(3)近代乡村社会流动与社会分层成为关注热点
关于近代乡村的社会流动与社会分层,王先明的《变动时代的乡绅——乡绅与乡村社会结构变迁(1901~1945)》,从“新学教育与士绅离乡”“乡村社会流动的新态势”“士绅构成要素的变异”“革命时代”“乡绅权力的衰退”等方面对此进行了详尽的分析。还有的学者以农民离乡为背景来探讨近代中国乡村社会的流动。如王印焕对冀鲁豫农民的社会流动做了考察并撰文指出,由于华北农村地狭人稠,生存环境恶化,在这种情况下,人口无论是由高密度向低密度地区流动,还是由农业向城市工商业转移,都是人口近代化的重要内容。冀鲁豫农民的离村恰好属于这种运动。民国时期的冀鲁豫农民,在农村困敝的推力与城市工商业发展的拉力的综合作用下,纷纷离开家乡,或者奔赴地广人稀的东北,或者涌入充满吸引力的城市,从而对人口的地域分布与职业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
对于乡村社会的分层,渠桂萍与王先明以华北乡村为例指出,1920~1940年初,华北乡村民众在接受“阶级”理念之前,对于自身生活社区的层级结构有一整套内生的评价标准与区分体系。据此,社区成员依次区分为“士绅领袖”阶层、乡村“能力型”阶层、“普通大众”阶层和“劣势”阶层。其中“士绅领袖”阶层具有权威性地位,在乡村社会起主导作用;乡村“能力型”阶层凭借能力与技能在社区内也有一定的支配能力;“普通大众”阶层则生活能力较低,具有依赖性;“劣势”阶层由于生活能力极低和道德因素为乡村成员同情或鄙视。这种社会分层的维度是植根于乡村文化脉络的“乡土资源”。
(4)自然灾害、卫生疾病与近代乡村社会的研究进一步加强
关于乡村自然灾害与卫生疾病的研究有苏新留《民国时期河南水旱灾害与乡村社会》(黄河水利出版社,2004)。该书论述了民国时期河南水旱灾概况及其地区的变动和趋势,从灾荒的应对机制、灾荒期的乡村民生、灾荒打击下的乡村经济和灾荒造成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另外,有的学者还对乡村社会的瘟疫、疾病进行了探讨。李玉尚从地理环境的角度对江南地区的疾病卫生进行了考察,指出传染病在这个区域的散发、暴发或者流行与该区域特殊的地理环境,尤其是独特的水环境息息相关。另外,他还对广东、福建的鼠疫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在乡村社会里,无论是在时间分布上,还是在区域分布上,鼠疫都呈现出“此起彼伏,循环不绝”的流行特点,而不同的社会结构和发展状况对于鼠疫流行模式和人口死亡所产生的影响十分明显。从这个角度来看,近代中国社会的变迁也是一个生态变迁的过程。
综上不难看出,21世纪以来的乡村史研究,无论是研究取向还是研究成果都在原有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深化和提升。可以说绝大多数著述都在“眼光向下”的视角下,从乡村民众的社会生活和区域社会的发展脉络来思考相关问题。与此同时,学者在依据相关史料对乡村社会进行分析的同时,也开始把更多的目光转向如何来解释近代乡村变迁这一层面上。另外,无论是选题还是内容都昭示出研究者强烈的现实关怀。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相信随着研究视野与研究方法的不断开拓,乡村史研究将会迎来更加辉煌的未来。
2.以小见大:海外研究近况
近十年来,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亦相当丰厚。从研究内容上来看,乡村革命、乡村经济与社会文化无疑是构成近代乡村史研究的三大板块。以下就近十年以来的国外乡村史研究作一个基本的学术梳理。
(1)关于乡村经济与农民生活的研究
近十年来,国外关于中国近代乡村经济的研究论著甚多。如布兰特(Loren Brandt)的《商业化与农业的发展:1870~1937年中国的中东部》、马德斌的《在村舍与工厂之间:19世纪下半叶中国与日本丝织业的发展》、薛勇的《惜粪如金:帝制中国晚期江南城市与农村地区之间的经济与生态联系》,等等。
在众多论著中,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的《腹地的构建:华北内地的国家、社会和经济(1853~197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值得关注。在本书中,作者探讨了清末民初华北内地的社会、经济和生态变迁,认为一些地区的发展造成了其他地区的不发展,并且阐述了当地的金融、农作物、交通、税收情况和农民的反抗斗争,并深入分析了不同阶级、地区和性别的因果关系。另外日本学者顾琳的《中国的经济革命:二十世纪的乡村工业》(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一书,以河北中部的高阳工业区为研究个案,从该工业区20世纪的发展历程揭示中国乡村工业的发展面貌。特别是作者根据高阳乡村工业的生产方式,总结出了中国乡村工业的典型生产模式——高阳模式,其特点是“两头在外”,即原料的供给和产品的销售均不在当地。在研究方法上,作者从历史走向了现实,并希望能从传统中找到认识当今中国的路径。
