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类复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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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马氏文通》以来的学术专著的梳理

根据学术观点产生的时间,按以下三个时段梳理《马氏文通》以来的学术专著:新中国成立前、新中国成立后的三十年和之后的三十年。

一 《马氏文通》等四部论著

马建忠(1983)《马氏文通》明确了“宁可”的比较功用。该书(1983: 320)括号中的时间是笔者用书的出版时间,《马氏文通》代表的是19世纪末的观点。我们引书的时间情况同此例。指出,其余连字用以较量者,又以“与” “岂” “宁”“孰”等字互为呼应。在谈到虚词时,虽然讲到“宁”,目的是进行语义解释,但并没有将其纳入句的框架中。富有启发意义的是,该书明确了“宁”有比较的功用。《马氏文通》主要是以“字本位”为研究基点,并没有给“复句”明确的定位。邵霭吉(2005: 324)也指出,《马氏文通》并没有提出单句和复句。

黎锦熙(1992)《新著国语文法》开启了主观视点切入“宁可”研究的先河。该书(1992: 227)提及比较句时,提出了“审决”这一概念,指差比的两端,再在主观的意见上加一番审察、决断。审决的连词,主从各一,互相呼应:与其……宁可……、与其……不如……。书中这一观点具有重要意义,在复句研究中开启了从主观视点切入的先河,即先观察构件,再联系主观视点。同时,它也明确显示了“与其……宁可……”和“与其……不如……”的联结项具有比较性。

王力(1984)《中国现代语法》注意到“宁可”具有主观性。该书(1984: 72)指出,“宁可”表示相对的必要性。我们理解为勉强而为之、主动抉择、消极意愿。该书并没有从复句的视角过多关注“宁可”。

吕叔湘(1982)《中国文法要略》首次指出,“宁可”类复句与比较句不同。该书(1982: 364)在谈到异同高下关系时,指出比较两件事情的利害得失,不仅是认识的问题,而且与行动有关。其所用句法与判别两物高下的句子也颇有异同,可以分成用“宁”和“不如”的两类,两类都可以加用“与其”。这实际上肯定了“宁”联结的句子虽有比较性,但与比较句不同。书中没有详述,我们认为主要在于以下三点:第一,已定性;第二,不平等性;第三,固定性。已定性是指构件在主观视点的作用下,取舍已经不会发生变化。不平等性是指两物高下肯定有落差,自然会造成地位上的不平等。固定性主要是指构件在数量上通常是对称关系,限于两项。该书(1982: 340)把转折关系定义为:凡是上下两事不和谐的,即所谓句意背戾的,都属于转折句。所说的不和谐或背戾,多半是因为甲事在我们心中引起了一种预期,而乙事却逸出了这个预期。因此由甲事到乙事不是一贯的,其间有一转折。这段论述阐明了两点:如果乙事和预期是和谐的,那么就是顺承连贯;转折,即乙事和预期是逆承的,就产生了波折。若按顺承、逆承定位“宁可”类复句,那么在大类上将其归为转折是有道理的,而构件的比较性则可以看作该类关系的细节。

以上论著成书于新中国成立前,对“宁可”的研究基本处于理论规约阶段。因当时关于复句的分类讨论较少,对语言现象的描写、观察和分析都不是很多,虽然大都没有注意到“宁可”的联结功用,但许多观点如比较性、主观性等富有创建性,为后人的研究奠定了基础,极具启发意义。

二 《语法修辞讲话》等七部论著

吕叔湘、朱德熙(1952)《语法修辞讲话》简单地举例说明了该类复句。该书(1952: 25)在讲到复合句时,笼统地举例——“宁可将可作小说的材料缩成速写,决不将速写材料拉成小说”(鲁迅),这句话是比较得失的关系。

张志公(1959)《汉语知识》对此类复句持“取舍说”。本书所引例句序号遵从原书,原书无序号,本书也不做序号标记。该书(1959: 225)把“宁可……也不……”作为取舍关系处理,通过两例加以说明:

 

(3)雨来宁可牺牲生命,也不肯泄露秘密。

(4)我宁可自己多做一些,也不愿意把工作推给别人。

 

