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吃穿住行性:日常生活文化的生成
如前所述,文化世界的最初或发端是工作世界,不具有生活世界文化的意义。人类的最初只是工作文化意义上的人,而非生活文化意义上的人。工作世界的进展,才使人的吃穿住行性等行为有了人化或主体化的本性,才使得人有了日常生活文化。可以说,日常生活是文化世界从工作世界向生活世界进展和跃升的一个初始形态。关于日常生活文化的生成,前面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描述,这里再回顾一下。蒙昧低级阶段,人仅仅是语言(恩格斯称为分节语言)、制造和使用简单棍棒和打制简单石器工具意义上的人,文化仅仅是语言、制造和使用棍棒工具意义上的工作世界文化。由于主要住在树上,还没有居住文化;由于吃的东西主要是天然的果实、坚果和植物的根茎,还没有吃文化;由于没有织物,穿的至多是天然的树叶、树皮等,甚至主要是裸体,没有服饰文化。之所以居住在热带,是因为那里可以赤身裸体。这时的性爱行为主要是动物式的群交、杂交。吃穿住等生活世界像动物一样,没有生活文化,只有采集意义上的工作世界文化。而行走方面,工作劳动使其能直立行走,仅仅在这个意义上,“行”才具有了人化或文化的意义,具有了生活世界意义。“行”是指行动,不只是指行走,在这个阶段,许多行动还不具有人化的生活世界意义,还不具有文化世界意义。蒙昧中级阶段,工作技术进入打制石器时代,人们开始使用火,掌握了摩擦取火的技术。这就使原始人可以食用更多的熟食。由于吃熟食,有了吃的生活世界文化;由于移居和对衣物的需求,有了居住和穿文化。蒙昧高级阶段,弓箭的发明使得狩猎成为主要的工作活动,吃文化从植物拓展到猎物。这个阶段还有了磨制石器,能制造独木舟,有了用木制纤维做成的手工织物,有了定居文化的萌芽——村落。这表明生活世界文化在吃穿住行等方面进一步拓展。野蛮低级时代,人类学会了制陶术、动物的驯养、繁殖和植物的种植。野蛮中级阶段,食物进一步丰富,出现村落以及木和砖石建造的房屋、城堡,在适合游牧的地方出现了游牧生活。野蛮高级时代,铁器发明和使用。文明时代,工作世界与日常生活世界进一步拓展和丰富,特别是宗教、祭祀等精神生活进一步发展,但在文明时代,人们也遭遇了国家、政治、意识形态等社会文化的规范、激励、升华以及侵入、遮蔽和压制。
早期人类日常生活有两个重要领域或指向,一个是吃,一个是性。正如孟子所言:“食色,性也!”史前文化由于人类生活较为贫乏,生活能力有限,欲求单调,更是如此。芒福德也认为,新石器时代的村落文化,“日常生活都围绕着两大问题,食和性:一个是生命的继续,另一个是生命的繁衍。直至进入有历史记载的时代之后,村庄的仪典形式上还供奉着巨大的阴茎和阴户造像。其后,这类造像转化为纪念性形式流传给城市,不仅见诸方尖碑、纪念柱、宝塔、穹顶厅堂这类隐晦形式,还表现为一些完全裸露的形式,例如在代洛斯岛(Delos,爱琴海地区塞克拉狄斯群岛中一小岛,传说为孪生兄妹太阳神阿波罗和月亮神阿第米斯的诞生地——译者注)上的巨大阴茎造像,虽残破不堪却依然屹立,至今仍可见到”。这表明性文化不仅在史前文化、村落文化而且在城市文化乃至整个文化世界中的文化本性意义。关于吃文化,前面做了较为详尽的描述,下面再谈谈性文化意义的生成与跃进。性文化是文化世界总体意义生成和跃升的重要方面,没有性文化就没有人类文化总体意义上的存在。
性文化即性爱文化,就是性爱的主体化或人化世界,它主要有三重含义:一是性的生理机能,性的物质化、技术化,如性器官、制造物像的性器、性产品等;二是性的精神化,如性崇拜、生殖崇拜、性道德等;三是性的制度化或社会化,如性爱关系、一夫一妻制、有关性的法律法规等。这些方面构成性文化的生活世界总体意义,其本质和基础是工作世界,即性文化都是在工作世界中造化出来的,或者说,性文化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创造或生命、生活的创造,本质是工作创造。由此,性文化不只是狭义的“性交”“性关系”,不仅仅是性冲动和性本能,未经主体化或社会化的性本能只是一种自然存在。不得不说,弗洛伊德主义把性文化归结为一种自然本能和冲动,背离了性的文化本性,但人类性文化确实始于这种原始冲动。
