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优化研究:云南案例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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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 问题缘起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尤其是第三产业在GDP中比重的不断提升,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旅游作为人们生活的一种休闲方式,正越来越受到社会大众的关注。国家旅游局统计显示,2015年,我国国内旅游突破40亿人次,旅游收入过4万亿元人民币,出境旅游人次达1.2亿人次。中国国内旅游人次、出境旅游人次和国内旅游消费、境外旅游消费均列世界第一。国家旅游数据中心测算数据显示,我国旅游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为10.2%。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我国人均GDP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显示,2012年人均GDP达到6100美元,2013年人均GDP达到6629美元,2014年人均GDP达到7485美元,2015年人均GDP达到7904美元,年平均增长率达到7.39%。根据一些发达国家旅游业发展的规律,当人均GDP超过4000美元时,国民的旅游意愿会显著增强,将出现大规模的旅游需求。当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7900美元,旅游业处于黄金发展期,前景极其广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截至2015年12月15日,国务院共批准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25处,面积约10.36万平方公里;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737处,面积约9.01万平方公里。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约19.37万平方公里,占我国陆地总面积的2.02%,基本覆盖了我国各类地理区域。此外,截至2016年7月,我国已拥有世界遗产50项,名列世界第二,其中,世界自然遗产11项、文化遗产30项、自然与文化双遗产4项、文化景观遗产5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各项世界自然遗产共为其所在地区的居民提供就业岗位9万余个,帮助当地社区完成道路交通项目180余项。2015年,我国各项世界自然遗产地共接待游客1.8亿人次,为地方带来直接收入70多亿元。旅游景区的建设和发展,为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其重要的支撑。

然而,在我国旅游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一些地方过于注重景区的经济功能,片面强调旅游开发,收取高额门票,出让或转让经营权,严重影响了景区的公益性;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地方不顾风景名胜旅游资源的不可再生性,违规建设,错位开发,导致风景名胜旅游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尤其是一些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不断上涨,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4月2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明确要求严格控制景区门票价格上涨,对公益性的景区景点逐步免费开放。

借1999年昆明世博会成功举办的良好契机,云南旅游业在20世纪90年代末21世纪初迅速崛起,一度成为我国西部地区旅游发展的“龙头”和“标杆”。然而近年来,随着周边地区的迅速发展,至2015年,云南旅游总收入在西部地区的排名已跌至第3位,位居四川、贵州之后,在全国的排名跌至第17位。作为旅游大省,如何抓住“把云南建成我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战略机遇,为实现云南旅游强省建设提供重要的支撑,打造和开发以精品旅游景区为核心的旅游目的地,是景区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自2012年国庆“黄金周”至今,为扩大内需、刺激国内消费,让全民共享改革开放的“红利”,云南省价格管理部门要求全省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景区一律下调20%的门票价格,让利于民,这一举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其他省份也纷纷借鉴。

面对上述问题,景区价格管理部门、景区经营者必须思考以下问题:景区门票价格不断上涨的动因是什么?门票价格的本质是什么?云南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水平如何?如何形成科学合理的门票定价机制?怎样通过门票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景区的改造升级,从而为云南旅游强省建设提供“硬件”支撑?如何通过景区发展带动地方经济建设、带动群众脱贫致富?针对目前景区门票价格不断上涨的趋势,价格部门应该如何实施有效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