第(3)句是拿“牺牲生命”同“泄露秘密”比较,决定采取前者,舍弃后者。句子里偏句说采取的一面,用“宁可”;正句说舍弃的一面,用“也不”,构成“宁可A,也不B”格式。这两种格式都是表示采取一面、舍弃一面的关系,可以叫作取舍关系的复句。该书注意到了前后项具有比较性。

丁声树(1961)《现代汉语语法讲话》中暗含“宁可”类复句的非交替性。该书(1961: 186)未涉及“宁可”的讲解,只是在说交替句时下了简单的定义:交替句是几项里头有一项的意思。交替句平常用“或(或者、或是)”“还是”“不是……就是……”来连接或呼应。在举例时,其中并未显示“宁可”,显然认为其不属于交替句。交替句的任意一项都是不确定的,而“宁可”句与交替句不同,它有一项是确定的。

张志公《语法学习讲话》以偏正为前提将其定性为“取舍复句”。张志公:《张志公汉语语法教学论著选》,山西教育出版社,1997,第130页。该书(1997: 132)主要反映的是《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的观点,书中提到偏正复句的格式还包括“宁可……也不……”“与其……宁可……”等,如:

 

(1)我与其坐到家里发闷,宁可到公园里走动走动。

(2)我们与其和暴风雨搏斗,不如把轮船停在安全的港口里。

(3)雨来宁可牺牲生命,也不肯泄露秘密。

(4)我宁可先把自己的工作搁一搁,也不能不先帮助他。

 

第(1)句是拿“坐到家里发闷”跟“到公园里走动走动”比较。比较的结果是,认为前者不如后者,因而决定采取后者、舍弃前者。句子先用偏句说出舍弃的一面,再用正句说出采取的一面,前后用关联词语“与其”和“宁可”相呼应,构成“与其A,宁可B”格式。第(3)句是拿“牺牲生命”跟“泄露秘密”比较,决定采取前者、舍弃后者。句子的偏句说采取的一面,用“宁可”;正句说舍弃的一面,用“也不”,构成“宁可A,也不B”格式。这两种格式都是表示采取一面、舍弃一面的关系,可以叫作取舍关系的复句。

该书注意到了“与其A,宁可B”和“宁可A,也不B”这两种格式,从偏正的角度将其归为取舍关系复句。

《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将两种格式统一为选择关系。《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实施时期,该提要是对《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的继承和改变。张志公(1997: 472)述及《现代汉语》(中册)中的主要观点:

 

例(31)他宁可少睡觉,也要把当天的事情做完。

 

在例(31)两种可能的情况中,舍弃前一种,肯定后一种,这是一种有定的选择关系,并把“与其……宁可……” “宁可……也不(也要)……”均归为选择关系。较《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 《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把“宁可”的相关格式统一起来了。

赵元任(1979)《汉语口语语法》对“宁可”的定性有启示性作用。赵元任(1979: 345)并没提到“宁可”的问题,但其在讲副词和连词时的观点值得我们注意。该书提到要注意区分副词性连词和副词兼属连词的情况,如:

 

你来我就走。

 

“就”修饰“走”,同时连接后果小句。大多数关联副词是副词性连词,也就是说副词和连词有时很难分清。

综观这30年,张志公1959年主持编写的《汉语知识》和1962年主持编写的《语法学习讲话》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于《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的出台,研究者关注的热点更多的是在应用上,即怎么能更贴近教学,对具体语言现象“宁可”的研究比较注重教学和实用,真正具有描写性和分析性的文章不多,对此问题讨论得并不深入。