性文化意义的生成与跃升是一个过程。人的性行为的最初或发端是一种自然冲动,不具有主体化或人化的性文化意义。从摩尔根对史前文化婚制的研究看,蒙昧时期的初级阶段是一种群交、杂交生态,没有任何人化的规制,完全沿用了动物性关系的自然生态。这个时期的性只能说是性行为,而不是性文化。如前所述,至少蒙昧低级阶段的人和文化只是工作世界意义上的人和文化,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人和文化。这个时期没有吃穿住行的日常生活文化,吃穿住行还处在未开化或未主体化的非文化状态;同样,性行为也没有跃升为日常生活文化。摩尔根对史前文化的分期是科学的,但并不等于人的一切行为在史前文化的每个分期特别是在蒙昧低级阶段都是文化。人或文化世界总体意义的生成是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同样,人或文化世界的某个、某些具体因子如吃穿住行性行为以及国家意识形态等的生成也是一个过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性行为作为一种文化,必须是摆脱了动物的自然本能具有了人化的特征,氏族制度下的婚级制度使性关系具有了适应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的主体化因子,可视为性文化演进的文化生态,一夫一妻制则是性文化的文明生态。这一过程演进的基础仍然是工作世界。
性文化或性关系不等于婚姻关系或家庭关系,但后者是前者的主要存在方式或文化形态。人类早期男女性关系杂乱无章,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男女结合的社会形式——家庭,人类性关系早于家庭出现。在摩尔根之前,人们把一夫一妻制家庭看作自古以来一成不变的家庭形态。摩尔根经过数十年的研究,阐明了两性关系的社会形式——家庭的发展过程,并指出:“我们已经习惯于把专偶制家族自古以来一成不变的家族形态……其实不然,家族的观念原是经历了几个顺序相继承的发展阶段才臻于成熟的,而专偶制家族乃是一系列家族形态中最后的一种形态。我的目的就是要说明在专偶制家族之前还有更古的家族形态,那些家族形态曾普遍流行于蒙昧阶段,并经历野蛮阶段初期而下达野蛮阶段中期。”在摩尔根看来,专偶制即一夫一妻制是野蛮阶段晚期和文明阶段的产物。摩尔根将家族分为五种顺序相承的不同形态:血婚制家族(若干兄弟和若干姊妹相互集体通婚)、伙婚制家族(以若干兄弟是他们彼此的妻子的共同配偶为基础的家族形态)、由一对配偶结婚而成的不固定的偶婚制家族、一夫多妻的父权制家族、一夫一妻制的专偶制家族。每一种形态都有独特的婚姻制度。在这种顺序相承的发展过程中,进步的主流是从血婚制走向专偶制。血婚制家族和伙婚制家族就处于蒙昧阶段,偶婚制属于低级和中级野蛮社会,并继续到高级野蛮社会;专偶制属于高级野蛮社会,并继续到文明社会。摩尔根认为氏族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氏族,就其起源来说,要早于专偶制家庭,早于偶婚制家庭,而与伙婚制家庭大致同时。它决不是建立在任何一种家庭基础上的。它决不以任何形态的家庭为其构成要素。与此相反,无论在原始时代或在较晚时代,每一个家庭都是一半在氏族之内、一半在氏族之外,因为丈夫和妻子必须属于不同的氏族。要解释这一点既简单,又能解释得彻底,那就是:家庭之产生与氏族无关,它从低级形态发展到高级形态完全不受氏族的影响,而氏族则是社会制度的基本单元,是长期存在的。”“氏族就是一个由共同祖先传下来的血亲所组成的团体,这个团体有氏族的专名以资区别,它是按血缘关系结合起来的。”