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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审计师选聘权配置、完全市场竞争和审计师独立性
第一节 引言
上一章讨论了审计师选聘权配置的基本框架,并提出了相应的独立性假说。从本章开始,本书将以审计师选聘权为切入点,在引入不同类型审计竞争市场的条件下,建立一个完整的审计师独立性分析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对前文所做的假说给出一个分析性证明。在本章,我们考察的是完全审计市场竞争的情况。
按照微观经济学对完全竞争市场的定义(平狄克、鲁宾费尔德,2000),本书所指的完全竞争审计市场如下。①审计市场上有无数的委托者和审计师。②每个审计师提供的审计服务占全部行业审计服务的比重充分小,以至于其决策对设计服务市场的价格不会产生影响。所以每个审计师视其审计服务价格为给定的。③每个审计师提供的审计产品是无差异的。所以,当委托者选择聘用哪位审计师时仅考虑其价格。任何一个审计师如果将审计服务的价格提高到市场价格之上,那么必将丧失其客户。审计服务的同质性保证单一的市场审计服务价格的存在;审计师进入或者退出市场是完全自由的。审计师一旦见到盈利的机会就会自由地进入审计市场,一旦出现亏损,就会退出市场。④完全的信息。审计师对其成本、价格等拥有完全的信息。委托者同样对于其偏好、收入水平、价格和购买的审计服务具有完全的信息。
尽管在现实中,以上条件是不可能真正存在的,但是,我们可以将完全竞争审计市场作为参照或者某种市场情况的近似模拟。换言之,即使这些假设条件的一个或者多个不成立,且市场不是完全竞争的,但是通过完全竞争的理想模式进行比较,我们也仍然可以得到很大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