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市民社会从古典到现代的演变与发展
根据市民社会的发展历史,可以简单地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古典市民社会、近代市民社会和现代市民社会。现代西方市民社会是从城邦时代发展而来的,城邦时代市民社会是比较原始的、简单的共和社会,但是它蕴涵了现代市民社会的一些基本要素。现代市民社会与古典市民社会比较,具有更加复杂的社会结构,是一个比较成熟的民主社会。
1.古典市民社会
在古希腊城邦时代,城邦共和国实行的是原始的“民主政体”。“城邦国家的观念意味着存在有某种公民们用以协商 ‘公共事务’(common affairs)的公共空间。这是一种人通过人际联合体来控制自身生存条件的观念。”在城邦共和国,城邦市民可以制定自己的法律,可以选举自己的领导人,可以通过广场辩论,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然而,城邦“市民”并不包括所有人,较早时期的民主政体规定,市民必须拥有财产(土地是当时的财产),后来这个规定才有所放松。但是,市民不包括奴隶,解放的奴隶和异邦人也不包括在内,甚至那些在城内出生,父亲在城外(距城8~10英里,约合12.8~16.1公里)未开垦土地上的人也不是市民。在广场辩论中,具有合法市民身份的人,可以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争论,并在争论中达成一致意见。在辩论中,市民之间是平等的,每个人都力图表现自己。为了使自己的意见能够被其他人采纳,城邦市民都非常注重自己的演讲口才和辩论艺术的培养。因为在公共舆论场中,只有个体意见变成大多数人的意见,才能在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哈贝马斯这样评价古希腊公共领域:“公民相互之间进行对谈,从而把事物表达出来,并使之形象化;彼此差不多的人通过争论,才能把最好的衬托出来,使之个性鲜明——这就是名誉的永恒性。因此,如果说生的欲望和生活必需品的获得发生在私人领域范围内,那么,公共领域则为个性提供了概括的表现空间;如果说前者还使人有些羞涩,那么后者则让人引以为豪。”
在古典市民社会,农民虽然是“市民”,但是他们身份低微,住在城外,观念陈旧,因此他们的意见难以形成气候,所以,最终农民逐渐对广场会议失去了兴趣。而奴隶因为没有市民身份,更被排斥在市民社会之外。实际上,古希腊时期的广场辩论,后来逐渐成为贵族控制的,只有少数农民和市民参加的会议,希腊的政治成了“寡头政治”。如果一个人要想获得“市民”身份,必须得到法律的承认,并且还要找到一个市民为他辩解。
2.近代市民社会
在欧洲中世纪,封建领主的“私人领域”将“私人所有权”和“公共所有权”融为一体,公有意味着领主占有,领主的家庭成了一切社会关系的核心。“封建领主所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采邑所有权)作为一切统治权总和,也可以说是管辖权;私人占有和公共主权这一对矛盾,封建制度并不具备。”公共领域是和私人领域相分离的特殊领域,所以,在中世纪中期的封建社会不存在公共领域。公共领域是市民社会的构成元素,公共领域的缺失也就是市民社会的缺失。从13世纪开始,资本主义开始在意大利北部城市向西欧和北欧蔓延,资本主义远程贸易产生了商品交换和信息交换。随着资本的不断扩张,企业需要强大的政治保障,于是现代民族国家(公共权力领域)产生了。公共权力表现为常设的管理机构和常备的军队,公共权力形成后,商品交换(通过交易所)和信息交流(通过出版物)就成了连续性的国家行为。信息交换促进了出版物的发展,而政府对出版物的控制和利用,在“有教养的阶层”中产生了最早的市民阶层,他们由政府官员、法官、医生、牧师、军官、教授和“学者”等构成,作为真正“市民”的手工业者和小商人在城市中却显得微不足道。其后,资本家、商人、银行家、出版商、制造商等也加入“市民”行列。
市民阶层是公众的中坚力量,他们是一个阅读群体,逐渐成为公共权力的对立面。在成熟的市民阶级中资产阶级先锋派在与君主政体和宫廷文化的斗争中,发展出了一个文学公共领域,具体体现为咖啡馆、茶室、沙龙、剧院、博物馆、音乐厅等场所,在这些场所人民共同阅读,自由讨论,通过公共舆论对国家和社会进行必要的调节。法国大革命后,“市民”的概念不断放大,逐渐取得了“公民”的含义,公共舆论的概念也逐渐清晰起来。“人们作为联合体、社团和等级的成员,在某些方面有权在协商程序当中表达政治上的异议,政府也有责任认真听取团体的异议并做出有诚意的回答。”当具有一定素质和批判精神的公众加入市民阶层,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就发展成为政治公共领域,公共舆论也成了政治合法性的来源。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后,资本主义世界出现了“国家社会化”和“社会国家化”的现象,资本和权力相互渗透、勾结,它们控制着社会的公共资源,控制着公众的集会和结社的自由,控制着公众的私人生活。此时,个人空间被公共空间挤压到很小的家庭空间和空闲地带,“公共舆论”往往成了虚构的、虚假的公共舆论。在近代市民社会公众依附于垄断企业和公共机构,失去了独立对公共事务发表看法的机会和空间,因此资产阶级的民主对人民来说依然是乌托邦的幻想。但公众在争取公共权力的过程中,对自主、自律、自治的空间的向往,一定程度上能够对公共权力形成制衡和约束。
3.现代市民社会
自20世纪后期以来,市民社会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教育普及率不断提高,现代传媒给公众发表意见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加拿大学者查尔斯·泰勒在研究公共领域的时候,提出了“主题性公共空间”的概念。在传统的公共领域内,人们往往围绕一个主题讨论,从而形成主题性公共空间。在传统主题性公共空间内,“参与者相互在场、相互可视,专注于共同的目的或目标,面对面地进行意见的交流与论辩,最后达成一个被普遍认可的共识”。在全球性的新市民社会的背景下,在世界上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在主权国家的不同地区、不同领域,存在很多亚公共领域。在这些亚公共领域内,人们为了寻求特定的公共利益,形成了许多主题性公共领域。多主题公共领域的并存使市民社会呈现多元化的格局,同时多个主题性公共空间通过现代传媒的作用可以相互联结,形成联合性的认同,进而超越价值观的对立,抽象出一些普遍性的公共舆论。例如,在民主、自由、法治、环保、教育等方面,不管人们处于什么位置,人们都愿意获得自由活动的权利和洁净清新的空气。正是由于抽象公共领域和多元公共领域的存在,现代市民社会呈现多元性和复杂性的局面。一方面,人们追求民主、自由、公平和正义这些基本的理想;另一方面,在共同追求后面,还存在各种利益博弈,社会在舆论交锋中只能寻找相对的稳定和平衡。泰勒正是从这个角度看到了现代市民社会的现实困境与隐忧。
和传统社会不同,现代社会的经济力量不断强大,市民社会与政府部门、经济部门具有不同的特点,它们保持一种微妙的距离。传统市民社会作为政治领域的对立面,会受到公共权力的挤压;而现代市民社会则要不断协调与公权和经济的关系。20世纪中后期以来,资本力量不断强大,国家权力快速扩张,个体已经完全被社会、组织所包容、绑架,没有组织支撑的意见表达越来越失去政治价值,公共舆论更加表现出世俗化现象,更加代表特定利益集团的意志。公共舆论已经难以成为理性、真理的来源,它只类似于资产阶级议会中的多数派,对公共政策的制定起到警醒和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