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伦理: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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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大陆及港台地区社会工作伦理的发展历程

中国社会工作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已存在,新中国成立后因故取消,到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恢复,至今已有30多年的发展历史,这30多年无疑是大陆社会工作迅速发展的时期。大陆社会工作界虽然达成共识,认为社会工作是一门集伦理、知识与技术于一体的专业,但对社会工作伦理重要性的认识远远不足,在具体实务中对伦理的关注也远远不够。时至今日,当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逐渐明确、社会工作伦理知识与经验有了进一步积累时,社会工作伦理守则的制定急需被提上议程。

一 大陆社会工作伦理的发展

虽然大陆社会工作重新恢复和发展只有30多年的时间,但关于社会工作伦理的重要性,学界是基本达成共识的。学者们认为专业价值是社会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是其立足之本(徐道稳,2002;皮湘林,2009),社会工作在本质上是一种道德实践活动、一种与价值相关的社会行动(何国梁、王思斌,2000),社会工作伦理贯穿社会工作教育与实践的始终(赵芳,2012)。

近年来,价值观的本土化问题成为研究热点,很多学者做过深入的研究。在理论研究上,社会工作伦理的理论研究论题主要包括道德哲学层次的反思、价值层面的探究、实务层面的伦理难题及抉择以及社会治理和全球化背景下的社会工作伦理发展的研究(皮湘林,2009)。有学者指出,无论是从传统文化还是从当代中国社会的价值导向来看,社会工作价值观与中国社会都有很强的契合性(卫小将、李建权,2007;黄耀明,2006;刘华丽,2007;王春霞,2010;黄春梅,2007;刘威、周娟,2006;蒋祎娜,2010;徐亚丽,2011)。杨冰倩通过自制社会工作价值量表对上海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和从业人员进行测量的结果也证实,中国大陆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与从业人员对专业价值的认同和西方社会相比要弱一些,但认同度仍然很高(杨冰倩,2015)。

除了学者的研究,大陆社会工作伦理的发展还与政府、行业协会的推动紧密相联。

(1)政府层面。2012年12月28日,民政部发布《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以下简称《道德指引》),旨在推动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引导社会工作者积极践行专业价值理念、规范专业行为、履行专业职责。《道德指引》共7章24条,从案主、同事、机构、专业能力、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对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做出了要求,包括尊重案主,全心全意服务;信任支持同事,促进共同成长;践行专业使命,促进机构发展;提升专业能力,维护专业形象;勇担社会责任,增进社会福祉;等等。

(2)行业协会层面。全国行业协会层面,1997年,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制定了第一部专业守则《全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社会工作者守则》,从职业道德、专业修养、工作规范三个方面对社会工作者进行了规范;地方行业协会层面,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出现了一些职业工作守则。2004年,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颁布了《上海注册社会工作者守则》; 2009年,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颁布了《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守则》; 2015年,北京市社会工作者协会颁布了《北京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守则》。

对于民政部的《道德指引》,国内有学者指出,与其说这是一部社会工作伦理守则,不如说是相关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民间机构与专业团体的工作指南,政策性过强,且只有7章24条,作为实践准则,很难协助社会工作者解决现实服务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其中的价值阐述较为概括,指出社会工作者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以人为本、助人自助专业理念”,更多地渗透着政治理念(沈黎、吕静淑,2014)。行业协会和地方的工作守则、道德守则也有同样的问题,缺乏对社会工作伦理议题的深刻讨论,规范或过于笼统,缺乏细则,很难指导具体的实践;或照搬美英或我国港台地区的伦理守则,缺乏明确的本土化指引。

二 港台地区社会工作伦理的发展

相比大陆,香港、台湾地区的社会工作伦理伴随着社会工作的发展已经逐渐走向成熟。在价值共识的基础上,香港和台湾地区都先后颁布了社会工作守则和伦理守则,就具体的伦理标准、专业责任、风险管理不断达成共识。

