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中国与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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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专题扁

第一章 “一带一路”倡议与相关融资平台

一 “一带一路”提出的时代背景

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访问哈萨克斯坦时首次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同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印尼国会发表演讲时提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这两个倡议合称为“一带一路”。“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积极应对全球经济政治形势深刻变化、应对国内改革发展的需要,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顶层设计。“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

(一)应对深刻变化的全球经济形势

当今世界正经历着深刻复杂的变化,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政治发展既面临着机遇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发达经济体复苏乏力,新兴经济体潜力巨大。据IMF统计,发达经济体GDP增长平均值从2001~2007年的2.25%下降至2008~2014年的1.3%。世界经济中心从大西洋沿岸转移到太平洋沿岸,新兴经济体逐渐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引擎。随着世界经济格局的发展变化和新兴经济体国际地位的提升,全球经济治理模式也迫切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而“一带一路”倡议则刚好为各经济体、各区域提供了这一合作平台,有利于促进世界经济复苏。同时,“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有利于中国及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突破发达国家在经济贸易上的围追堵截,更深入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全球经济治理,逐渐增强提供公共品的能力,增强自身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二)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亚太地区是世界上最具活力的地区,也是世界经济的主要引擎。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发布的《亚太地区发展报告(2014)》蓝皮书预计,亚洲地区名义GDP约为41.1万亿美元,占全球GDP比重为31.8%。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亚太地区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投融资缺口巨大等问题日益突出,已开始掣肘亚太地区经济长期可持续平衡增长。据世界银行(以下称世行)测算,东亚每年对基础设施投资的需求高达6000亿美元,南亚在未来10年也有巨额的基建投资需求。亚行数据也表明,2010~2020年,亚洲需要至少8万亿美元的基础设施资金才能支撑目前亚洲地区的经济增长水平,这就意味着每年需要7300亿美元。目前,世行和亚行投入亚太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仅为每年100亿美元左右,远远无法满足区域内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需求。正是在此背景下,中国政府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致力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区域互联互通。而基础设施建设又能发挥显著的“乘数效应”,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对区域和全球经济增长产生显著的外溢效应。

(三)构建中国开放与发展的新格局

中国经济在经历了三十多年的高速增长后,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风险逐渐凸显,发展速度有所下降,正式告别了高速增长阶段,进入到“三期叠加”的新常态,中国经济面临着一系列改革和调整,既要实现量的增长,又要实现质的提升。这要求我们积极统筹国内国际两大资源和市场,寻求新的经济发展驱动力和增长点。而在中国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东部沿海地区利用有利的制度、区位等因素,积极参与国际分工,获得了快速发展,而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其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东部沿海地区。“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有利于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的升级和完善,也有利于中西部地区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宽发展空间、释放经济活力。此外,“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也是应对我国周边不稳定因素,维护我国经济安全,践行和平外交理念,承担更多国际责任的现实需要。

二 “一带—路”倡议的基本内涵

(一)“一带一路”是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

从地理位置上看,“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广大腹地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畅通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方向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

考虑到沿线各国资源禀赋各异,经济互补性较强,彼此合作潜力和空间很大,“一带一路”建设主要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这“五通”为主要内容。“一带一路”倡议通过“五通”,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理念,将不同资源禀赋、经济结构、政治基础的国家凝聚起来,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使沿线国家认清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连带效应,致力于创建和谐发展环境,从而在合作中实现共赢。根据《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一带一路”是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是增进理解信任、加强全方位交流的和平友谊之路。

(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

在“五通”中,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在尊重相关国家主权和安全关切的基础上,沿线国家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共同推进国际骨干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强化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影响。

(三)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

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宜着力研究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激发释放合作潜力,做大做好合作“蛋糕”。

(四)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

《愿景与行动》明确指出,共同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筹建,有关各方就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融资机构开展磋商。加快丝路基金组建运营。深化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务实合作,以银团贷款、银行授信等方式开展多边金融合作。支持沿线国家政府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鼓励在沿线国家使用所筹资金。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以及各国主权基金作用,引导商业性股权投资基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建设。

三 “一带一路”与相关融资平台

(一)“一带一路”与亚投行

2013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与印尼总统会谈以及出席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等多个场合提出了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的倡议。之后经过两年多的筹备,亚投行于2015年12月25日正式成立。亚投行是一个政府间性质的多边开发机构,专注于基础设施建设,宗旨是促进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发展和互联互通。而“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分别是2013年9月份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和10月份在印尼提出的。“一带一路”是中国提出的合作发展的理念和倡议,目的是通过主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1.构建多元化融资平台

亚投行初始法定股本为1000亿美元,分为实缴股本和待缴股本,比例为2 ∶ 8,实缴股本200亿美元,分5次缴清,每次缴纳20%。因此,亚投行在初期供资能力有限,应构建多元化的融资平台,提升自身的融资和供资能力,更好地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长期、稳定、充足的资金来源,进一步促进亚洲地区的互联互通。参照现有多边开发机构的做法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亚投行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构建多元化融资平台,提高投融资能力。