三 《汉语语法基础》等十六部论著

吕冀平(2000)《汉语语法基础》区分了选择关系、转折关系、让步关系和取舍关系。该书(2000: 369)在谈到选择关系时,指出所要谈论的对象只是同几个分句中的一个发生关系,而不是同时与所有的分句都发生关系。它首次把选择的主体和选择行为关联在了一起,可称为“主体择一”。该书(2000: 373)谈到转折关系时,指出有些句子的前一分句往往能够引起人们的一种预期。比如“他不喜欢运动”,这句话往往会引起人们的预期——“所以身体不很健康”。如果后一个分句同引起的预期相符合,那么两个分句的意思就是一致的。如果后一个分句同所引起的预期不符合,于是中间就转了一个弯儿,变成了“但是身体很健康”。这样,两个分句的意思相背,前后不一致,中间就有了转折,所以叫转折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以是否符合预期来确定分句之间的一致和相背。从线性的角度看,必须以前小句为基本观测点判断、预期并进而确定分句是一致还是相背。该书(2000: 375)谈到让步关系时,在前一个分句里先让一步,承认所说的事实,然后一转,在后一个分句里折入正意——这种关系叫作让步关系。该书(2000: 391)谈到取舍关系时,认为选择关系只是指出选择的可能,至于主观上要选择什么、不选择什么,也就是说,取什么、舍什么还没有明确地说出来。肯定而明确地说出取什么、舍什么,这种关系叫作取舍关系。把“宁可……也不……”归为此种关系,显然,该书看到了“宁可……也不……”格式与选择关系的不同。

王维贤等(1994)《现代汉语复句新解》以“意志作用”区分优选句和一般选择句。该书(1994: 266)把选择复句分为任选、限选和优选三种类型,把“宁可”类复句分在了优选句中。优选句表示在两个分句所代表的两种事物或情况中说话人经过评估、比较后取其一种、舍其一种的选择复句。优选句分为“宁可……也不……”、“宁可……也要……”和“与其……不如……”、“与其……宁可……”两类。该书把“宁可……也……”和“宁可……也不……”分开来说,但并没讲解“宁可……也……”是怎么表示前取后舍的。书中鲜明地指出了这种优选和一般选择句的区别。该书(1994: 267)认为,“宁可……也不……”比一般选择句多两层意思:(1)带有要么A,要么B这样的预设;(2)带有主动者优先选择A抉择的意志作用(心理因素)。

王维贤(1997)《现代汉语语法理论研究》考虑到了“宁可”类复句与一般选择复句的区别。该书(1997: 112)认为,虽然现代汉语中关联词语的语义十分复杂,不能简单地用形式逻辑中所概括的几种逻辑联结词来解释,但是除去那些具体的差异,仍然可以将其归纳到这几种类型中去。像“宁可……也不……”,如果考虑到优选的因素,就要把它归入选择复句中,即联合复句中去,不过这种优选是两者择一的。

马真(1997)《简明实用汉语语法教程》强调“宁可”类复句的特点是比较后取舍。该书(1997: 120)把“宁肯……也……”作为关系标记提取出来,归到选择关系复句中,表示把两件事加以比较以衡量得失(甲不如乙,或乙不如甲)、进行取舍。该书(1997: 124)谈到转折复句时这样定义:后一个分句不是顺着前一个分句的意思说下去,而是说出与前一个分句相矛盾甚至相对立的意思。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选择复句中的取舍关系与转折复句是有一致性的。取舍一定有主有次,要么取的方面为正意,要么舍的方面为正意,即两个方面的对立是明显的,把它归为转折复句也可。

范晓(1998)《汉语的句子类型》明确地把“宁可”类复句区分为肯定和否定两种形式。该书(1998: 333)把复句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联合复句、偏正复句和补充复句。联合复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句构成,分句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没有主次之分。该书特别强调,在理论上,联合复句的分句可以是无限量的,并把“宁可……也不……”归入选择关系复句中,表示先取后舍。这一类先取后舍的选择复句总是凭借后一分句所用的否定词语来表示舍弃,否则,就不是这里所讲的先取后舍的选择复句了;并指出,“宁可……要……”等形式后面的分句是表示肯定的,因此它不是表示取舍关系的复句。该书认为这是一种较为特殊的选择复句,前一分句表示说话者所做出的选择,后一分句表示做出这种选择的目的,这种句式通常用来表达坚定的决心。该书注意到了“宁可……也不……”和“宁可……要……”的相异之处,但按照该书联合复句的类特征,取舍复句实在特殊。因为联结项有限,且绝不能添加,而把“宁可……要……”归入选择复句实属无奈之举。把“宁可……也不……”和“宁可……要……”分成两类处理不利于语法意义上的概括;若看到“宁可……也不……”和“宁可……要……”两者之间的共性则更有意义,有利于其逻辑语法意义的概括。