1997年,香港立法局通过了《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开始正式实行社会工作者注册制度。1998年,香港成立了有社会福利署代表和注册社社工代表的社会工作者注册局,制定并颁布了《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工作守则》、《纪律程序》、《评核准则及认可学历》等,使社会工作者注册局监管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行为有法可依。《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工作守则》梳理了七条社会工作基本价值观:协助有需要的人士及致力于处理社会问题、尊重个人价值和尊严、相信人的潜能、维护人权和促进社会公义、相信任何社会都应为其公民谋取最大的福祉、社会工作者有责任提升自我、认同人际关系的重要性。2004年,社会工作者注册局修订了《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工作守则》和《社会工作者工作守则实务指引》,于2010年正式生效。

2006年,“社会工作师公会全国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社会工作伦理守则》。台湾《社会工作伦理守则》阐明了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是“以人性尊严为核心价值,努力促使案主免于贫穷、恐惧、不安,维护案主基本生存,保障其享有尊严的生活”,并依此推演出社会工作伦理原则:尊重、关怀、正义、坚毅、廉洁、守法、专业。2007年,台湾颁布了《社会工作师法》,规定社会工作师的行为必须遵守《社会工作伦理守则》的规定。2008年,台湾对《社会工作伦理守则》进行了修订。2010年,台湾成立了社会工作伦理委员会,推动伦理教育培训,接受伦理申诉、审议争议案件。目前,台湾各大学社会工作系都开设了独立的社会工作伦理课程,部分大学还将其列为社会工作专业的必修课程。

从社会工作的核心使命来看,《香港社会工作局工作守则》指出社会工作者的首要使命为“协助有需要的人士及致力处理社会问题”;台湾《社会工作伦理守则》则认为社会工作者应当“努力促使案主免于贫穷、恐惧、不安,维护案主基本生存,保障其享有尊严的生活”。就社会工作的全球话语而言,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IFSW)指出:“社会工作的微观使命在于改善人类的福祉,宏观使命则是追求社会正义。”对比可知,港台地区的社会工作对专业使命和核心价值的概括已经较为接近全球话语(沈黎、吕静淑,2014)。从社会工作伦理守则来看,《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工作守则》分为5条53项,并配有一份对照的《实务指引》,台湾《社会工作伦理守则》6条30项,都较为详细,显示出对伦理的重视,对实践也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三 社会工作伦理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伦理的发展是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基础。一方面,中国社会工作伦理的发展与世界社会工作伦理的发展一样,存在相似的发展脉络,也有一个不断成熟的过程;另一方面,因社会文化、福利制度以及社会工作发展特征和阶段的差异,中国社会工作伦理的发展面临自己独特的问题与挑战。

1.缺乏对伦理事件中主要伦理议题的深刻讨论

国内社会工作发展已有30多年,但对一些社会工作的基本伦理议题仍然缺乏深刻的讨论,甚至存在很大争议。例如,社会工作者对案主有什么义务?除了案主,社会工作者对其他人还有什么义务?中国文化中的社会工作专业关系是否有其特殊性?特别强调案主自决在社会工作初创时期是否有必要?专业伦理和法律之间的界限是什么?当社会工作者对不同的人所负的专业责任有冲突时,怎样做才符合伦理要求?

因为缺乏对主要伦理议题的深刻讨论,当从业者面临伦理困境时,“依人情而定”、“依情境而定”、“依常识而定”的现象较为普遍。尤其近年来,随着价值越来越多元化,人们在达成目标的手段上越来越缺乏共识,在福利资源稀缺的情况下,更加剧了伦理困境。

2.缺乏对从业者必要的伦理意识的培育

对社会工作从业者缺乏必要的伦理知识传授,致使其伦理意识不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陷入伦理困境而不知,或面对伦理问题无法做出符合专业要求的伦理抉择。