祖先和后代之间的血缘关系是氏族的基本特点,这种关系基本上可以视作继嗣原则,家庭就是从这种婚姻形式(亲、从兄弟姐妹的集体相互通婚)中诞生出来的。摩尔根描述了伙婚制和偶婚制家庭的居住状态。伙婚制家庭住在钟形的住宅中,每一栋容纳一百六十人。许多丈夫和许多妻子集体同居在一栋住宅内,而且通常同居在一间房子里。偶婚制家庭则是几个这样的家庭居住在一幢房子里,构成一个共同的家室,在生活中实行共产的原则。虽然如此,这种家庭却是建立在一男一女相婚配的基础之上的。摩尔根强调氏族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家庭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
但是,人类的最初或最原始状态,没有氏族、家庭,也没有性文化,只有性行为。在摩尔根看来,那时盛行毫无限制的性交关系,每个女子属于每个男子,同样,每个男子也属于每个女子。在兄弟姐妹、父母子女之间均存在性关系。“我们可以根据一系列必要的推论,将人类追溯到这样一个时候,那时,人类对于火是无知的,他们没有清楚的语言,也没有手制的武器,象野兽一样,依靠地上自生的果实为生。他们以几乎觉察不到进展的缓慢速度进入蒙昧社会。”这个阶段就是向蒙昧过渡的阶段或最初级的蒙昧阶段。这时没有吃文化,性行为也是野兽式的,人与人的关系以性关系维系。“我们从最初以性为基础、随之以血缘为基础、而最后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组织中,可以看到家族制度的发展过程;从顺序相承的婚姻形态、家族形态和如此而产生的亲属制度中,从居住方式和建筑中,以及从有关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的习惯的进步过程中,也可以看到这种发展过程。”
在摩尔根看来,在蒙昧初级阶段,有一个以性关系为纽带的时代,这个时代的性行为是群交阶段或群婚阶段,这个阶段没有性文化。蒙昧低级阶段不是氏族组织而是性组织,是群婚阶段,之后才是家族形态的氏族制度。婚级制度是最早的社会制度,婚级组织是最早的社会组织。最早的婚级制度是性关系制度,是按性别组织婚级,而不是按亲属关系组成氏族。“当人类文化处于蒙昧社会的低级水平时候,人们在规定范围内实行共夫共妻,这是当时社会制度的主要原则。这种规定集体同居的权利与特权发展成为一种庞大的体制,终于成为社会结构的组织原则。”低级蒙昧阶段“蒙昧人既不成熟,又无经验,而且还受着本身所具有的食色等低等动物欲望的支配,所以他们在智力和心理方面都很低下”。一开始是受欲望的支配,是性制度、性组织。性组织之后,才是以亲属为基础的氏族组织。“家族形态一开始是血婚制家族,这种形态的基础是兄弟与姊妹之间相互集体通婚;从这个形态过渡到第二个形态,即伙婚制家族,……是一群兄弟共有若干妻子和一群姊妹共有若干丈夫——这两种情况都是集体的婚配。”关于这种家族形态形成的基础,他笼统地归于“人类天性”:“按性别组成婚级,以及随后较高级地按亲属关系组织成氏族,这都是一些伟大的社会运动顺应人类天性所趋的原理于不知不觉之中创造出来的。”家族形态或氏族制度对性行为有了一定的规制,如禁止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性关系,有的氏族还禁止兄妹通婚,只允许不同氏族之间通婚。这就对性有了主体化的规定,有了性文化因子,可以说性文化是从氏族或家族制度开始的,这个文化时期应是蒙昧中期以后。