(1)获得3A评级,降低融资成本

信用评级越高,亚投行在金融市场上融资的成本就越低。AAA是最高信用评级。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美洲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银行都是AAA评级。影响评级的因素很多,不仅包括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盈利能力、风险管理水平、机构运营能力等内部因素,还包括国际金融市场环境、股东国支持力度等外部因素。这就需要亚投行各成员国形成合力,从内外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加强合作,提高自身的风险管控水平等;另一方面,主动与标普、惠誉和穆迪等国际信用评级机构接触,积极向其介绍亚投行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的宗旨、核心理念、治理结构、运营方式等,让这些评级机构对两个新的多边开发机构有正确而全面的了解,为最终得到公正的、高级别的信用评级奠定坚实基础,以便降低融资成本,从金融市场上筹集到更多资金,增强与其他多边开发机构的竞争力。随着亚投行经验的不断积累,相信在获得合理的信用评级后,亚投行的融资能力和供资能力都会进一步增强。

此外,作为全球唯一一个专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多边开发银行,亚投行在获得较好评级的基础上,还要不断进行能力建设,形成一定的贷款规模,真正在基础设施领域发挥引领作用。

(2)加强与现有多边开发银行(MDBs)的合作

目前,亚洲地区乃至全球基础设施投融资缺口十分巨大。目前,无论是世行还是亚行都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提供、满足亚洲这种巨大的投融资需求。为了缓解这种巨大的投融资需求,新、老多边开发机构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为此,亚投行应与现有多边开发机构携手合作,进一步整合既有资源,更好发挥协同效应。亚投行在以单独进行投资为主要投资模式的基础上,可以采用联合融资、平行融资等作为补充,尤其是在亚投行运行初期,在人员、政策等还未充分成熟的情况下,可采用联合融资等模式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投资,以更好满足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需求,从而更好促进亚洲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3)撬动私营部门资金

亚洲地区基础设施融资缺口巨大,亚投行法定股本为1000亿美元,新成立的新开发银行(也称为金砖银行)法定股本也为1000亿美元,即便这两个新多边开发机构加在一起也无法充分满足这种融资需求,因此需要动员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亚洲地区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亚太区域私营部门拥有大量资金。目前,亚太区域有总额高达35万亿美元的私营资产,但私营部门投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资金规模仍非常有限,原因之一就是缺少有效的引导和激励机制。因此,亚投行可引入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下称PPP)模式,并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成为连接私营部门的一个桥梁,为私营部门设计一些银行可提供担保的项目,或通过与私营部门联合投资项目的方式,进一步帮助私营部门提升其能力建设,特别是与公共部门的协作能力,动员亚太地区乃至全球范围内的私营部门都积极参与到亚洲地区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中来。私营部门资金将成为亚投行投资亚洲地区基础设施项目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不少多边开发机构已经开始重视私营部门的作用,并加大PPP模式的使用。以亚行为例,2015年亚行私营部门批准的新融资及投资总额达到创纪录的26亿美元,同比增长37%,较2013年增长62%。这一大幅增长使得亚行私营部门投资项目规模增至80亿美元以上,同时,亚行还继续在本地区大力建设更多具有商业可行性的公私合作(PPP)项目。因此,亚投行可借鉴既有多边开发机构动员私营部门资金的有益经验,充分撬动私营部门的资金,以更好地为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服务。

(4)设立特别基金和信托基金

为了更好地构建多元化的融资平台,提升自身的融资能力和供资能力,亚投行可设立特别基金和信托基金。亚投行应充分鼓励其成员国出资设立特别基金或信托基金,以更好用于支持欠发达成员开展基础设施项目准备。与一些现有的多边开发机构不同,亚投行并没有设立软贷款供给窗口(soft loan window)。因此,亚投行需要设立项目准备特别基金和信托基金,在一些低收入国家能力建设、项目合作等方面提供更多的帮助。目前,中国政府已表明,除按期缴纳股本金外,还将向亚投行即将设立的项目准备特别基金出资5000万美元,也支持亚投行设立特别信托基金。此外,韩国政府也愿意给予亚投行特别基金支持。亚投行应积极动员更多的成员慷慨支持特别基金和信托基金,并充分利用好这些资金资源,更好地帮助欠发达国家和低收入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

2.亚投行和“一带一路”以促进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为交集

从概念上看,亚投行与“一带一路”有明显区别,亚投行是一个新的多边开发银行,是国际机构,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而“一带一路”是中国的一项发展战略。此外,亚投行主要关注基础设施建设,而“一带一路”的内容则更为广泛,除了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外,还涵盖了政策、贸易、文化等领域的内容。

但亚投行与“一带一路”也有交集。亚投行的一部分创始成员与“一带一路”沿线一些国家是重合的,而且“一带一路”其中一部分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基础设施的发展和互联互通,这一点与亚投行的目标是一致的。值得一提的是,亚投行不是专门为“一带一路”服务的,也不是“一带一路”的提款机和钱袋子,但亚投行支持中国的“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同时也支持其他国家的基础设施和互联互通项目,亚投行不单纯是为中国“一带一路”战略涉及的国家服务,而是为亚洲所有国家服务。因此,亚投行和“一带一路”既有各自的属性,也有交叉,亚投行主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支持“一带一路”建设。

(1)资金支持

亚投行可给予“一带一路”资金支持。亚投行的部分成员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合,因此,亚投行可向这些国家提供基础设施项目贷款。通过构建多元融资平台,亚投行可以在—定程度上弥补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现有多边开发银行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面资金不足的困扰,可以更好地满足部分亚洲地区的资金需求,这其中就包括“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基础设施的长期性融资需求,引导私营部门资金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通、通信、能源、环保、农业等基础设施领域流动,缓解制约这些国家经济发展的瓶颈和薄弱环节,从而更好地促进这些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进而促进亚洲经济一体化。亚投行的宗旨是促进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发展,这与“一带一路”中的“五通”之一的设施联通目标高度吻合。亚投行既是对目前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求缺口巨大的国际发展融资体系的有力补充,也有利于满足“一带一路”沿线广大发展中国家巨大的基础设施资金需求,助推“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实现设施联通目标。

