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儿童是父母的希望,也是社会的未来。关爱儿童就是关心家庭,更是关注社会。儿童的成长环境,可以用来衡量一个家庭的状况,也可以用来考量一个国家社会政策的完善程度。我们经常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其深刻内涵不言而喻。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始终将儿童福利政策建设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采取了一系列旨在推动儿童成长的政策措施。儿童福利政策是新中国社会福利政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性成就。
从传统意义上说,儿童是父母生的,理应由父母养育;从现代意义上讲,儿童是国家的、社会的,需要国家关爱和社会支持。所谓家族延续、人类繁衍、社会发展、国家兴旺,其实可以简单地归结为儿童的发展,中国话叫作“少年强则民族强”,西方的说法大概就是“国家是孩子的最高父母”。中西方的话语体系虽不同,但是儿童在中西方的地位是一样的。
社会政策始终将扶弱济困作为基本出发点和目标,毫无疑问,儿童是社会政策实施的重要对象。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出现以后,各国逐步建立起社会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与基本社会保障服务体系,这些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我们称其为“福利国家”,其之所以被称为福利国家,不仅是因为它们的社会保障制度项目全面、水平较高,更重要的是其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较广。因此,当英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颁布家庭补贴法等重要社会福利法令时,艾德礼政府才会自豪地宣布英国走向了福利国家。
值得注意的是,学术界在对各国社会保障制度表现出极大关注的同时,对涉及西方国家儿童福利的核心制度——家庭补贴制度的研究却比较少。家庭补贴制度可以说是构成西方国家儿童福利制度的基础,也在一定程度上彰显着中国和西方国家在家庭义务和儿童成长中的显著差别,至少目前的事实是,中国普通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要靠父母和家庭,西方国家普通儿童的基本生活有制度保障,这项制度就是通常所说的家庭补贴制度。从这个角度来说,李薇博士的著作就不仅具有学术意义,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社会保障制度是预防和化解生活风险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它的基础是制度项目,它的核心则是制度覆盖的对象,检验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的基本标准大概莫过于此。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目前针对部分特困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有的,而针对普通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需要建立的,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已经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的一个最大空白了。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基于不同的价值理念,其政策设计可以多种多样,正如李薇在本书中所提到的“社会福利型”“社会救助型”“社会保险型”等多种类型。
相信李薇博士的研究成果会给我们以启示,至少中国政府已经开始启动相关的儿童关爱计划。政策的实施不一定超前,但是,学术的敏感度在于其前瞻性。期待着李薇博士继续关注和研究这一领域,这关系儿童、家庭和社会,当然也有助于社会保障学科领域的拓展。
丁建定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