马克思确认了摩尔根所说的杂交性关系这一阶段。马克思在《摘要》中指出,最古是过着杂交的原始群生活,没有家庭,“男女杂交;过着原始群的生活;无婚姻可言;比现存的最低级的蒙昧人还低得多;在地球各处发现的、连现存的蒙昧人都不使用的比较粗糙的燧石工具证明,在人类离开了他们原始居住地并作为捕鱼者开始散居到大陆各地区以后,他们的生活状况是极其原始的。——原始的蒙昧人”。“原始居住地”就是摩尔根所说的“人类一开始在热带,很可能居住在树上”的蒙昧低级阶段,“比低级蒙昧人还低的阶段”则是强调最低级的蒙昧阶段或动物向蒙昧阶段过渡时期。这种“原始的蒙昧人”是杂交、群交性关系没有进入婚级制度的人,是完全的动物式的自然状态,也就是摩尔根说的蒙昧低级阶段的以性为基础的性关系维系的组织,只有性行为,没有性文化。马克思紧接着说:“血缘家庭……承认一定范围内的杂交,这种范围并不是狭窄的;这种家庭组织显示出它已设法防止的一种更坏的情况。”在另一处,马克思也指出,在原始群中存在过杂交状态,一旦原始群为了生存必须分成较小的集团时,它就从杂交变为血缘家庭;血缘家庭是第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形式。这表明,在群交阶段之后,性关系才进入血缘家庭阶段这一点上,马克思的观点与摩尔根所说的从低级蒙昧阶段的性组织到家族组织存在一致性。摩尔根认为血婚家族是第一个家族形态,血婚制开始进入氏族社会,马克思也认为“原始的蒙昧人”在群婚制之后才进入氏族社会。马克思指出:“但氏族必须从杂交集团中产生;一旦在这个集团内部开始排除兄弟和姊妹之间的婚姻关系,氏族就会从这种集团里面生长出来,而不会更早。”“氏族根源于蒙昧时代的状态。”氏族从群婚、杂交的原始蒙昧人的“杂交集团”中产生,即在“杂交集团”之后。“排除兄弟和姊妹间的婚姻关系”也表明,性关系的主体化规制是性文化生成的一个标志。
恩格斯也确认了摩尔根所说的这种原始性关系的自然状态:“摩尔根在这样追溯家庭的历史时,同他的大多数同行一致,得出了一个结论,认为曾经存在过一种原始的状态,那是部落内部盛行毫无限制的性交关系,因此,每个女子属于每个男子,同样,每个男子也属于每个女子。”“所谓杂乱,是说后来由习俗规定的那些限制那时还不存在。”那时的性还没有主体化的规制,完全是自然状态,还不是性文化。恩格斯针对当时的学术界否认人类性生活的这个初期阶段,想使人类免去这一“耻辱”的观点指出,如果戴着妓院眼镜去观察原始状态,那便不可能对它有任何理解。恩格斯同样认为,后来始于血缘家庭的几种家庭形式,按照摩尔根的意见,是从这种杂乱性交关系的原始状态中发展出来的。这里需注意,恩格斯把这个阶段的性关系叫“杂乱性关系”,而把摩尔根描述的血婚制和伙婚制称为“群婚制”,即把摩尔根的五种家族形态归结为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种:“这样,我们便有了三种主要的婚姻形式,这三种婚姻形式大体上与人类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相适应。群婚制是与蒙昧阶段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阶段相适应的。”
马克思、恩格斯都赞同摩尔根关于人类初期有一个原始性关系组织阶段的观点,认为这种两性关系是由生产力低水平决定的。“脱离动物的状态的原始人类,或者根本没有家庭,或者至多只有动物中所没有的那种家庭。……但是,为了在发展中脱离动物状态,实现自然界中最伟大的进步,还需要一种因素:以群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在两性关系上的排他性必会削弱这种力量,只有杂乱性交关系才能维系这种群体的组织和力量。虽然马克思说过“在原始时代姊妹曾经是妻子,而这是合乎道德的”,但合乎道德不一定是文化,人的自然行为有许多合乎道德,但并不是文化,比如前述蒙昧低级阶段采摘自然果实食用,符合生态伦理,但无异于一般动物的采摘食用,所以还不是吃文化,而用火烧烤食物就是吃文化了,因为有了人的造化。
性文化演进的最初是低级蒙昧阶段或“原始的蒙昧人”的纯粹性关系的自然状态,性文化的起点是以血婚制或血缘关系为起点的氏族社会的性关系,其进展经历了血婚制—伙婚制—偶婚制—父权制—专偶制。而这一进程演进的基础是以工作生存技术和工作关系为基本结构的工作世界。下面再主要通过恩格斯的思想加以阐述。
