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圣、愚各安其所的等差秩序
王阳明通过“明明德以亲民”所要实现的“万物一体之仁”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呢?他在《答顾东桥书》中曾有这样的描述:
当是之时,天下之人熙熙皞皞,皆相视如一家之亲。其才质之下者,则安其农、工、商、贾之分,各勤其业,以相生相养,而无有乎希高慕外之心。其才能之异,若皋、夔、稷、契者,则出而各效其能。若一家之务,或营其衣食,或通其有无,或备其器用,集谋并力……
又说:
学校之中,惟以成德为事;而才能之异,或有长于礼乐,长于政教,长于水土播植者,则就其成德,而因使益精其能于学校之中。迨夫举德而任,则使之终身居其职而不易。用之者惟知同心一德,以共安天下之民,视才之称否,而不以崇卑为轻重,劳逸为美恶;效用者亦惟知同心一德;以共安天下之民,苟当其能,则终身处于烦剧而不以为劳,安于卑琐而不以为贱。
王阳明认为,在这样的社会里,首先是要有圣人出现,像远古时代的唐尧、虞舜、夏禹一样;而“圣人之心,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其视天下之人,无外内远近”(《答顾东桥书》),都像是“昆弟赤子之亲”,都要耐心地安顿之、教养之。教养的核心内容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的伦常关系,教养的依据是人人都有“良知”之心。其次,他提出,每一个被教养的人,“下至闾井、田野,农、工、商、贾之贱”,都要安于卑琐,恪守职分,“无有乎希高慕外之心”,因为人们各有职分,只是由于“能力”的不同。王阳明在他设计的理想社会中,不仅对贤明君主,以及忠于职守的官吏寄予希望,更重要的是对居于市井以及从事农、工、商、贾的百姓提出了“各安其所”的要求。他以为这正是维持和稳定以“五常”关系为基础的封建社会秩序的重要条件。这样,“万物一体之仁”的理想就透露出它所包含的儒家“仁”学思想的另一个核心问题,即“爱有差等”的原则。
儒家讲“仁爱”,历来与墨家的“兼爱”不同。“仁爱”思想所依据的是从奴隶社会末期至封建社会贯穿下来的宗法制度、等级关系,所以“仁爱”是以“爱有差等”为原则的。孔子讲“仁者爱人”,又讲“克己复礼”,这就给爱人的“仁”加上一重限制:必须按照礼的规定,依据贵贱亲疏的差别去爱人,而不能对亲疏、等级各不同的人一视同仁。孟子也讲“仁者爱人”(《孟子·离娄下》),但他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是由亲到疏逐步推广仁爱之心的。其所谓“仁民爱物”,主张从对人的“仁”扩展到对物的“爱”,同样是有远近之分的。王阳明的“万物一体之仁”也不例外。例如他在《大学问》中阐述所谓“至善”之“极则”时曾这样说:“至善之发见,是而是焉,非而非焉,轻重厚薄,随感随应,变动不居,而亦莫不自有天然之中,是乃民彝物则之极,而不容少有议拟增损于其间也。”这里所谓“轻重厚薄”,指“大人”在实行“明明德”“亲民”时所必须遵守的“民彝物则”,他以为这是“不容少有议拟增损于其间”的。又《传习录下》中有这样一段问答:
问:“大人与物同体,如何《大学》又说个厚薄?”
先生曰:“惟是道理自有厚薄。比如身是一体,把手足捍头目,岂是偏要薄手足,其道理合如此。禽兽与草木同是爱的,把草木去养禽兽,又忍得;人与禽兽同是爱的,宰禽兽以养亲,与供祭祀,燕宾客,心又忍得;至亲与路人同是爱的,如箪食豆羹,得则生,不得则死,不能两全,宁救至亲,不救路人,心又忍得:这是道理合该如此……《大学》所谓厚薄,是良知上自然的条理,不可逾越……”
通过这段对话可以看出,王阳明所说的“自有厚薄”,其实就是儒家的“爱有差等”的原则。他结合“致良知”思想对这一原则进行了详尽而生动的发挥。人生于世,为了维持生命总要吃饭穿衣,为此,就须摘取草木、喂养牲畜,又要宰杀禽兽,供养生活。这本是最简单的人生道理,而王阳明用这一道理做类比,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都必然有亲疏等差,因而儒家爱有差等的原则是不可悖逆的规律,是“良知上自然的条理”。
为了说明儒家之爱的亲疏远近,王阳明又曾阐释程颢“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遗书》卷二)中仁的“生息”之意。他以为,“仁”是造化生命之理,虽然无处不在,却总是有先后、有过程的。“惟其渐,所以便有个发端处;惟其有个发端处,所以生;惟其生,所以不息。”(《传习录上》)儒家之“仁爱”所表现的,正是这样一个生命渐进之理。比如树木,总是先抽芽,再发干、生枝、生叶。树木能抽芽,又是因为它下面有个根在。如果说树木抽芽时,就是它生命的开端,那么父子兄弟之间的爱,就是“人心生意发端处”,是仁爱的最初表现,“如木之抽芽,自此而仁民,而爱物,便是发干生枝生叶”(《传习录上》)。他用这样的比喻,说明人的一切活动总是从自身出发,爱也是从最切近处开始,自然就有个先后、厚薄。而墨家主张爱没有分别,没有差等,是把自家父母兄弟与路人一般看待,就像树木没有了生命的“发端处”一样。
王阳明“万物一体之仁”的境界,是带有很大的理想主义色彩的。而“爱有差等”的原则又是立足于社会现实的。譬如王阳明在赣南平息农民暴动时,其所发布的《告谕浰头巢贼》中有这样一段:
岂知我上人之心,无故杀一鸡犬,尚且不忍,况于人命关天……尔等今虽从恶,其始同是朝廷赤子;譬如一父母同生十子,八人为善,二人背逆,要害八人;父母之心须除去二人,然后八人得以安生;均之为子,父母之心何故必欲偏杀二子,不得已也。
他在这里用“先后厚薄”的说法表明自己镇压农民是出于迫不得已。在他看来,既然封建社会是个大家庭,那么杀戮一两个危及大家庭的“背逆”者以保全家的安全,也是理所当然的事。这样用“爱有差等”的理论来为镇压农民起义做解释,即说明了所谓“万物一体之仁”的理想本来不是空想,而是以哲学家所面对的现实社会关系为蓝本勾画的。当王阳明在设想这个社会的和谐、安定、没有纷争时,他可以闭眼不看这个社会的种种社会矛盾和阶级冲突;而一旦要设计实现理想社会的方案和措施时,就必须面对所处社会的现实了。
概言之,王阳明的“万物一体之仁”,是他就儒家《大学》经典所阐发的一种政治伦理思想,其中表现出其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但放开了看,就他所继承的儒家“仁爱”理想,“明德”“亲民”的德治观念,天人合一的“万物一体”观,“民胞物与”的“大我”境界,以及将这些思想融于“致良知”体系所推衍出的“圣贤平等”观来看,他的思想亦不失为一种有积极意义的社会伦理思想。因而在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或许对我们有所启迪。
(作者:山东社会科学院儒学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