(2)项目引导

亚投行主要聚焦于亚洲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这其中也包括“一带一路”部分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亚投行的部分成员国及“一带一路”沿线的一些国家,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较为落后,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亚投行可通过项目引导,给予这些国家的信息基础设施及其互联互通应有的支持与投入,助推发展中国家普及互联网,消除数字鸿沟,打破信息壁垒。

二是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亚投行可以有计划、有步骤地给予“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在道路、桥梁、水运、港口、航空等交通领域的项目以重点投入和相应支持。亚投行尤其可以支持跨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如支持泛亚铁路项目等。

三是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亚投行有助于“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进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这些国家的输变电尤其是电网建设与升级改造,同时也帮助这些国家发展清洁能源,投资风电、水电、核电、太阳能发电等新型清洁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四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经济发展较为滞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相应较为落后,亚投行可投资这些国家的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垃圾处理以及供暖制冷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促进这些城市的发展。

五是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亚投行的重点投资领域也包括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因此也有利于带动“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进一步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亚投行通过在信息、交通、能源、城市建设、物流等基础设施领域投资相关项目,可以更好地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这些领域的发展,促进这些国家相互之间的相互联通,打破各国之间往来的屏障,增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从而使亚洲区域的经济血脉更加畅通,为亚洲区域构建更加广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开放型区域经济提供必要条件。

(3)分享项目储备库

为了更好地促进亚洲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亚投行应建立并不断扩充、丰富和完善项目储备库。同时,亚投行可以与“一带一路”沿线有关国家分享项目储备库,通过与这些国家不断沟通联系,亚投行可逐步建立起具有自身特色的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库,并与“一带一路”沿线有关国家分享这些项目,实现亚投行项目储备库与这些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有关项目规划的对接,从而为这些国家的基础施设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4)与“一带一路”沿线有关国家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亚投行可以与“一带一路”沿线有关国家的国内相关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这些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充分沟通,有关国家的国内相关机构可以参与到一些基础设施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来,与亚投行合力推进有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比如,一些国家的开发机构在融资、项目运作等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亚投行通过与这些机构合作,充分利用这些机构的经验,通过明确分工,最终实现互联共赢,完善相关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丝路基金

1.丝路基金概况

丝路基金由外汇储备、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出资,于2014年12月29日在北京成立。丝路基金秉持“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理念,重点致力于为“一带一路”框架内的经贸合作和双边多边互联互通提供融资支持,与境内外企业、金融机构一道,促进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公司治理方面,丝路基金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按市场化方式引入各类专业人才,致力于建立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方面,丝路基金的资金规模为400亿美元,实际注入资金分批到位。首期资金100亿美元为注册资本。其中,外汇储备(通过梧桐树投资平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赛里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资65亿美元、15亿美元、15亿美元和5亿美元。

2.功能定位

丝路基金定位于中长期开发投资基金,通过以股权投资为主的多种投融资方式,重点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投资于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金融合作等领域,重点支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优先投向“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确保中长期财务可持续和合理的投资回报。经营范围为:进行股权、债权、基金、贷款等投资,不进行二次结汇;可与国际开发机构、金融机构等发起设立共同投资基金;可进行资产受托管理、对外委托投资,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

3.投资管理

丝路基金的投资领域有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国际产能合作、金融合作等,以境外外币投资、股权投资为主,着力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强调对外投资中的中国元素,努力树立“中国制造”的国际名片。投资原则方面,一是对接原则,丝路基金投资将优先支持“一带一路”框架内互联互通需要,注重与投资所在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和规划相衔接;二是市场化原则,丝路基金投资于有效益的项目,以实现中长期合理的投资回报;三是合作原则,重视与国内机构和投资国当地机构合作投资,与其他金融机构和企业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维护国际通行的市场规则,注重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四是开放原则,即丝路基金和子基金层面对外开放,欢迎有共同理念的投资者加入。

项目筛选方面,丝路基金注重与产业资本合作,在项目层面进行联合投资,优先支持对互联互通、国际产能合作具有强大带动效应的项目。作为财务投资者,丝路基金一般不寻求对被投资企业的控股权。

项目储备方面,丝路基金通过投资对象自荐、其他机构推荐及公司自行跟踪等多种方式寻找投资机会,已建立了项目储备库,纳入备选的项目涉及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能合作、金融合作等多个行业,区域覆盖亚洲、欧洲、非洲、美洲等地区。

投资类型方面,丝路基金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式,以股权投资为主,可进行债权、基金、贷款等投资,也可与国际开发机构、境内外金融机构等发起设立共同投资基金,进行资产受托管理、对外委托投资等。

投资领域方面,丝路基金投资于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能合作、金融合作等领域,丝路基金遵循投资所在国家和地区法律要求,遵循国际标准和准则。基础设施方面,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互联互通网络。资源开发方面,加大传统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合作,推动清洁、可再生能源领域多层次互动,形成能源资源广泛合作。产能合作方面,推动我国优势产能与国外需求相结合,助力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金融合作方面,完善投融资合作框架,创新金融合作模式,加强同国际金融机构合作,共建开放、多元、共赢的金融合作平台。

