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梦:认识未知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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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梦是这样形成的

关于梦的产生与形成原因,自古代以来就是众说纷纭。中国最早系统解释梦的成因的人当属东汉政论家、文学家、进步思想家、无神论者王符,他曾在其著作《潜夫论·梦列》中说“夫奇异之梦,多有收而少无为者矣。”意思是说,那些看起来不同寻常的梦,大多数总能对人有所启发,没有任何意义的梦其实是很少的。王符认为:人们一般不会无缘无故地做梦,既然有梦产生,那就一定是有原因的,尽管这些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些人在白天有什么思考未能完成,晚上就可能会在梦中延续这种思考,只不过以另一种形式呈现;大多数人总会有一些欲求和想法在现实中不能实现,因此,他们只能在梦中象征性地实现一下。现实中,没有欲望和要求、也没有妄想和念头的人,其实是很少的。王符经过分析之后归纳了梦产生的三个主要原因:一是物理因素,即受到外界刺激而产生梦,比如睡着之后脸上被洒了水,可能会引发人做下雨的梦;二是生理因素,即受到内部机体的感觉变化影响而形成梦,比如在饥饿的状态下进入梦乡,可能会引发吃饭的梦;三是心理因素,即由于压抑了某种想法或欲望而导致梦,比如说思念过度会导致梦中与所思念的人相会。

大约在20世纪初期,奥地利著名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在其著作《梦的解析》中也几乎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弗洛伊德认为:梦的产生有心理上的原因和生理上的原因。心理原因指“梦是一种愿望的满足”,即现实中未达成的愿望所引起相应的心理补偿;生理上的原因有三种:“由外物引起的客观上存在的感官刺激;仅能主观觉察到的感官内在的兴奋状态;由内脏发出的肉体上的刺激”。真可谓是英雄所见略同,弗洛伊德的研究结果与王符的观点不谋而合。

我基本赞同王符和弗洛伊德的研究结论,但我认为,如果从大的方面来分,梦的成因可分为主观和客观两大因素。主观因素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未达成的愿望引起的梦。古人常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就是这个道理。比如,一位农夫今年的庄稼严重歉收了,一家人可能要挨饿了,这可能诱发他做关于庄稼丰收的梦;一个人白天打麻将想捞点零花钱,结果却输了许多钱,他晚上做梦则有可能赢一大笔钱。这属于人类的一种心理补偿作用。另一方面是由于心理压抑引起的梦。压抑是梦产生的重要条件。当一个人压抑了某种感受的时候,可能不会立即引发相应的梦产生,但当压抑的感受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可能引发梦产生,其实是以梦的形式来完成潜意识的表达和宣泄。比如,儿媳妇经常被婆婆批评指责,久而久之,当媳妇的愤怒积累到一定程度而仍然处于压抑状态时,可能会引起攻击婆婆的梦;一个性压抑太久的人,可能会做春梦。同样,客观因素也可以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外界的刺激对人体的影响引起的梦。比如,你对正在熟睡的人吹一口气,可能诱发他做刮风的梦;在睡眠中,被蚊子叮了一口,可能会引发被尖刀刺伤的梦境,等等。二是由机体内部器官的异常状态引起的梦。比如,在睡眠中,膀胱胀了想撒尿,但又不想起床,可能引发上厕所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