关于乡村农民生活的研究,有那仲良(Ronald G. Knapp)的《房子、家、家族:中国人的生活》、艾仁民(Christopher Isett)的《乡村的财产规则与清代东北转变中的社会基础》等。另外加拿大学者宝森(Laurel Bossen)的《中国妇女与农村发展:云南禄村六十年的变迁》(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把社会性别关系置于农村政治、经济、历史变迁中,将村庄妇女的命运与中国现代化变迁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描述农村社会变迁的基础上,深刻地分析了农村社会性别制度的嬗变。同时日本学者井口淳子、深尾叶子等著的《黄土高原的村庄:声音·空间·社会》(民族出版社,2007)一书,深入黄土高原六载,用三个不同视角,力图从“声音、空间、社会”这三个侧面来描述“杨家沟村”这一村庄,从而全方位地观照我们既熟悉而又陌生的黄土高原。
(2)关于乡村社会文化的研究
中国近代乡村的社会文化是国外学者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相关研究成果如埃里克·缪格勒(Erik Mueggler)的《跳舞的小丑:“传统民俗”节日中的文化政治和地方政治》、艾杰米尔(Göran Aijmer)的《帝制中国晚期华中地区的新年庆典》、曹诗弟(Stig Thogersen)的《文化县:从山东邹平的乡村学校看二十世纪的中国》(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宋伟文(Vivien Sung)的《五福:中国的福禄寿喜财观念》等。
除此之外,关于乡村精神文化生活,美国学者韦思谛(Stephen C. Averill)主编的《中国大众宗教》(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就是这方面的优秀论文集。该书以独特的视角和方法,考察了白莲教、天后(妈祖)、关帝、碧霞神君、五通神等的崇拜。这些通常不被重视的草根信仰在历史上却有着重要的影响,如引发民众的反抗活动、制约百姓的行为方式、折射社会的发展变化、构建各地的乡土文化,等等。另外英国著名人类学家王斯福(Stephan Feuchtwang)所著《帝国的隐喻:中国民间宗教》(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是直接从民间宗教来理解中国社会的组织形式,讲述在民间社会的生活实践中,人们是如何通过隐喻这种修辞学途径来模仿帝国的行政、贸易和惩罚体系的。同时深入地揭示了烧冥币、城隍崇拜等民间习俗背后隐含的帝国隐喻的逻辑。最后作者指出,这种隐喻式的模仿并非对帝国科层结构毫无二致的模仿,而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民间宗教正是通过象征性的隐喻方式展现出生机勃勃的发展力量。
(3)关于乡村革命与农民行为的研究
西方学者向来对中国革命的研究充满了热情,21世纪以来这一主题依然是国外学者研究的重要内容。相关的研究有顾琳(Linda Grove)的《中国的经济革命:20世纪的农村企业家》、韩敏的《回应革命与改革:皖北李村的社会变迁与延续》(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等。韩著通过对一个只有60年历史的村庄进行考察,揭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改革开放对李村的影响,从而以此为缩影,揭示了中国近、当代社会结构与机制的变化、延续及其对中国农村各个方面生活所带来的变化。另外美国学者裴宜理(Elizabeth J. Perry)在这方面也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其所著《挑战天意:中国的社会抗议和国家权力》、《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1845—1945》(商务印书馆,2007)都是有相当学术分量的著作。其中后者采用社会生态学和环境学的视角与方法,分析了特定区域地理生态环境与农民叛乱的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学者罗威廉(William Rowe)的新著《红雨:一个中国县域七个世纪的暴力史》一书,可谓是“寻找中国革命历史土壤”的一部重要著作。