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社会经济权利
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规定享有经济利益的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各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社会经济权利的内容都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主要包括图1-12所示的内容。
图1-12 社会经济权利包含的内容
1.公民财产权
公民的财产权是公民对其合法财产可以自由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不受政府或他人非法干涉或侵犯的权利。随着经济权利的发展,公民财产权已超出所有权的范畴,它不仅包括物权,还包括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传统司法上拟制的权利,即包括公民对生活资料的权利和生产资料的权利。其保护途径有图1-13所示的三种。
图1-13 财产所有权的保护途径
2.劳动权
劳动权,即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参与社会劳动和领取相应的报酬的权利。劳动权是由一系列权利所构成的权利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种劳动权按照一定的分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发挥出权利系统的合力。从逻辑结构来看,工作权是基础和前提,报酬权和福利权是核心,其他权利是保障。
小提士
劳动权是公民基本权利之一,是获得生存权的必要条件。没有劳动权,生存权利也就没有保障。
3.休息权
休息权指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权利,是劳动力延续的条件,也是劳动者享受文化生活、自我提高的权利。
比如,一周五日工作8小时,享受公休假、法定休假、年休假、探亲假等。
4.社会保障权
社会保障权是指因社会危险处于保护状态的个人,为了维持人的有尊严的生活而向国家要求给付的请求权。是宪政国家必须履行的义务,是现代社会的安全阀。作为一种权利体系,包括图1-14所示的具体权利。
图1-14 社会保障权包含的内容
法律法规
《宪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