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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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郝时远

2017年5月,中国北疆的内蒙古自治区将步入成立七十周年的盛大庆典过程。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新中国建立前成立的第一个省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预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全国范围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开端,宣示了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道路的抉择,昭示了中国各民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然历程。所以,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是集中展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历史意义、现实成就和未来图景的举国盛事。

值此盛举到来之际,周竞红研究员的《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理论与实践》一书付梓,可谓中国民族理论研究界的一份学术献礼。其选题立意于“民族团结进步”,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核心内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尊重历史、符合国情、顺应人心”的道路选择。民族区域自治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方略中民族政策的源头,其实践立足于各民族“合”的理念;其关键在于各民族共同发展,通过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平等,实现各民族同舟共济、守望相助的团结;其目标是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地“同心共筑中国梦”。

七十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内蒙古自治区各民族人民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方面堪称楷模;在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繁荣文化、改善民生等方面位居前列。内蒙古自治区取得的成就,为西部地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边疆地区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创造了弥足珍贵的“内蒙古经验”,值得大书、特写。《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理论与实践》一书,即是其中之一。

七十年前,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之后,当选的自治政府主席乌兰夫,以“中国共产党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代表者”为题讲过这样一段话:“今天有一部分人由于对中国共产党缺乏深刻的了解与认识,所以产生种种模糊的看法。而这种看法对目前和将来的内蒙古革命事业是不利的。因此,必须实事求是地认真学习、认清中国共产党及其民族政策,了解内蒙古革命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及其历史事实。”七十年后的今天,这段话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这也正是《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理论与实践》一书继续深化论述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及其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实践所秉持的立场。

该书以中国共产党民族团结进步理论的基本思想为纲,就学术界相关这一主题的研究进行了评析;从中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理论与实践的视角,对中国共产党民族团结思想的基本要素进行了归纳和论说;重点阐释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民族团结进步理论方面承前启后的创新发展,特别是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精神。在此基础上,作者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七十年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历程,展开了历时与共时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和理论思考。从依存共生、政治保障、物质基础、正确施策、制度约束、繁荣文化、积极行动、尊重互信八个方面,总结了七十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伟大成就及其面向未来的启示。作为附录的五篇各具特色的个案研究,则见微知著地丰富了该书主题。可以说,这部以民族团结进步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的著作,通过对内蒙古自治区七十年历程这一实证,较全面地论述了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体系及其优越性。

的确,在认识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实践方面,存在一些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事实上,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鲜明的符合国情的中国特色。将其比诸苏联“联邦制”的“苏联模式”,是张冠李戴;将其比诸北欧“萨米议会”的“民族自治”,是混淆是非;将其比诸美国印第安人“保留地”的“区隔政策”,是颠倒黑白;将其比诸英国苏格兰“地方议会”的“权利分割”,是指鹿为马;即便是中国的民族政策理念及其内涵,也绝非美欧国家多元文化主义“平权”“配额”政策的“政治正确”可以比肩评判。在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方面进行国际比较,不是用他人出现的问题来套括、比附自我,更不能无视自我而攀附、屈就他人。最重要的是认识到中国在“尊重历史、符合国情、顺应人心”方面的制度优势,而不是觉得外国有我们没有就是技不如人的缺失,我们有外国没有就是画蛇添足的多余。

如果从“多元一体”格局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发展进步来比较,中国能够解决的问题,恰恰是诸多西方发达国家面对的困境。诸如,比利时佛来芒人掀起“法兰德斯运动”推动南北分家,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巴斯克两个自治区谋求独立建国,英国苏格兰独立公投,都凸显了地区与中央权益分配、发达地区不愿意多交税收、中央政府转移支付差别化等利益问题,这些地方缺乏全国一盘棋的责任意识,各民族之间未能形成互助发展和共同进步的同心同德。说到底是其国家制度、政党政治未能解决平衡地区利益、保障民族团结、实现共同发展的问题。

在中国,改革开放使东部率先发展,适时展开西部大开发战略,在国家经济重心、转移支付转向西部地区,对五个自治区、若干多民族省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发展政策的同时,推动东部地区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形成全国支援西藏、19个省市支援新疆,以及兴边富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扶贫攻坚等专项组合政策,目的就是加快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推进改革开放成就为各地区、各民族人民共享的进程。这是其他国家难以驾驭、难以协调甚至做不到的事情,是中国特色的制度优势,而渗透其中的就是平等团结、团结互助、团结和谐、团结进步的中国理念。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是中国特色民族政策的基本指向,“共同”所蕴含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理念,体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即是保障各民族“共同”的国家意志。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全国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地方,在共和国建设和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都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团结进步提供了经验。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之所以能够在西部各省区,尤其是五个自治区中脱颖而出,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跻身于全国各省区市的前列,根本原因就是内蒙古各民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努力贯彻和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保持了自治区各民族人民团结和睦、互助发展、共同进步的社会局面。