作者选择国共合作失败之后的麻城为研究对象,主要是因为第一次国共合作失败之后不久,共产党在麻城遭到了国民党的血腥镇压,所以当地人称麻城突然下了一场红雨。作者试图回答:为何中国某些地区与其他地区相比较更容易出现暴力行为?他希望通过对一个县从元末到抗战爆发七个世纪进行长时段考察,对中国农村社会历史上的暴力现象提供一个宏观的理解,并把中国革命与其所萌生的土壤联系起来,追寻中国农村社会暴力萌生的基本原因。可以说这是一本微观历史与地方史有机结合的书。对长时段历史场景的展示、对事件的细节描写、对资料的深入挖掘和熟练运用以及从“小历史”观察“大历史”的眼光,无一不显现了作者精湛的历史写作技巧和对历史的深刻认识。
综上可见,21世纪以来国外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是在新的史学方法和史学视野转变的基础上,从微观的视角来解读中国乡村。而且在这一转变中,跨学科、多学科、综合研究中国乡村问题已成为普遍的趋势,这似乎也是国外学者的一个共同特点。应该说,无论是学术视野还是研究方法,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的。
3.21世纪乡村史研究的特点
21世纪以来的近代中国乡村史研究成果颇丰,新见迭出。如果将近十年近代中国乡村史研究与以往研究略作一比较的话,不难发现其鲜明的时代特点。
(1)研究成果出版密集,学术研讨持续升温
21世纪以来,近代中国乡村史研究成果颇丰,除以上所述之外,相关研究论著出版达数百种之多,如《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太行山地区社会调查与研究》(魏宏运主编)、《二十世纪的中国农村社会》(江沛主编)、《近代中国乡村社会经济探微》(李金铮著)、《中国农民富裕化道路——锡山市农村现代化研究》(冯治著)、《陕甘宁边区乡村的经济与社会》(黄正林著)、《转型期的华北农村社会》(郑起东著)、《华北农村的社会问题:1928至1937》(朱汉国、王印焕著)、《官治与自治: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县治》(魏光奇著)、《江南士绅与江南社会(1368—1911年)》(徐茂明著)、《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张佩国著)、《近代中国农会研究》(李永芳著)、《乡村变迁与农民记忆——山东老区莒南县土地改革研究(1941~1951)》(张学强著)等。这些论著从各个角度、各个层面丰富和推进了近代中国乡村史研究。此外,更有引人关注的系列性研究成果的出版,如中华书局出版的“中国乡村社会研究丛书”,计有黄宗智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彭南生的《半工业化:近代中国乡村手工业的发展与社会变迁》,王笛的《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夏明方的《民国时期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洪璞的《明代以来太湖南岸乡村的经济与社会变迁:以吴江县为中心》,段友文的《黄河中下游家族村落民俗与社会现代化》,李怀印的《华北村治:晚清和民国时期的国家与乡村》等;人民出版社出版(王先明主编)的“20世纪中国乡村社会变迁研究丛书”,已经出版有王先明的《变动时代的乡绅——乡绅与乡村社会结构变迁(1901~1945)》、郝锦花的《新旧学制更易与乡村社会变迁》、李伟中的《20世纪30年代县政建设实验研究》、渠桂萍的《华北乡村民众视野中的社会分层及其变动(1901~1949)》、罗朝晖的《富农与新富农:20世纪前半期华北乡村社会变迁的主角》等。另外,在研究资料方面则有由李文海、夏明方、黄兴涛主编,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大型资料丛书,其中包括了丰厚的近代乡村社会内容。于建嵘主编的《中国农民问题研究资料汇编》也是分量较重的资料集。
关于近十年来发表的相关论文,由于数量巨大,笔者仅以《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和《史学月刊》为例来加以说明(表0-3)。
表0-3 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发表论文篇数统计(2001~2009)