4.“一带一路”建设与丝路基金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应有之义。首先,基础设施建设有非常强的外部效应,为整个经济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对各国意义重大,丝路基金承担着这样的使命。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问题是股权投资不足,企业负担重,而丝路基金恰恰定位于做股权投资,事实上丝路基金是通过中长期股权投资提供资本金的支持,支持企业对项目的掌控能力和后续的经营管理。其次,丝路基金致力于推动国际产能合作。随着国际产能合作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优势企业将产能转移出去,这不仅有利于全球价值链再造,也有利于中国企业参与高端产业合作,促进中国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国际产能合作的项目也是丝路基金的重点投资方向。再次,丝路基金投资的特点,一是以境外投资为主;二是以股权投资和直接投资为主;三是不追求做大股东;四是遵循市场原则。最后,目前,丝路基金已完成了巴基斯坦卡罗特水电站、意大利倍耐力轮胎和俄罗斯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等多笔投资项目。短期内丝路基金投资项目以成立子基金参与项目投资为主,待条件成熟,或将考虑接纳合作伙伴进入母基金。亚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也已列入丝路基金项目库,是其积极投资的项目。

(三)“一带一路”与新开发银行

1.新开发银行概况

2012年,在新德里举行的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四次会晤期间,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和南非五国探讨了建立一个新的开发银行的可能性,以为金砖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筹集资金,并作为对现有多边和区域金融机构促进全球增长和发展的补充。随后在2013年德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五次会晤期间,宣布了关于设立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的决定。2014年,在巴西福塔莱萨举行的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六次会晤上,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南非领导人签署协议,宣布成立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即“新开发银行”。2015年7月21日,新开发银行正式开业。目前,新开发银行管理层正在各成员国的大力支持下,围绕银行的启动运营开展工作,包括设计组织架构、制定业务政策、开展项目准备等。

(1)宗旨和职能

根据新开发银行章程,银行应为金砖国家及其他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项目动员资源,作为现有多边和区域金融机构的补充,促进全球经济增长与发展。为履行其宗旨,银行应通过贷款、担保、股权投资和其他金融工具为公共或者私人项目提供支持。银行还应与国际组织和其他金融实体开展合作,并为银行支持的项目提供技术援助。

(2)成员资格、投票、资本和股份

银行的创始成员为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和南非。根据新开发银行协定条款的规定,银行的成员资格应向联合国成员开放,并对借款成员和非借款成员开放。新开发银行的初始认缴资本为500亿美元,初始法定资本为1000亿美元。初始认缴资本应在创始成员间平均分配。初始认缴资本应分为实缴股本和待缴股本。实缴股本的总面值应为100亿美元,待缴股本的总面值应为400亿美元。新开发银行的初始法定资本分为1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万美元,由成员国按规定进行认购,各成员的投票权应等于其在银行股本中的认缴股份。

(3)业务方式

新开发银行可在任何借款成员国参与公共或私人项目,包括公共-私人部门伙伴项目,通过担保、贷款或其他金融工具提供支持,并可开展股权投资,承销证券发行,或为在借款成员国的领土上开展项目的任何商业、工业、农业或者服务业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提供协助。新开发银行可在其职能范围内与国际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合适的实体合作,为项目提供联合融资、担保或联合担保。新开发银行可为本银行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准备和实施提供技术援助。在融资战略和投资战略方面,新开发银行可研究通过本币债券市场融资,如安排在中国境内银行间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并可考虑设立专门的行业或地区发展基金。同时,新开发银行可依托发展中国家市场,积极推广联合融资模式,设计灵活的贷款产品,以股权投资撬动私人部门参与,提供担保服务和项目推荐服务,建设基础设施数据库和项目库,推进基础设施领域的知识与技术援助合作。

理事会可以特别多数方式授权银行在非成员新兴经济体或发展中国家开展相关业务,董事会可以特别多数方式特别批准在非成员新兴经济体或发展中国家开展特定公共或私人项目。

2.新开发银行“新”在何处

(1)新开发银行由发展中国家主导

近十年来,国际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迅速发展,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快速上升,“金砖国家”的概念也应运而生。特别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后,发达经济体遭受重创,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扛起了拉动全球经济增长的重任,不仅在经济增速和增长贡献上远超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对外投资、区域经济合作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球经济走出危机,实现复苏贡献了重要力量。

但国际经济格局的变化并没有及时反映在国际经济治理体系上。目前国际经济治理体系仍是根据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球经济格局制定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以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主要支柱,美国等主要发达国家掌握着绝对主导权,发展中国家地位有所改善,但既不能完全反映其经济规模和贡献程度,更不能有效反映其经济利益和发展诉求。尽管发展中国家为争取合理的地位进行了一些尝试,但都无法改变发达国家在现有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以2009年G20匹兹堡峰会通过的世行和IMF投票权改革方案为例,6年间经发展中国家和相关方面不断争取,直到2015年年底,才得以在美国国会获得通过。

由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难以适应全球经济格局变化,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在积极争取改革现有多边开发机构,另一方面开始尝试构建由发展中国家自身主导,更能体现发展中国家利益和诉求的新多边开发机构。设立新多边机构的目的不在于取代或推翻现有国际金融治理体系,而是希望成为现有多边和区域开发机构的有效补充,新老多边机构一道,更好地促进全球经济增长与发展,更好地满足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且新多边开发机构的设立和运营也将倒逼现有多边开发机构顺应时势,朝着发展中国家希望的方向改革。