徐阳春(2002)《现代汉语复句句式研究》注意到了前贤们未曾注意到的诸多问题。该书(2002: 261-282)把“宁可”类复句划为选择复句的一种,其突出特点是把“宁可……也不……”和“宁可……要……”统一起来概括逻辑语法意义。该书既看到了两者的共性又分析了个性,对该格式的让步性和选择性分析得当。该书观测语料较为全面,注意到了包括“宁可”词性等在内的诸多细微问题。虽大部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但给人以启发。该书值得称道之处有以下六点。

第一,注意到了“宁可”一般出现在主语后,出现在主语前时通常为第一人称主语。

第二,注意到了“宁可”和“也”的语序较为灵活,两者的位置可以互换。

第三,注意到了多个“宁可”项可以连用。

第四,注意到了“宁可”不同格式的用法,如可与“为了”搭配使用。

第五,认为该格式具有选择性和让步性。

第六,注意到了与“即使”格式的转换问题,指出了两者的区别。

郭志良(1999)《现代汉语转折词语研究》注重个性分析,细化了“宁可”类复句。根据是否具有转折性,该书(1999: 238)从让步复句中分出了让步转折复句。该书认为转折只是心理上的转折,只有后一分句所表示的事实轶出说话人或说话人所述对象或听读者的预期,才会有心理上的转折。如果后一分句所表示的事实跟前一分句所表示的事实语意对立,但并没有轶出预期,这种“转折关系”就不能被激活,这样的复句就不能看作转折复句。让步复句就属于这种情况。让步复句可分为两大类:A类,容忍性让步复句,B类,容让性让步复句;又可把前者分为:优选性容忍让步复句和条件性容忍让步复句,所用格式有“宁可/宁肯/宁愿/情愿……也不……”、“宁可/宁肯/宁愿/情愿不……而……”和“不……宁可/宁肯/宁愿/情愿……”等。

让步转折复句也可分为两大类:A类,容忍性让步转折复句;B类,容让性让步转折复句。其中A类,即容忍性让步转折复句可再细分为两小类:优选性容忍让步转折复句和条件性容忍让步转折复句。前者所用格式有“宁/宁可/宁肯/宁愿/情愿不……也不……”、“宁/宁可/宁肯/宁愿/情愿不……然而/而/但/但是/可/可是不……”和“宁/宁可/宁肯/宁愿/情愿……却不……”等,不用转折连词“不过/只是”和转折副词“倒1/倒2/倒反/反倒/反/反而”关联。后者所用格式有“宁/宁可/宁肯/宁愿/情愿……也要/也得……”、“宁/宁可/宁肯/宁愿/情愿……也不……”、“宁/宁可/宁肯/宁愿/情愿不/没有……也要/也得……”、“宁/宁可/宁肯/宁愿/情愿……然而/而/但/但是/可/可是也要/不能……”和“宁/宁可/宁肯/宁愿/情愿……却必须……”等,不用转折连词“不过/只是”和转折副词“倒1/倒2/倒反/反倒/反/反而”关联。此种让步转折复句,其结果属于异态。该书注意到了让步复句成为转折复句的可能性,同时也注意到了前后小句的肯定否定对立给整个复句带来的变化。

赵恩芳(1998)《现代汉语复句研究》以不同的选择方式将“宁可”类复句归为取舍类选择复句。该书(1998: 76)根据不同的选择方式将选择关系复句分为商选句、限选句和取舍句。“宁可”类复句为先取后舍,其说法很明确。取舍句只提出了两种情况,让你选择一项、舍弃一项,所以才叫“取舍句”。该书对“宁可”类复句并无太多描写和分析,系从众说法,但能代表一种倾向,即“宁可”类复句的一般观点已经基本形成,即使在研究性的专著中,对此也已基本形成定势。

周有斌(2004)《现代汉语选择范畴研究》提出“宁可”类复句的语法意义为主观择爱性和反驳求异性。该书原是周有斌的博士学位论文,对“宁可”类复句的研究状况做了非常详尽的耙梳。该书(2004: 16)认为以往的研究深度不够,有下列问题需要重新思考。

