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村治研究:立场·观点·方法(2016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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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经验质感

吕德文吕德文,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

在经验研究中,是否有良好的质感,直接影响研究的效果。有了经验质感,往往会有一个比较好的问题意识,发现经验的意外,较好地把握经验的内在机制。

一 何谓经验的“质感”

一般而言,经验研究包括两个步骤,一是对经验现象的体悟,二是对经验材料的分析。人们普遍关注的是后一个步骤,以为准确地获取材料,科学地分析材料,就可以做一个好的经验研究,经验化约为材料,研究简化为对调查方法和分析工具的运用。殊不知,缺乏了对经验现象的体悟,再科学的经验材料的分析也有可能是离题万里的,要么是不符合“常识”,要么就仅仅是一个“常识”:前者的意思是说经验研究严重脱离现实,不合逻辑;后者的意思是说经验研究没有发现,没有知识增量。

经验本身是要训练的,主要不是指对调查方法和分析工具的掌握,而是指对经验现象体悟能力的训练,即培养经验的质感。什么叫质感?质感首先意味着整体感,能够恰当地将任何一个经验现象放置一个更为宏观的社会体系中去。比如说,各类人群自杀率的不同,有不同的社会结构支撑,妇女尤其是年轻妇女自杀率高的地区,往往发生在宗族性村庄中,因为这种类型的村庄结构,年轻妇女处于弱势地位;老年人自杀率高的地区,往往发生在原子化的村庄中,因为老年人在这种村庄结构中处于弱势地位。但是,自杀统计往往不会涉及村庄结构,因此调查方法再高明、分析工具再先进,也很难把握中国农民自杀的这一重要机制。

其次,质感意味着敏感性,能够在一个具体的研究场域中发现经验的意外,即场域内经验现象之间的悖论——这个意外是因为研究者有了下意识的现象之间联系的假设,经验稍有不同,即可感觉到。“原子化村庄的集体行动能力弱”是经验的“常识”,一旦有原子化村庄内农民出现很好的合作现象,有经验质感的研究者可以立马感觉出来,通过增加变量来解释现象之间的悖论。比如,村庄有无价值生产能力、行政能力是否强大等对集体行动大有影响。

最后,质感还意味着经验现象的延伸能力。这种延伸能力是整体感和敏感性的综合,很多有过长时间“民族志”调查经历的研究者都有这个体会,到一定程度,发现对村庄的任何方面都很熟悉,被访谈对象“只要说一句话,就知道他下一句说什么”,这是有整体感的表现,也是敏感性不足的表现,经验质感超强的研究者,可以通过对经验现象的延伸能力来解决这一问题。正常情况下,研究者在分析现象A时,可能与B、C两个现象建立联系,A、B、C三者之间建立逻辑关系,并形成一个现象体系。换言之,对研究对象A的延伸,只进行了两层,即由A到B,再由B到C。但如果能再进一层,到达D,且将A、B、C、D四个现象建立了另一个更为复杂的现象体系,那就意味着经验质感更增强了一步。

二 经验的理论提升

经验质感是一种经验现象的处理能力,集中表现为对经验现象的理论提升能力,包括问题意识、概念化及中层理论三个方面。

能否提一个好的问题,综合反映了经验质感。好的问题不能仅仅是一个经验的常识,也不能不符合常识,好比说,这几年媒体不断报道农民维权事件,然后就提出一个学术命题“农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如果这个命题只是解释农民为何会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这是一个常识,因为这只是说明人的趋利避害的本能;如果这个命题的主要目的是要说明农民有了公民政治诉求,那么这就不符合常识,因为绝大部分维权事件都仅仅是获得物质利益,并无政治要求。但是,如果这个命题是要解释当前农民维权事件与20世纪90年代的不同(发现了一些新因素),比如钉子户更容易在媒体的配合下进行抗争表演,则它是一个真命题,即符合常识,农民确实为了一己私利(而非政治诉求)敢于抗争,这又超出了常识,看似普通的现象实际上有了新的内涵。很显然,假使农民维权事件是现象A,农民趋利现象及政治诉求是现象C,媒体介入是B,那么前两个假设之所以是假问题,是因为没有一个整体感,无法将A准确放置由A、B、C共同塑造的政治结构中,也没有敏感性,未能发现近些年A现象与90年代相比的异常之处,更无现象的延伸能力,连关键的变量B也没有得到延伸。