(2)业务覆盖区域以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为主

根据相关章程,新开发银行应为金砖国家及其他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项目动员资源。理事会和董事会可以特别多数方式授权或批准银行在非成员新兴经济体或发展中国家进行相关业务或开展特定公共或私人项目。从目前新开发银行筹建进展和项目初步遴选的情况看,金砖国家开发银行首批项目将主要以包括中国在内的金砖五国为主,在积累一定项目和运营经验之后,新开发银行将逐步扩容到其他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事实上,新开发银行未来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扩容也有其先天优势。首先,五个创始成员国分布在四大洲,均是其所在区域或次区域经济实力和区域影响力最强的国家,对周边其他发展中国家辐射能力和示范效应最强。其次,新开发银行的成员国和受惠国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金砖五国,未来会有更多发展中国家申请成为新开发银行成员国,新开发银行也将在更多成员国开展业务。

(3)侧重于开发性金融,旨在促进区域和全球经济增长与发展

与世行、亚行等现有多边开发机构不同,新开发银行并不以减贫为宗旨,而是集中力量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项目动员资源。从这方面看,新开发银行具有明显的开发性金融特征,即把由各国官方出资的金融资源进行市场化运作,把财政性的资金转化为信贷资金进行投放,既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又能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从目前金砖五国乃至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实际需要来看,基础设施领域无疑拥有最迫切的发展需要,最能为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生产效率提高带来正向影响,但面临的资金缺口也最大,现有多边开发机构的资金支持严重不足。新开发银行在遴选项目时,主要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及可持续发展项目,着重衡量项目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是否有利于发展中国家人民生活的改善。从目前的情况看,在新开发银行的首批项目选择上,与清洁能源相关的项目将被优先考虑,这既符合新开发银行的绿色理念,又同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密切结合。此外,现代港口和口岸、智能交通、管道、通信等发展中国家最急需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最有利的行业和领域也将是新开发银行的重点支持对象。

3.新开发银行可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支持

(1)新开发银行可为沿线国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新开发银行由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南非共同创立,以为金砖国家及其他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项目动员资源,作为现有多边和区域金融机构的补充,促进全球经济增长与发展为宗旨,与“一带一路”倡议有诸多契合点。首先,金砖五国中,中国是“一带一路”的起点,俄罗斯、印度分别为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沿线国家,也是东北亚和南亚两个区域内举足轻重的经济大国。新开发银行支持俄罗斯和印度经济社会发展,为其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项目提供支持,同“一带一路”倡议所规划的中蒙俄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在地域上高度一致。其次,“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实现“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人心相通。而新开发银行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项目,同“一带一路”倡议所规划的设施联通和资金融通密切相关;且新开发银行由金砖五国共同创立,创始成员国平等出资,平权决策,彰显了金砖五国相互平等、通力合作、共谋发展的理念,与“一带一路”倡议的人心相通不谋而合。

新开发银行法定资本1000亿美元,初始认缴资本500亿美元,中国、俄罗斯、南非、巴西、印度5个国家平均分配,每国认缴100亿美元,实缴比例为20%,分7年缴清。且金砖银行在运营时并不仅仅依靠法定资本,未来通过多元化的资本市场融资,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鉴于新开发银行开展业务的国别与“一带一路”沿线国有所重合,又对基础设施建设有所侧重,新开发银行有条件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两者之间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潜力很大。

(2)新开发银行有助于“一带一路”继续延伸

“一带一路”建设目前规划了六大经济走廊,向西延伸至非洲,向东廷伸至太平洋区域。但考虑到中非、中拉经贸合作近年来快速发展的趋势,非洲和拉美国家对“一带一路”建设热情同样高涨,“一带一路”所倡议的“五通”也正是非洲和拉美国家迫切需要的。对非洲来说,“一带一路”倡议和非洲“2063年愿景”高度契合。“一带一路”倡议的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符合“2063年愿景”中建设“一个统一、繁荣富强以及和平安宁的非洲”的实际需要。2015年,李克强总理访问拉美,首次提出了中拉产能合作“3×3模式”,并与拉美四国分别在能源矿产、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等领域签署了70余项合作框架协议,同时提出设立中拉产能合作共同基金,既符合中国的经济利益,也契合拉美各国的发展诉求,从某种程度上说,中非、中拉经贸合作可以视作“一带一路”在非洲和拉美大陆的有机延伸。借助新开发银行这一平台,中国与巴西、南非在金砖框架下的合作将日趋紧密,参与拉美和非洲地区的基础设施项目也将有章可循,有例可仿,有助于将中拉、中非经贸合作推向更高层次、更广领城、更大范围。

(3)受自身条件所限,短期内新开发银行与“一带一路”难以深度契合

就目前情况看,新开发银行在筹建过程中暴露出一定问题,需要在未来尽快得到妥善解决。首先,新开发银行由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南非共同筹建,由于金砖五国经济形势不同,对新开发银行的热情和需求程度不同,在筹建乃至日后运营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归根结底,金砖五国能否通力合作,共同运营好新开发银行,最终还将取决于全球经济形势和金砖五国各自的经济前景,一旦经济前景和五国之间经贸关系发生变化,金砖银行的运营或将受到影响。其次,新开发银行所突出的平等出资、平权决策或将掣肘其运营效率的提高。从制度设计上看,新开发银行没有绝对的主导者和决策者,任何一国都无法拥有绝对的主导权。由于金砖五国在国情、国力和文化传统上存在明显差别,一旦各方诉求出现差异,平权决策将导致决策效率出现损失,甚至演变成政治博弈。从这一点上看,由于“一带一路”倡议由中国提出,各方认可和响应程度有所不同,想要在新开发银行决策层内部使“一带一路”倡议得到认可和支持,推动金砖银行和“一带一路”的深度契合,短期内仍有很多工作要做。最后,新开发银行作为新筹建的多边开发机构,在机构能力、人才储备、项目经验等方面较运营了数十年的世行、亚行来说还存在一定差距,且新开发银行由发展中国家主导,在目前金砖五国经济增速普遍放缓、国际收支压力增大的情形下,新开发银行能否在国际评级市场上得到认可,获取高信用评级和低成本资金,也将影响新开发银行未来的运作和发展。