第一,对该格式语法意义的看法。“宁可”式的语法意义究竟是单单表选择已定,还是既表选择又表忍让,还是表“两害相权取其轻”,抑或都不是。

第二,几种“宁可”式之间的差别。“宁可”式有多种变式,这些变式之间有何差别,学者们对此研究甚少。有的看起来意义好像正好相反,却可以同时在现代汉语中被大量运用,比如“宁可A,也要B”与“宁可A,也不B”。

第三,《现代汉语八百词》认为“宁可”与“宁愿”、“宁肯”有一定的差别。当“宁愿”“宁肯”用于所选择的做法主要取决于人的意愿时,不是这种情况就只能用“宁可”,实际情况确实如此吗?

第四,“宁可A,也不B”格式的定性。邢福义先生认为“宁可A,也不B”式选择前项的同时就意味着后面将有所转折,是不是所有的“宁可”式句子都可以在第二个选择项前添加转折连词?如果不是,能添加的又是什么样的“宁可”式?

该书(2004: 27)把“宁可”式分为四种:A、B两好,A、B两坏,A好B坏,A坏B好。此书概括出该类格式表示一种“主观择爱性”,除此之外,还概括出两种不同的语境。第一,选择者在某个交际场合有具体交际对象。选择者为了要显示跟交际对象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选择,带有明显的反驳性,这时就倾向于采用“宁可”格式。第二,作为一种陈述,并没有具体交际语境,也就没有具体交际对象,这时采用“宁可”格式,主要是显示对某种公众价值观的对抗和不同的取舍。这种公众价值观往往是潜在的,从而归纳出“宁可”格式的语法意义:主观择爱性和反驳求异性。

该书(2004: 27、44)对与“宁可”格式有关的问题也做了相应探讨,举例证明“宁”字不仅可以用于成语或格言,也可以用在复句中。它与“宁可”在入句能力方面的不同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紧随其后的词的音节要求不同。“宁”与单音节的动词组配构成一个准双音节格式,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双音化的韵律要求。“宁”可以用于成语,而“宁可”通常不行。第二,对后接词的词性要求有很大的不同。“宁”后面必须接单音节的谓词,主要是单音节的动词,偶尔可以使用单音节的形容词。该书对转折类关联词在“宁可”句式中的表现及作用也做了分析,认为“宁”式前添加转折连词有两点作用:a.强调前后两项的对立;b.突出B项的地位。

该书在选择范畴内对“宁可”类复句详加考察,详细描写了“宁可”类复句的各种语言材料,在这个视角下观测得出的结论很有说服力。

王天佑(2007)《汉语取舍范畴的认知研究》首次从认知视角关涉“宁可”类复句。该书是王天佑系列论文的集结,反映了作者在最近几年关于取舍范畴的研究成果。作者通过建立取舍范畴并剖析该范畴内的典型成员,对“宁可”类复句做了较为深入的思考。该书(2007: 95)对“宁可”类复句的分析进行了小结,认为“宁可A,也要B”是隐含句式的“宁可”句式嵌套于目的复句后所形成的杂糅句式。由于该句式使用频率较高,因此在现代汉语中已成为一种固定的句式。该书还探讨了“宁可”类取舍句在结构、表达、功能、语用和舍弃项隐含等方面的具体问题,重点从认知和功能角度分析了该句式的特点。在结构方面,该句式可分为“完全式”和“隐含式”两种类型。在表达方面,该句式的语义在主观忍让的前提下,对两种事物进行了取舍,取舍的结果并不是最好的,而是出于不得已。在功能方面,该句式蕴涵着“肯/否定”的语义功能,同时该句式还具有反驳其他主体意愿和凸显选项的语用功能。在语用环境方面,该句式在单句中使用时,若其是表称述义则一般用作主语和宾语等;该句式在复句中使用时,完全式的“宁可”句式一般用于表“目的”、“因果”、“转折”和“假设”的语境之中;该句式在语篇中使用时,一般用于表“因果”和“转折”的语境之中。文章从认知和功能的角度解释了这些语用现象,并认为该句式在语篇中所受的制约比在复句中要小。在舍弃项的隐含方面,舍弃项的隐含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句内直接隐含;二是句外直接隐含;三是句内间接隐含;四是句外间接隐含。同时,舍弃项在取舍句中的隐含主要与句子的“组装”有关。另外,舍弃项的隐含是为避免语义的重复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它属于语义平面而不是语用平面的问题。不过,舍弃项的隐含的确可以产生一定的语用效果。最后,该书还探讨了“宁可”、“宁愿”和“宁肯”三者间的差异,认为主观性的强弱差异是造成三者差异的真正原因。

