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报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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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接受禁化武组织现场视察

截至2015年12月底,中国累计接受禁化武组织各类视察429次,其中日遗化武视察100次。视察结果表明,中国严格履行了《公约》规定的义务。

图4 2005~2015年中国接受禁化武组织各类视察数量

2015年,中国共接受禁化武组织各类视察36次。其中第二类监控化学品设施视察7次(其中,附带现场取样分析的视察1次),第三类监控化学品设施视察11次,第四类监控化学品设施视察9次,日遗化武相关视察9次。

图5 2015年中国接受禁化武组织视察数量(按监控化学品类型)

我国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监控化学品设施视察分布在江西省、四川省、天津市、上海市、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苏省、辽宁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浙江省、湖北省、甘肃省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江苏省7次,山东省和湖南省各3次,上海市、宁夏回族自治区、辽宁省、湖北省各2次,其他省(直辖市)各1次。

图6 2015年工业视察数量按省份分布情况

在禁化武组织视察过程中,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被视察设施均给予视察组以积极的工作配合和良好的后勤保障,保证了禁化武组织视察的顺利进行。尤其是,中国各级履约主管部门克服困难,2015年接受了5次连续视察,为禁化武组织节省支出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