如果将上述数据与表0-1、表0-2的统计进行比较可以看出,从1994年到1998年《历史研究》刊登的关于乡村史的研究只有2篇,而从2001年到2009年则有7篇;对于《近代史研究》,从1991年到1996年发表的中国近代社会史与乡村史文章合计共有26篇,而从2001年到2009年,仅乡村史研究的文章就有18篇。而且,许多学术刊物还以专栏或笔谈形式,相继集中地推出了近代乡村史研究成果,如《史学月刊》(2004年第12期)、《南开学报》(2009年第1期)、《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福建论坛》(2005年第8期、2010年第3期)、《人文杂志》(2010年第2期)等。不少研究机构还定期出版关于乡村社会变迁研究的专辑,如《乡村中国评论》(华中师范大学)、《近代中国的乡村社会》(复旦大学)等。此外,以“汇集中国乡村研究的优秀人才,提高中国乡村研究的理论和实证水准,促进中外乡村研究的学术交流,推动中国乡村研究的本土化和国际化”为宗旨的《中国乡村研究》(Rural China,黄宗智主编),更对21世纪以来近代中国乡村史研究起到了助推作用。自2003年创刊以来,《中国乡村研究》已出版7辑,以每辑大约10篇论文计,近70篇研究论文接连面世,诚为近代中国乡村史研究成果刊发的重镇。
再从学术研讨会议来看。近十年来,与乡村史研究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学术会议几乎每年都有。如2002年10月在南京召开的中国农业历史学会第九次学术研讨会上,与会代表提交的关于“三农”问题的32篇论文中,乡村社会史论文就有14篇,差不多占本次会议论文数量的一半,说明了乡村社会史的研究得到与会学者更多的关注。2005年8月在青岛召开的“首届中国近代社会史国际学术研讨会”,学者从不同的侧面对中国近代乡村的社会结构、乡村经济与乡村建设、乡村生活、地域社会与民间文化、妇女生活与婚姻、民间信仰与民俗等问题展开论述。2005年8月南开大学主办的“近五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国际学术讨论会”,与会学者的多数选题集中在乡村社会史研究方面,特别是关于乡村社会阶层结构、人口结构、经济结构、乡村政治结构与权力结构等,都是学者所关注的热门话题。2006年8月在安徽省黄山市举行的“地域中国:民间文献的社会史解读国际学术讨论会暨第十一届中国社会史学会年会”上,与会学者提交学术论文或论文提要131篇。其中涉及乡村社会史领域的达70篇,占整个论文或论文提要的53%。这说明乡村社会史已成为中国社会史研究的主流。
(2)多学科介入研究,学术视野开阔
近年来乡村史研究的另外一个鲜明的特色就是众多学科纷纷进入“乡村”,从各自的学科特点出发来认识乡村、阐释乡村,形成了近代中国乡村研究蔚为壮观的局面。
就社会学而言,它与乡村史研究之间的紧密关系自不待言,相关的研究成果亦相当丰厚。人类学也由于自身的学科特点,天然地与乡村有着不解之缘。张佩国的《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一书,用历史人类学的方法从江南农民村落共同体意识入手,以地权为核心考察了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江南乡村的变迁,并透过分家析产、宗祧继承、族产分配以及与此相关的家产纠纷和民间习俗等诸多方面,阐明了中国乡村“差序格局”的家庭伦理关系和财产关系。张思的《近代华北村落共同体的变迁:农耕结合习惯的历史人类学考察》(商务印书馆,2005),集中考察了近代华北农村在农耕生产上的各种结合关系,并尝试通过对这些农耕习惯的“近代特征”进行阐释来说明处在变迁中的中国农村社会的时代性质。
通过法律的视角来解读乡村社会也是近十年来的一个重要研究视角。其中黄宗智就此做了大量研究,相关的著述有《经验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从诉讼档案出发:中国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法律出版社,2009)、《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等。其中,第三部是关于清代与民国时期的法律与司法实践的研究专著,有相当一部分是涉及乡村法律的内容。另外,王圣诵的《中国乡村自治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09)一书,也从法律的视角对我国乡村自治的历史沿革、发展变迁进行了系统而多视角的阐述,客观、立体地再现了近代以来乡村自治的整体面貌。