(四)“一带一路”与现有多边开发机构

“一带一路”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设施联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环节。“一带一路”沿线很多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改善基础设施的需求很大,根据亚行的数据,2010~2020年,亚洲地区每年需7300亿美元的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历史上对亚洲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进程中,来自现有多边开发机构的资金支持、智力支持等仍将继续发挥重要的建设性作用。

资金融通也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应有之义,如果把“一带一路”比作经济腾飞的翅膀,资金融通就是助力腾飞翅膀的血脉经络。资金融通包括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等,都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方式。

1.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意义

(1)“一带一路”建设重要的资金池

现有多边开发机构,包括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美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尽管其宗旨多是聚焦减贫,但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能间接起到减贫的效果。目前,世行、亚行两机构每年对亚洲区域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为200亿美元左右,多边开发机构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发债可以筹集期限长、利率低的优惠贷款资金,从而有效满足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的资金需求;多边开发机构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和知识储备,在开发和实施大型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2)“一带一路”建设宝贵的“知识库”

现有多边开发机构不仅能为发展事业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还能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宝贵的智力支持。多年来,中国与现有多边开发机构联合开展重大课题研究,设立了“中国—世行发展知识实践中心”“中国—亚行区域知识共享中心”等知识合作平台,通过课题研究和举办研讨会等方式推动了中国与世行,以及世行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交流,提升了相关国家的机构能力建设。

2.为“一带一路”提供资金支持的工具和方式

(1)提高贷款能力,充分利用现有贷款工具

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各多边开发机构纷纷表达意愿,愿与中国合作开展“一带一路”有关项目。事实上,包括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全球环境基金等在内的多边机构均已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相关国别业务。近期世行、亚行等频频寻求扩大贷款能力,扩充可贷资金资源,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建设的空间仍很大。以世行为例,世行的贷款上限是2800亿美元,目前只达到了1500亿美元,世行贷款能力还有提升的空间。

国际金融公司(IFC,世界银行集团成员)和亚行私营部门业务局也发挥私人部门业务优势,在各国开展不同项目。现有多边开发机构主要通过提供国别贷款、无息贷款以及开展私人部门业务等方式实现发展与减贫目标。以国际金融公司为例,目前,IFC已经正式参股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在巴基斯坦设立的三峡南亚公司。在完成战略投资三峡南亚公司的法律手续后,IFC将正式以三峡南亚公司股东的身份参与三峡南亚公司在巴基斯坦的清洁能源项目开发与收购工作。数据显示,IFC是目前巴基斯坦市场最大的非政府类资金提供者,已累计向巴基斯坦投放了500亿美元。

随着中国政策环境的改善和机构能力的增强,中国使用多边机构发展政策、结果导向等政策性贷款产品的时机已较为成熟。这种政策性贷款本身就是多边开发机构针对客户国政策改革和增加公共产品供给而设计的贷款产品。善用此类贷款产品有助于中国国内“一带一路”沿线城市的建设与发展,结合周边外交战略的实施,设计和储备一批兼顾当地和区域发展、促进与周边地区互联互通的项目。同时,现有多边开发机构拥有丰富的项目库,从中甄选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相关项目,利用好其现有资金,设计并实施一批有利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具有重大外溢性的项目。

(2)创新融资模式,开展多机构联合融资

除独立开展业务外,现有多边开发机构可与新多边开发机构、中国国内的援助资金、丝路基金等进行联合融资,增加杠杆,降低风险,为“一带一路”相关项目提供更多资金。“联合融资”从狭义上来说,是指多边开发银行贷款的项目除由其提供资金外,还通过从本借款国之外的渠道来筹集资金,进行某一特定项目的投资。联合融资主要可采取两种方式,包括“平行贷款”和“共同贷款”。“平行贷款”是指多边开发机构和其他联合融资机构共同预先商定,将项目分成几个子项目,分别对各个子项目进行贷款。“共同贷款”是指多边开发机构和联合贷款者根据事先同意的比例对项目出资。中国应充分利用多边开发机构联合融资这一渠道,扩展项目,使联合融资更多应用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中,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多资金。

此外,中国国内资金、丝路基金等可作为牵头方组建银团,加强与受援国以及国际多边金融机构的合作,为“一带一路”提供全方位的金融解决方案。

(3)推进三方合作

为创新融资机制,多边开发机构还可以和中国开展第三方合作,联手开拓国际市场。双方可进一步探讨,在第三方需要、同意、参与的基础上,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帮助亚洲、非洲、拉美等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科学评估不同的投融资和运营模式,优中选优、优势互补,力求合作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更好造福“一带一路”沿线人民。