各高校的课程设置明显重视理论和技术的传授,忽略伦理的学习。对复旦大学2010级和2011级社会工作硕士课程学生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所有94名被调查者中,有83名学生本科阶段没有修读过社会工作伦理课程。这种情况在国内35所高校中存在,其中30所高校有社会工作专业。显然,没有专门设置社会工作伦理课是各高校的一个普遍现象,这样的学校既有二、三线学校,也有“985”、“211”这样的名校;既有新开社会工作专业的学校,也有社会工作专业开设已有十多年历史的高校(赵芳,2012)。

在社会工作实务中,伦理问题的出现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很多学校的专业课程中本就没有设置伦理议题,因此对学生在实务过程中碰到的伦理问题,也就缺乏必要的讨论与督导。在对从业者的培训中,对伦理议题的关注也远不如对技术问题的关注。我们曾收集了100多个上海一线实务工作者在实务中感觉最困惑的问题,主要涉及专业角色不清、保密、双重关系、资源分配、个人价值观与专业价值观之间的冲突等,大都涉及伦理问题(赵芳,2012),实习和培训中对伦理议题讨论的不足在实务中被深刻地反映出来。

高校课程设置对伦理课程关注不够,一线实务工作者的伦理培训严重不足,致使许多实务工作者缺乏清醒的伦理意识,解决伦理困境的能力和技术严重不足,甚至出现了一些明显违反伦理原则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

3.缺乏必要的、专业的伦理制度建设

伦理守则的制定和伦理委员会的成立,不但对内为社会工作者提供行为规范,也可以通过集体的努力互相监管和督促,进而保护从业者的利益,推动专业发展。但目前,国内社会工作伦理的制度建设几乎是一片空白,既没有统一的、权威的伦理守则,也没有独立的专业社团推动建立的伦理委员会,因而既无法对从业者的行为提供必要的规范,也无法对违反专业伦理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惩戒,专业权威以及专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四 未来中国社会工作伦理发展展望

社会工作发展与社会工作伦理的发展紧密相联,没有社会工作伦理的发展,社会工作的发展将失去清晰的方向。未来伦理的发展问题应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社会工作伦理体系的建立

社会工作伦理体系的建立(如表1-2所示),是一个遵循伦理发展路径、逐步探索不断推进的过程(赵芳,2015)。

表1-2 社会工作伦理体系的建立

伦理是一个哲学命题。法国哲学家哥曼曾说过:如果哲学能成功地为我们解释一些关于人性本质的问题,那么任何消灭哲学的想法只会妨碍我们对人现状的理解。因此,人文科学要达到科学的标准便必须带点哲学的味道。社会工作也应如此(周永新,2002)。探索人本主义、实证主义、激进主义、社会建构主义的哲学传统,从中国的传统伦理学到西方的现当代伦理学,仔细地梳理和探讨社会工作伦理的哲学基础与伦理学的理论基础,建立起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将社会工作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第一个支撑点。

从逻辑上说,如果个体无法判断给定情境中行为的善恶意义,想让他做出符合伦理的行为是不可能的。所以,对社会工作核心价值的讨论是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的一步。伦理根植于价值观,价值观在做伦理决定的过程中是一个核心要素,列维(Levy)曾称伦理是“行动者的价值观”(Levy, 1976c)。澄清个人和群体的价值观以及社会和专业的价值观,能更清楚地意识到这些价值观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以及这些冲突对伦理决定的潜在影响。因此,价值观的澄清,尤其是对社会工作核心价值的反复讨论,是社会工作伦理发展的重要环节。在价值观澄清的基础上,对伦理与道德、伦理与法律的关系进行讨论,有利于进一步将伦理问题与其他问题区分,凸显伦理问题的实质。社会工作核心价值观的探索包括:①个人价值,包括对个体生命、独特性和潜能的尊重与保护;②相互关系,强调个体间的相互依赖、相互责任;③社会共同需求,对保障个体基本需求以及社会行动和社会责任重要性的认知;④消除阻碍自我实现的社会义务,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行建设性改变的追求等。每一种价值都值得详细讨论,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达成基本共识(赵芳,2015)。