早在20世纪90年代,邓小平在筹划第二个发展“大局”时就提出了一个预见:“如内蒙古自治区,那里有广大的草原,人口又不多,今后发展起来很可能走进前列。”事实正是如此。2000年国家启动西部大开发战略时,内蒙古自治区的国内生产总值位居新疆、甘肃、贵州、海南、宁夏、青海、西藏之前,但处于西部之属的四川、广西、云南、重庆之后,在全国排名24位。10年之后的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的国内生产总值较之2001年增加了8.3倍,在全国(不含港澳台)排名跃居第15位,加入了“万亿GDP”的行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水平名列31个省、市、自治区的第7位,成为西部地区和五个自治区中的佼佼者。如果没有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及其所营造的社会稳定环境,实现和保持这样的高速发展无从谈起。

2011年,针对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和存在问题,国家做出了新的部署和政策支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内蒙古自治区做出新的发展定位:中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团结繁荣文明稳定的民族自治区。这一定位,突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基础,以建立能源、新型化工、有色金属、绿色农产品基地为重心的发展要求,确立了对蒙古、俄罗斯沿边开放的战略,明确了建立满洲里、二连浩特开发开放实验区的地位,提出了建成民族团结、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和边疆稳定的民族自治区的目标。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进程,党和国家领导人在视察内蒙古自治区时,无不对内蒙古自治区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给予高度的评价和寄予深情的厚望。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时代号角,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创了治国理政的新视界,也对内蒙古自治区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2014年春节来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自治区视察时强调指出了“守望相助”的问题,他说:“守,就是守好家门,守好祖国边疆,守好内蒙古少数民族美好的精神家园;望,就是登高望远,规划事业、谋划发展要跳出当地、跳出自然条件限制、跳出内蒙古,有宽广的世界眼光,有大局意识;相助,就是各族干部群众要牢固树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思想,各族人民拧成一股绳,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突出了“努力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把内蒙古建成祖国北疆安全稳定的屏障”的战略要求。没有民族团结,就不可能实现各民族、各地区的“守望相助”。内蒙古自治区不仅要团结区内各民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而且要团结国内各民族人民共同繁荣发展,依托“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把内政之属的民族团结理念,延伸到“亲诚惠容”的“民心相通”和构建“命运共同体”的全面向北开放实践中。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的生产总值达到1.86万亿元,继续保持了高于全国平均增速的水平;人均GDP达到74069元,继续跻身于人均逾万美元的先进行列。这是五个自治区中唯一居于全国领先地位的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的高速发展,是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进程中产生的奇迹。国家政策的保障、中央财政投入的扩大,北京等先进地区的对口支援,为内蒙古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而内蒙古自治区各民族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斗,则是成就这种发展的内源动力。这种发展的动力,包括了不断克服困难、创新发展的要求。

目前,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经济发展新常态形势下,内蒙古自治区在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的供给侧改革中,已经并且需要继续付出巨大努力。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成就虽然在西部地区名列前茅,相关指标在全国范围也位居前列,但是就自治区整体状况而言,体现欠发达地区普遍性特征的现象仍很突出。诸如,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工业投资和民间投资有所下降,产业转型任务艰巨,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足,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人才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保障支撑能力不强,对外交流合作水平有待提高,全方位开放格局尚未形成,财政收入质量不高、收支矛盾突出,一些旗县财政比较困难,农牧民收入增速放缓,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一些环境问题依然比较严峻,等等。因地制宜地解决问题、坚定不移地克服困难、义无反顾地开拓创新,仍然是内蒙古自治区体现模范作用的现实任务。

凝心聚力,需要各民族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合作。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七十年来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形成了各民族人民团结共事的光荣传统,一直保持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七十年历史的回顾和经验的提炼,是从成功的历史经验中汲取坚定现实自信的能量,而坚定现实自信则是面向未来开拓创新的底气。作者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族团结进步“守望相助”的论述,是对内蒙古自治区团结进步事业实践的理论升华。所以,在未来发展进程中,各民族只有在“守望相助”中实现广泛、深入合作,才能共同推进各民族繁荣发展。这一认识,把握了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七十年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内在势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内蒙古自治区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就和经验,必将成为“把祖国北部边疆的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的新动力。

是以为序。

2017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