恩格斯两种生产的理论较为直接地表明,性文化或性关系的本质是生命的生产活动,一方面受物质资料生产的制约,另一方面作为一种基本的生产活动构成家庭、婚姻以及社会生活、社会关系的基础。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的序言里,恩格斯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物,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劳动愈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愈受限制,社会制度就愈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同时,恩格斯指出,在原始社会里,男女之间是平等的,甚至在有些生产和家务劳动中女性的地位高于男性,“在一切蒙昧人中,在一切处于野蛮时代低级阶段、中级阶段,部分地还有处于高级阶段的野蛮人中,妇女不仅居于自由的地位,而且还居于受高度尊敬的地位”。原始蒙昧阶段,妇女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原因是财产共同拥有,同时也没有剩余财富。人类婚姻是杂婚制的,父亲不确定,形成妇女在社会中享有绝对权威的母亲系统。妇女的生命生产地位促进了母系社会的生成与发展。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工作世界的跃升,金属工具取代石器,出现了社会大分工,畜牧业也从农业中被分离出来,男女两性的地位发生了改变,男人被需要的程度远远高于女性的,男人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和私有财产,男人的地位和他们的劳动价值和财产同时提高。而在婚姻制度上,形成对偶制家庭,男人有了确定的配偶,并且子女可以继承他的财产,而妇女的劳动和自身的价值变得越来越不重要,父亲取代了母亲,一切大权都掌握在男性手中,而妇女处在受压迫、受奴役的地位。最后,以婚姻家庭性关系为主要形式的性文化跃升为一夫一妻制,母系社会生活跃升为父系社会生活。
恩格斯还揭露了资本主义性文化或婚姻家庭文化与私有制工作世界的关系:“在今日的资产阶级中间,缔结婚姻有两种方式。在天主教国家中,父母照旧为年轻的资产阶级儿子选择适当的妻子,其结果自然是专偶制所固有的矛盾得到了最充分的发展:丈夫方面是大肆实行杂婚,妻子方面是大肆通奸。天主教会禁止离婚,恐怕也只是因为它确信对付通奸就像对付死亡一样,是没有任何药物可治的。相反,在各个新教国家中,通例是允许资产阶级的儿子有或多或少的自由去从本阶级选择妻子;因此,一定程度的爱可能成为结婚的基础,而且,为了体面,也始终以此为前提,这一点符合新教伪善的精神。……这种新教的一夫一妻制,即使拿一般最好的场合来看,也只不过是导致被叫作家庭幸福的极端枯燥无聊的夫妇同居罢了。”所以,在这两种形式下,“婚姻都是由当事人的阶级地位来决定的,因此总是权衡利害的婚姻”。资产阶级的经济地位决定他们的性文化或婚姻家庭关系。阶级地位就是经济地位,就是在工作世界中占有生产资料的统治地位和财产。
性文化、性爱以工作世界为基础,并不是不讲情感,马克思恩格斯都强调感情的重要性和相对独立性。恩格斯在《起源》中指出:“现在的性爱同单纯的性欲,同古代的爱,是根本不同的。第一,它是以索爱者的互爱为前提的……第二,性爱常常达到这样激烈和持久的程度,如果不能结合和彼此分离,对双方来说即使不是一个最大的不幸,也是一个大不幸;仅仅为了能彼此结合,双方甘冒很大的风险,直至拿生命孤注一掷,而这种事情在古代充其量只是在通奸的场合才会发生。最后,对于性交关系的评价,产生了一种新的道德标准,不仅要问:它是结婚的还是私通的,而且要问:是不是由于爱情,由于相互的爱而发生的?”