从环境史的视角来解读乡村社会也是近十年来乡村社会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如行龙《环境史视野下的近代山西社会》(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一书,分别对水旱灾害与生存环境、水利开发与社会运行、环境变化与社会应对、根据地社会与环境四个方面的问题展开专题论述。最终总结出了人口、资源、环境三者之间有一种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的关系。另外王建革《传统社会末期华北的生态与社会》(三联书店,2009),在以满铁资料为主的乡村调查资料基础上,根据大量方志材料,以生态环境与乡村社会为主题,探讨传统社会末期,华北生态环境及其所对应的社会特征。此外,建筑学、艺术学、文学等学科也纷纷进入“乡村”,如由中国乡土建筑编辑委员会编纂的“中国乡土建筑丛书”就是其中的代表。
关于集体化时代乡村社会的研究,尽管在1980年代以来就渐次展开,但是尚未形成较完整的研究体系。2009年8月,山西大学和山西省历史学会联合主办“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与会学者就集体化时代的农田建设、农民心态、农村社会重构、农村日常生活、农村人口流动等进行了具体分析,并对“集体化时代”给予一定界定。可以预见在未来的乡村史研究中,关于集体化时代乡村史研究会成为一个新的关注点。从研究视角来看,以走向田野关注乡村民众的日常生活为切入点的相关研究也呈现出较为活跃的场景。不少学者,尤其是新一代年青学者注重在田野调查中搜集史料、解读史料,试图以新的路径进入乡村史研究领域。
(3)把握时代脉搏,凸显现实关怀
一代之兴必有一代之学。特别是当“三农”问题已构成制约中国社会发展和实现现代化进程的突出问题时,对它的关注和寻求解决之道的现实需求就成为学术界对其进行学理或学术层面分析的基本动因。“‘三农’问题虽是一个现实问题,但从根本上说则是一个历史问题”,“只是随着以工业文明为载体的工业、城市和工人等现代文明因素的出现,与传统农业文明密切相关的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才成为人类社会的重要问题”。所以只有“回观历史,并将当代三农问题置于近代历史进程加以审视,才能够厘清其形成、演变的趋向,也才可以认清其时代特征”。基于此,南开大学于2004年5月21日举办了“中国农村的历史积淀及现代趋向学术研讨会”。此次会议的主要关怀及特色就是从现实问题出发,在历史学的视野中观察中国农村问题。2009年10月,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又举办“中国历史上社会建设理论问题学术研讨会”,会上关于近代乡村史研究的论文也十分集中并引人关注。
总之,近年来近代中国乡村史研究,无论是研究成果、研究领域还是研究视角,都呈现出不同以往的变化和特点。从这些变化与特点中,我们或可在一定程度上解读出学术与时代的某种关联与相互作用的深层意涵。
4.近代中国乡村史研究的新取向
近代中国乡村史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毕竟起步较晚,相关研究仍需进一步挖凿和开拓。因此,对其研究历程的总结和反思就显得尤为重要。
从研究取向上来看,乡村史研究的区域化取向始终是研究者的一个基本路径。近十年来以区域化为取向的乡村史研究,特别是华北与江南地区一直是学者致力研究的领域,研究成果数量较多且水平也较高。但是在乡村史研究中也出现了一些名为区域研究,实际上揭示的却是其他区域研究中共有的话题,讲述的也是与其他区域同样的“故事”,进而造成了缺乏鲜明特色的重复性选题,最终导致区域研究不仅没有突破学者们一再提及的“碎化”现象,反而却重重地跌入了“碎化的陷阱”。这些现象在近十年来的研究中同样存在。正如一些学者所说,近年来的“中国社会史研究逐步变成了‘区域社会史’研究,而‘区域社会史’研究又成为‘进村找庙’的同义词”。因此,在未来的学术进向中,如何建构合理的“区域比较研究”或跨区域研究视野,并形成规范化学术认同,至关重要。事实上,在近年来的研究中我们也看到类似的著述,如侯建新的《农民、市场与社会变迁:冀中11村透视并与英国乡村比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徐浩的《农民经济的历史变迁:中英乡村社会区域发展比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等。