推进“三方合作”是中国政府近几年来重点工作之一。一方面,继续推动世行、亚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等国际金融机构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非基金等国内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相关地区发展中国家开展联合融资业务,积极促成互利共赢的“三方合作”项目;另一方面,积极联合现有多边开发机构在受援国开展业务能够加强中国企业与东道国产业对接,引导国内资金、技术、产业、人才、标准、经验的系统输出,在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层次上积极推动我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积极推进“三方合作”,在为“一带一路”项目提供资金的同时,为“走出去”战略实施和过剩产能化解开辟新的途径。当前,我国产能过剩问题突出,需要推动优势产业走出去。通过国内金融机构与多边开发机构及其他双边援助方的平行融资和联合融资,共同支持第三方发展中国家,借助多双边机构平台和资源,系统推动我国资金、标准、产业、经验、人才走出去,是推进我国过剩产能化解的有效渠道。

在此基础上,与现有多边开发机构开展的三方合作规模应继续扩大,推动三方合作实现机制化运作,并探索将其打造成为“一带一路”项目的新融资渠道。中国地方政府也应认真研究在地方层面开展三方合作的可行性和有效途径,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示范,结合自身优势产业,提出潜在的合作项目。

(4)多边“PPP”

多边PPP是在三方合作的基础上衍生出的一种新型合作融资模式。这类由多边开发机构、基金、金融机构和中国企业合作开展的多边PPP模式,将大大拓宽基建领域内的全球融资渠道,为各国政府和大量企业提供发展机会。大量“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与多边开发机构展开合作,恰恰成为发达国家资金进入发展中国家基建领域投资的通道和载体。举例而言,为解决传统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局限性和国内融资日渐激烈的竞争,除了政府政策性融资之外,中国建筑承包企业已经开始积极探索以与多边开发机构合作在内等方式在国际资本市场进行低成本融资,并积极探索通过多边PPP等方式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直接投资。

多边PPP方式充分利用中国的“一带一路”政策和国际资源,共同将“一带一路”的资源辐射更进一步扩大。事实上,“一带一路”建设中已经出现了类似的多边的PPP合作。丝路基金的第一个项目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和世界银行集团成员国际金融公司(IFC)组成的对等股权合资企业,建造装机容量720兆瓦的水电站。国际金融公司通过投资1.25亿美元帮助实现了规模更大的价值16.5亿美元的项目。

多边PPP合作有以下几个优势。第一,领先的中国企业在政府的支持下拥有较高的信用评级,有能力筹集企业层面的低成本国际资金。2013年以来,中国的国有企业在美国和欧洲已发行了超过100亿美元的债券,如若不是这样的渠道,这些“发达市场”资金可能无法直接用于发展中国家。第二,在项目融资上,中国企业的投资项目有时受益于一些政策支持,例如政府支持的政治风险保险和国家优惠贷款,因而项目风险回报比得到保障,这使得项目拥有了吸引更多发达国家投资者的良好条件。第三,许多东道国政府因债务压力,越来越倾向于PPP项目,即由项目公司自我融资,而非单纯依靠政府资产负债表。比如一些在政府财政上比较依赖石油出口的国家,如俄罗斯、尼日利亚,将在未来几年遇到财政缺口,它们更偏好PPP模式的基建合作。

现有多边开发机构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融资平台之一,在用好国内资金之外,“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投资获得现有多边开发机构的金融支持也至关重要。应充分发挥现有多边开发机构在促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充分认识现有多边开发机构对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继续推动世行、亚行等现有多边开发机构改革,增强其贷款能力,可以通过发行长期债券或设立各种创新融资工具,吸引其他商业银行和私人资本投资,解决资金错配和融资缺口问题,充分发挥现有多边开发机构“融资人”的作用;三是进一步推动现有多边开发机构与亚投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新机构展开合作,支持开展三方合作,鼓励推进多边PPP模式,共同支持亚太区域互联互通,拓展投融资渠道和方式,提高投资效率,为新兴和发展中国家提供更符合其自身需要的服务和产品,助推更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通过基础设施投资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一带一路”与政策性、开发性银行

1.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势

在我国,目前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主要以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为主。国家开发银行是我国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最大的对外投融资合作银行,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长期坚持开发性金融理念。国开行资产超过10万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率仅为0.63%,资金实力非常雄厚。而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以支持进出口贸易、助力企业“走出去”、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为己任的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也在积极履行政策性金融职能,全方位助推“一带一路”建设。中国进出口银行方面,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其积极支持区域内88个互联互通项目,总金额超过700亿元人民币。中国进出口银行参与区域互联互通的主要措施包括政策性贷款和商业贷款相结合、牵头银团贷款、投贷结合、推广运用PPP模式等。特别是在针对区域内相关国家发展情况和投资环境的国别研究上,中国进出口银行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1)资金实力雄厚

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背靠政府,资本实力强,资本充足率高。2015年7月,国家外汇储备还曾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注资,进一步加大对“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已建立起涵盖64个国家的“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储备库,涉及交通、能源、资源等行业900个项目,总投资超过8000亿美元。中国进出口银行截至2015年年末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贷款余额超过5200亿元人民币,涉及“一带一路”项目1000多个,分布于约49个沿线国家,涵盖公路、铁路、港口、电力、通信等多个领域。此外,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还管理着诸如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等多个专项基金,积极助推“一带一路”建设。

(2)政策导向性强

政策性、开发性银行由政府发起、出资成立,旨在落实政府特定经济政策,不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在政策敏感度和导向性上有着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自“一带一路”提出以来,政策银行快速响应,在先期规划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和作用,全力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围绕“一带一路”提出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政策性、开发性银行通过加强政银合作、开展规划咨询、推动重点项目、拓展产能合作等方式,加大对沿线国的业务开拓力度,与沿线国政府在基础设施、能源资源、产业发展、金融合作等方面积极对接,取得了积极成效。