但爱情虽有超越现实或经济关系的相对独立性,而总体上或最终还是由分工地位即工作地位决定,资产阶级的爱情以财产关系为基础,背离了爱情的本意,还是源于工作世界的异化,缺失共创共享的工作世界共同体。爱情怎样才能对婚姻问题有最后决定权呢?那就是建立工作世界的共同体关系。“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正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没有分工和经济地位的差异,以感情为基础的爱情就实现了,而这种实现实质还是以工作关系即共创共享的工作共同体关系为基础,有了这种工作共同体,爱情、婚姻就可以不顾及以往的那种经济关系、分工、工作地位的差异了,因为它们不存在了。恩格斯提出,要想妇女得到真正的解放和平等,首先就要消灭私有制。私有制包括奴隶私有制、封建私有制和资本家私有制,是造成男女不平等以及性关系、性文化、婚姻家庭生活异化的罪魁祸首。恩格斯还认为,妇女不去社会上工作就业,妇女的解放和发展就无法实现。因为,妇女参加工作,在经济上就可以获得独立,不用依靠男人,这样就可以使妇女的地位有所提高,这对妇女解放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再者,妇女融入工作世界,就会拥有广泛的社会关系,就不再只有家庭的单一关系,而且可能拥有独立的社会地位,“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恩格斯认为,妇女只有摆脱沉重的家务劳动,把用在家庭劳动中的时间和精力用在社会劳动中,才能使自己得到真正的解放。由此可以说,妇女的解放、男女性文化关系的平等,最终取决于男女在工作世界的解放和平等。恩格斯还认为,卖淫是原始杂婚制的转化形式,是私有制的产物,只有消灭私有制,建立社会所有制,才能消灭这种堕落的性文化。“因为随着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雇佣劳动、无产阶级、从而一定数量的——用统计方法可以计算出来的——妇女为金钱而献身的必要性,也要消失了。卖淫将要消失,而一夫一妻制不仅不会终止其存在,而且最后对于男子也将成为现实。”“这一代男子一生中将永远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力手段去买得妇女的献身,而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以外,也永远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考虑委身于男子,或者由于担心经济后果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这种社会占有制就是共创共享财富的工作共同体关系。它是自由、道德、平等的爱情家庭关系和性文化关系的基础。
有人认为真正的爱情必须摒弃一切经济条件,这是对恩格斯婚姻爱情观的误读。恩格斯批判的是不平等的私有财产关系特别是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关系制约的爱情婚姻,而不是反对一切经济关系。“一夫一妻制却会肯定地失掉它因起源于财产关系而被烙上的特征,这些特征就是,第一,男子的统治,第二,婚姻的不可离异性。”恩格斯认为婚姻家庭两性关系以爱情为基础,资本主义的婚姻家庭关系建立在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基础上,是不自由、不平等的,伴随着资产阶级对性的贪婪与掠夺以及受压迫的妓女的不幸。以爱为基础的自由婚姻家庭建立在未来共同创造、共同占有和享受工作成果的工作共同体基础上,即爱情本身并不是爱情、婚姻家庭和性文化的最后基础,一切性文化都以工作世界为基础,自由的婚姻爱情和性关系以自由平等的工作世界为基础。