该书试图通过建立范畴的方式来对特定成员进行管辖,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分析;但同时又把种种语言现象框入了所谓的认知视野,而作者所提及的认知的解释力似乎很有限,难免有些主观色彩。认知科学作为一门综合性交叉学科,关于其研究对象,专家观点基本趋于一致,即“心智”,而其对“心智”的解释却又有些玄妙。笔者认为,认知科学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要想证实或者证伪,通过脑科学或神经科学的技术手段就可以实现;作者所言的公众标准和主体标准需要科学的印证,直接拿来解释语料恐难让人信服。认知是个好东西,但用起来需要真功夫。不管怎么说,这种探索是有益的。“数学是人类思维的最美丽的花朵,它也可能会成为我们了解人类思维的指路灯。”这是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心理学系终身教授、清华大学心理学系主任彭凯平先生(2009)在“综合的时代:认知科学的发展及其影响”学术研讨会(南昌)发表的《文化与归因研究的计算模型探讨》一文为认知科学做的美好设想。

吴启主(2002)《汉语构件语法语篇学》指出“宁可”类复句应归入取舍复句。该书(2002: 190)把“宁可……也不……”归到取舍复句中,并指出了将其归在选择复句中出现的问题:“有不少语法书把取舍复句并在选择复句里,这样便把联合和偏正两大类的分野搞乱了。取舍分句是二合的,不是多合的,同选择复句既有二合的,又有多合的不同。”

屈承熹(2006)《汉语篇章语法》指出了副词的连接功能。该书(2006:91~92)指出汉语中的很多副词具有连接小句的篇章功能。其中一些副词因能出现在句首,因而容易被发现;而大多数副词由于不能出现在句首,就很少被当作连接词研究。其中,情态副词更是直到最近才在语言学的文献中引起些关注……这些词尽管起到了连接小句的作用,但还是情态副词。以往,语法学家对情态副词的兴趣往往在其复杂多样的情态意义方面,很少关注其他功能,我们希望通过强调它们的篇章功能来弥补这个缺陷。另一个原因在于历史的发展,有人认为情态形式是派生出条件连词的源头之一。这样的话,把情态副词当作连接词来研究的重要性就不仅存在于共时分析中,而且也存在于历史语法中了。事实上,汉语副词作为连接词的历时发展研究也正在引起人们的兴趣。这对我们极具启发意义。简单地通过几种特征或者组合关系判断一个词的词性在语言学上的意义很有限,若放在篇章语法中,放在历时语言学中,用发展的和宏大的视角来看待词性问题,恐怕意义会更大一些。

张斌(1998)《汉语语法学》指出,“宁可”类复句宜归入偏正复句。该书(1998: 54)指出,联合复句和偏正复句的一个原则区别在于前者可以多分,后者只能两分。按照这个标准,有“与其……不如……”“与其……宁可……”“宁可……决不……”的句子只能二分,宜将其归入偏正复句。

张谊生(2000)《现代汉语虚词》从语气副词的功能上对“宁可”做出了各种独到的分析。该书(2000: 47)在谈到语气副词时,认为情态是句中命题成分之外的成分,也是句中的非事实性成分;是说话人主观态度的语法化,也是说话人对句子命题与情景的观点和态度。语气副词可表情态,其中意愿态是指比较了两种情况之后而有所选择的意向性情态。“宁可”是意愿态的代表性副词。在讲到其语用功能和篇章功能时,该书认为语气副词在信息结构方面有突出焦点的作用、指明预设的作用和限定指称的作用;从交际功用方面看,它可用于部分感叹句和祈使句,而不能用于真性的是非疑问句;从篇章衔接方面看,它还兼有承上启下的连贯功能和衔接功能。