(3)兼顾经济与社会效益

“五通”中,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内容相对较实,经济意义较为直观,但政策沟通和民心相通的重要意义同样不能忽视,政策沟通是与沿线国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前提和保证,而民心相通则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在这方面,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不仅能通过基础设施项目、贸易和融资合作提高经济效益,还通过研究沿线国国情、解读沿线国家发展战略及规划、加强与沿线国政府沟通交流等方式,加强政策沟通,夯实互信基础。此外,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近年来分别支持了一批民生发展和人文交流项目,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奠定了民意基础,增进了社会效益。

2.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潜在挑战

(1)国字号背景易产生额外阻力

“一带一路”倡议涉及60多个沿线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源禀赋、政治局势、经济状况、法律环境乃至宗教、文化背景都存在很大差异,不同国家利益诉求差异化,安全、外交形势错综复杂,行政当局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态度也不尽相同。有些国家热情较高,希望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弥补本国基础设施等领域缺口,搭上中国发展的顺风车。也有国家反应较为平淡,有些沿线国甚至怀疑“一带一路”是中国版“马歇尔计划”,经济合作夹杂政治目的,对共建“一带一路”持观望、犹疑态度。对于这类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作为有政府背景、运用公共资金贯彻我国对外财经合作方针政策的投融资主体,在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部分较敏感行业基础设施项目时,较其他完全市场化的投融资主体,更易受到沿线国政府的“关注”,甚至在审查、准入环节出现额外阻力,导致项目受到影响。

(2)跨境运营效率和国际化人才储备有待进一步加强

大时代需要大格局,大格局需要大智慧。“一带一路”是我国最高决策层主动应对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长期性大工程,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各主体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要求。对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来说,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一方面需要苦练内功,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国际化运营能力,提高境内外资本市场运作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进一步提高跨境业务运营效率。特别是针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大、潜在风险多的特点,要建立高效可持续的运营管理体系、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体系。另一方面,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还需加强国际经验积累和专业人才培养,形成和品牌、资金相匹配的“软实力”,打造技术、标准、创新、管理品牌等全方位优势。同时,由于各国发展水平、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有很大差异,有条件的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应动员各种资源,加大国别研究力度,了解当地法律法规、行政政策、文化习俗,在遵守国际商务规则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量体裁衣,提高效率。

(六)其他机制

1.发展本币债券市场

本币债券市场是借款人用来降低汇率风险的重要手段,应该被推广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基础设施融资需求。当一国通过借入外币来资助基础设施项目,收益用本币结算时,就会产生货币错配问题;而当一国借入外币的期限较短,但项目的完成期限却很长,导致现金流在项目完成之后才能产生,这就可能产生期限错配问题。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官方外币担保来解决。通过发展本币债券市场,一是可以通过发行本币债券用来降低货币错配和期限错配风险;二是有利于促进本币债券发行、提升债券市场需求、加强监管体系和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有利于促进亚洲储蓄和外汇储备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的使用。

2.设立亚洲区域和次区域基础设施基金

设立亚洲区域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目的在于同时从国家与区域层面审视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提高区域内各经济体的连通性,促进各部门协作,通过专业化的分工,为资金打开区域内的投资渠道。可由多家多边开发机构,如亚行和亚投行合作设立,也可由亚投行联合国内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联合设立,或以信托基金形式进行管理。基金的职责是以高质量的标准对区域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进行甄别、排序、完善,使得项目工程的成本风险、收益清晰可见,吸引投资者目光。基金须与私人部门协作,如铁路、港口、物流开发公司等,以获得相应领域的专家经验。

亚洲地区目前有很多次区域,如大湄公河次区域(GMS)、东盟(ASEAN)、南亚区域合作联盟(SARRC)、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南亚次区域经济合作(SASEC)等。设立次区域基础设施基金可以用来资助次区域内部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可用来管理相应区域内的基础设施项目。

3.积极推动亚洲地区投资保护协定谈判

由于成员的多样性,在亚太(或亚洲)地区达成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的难度较高。但中国可以推动亚太地区投资保护协定先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以此推动亚洲财经合作。

推动亚太(或亚洲)地区投资协定有着双重战略意义。在整合TPP和RCEP两大贸易协定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积极推进亚太投资协定谈判,不仅有利于推进亚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亚洲财经合作,而且可以主动出击,另辟蹊径,扭转目前被TPP排除在外的局面。

四 构建多元包容的投融资机制

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现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应构建多元投融资机制,更好满足亚洲地区和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及互联互通的投融资需求。

具体来看,公共部门一方面需继续提供资金支持,以促进区域基础设施发展,提升互联互通的水平,另一方面需要从制度、政策、市场引导等多方面入手,构建有利于投融资渠道多元化、公私部门广泛参与的投资环境;私营部门也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亚太区域互联互通项目;现有多边开发机构应进一步提高杠杆率,增强自身贷款能力,新的多边开发机构则应与现有多边开发机构相互配合,互为补充,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

机制方面,应构建多元包容的互联互通投融资机制,做好顶层设计,健全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互联互通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监管框架,加强契约精神,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在动员私人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PPP模式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机制,但须从法律、政策、指南、合同、标准等方面完善PPP模式的制度设计,合理分担风险和收益,动员私人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