当代技术史家、人文史家芒福德从性文化的数量、质量以及主体地位角度考察了古代性文化的跃进与演化的工作世界基础。他指出,新石器的村落文化时代,“这是人类性爱生活最丰繁的时期,而且一种新的秩序、新的规则、新的保障,开始进入了这种生活;因为人类开始获得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丰富的食料来源。几乎可以肯定,这些新石器时代社区中,婴儿的出生率和成活率都超出了以往任何文化所达到的水平,如果不算极个别的侥幸例外。研磨方法制造的种种工具曾经被当作新石器文化的主要标志,这些工具是一种证据,它反映了这时期人类劳动耐心细致和条理性,这同燧石文化和狩猎文化中的劳动方式有很大区别”。性文化不仅在量上不断丰富繁荣,而且在质上有了跃升,即有了“新秩序”“新规则”“新保障”。打制石器以及驯养动物、种植等工作技术的发展,使性爱所需的食物更加充足,性行为更规范,即工作世界的进步促进了性文化质和量意义上的跃升。
性文化意义的生成与跃升及其工作世界基础不仅表现在性爱数量和质量上,还表现在性地位方面。例如,母系社会中女性支配地位的确立就是源于工作世界女性的主导性。芒福德指出,新石器时代农业文化的产生,“这里,女人的特殊需要,女人所担忧的各种事情,女人对生育过程的熟悉,以及女人温柔慈爱的本性,必定都起过重要的作用。驯化动植物的内容不断丰富,人类的食料来源不断扩大,女人在这种新经济中的中心地位也随之确立”。女人在新石器时代的驯养动物、种植农作物的工作世界中的主导地位决定了其在生活世界中的支配权力。“在田地里挥锄操劳的是女人;在园子里管理作物的是女人;制造器皿,编织筐篮,用泥条缠绕成最早的泥罐的也是女人。就形式而言,村庄也是女人创造的,因为不论村庄有什么其他功能,它首先是养育幼儿的一个集体性巢穴。”
母系社会源于女性强势的工作能力,包括生命生产和管理财物。子女与母亲是一体,不认父亲。一开始不会男女数量对等,有的女性多,有的女性少,要平均分配,这就构成群婚氏族大家庭。后来,是女性多于男性,因为男人受到野兽的侵害以及自相残害,生存环境更艰难,女性的生活地位和分工决定了其不会被轻易杀害。儿女可以联合起来杀父,古希腊神话虽发生在父系社会,但更说明母系社会可以杀父。母系社会从根本上说就是靠这种女性工作的经济力量和身体的暴力支撑。后来,男女在生存能力和数量上逐渐平衡。随着农耕文化的进一步发展,男性越来越成为工作世界的主导。随着工作地位的变化,对偶婚认父亲,父亲取得了财产权并具有强势的工作能力,这就进入父系社会和一夫一妻制的文明时代。这也是靠身体的暴力以及经济力量和工作能力。这时,儿女即使不帮父亲,至多也是中立,所以,权力无论是父权还是母权都是靠实力取得和支撑的,一个是经济力或工作力,一个是攻击的暴力。这一点在一些神话当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工作世界是性文化的基础,性活动、性本能是随工作世界的进展而成为文化进而跃升为文明的。而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认为,在人类原始状态下,性活动、性本能的快乐原则是第一原则,是工作的原动力和基础,是文化乃至文明的发端,“经济的动机。如果社会成员不去工作,社会就无法为他们提供足够的生活资料。因此,社会必须努力限制其成员的数目,并把他们的能量从性活动转移到工作上去”。在弗洛伊德看来,性活动的快乐原则被工作世界的现实原则代替,最早发生于原始部落。性活动是人类原始状态的第一前提,工作是性活动的派生物,是对性活动的压抑。尽管弗洛伊德把这种压抑视为必要的或文明的压抑,但他把性活动视为工作世界的前提和基础,这从根本上颠倒了工作世界与性文化的关系。而他认为性活动是在工作世界的压抑中变得文明的,这又恰好确证了工作世界是性文化的基础。