邢福义(2001)《汉语复句研究》指出,在复句三分体系下,要注意到“宁可”类复句带有忍让转折的特性。该书是邢福义先生的力作,也是多年成果精炼后的精华。邢先生关于复句的文章很多,书中观点的形成时间不一定和该书的出版时间一致,我们选取该书作为主要参阅资料的理由如下。

第一,该书对复句的分析不拘泥于古法。作者的整体思路较前贤有较大变化,首倡三分复句法,把现代汉语复句分为并列、因果和转折三大类,具体小类如下(见图1-1)。

图1-1 现代汉语复句三分法

第二,该书对复句的描写全面。作者系统地阐述了汉语复句系统的整体面貌。全书既有对复句理论的阐述,又涉及具体的各种细微类型的个案分析。关于“宁可”类复句,该书(2001: 465)认为,(1)“宁可p,也q”句式有让步性,“宁可、宁愿、宁肯、宁”等是让步性的形式标志。单说“p”,尚未说出的“q”是顺承是逆承都有可能;只要说成“宁可p”,别人一听就知道只是姑且忍让,具有“掉转之势”,尚未说出的“q”一定是顺承的。(2)“宁可p,也q”句式有转折性。最好的证明还是前后分句之间往往可以加上“但”类词,既可以加上连词“但、可”之类,也可以加上副词“却”。(3)作为旁证,如果具有可转化的语义基础的话,让步句往往可以转化为“宁可”句。

该书(2001: 471)认为,忍让是心理上、意志上的让步。“宁可”是表忍让之词,加“宁可”是表明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对不乐意而为之的事情不得不有所忍让,以便实现某种决心。由“宁可p”转出的“也q”,如果采用肯定形式,是强调决心“要怎样”;如果采用否定形式,是强调决心“不怎么样”。第一,在虚指、实指问题上,忍让跟总让相同。“p”所说的事可以是假设,也可以是事实。第二,在理性与夸张的问题上,假言忍让跟假言虚让相似。所说的事可以是理性的,尽管往往带夸张口气,但不是不能成为事实——这是理性假言忍让;所说的事也可以是纯夸张的,尽管表达了十分真实的感情,但不能成为事实——这是夸张假言忍让。第三,从表达上看,在不得不有所抉择的情况下采用忍让句式,最能突出强调抉择的决心;如果所说的情况不要求有所抉择,就不能采用这一句式。

该书(2001: 340)注意到了“但”+“宁可p,也q”→“宁可p,但q”。该格式可以插入“但”类词,不过用了“但”类词之后,“也”字就不能再出现了。对于这类事实的看法,首先得承认“宁可p,也q”这种复句确实具有选择性。它表示经过比较有所抉择,有所取舍。选择的结果,在前面的小分句中用“宁可”肯定下来;而在后面的分句中,则通过否定形式直接排斥相对立的另一种情况,或者通过肯定形式说出所要努力达到的目的并间接排斥相对立的另一种情况。其次,应该看到“宁可p,也q”复句在分句间的关系上具有转折性。“宁可”总是表示“忍让”,所做的选择不是乐意为之,而是出于不得已,不得不有所忍让。最后,还应该看到“宁可p,也q”和“即使p,也q”有时可以相通。

该书的很多观点新颖独到,基于此,我们对“宁可”类复句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对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也找到了着眼点。

周刚(2002)《连词与相关问题》提到了其成词过程。周刚(2002:171、209)把连词产生的方式概括为实词虚化、虚词转化、短语词化、同义复合、邻词黏合和附加后缀等六种情况,认为“宁可”的形成在中古早期为“连词‘宁’+助动词‘可’”,即在句法上是两个相邻的非直接成分;到了唐五代,助动词“可”逐渐虚化,转变为一个构词成分,作为后缀与“宁”黏合成连词。

这十六部专著中述及的关于“宁可”类复句的研究观点呈深入和细微态势,主要体现在对“宁可”类复句研究涉及的问题既有广度又有深度,主要包括“宁可”类复句的成词问题、“宁可”类复句的归类问题、“宁可”类复句的逻辑语法语义问题、“宁可”类复句的内部成员问题、“宁可”类复句与其他类复句的关系问题等。近三十年来的研究成果对继续深化“宁可”类复句的研究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