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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辨
本轮全球金融危机以来,“金融发展应当服务实体经济”,几乎成为所有文章、文件、讲话以及各类会议的箴言。近两年来,随着国内“经济发展新常态特征更加明显”,另一个与此相近的命题,即制止金融“脱实向虚”,又在朝野不胫而走。
一望之下,这两个彼此应和的命题简单、明了,但是,深究下去就会看到,要在实践中落实这些箴言,殊非易事。原因是多方面的:金融与实体经济、经济的虚与实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使主、客体难辨,“服务”难措手足;实体经济长期疲弱,风险积累,致使金融业望而却步;金融自身的发展逻辑客观上存在对实体经济“疏远化”倾向等,都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本文将就这些问题展开分析。
本文认为,尽管存在缺陷,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命题仍是可以成立的。然而,我们主张从金融的基本功能出发来阐释这一命题,并制定相应政策。必须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社会经济活动都是通过交易展开的,凡交易就需要有货币,货币有条件地移转就会有金融,这就使货币金融活动深深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尽管金融活动纷繁复杂,但是,说到根本上,其最终的作用只是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媒介作用,并无其他。因此,所谓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根本上指的是其应有效发挥媒介资源配置的功能;而所谓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无非是要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离开这一点,无论是讨论金融的产业归属,还是辨析贷款的难易、利率的高低,都会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