综上所述,从日常生活意义的生成看,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并不是日常生活文化,而是生产吃穿住行这些日常生活的工作世界;工作世界直接衍生和指向日常生活,是日常生活最亲近的基础和最直接的动力。性、家庭、婚姻、爱情是一个总体,这个总体又具有文化世界总体意义,具有生活世界总体意义,同时,是人与人、自然、社会关系的总体,其本质是工作世界总体。从根本上说,爱情、婚姻、家庭、性关系的自由、平等、道德,都依靠自由、平等、道德的工作世界共同体。人、文化世界和日常生活世界的最初都没有性文化,只有性行为。性文化生成的起点是血婚制家族,成就于一夫一妻制的性文明文化。性文化演进的基础是工作世界,其根本支撑则是工作生存能力,特别是技术生存能力。
通过上述考察,至少可得出以下结论。
(1)从理论上讲,摩尔根、马克思、恩格斯虽然都确认了蒙昧早期的那种杂乱性关系时期,但都没有明确指出这个时期的性活动还不是性文化阶段,而是本能的自然状态,也没有明确申明以血缘关系或血婚制为起点才进入性文化阶段。而蒙昧早期是人类文化的初始阶段,这样就容易使人误解杂乱性关系时期就是性文化的初始阶段。而当时学界的诸多学者虽然认为这个阶段不是人类文化阶段,但只是出于对人类的羞耻感,甚至否定有这样一个阶段的存在,认为人类性文化一开始就是有规制的,这就把这个阶段从史前文化阶段排除了。这主要是因为不懂得日常生活文化特别是性文化是一个以工作世界为前提和基础的逐渐生成过程,而不是一蹴而就的,不是一有了人类或人类文化,就什么都是文化了。
(2)性文化生成的历史前缘是杂乱性交的原始自然状态,是纯粹的本能和冲动,而后才被主体化,有了各种规则和道德约束,才成为性文化,才具有人的意义。由此,无论是历史文化还是单纯的性文化的第一个历史前提都不是本能的性冲动,而是工作世界文化和有主体化规制的性文化即血缘关系。以性本能性冲动来揭示历史原动力的弗洛伊德主义有悖于历史文化特别是性文化生成的历史过程。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马尔库塞虽然认为“文明的首先是工作”,但他认为爱欲的文明不是在工作文明中变得文明的,而是受到工作文明的压制;不是爱欲依靠工作文明得到解放而是工作文明依靠爱欲解放得到发展。这显然颠倒了爱欲与工作世界的关系。
(3)性文化不是性文化本身,而是生活世界总体文化。从性文化演化的历史看,它直接是氏族、家庭关系或社会组织的演进过程,也融合着吃穿住行日常生活生态。由此,性文化的跃升是社会关系、道德关系等生活世界总体意义的进展,而不能就性论性,性文化的建构与发展,都要同社会生活关系、日常生活关系包括各种风俗习惯和规制融合起来,而不能脱离生活世界总体意义单纯谈论或建构性文化,特别是那些时髦和流行于别国、别处的性文化,即性文化要适用本地本国的文化世界风土。
(4)性文化的基础和本质是工作世界文化,是随着工作世界的进展而跃升的。性文化的建构与发展要立足于工作世界的建构与发展,只有建构工作共同体关系,才有高级的文明性文化、性爱关系和家庭生活。解决性文化的泛滥问题也要立足于解决工作世界的问题。以健康的性文化造化自然、造化人、造化社会,或以优化的工作世界、社会世界塑造健康的性文化,早已成为文化世界建构的一个重要指向。幸福的爱情、婚姻、家庭要建立在工作创造的基础上,而不是靠嫁得好、攀附权贵甚至权色交易。男女性爱的本质是对生活世界特别是工作世界的爱,是以工作能力和工作关系为支撑的。
(5)性文化的核心是爱情文化,主要形态是婚姻家庭文化,从古至今始终存在“通奸”、“杂交”或“卖淫”等色情文化与爱情、婚姻、家庭和社会的矛盾,始终存在爱情、婚姻、家庭同工作世界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关键在于人与人关系的平等,而平等的关键在于工作世界的工作地位、工作关系、工作创造和享受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