伦理是价值在行动层面的细化。在明确价值的基础上,对依据社会工作发展历程总结出来的基本伦理原则与主要议题(如保护生命、平等与差别平等、自主与自由、最小伤害、生活质量、保密、知情同意、专业关系等)进行深入讨论,探讨其与中国文化、现行制度的契合性以及在中国文化中实务操作的多元化可能。

制度伦理是伦理抉择的重要前提,如果没有制度伦理所奠定的道德建设的基础,如果不凭借强有力的制度伦理有效地抑制不符合伦理的行为的发生,符合伦理的实践行为将很难出现,已有的符合伦理的行为也会逐渐失去其价值意义(赵芳,2012)。因此,全国性社会工作伦理专业委员会的建立和统一的伦理守则的制定是规范社会工作专业行为的重要步骤。

当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不断拓展,需要面对越来越多的伦理困境,案主越来越倾向于诉诸法律来解决涉及职业伦理的渎职、失职行为问题时,社会工作伦理核查与风险评估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专业内部通过自身的核查和风险评估,不断地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规范和修正专业行为。

社会工作伦理体系和共识规范了社会工作者的基本行为,也形成了行业之外人们对本行业从业者的行为期待,是建立制度信任、保障专业权威的重要步骤(赵芳,2015)。

2.社会工作伦理教育和培训的发展

有研究指出,伦理教育和培训对社会工作价值观的认同有显著影响,修读过伦理课程的学生和参加过伦理培训的从业者对专业价值观的认同度更高(杨冰倩,2015)。

在课堂教育中培养学生的伦理意识。在具体伦理知识的讲述过程中,可以借鉴中国和西方伦理学的研究成果,特别强调道德哲学和伦理学理论的讲授及批判性理解。此外,除了对具体伦理守则文本进行解读外,特别重要的是对一般伦理原则、伦理抉择模式的探讨,培养学生对伦理知识的敏锐意识及创造性了解(Abramson,1996)。社会工作伦理教育是社会工作教育的基石,应贯穿于整个社会工作教育之中。

在实习和培训中培养从业者的伦理抉择能力。在社会工作伦理教育中,不仅要有理论知识的传授,还应着重培养学生和从业者的伦理抉择能力。通过实务,培养学生和从业者审视自身价值体系、思考模式和偏好的洞察能力(Mattison,1994)。在伦理抉择时,从业者应能清楚辨析伦理困境中包含的所有价值冲突,从服务带来的影响和效果,预估看似合理的可行行为和可能后果以及行动的效率、成本因素,确定在相互冲突的义务和价值观中应优先考虑的一方(Mattison,2000)。在伦理抉择后,从业者能不断反思,提升下一次抉择的适当性(Osmo and Lamdau, 2001)。

3.社会工作伦理的本土化

在美英等社会工作较为发达的国家,伦理的发展已经有了清晰的脉络。理论界应借鉴西方研究成果,再结合一线实务工作者的经验,在充分考虑本土文化敏感性的基础上,对一些重要的伦理标准进行符合本土文化的深入讨论。这其中包含两种重要内涵:①从本土思想资源中寻求智慧,建构本土社会工作伦理的知识体系,这是对传统中国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的过程(何雪松,2009);考察中国思想资源和民间智慧与社会工作伦理之间的关系,建立适合本土实践的、可以和国际对话的社会工作伦理知识体系。②注重西方社会工作伦理与中国本土文化的契合,这个过程既不是将西方社会工作中心化,也不是把“本土社会工作”边缘化,而是两者结合的过程。人类社会行为既有超越文化差异的共通性,也有多元文化影响下的独特性,在研究和实务过程中,应不断验证、修正、创新,一旦获得被证明具有有效性的新理论和新技术,就不再有“外来”和“本土”之分,而是将其作为一部分纳入专业范畴。

社会工作伦理的发展对社会工作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引作用,伴随着伦理的发展,社会工作会越来越清楚自己的使命、角色与方向。中国社会工作伦理的发展刚刚起步,但非常值得期待。相信随着中国社会工作伦理的发展,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一定会建立在更加坚实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