从研究内容来看,近年来的乡村史研究,学者将更多的关注置于乡村社会结构与变迁、乡村社会文化与根据地乡村社会等相关问题上,而对乡村的主体——普通民众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日常生活的关注却相对较少。从研究的角度来看,往往也是从“他者”的视角来加以观察,直接以乡村农民作为叙事主体的并不多见。固然,研究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存在着许多资料上的局限,“草根”社会的生存内容难以被录入史册,即便有所呈现也异常零散、残缺,难以形成研究所需要的“史证”链条,这不免让研究者望而却步。但是正如钟情于此的学者所言:“许多底层历史很像古代的犁迹。它似乎随着许多世纪前犁地的人一起杳无踪迹了。但每位航空摄影家都懂得,在一定的光线和从一定的角度下,被久已遗忘的田脊和犁沟的影子还可以看得到。”相信只要肯下功夫,备尝艰辛后还是能获得真正的学术创新的。
另外从理论架构上来看,近代乡村史即便和刚兴起不久的社会史相比也逊色不少。到目前为止,我们几乎看不到讨论近代乡村史理论构架的学术文章。众所周知,任何研究都要靠理论来指导,可以说不要任何理论指导的历史研究是不存在的,“单纯积累起一大堆材料,这不能算是系统的科学研究,即使材料摆得很充分”。关于这一点,西方学者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他们对近代乡村史的研究不仅起步较早,而且尤其注重对理论架构的分析。如美国著名学者李丹(Daniel Little)所著《理解农民中国》(Understanding Peasant China)一书,评介了西方以中国农业和农民为主题的理论,包括斯科特—波普金争论、施坚雅的中心地与区域论、中国经济史上技术突破的争论、19世纪中国农民起义的千年王国论、阶级斗争论与地方政治论、过密化的争论等。而且从哲学的高度对这些理论进行了剖析、总结和反思,对理论的适用范围以及社会解释的微观基础进行了深入探讨。著名学者李伯重曾撰文指出:“在中国的史学研究中,像本书这种科学方法论的作品实为少见。而史学研究者惟有具备科学方法论的自觉,才能使研究工作更上一层楼。”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在未来的乡村史研究中,进一步拓展研究领域、整合研究方法、构建理论框架、整理相关文献,应该是我们要做的重要工作。特别是关于乡村普通民众生存状态的文献史料方面,需要以持之以恒且系统完整的努力去发掘和整理。
历史是人的作品,重视乡土意识、体悟农民心态应该在乡村史研究中占有重要位置。因为社会心态是农民行动的基本逻辑,是历史运动与变迁的中介。正如梁启超所说:“吾以为历史之一大秘密,乃在一个人之个性何以能扩充为一时代一集团之共性?与夫一时代一集团之共性何以能寄现于一个人之个性?申言之,则有所谓民族心理或社会心理者,其物实为个人心理之扩大化合品,而复借个人之行动以为之表现……无论何种政治何种思想皆建设在当时此地之社会心理的基础之上,而所谓大人物之言动必与此社会心理发生因果关系者,始能成为史迹。”应该说在20世纪末,曾出现过一批很有新意的著作,如周晓虹的《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张鸣的《乡土心路八十年:中国近代化过程中农民意识的变迁》、程歗的《晚清乡土意识》等著作。但是进入21世纪以来,相关研究的开掘却很少。应该说关于民众心态方面的史料,一般既非是主流报刊与杂志,也不是大型类书或政书,而是散见于私人笔记、家传、家谱、野史,甚至民间口耳相传下来的许多传说、故事、神话中。这就要求我们在做相关研究时,唯有下大力气搜集和整理这些资料,才有可能重构百姓自己的真实故事。
同时,对于乡村社会群体的研究也有进一步深入探讨的必要。尽管在目前已有学者在做,如何友良的《革命源起:农村革命中的早期领导群体》(《江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和《农村革命展开中的地方领导群体》(《近代史研究》2009年第2期),但是从总体上来看,相关的研究还是初步的,特别是对于乡村一些边缘群体的研究还有待加强。正如学者所说:“我们在着力关注乡村经济关系、阶级阶层、人口流动、民风民俗等问题的同时,认真探讨乡村边缘群体问题,对于我们加深对乡村史的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然,从学理上构建近代中国乡村史的学科体系也应该成为今后学术界关注的话题。“治史而言系统,固非易事。然若谓历史只是一件件零碎事情之积叠,别无系统可求,则尤属非是。”近代中国乡村史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如何来构建其学科体系及研究方法,以进一步规范乡村史研究,是我们应着手要做的工作。我们期望未来的近代中国乡村史研究能够在繁荣中走向真正的成熟,成为21世纪学术发展进程中既有丰厚内容又有坚实根基的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