概念化的过程是描述、解释现象的过程,前提是在现象之间建立正确的联系。没有经验质感的研究,尤其是没有问题意识的时候,很容易在经验现象之间强行建立联系。比如,现在的很多经验研究都是应景式的研究,其问题意识并不是从自己的经验质感中产生的,而是从宏大理论或媒体话语而得来的。当研究村民自治的时候,自然地去找一些民主理论;当研究农民维权的时候,自然地去找一些公民政治参与理论,生硬地虚拟出了现象C,以此来解释现象A,建立A、C之间的联系。注意,建立现象间正确联系的第一步切忌似是而非地引入一个现象:在一个有具体研究场域的经验研究中,任何一个现象都必须从这个场域中来,而不能从理论或其他的研究场域移植过来。

即便现象C确确实实地存在,也还存在一个问题,即A、C两个现象相隔太远,但解释链条却很短,一定会抹平更重要的变量B。因此,正确建立两个现象之间联系的基本原则应该是要在两个最相近的现象之间找联系,而非舍近求远。假如现象A、C之间有联系,那么应该先解释相邻的现象A、B之间的联系,再解释另一对相邻的现象B、C之间的联系。

现象之间的正确联系建立之后,就需要描述和解释,描述和解释出一个结果来,这就有概念化的意思了。在本质上,任何概念都是内含多个现象的集合,比如“差序格局”这个概念,它至少是中国人群己界分、长幼有序这两个现象之间的集合。由于中国人的行动单位是家庭、家族等群,而非个人的己,使得群的内部构造出一个等级秩序,这两个现象高度联系,就构成了与西方“团体格局”不一样的结构。

如果说概念化是具体的多个现象间联系的描述和解释,那么中层理论就是多个概念间联系的描述和解释,中层理论的形成一定会有概念化的过程,但概念化却不一定会形成中层理论。同样以差序格局为例,费孝通在提出这一概念的时候,只有概念化过程,只是对具体现象的描述。但是,此后很多关于中国社会现象的研究,进行了多种概念化的努力,相互之间都可以在差序格局中找到相当的位置,比如圈层结构、行动单位、关系等,很有可能差距格局就变成中层理论了。而一旦成为中层理论,其解释力将大大拓展,可以解释更多的经验现象间的联系。

三 理论的现象还原

实际上,质感的作用不仅仅表现在经验现象的理论提升能力上,还表现在理论的现象还原能力中,在经验研究中,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经验现象的理论提升过程,也是理论的现象还原过程。

一个真正有经验质感的研究者,其所提出的好的问题意识,不仅在经验上经得起推敲,在理论上也经得起考验。以“农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这一命题为例,很多人用抗争政治理论去套,却不知道这一理论的原型:是政府行为、集体行动、抗争三个现象之间的联系。以为农民有了集体行动,或者有了反抗行为,就是一种抗争政治,殊不知,抗争政治不仅需要集体行动,还需要政治性和专业化,缺一不可。如此,要用这一理论,就应有一个整体感,即由政府行为、农民集体行动与农民抗争构成的政治结构是怎样的,只有这样才能把群体性事件、农民集体上访等现象放置一个恰当的位置。同时,还需要敏感性,发现这些现象在抗争政治这一理论脉络中的悖论,与西方现象的不同之处。另外,也需要现象的延伸能力,将一些关键变量如市场化媒体的作用引进来。似是而非地用任何一个理论去解释鲜活的经验现象,不仅无法解释这些现象,也无益于推进理论的发展。

尤为关键的是在概念使用上。概念不是用来简化现象解释的,而是为了更好地解释现象,在现象足够复杂而概念无法统摄时,需要修正的是概念,而不是现象。同样用抗争政治理论解释农民集体上访现象的例子,当研究者面临这样一个困惑,即很多时候地方政府表现得极为软弱、无奈,但却又经常表现得过于暴力时,那就需要仔细辨析“政府”这一概念,它至少有两个属性,即管理机关和暴力垄断者,任何一个属性都不足以把握政府这一概念的内涵。近些年来,在解释农民集体上访现象时,很多研究把地方政府描述成是一个冷血的暴力独裁者,这要么是一个宣传策略,要么是没有一点概念(理论)的现象还原能力,结果都是简化了现象解释。

把概念还原成现象及现象之间的联系,是考虑概念适用性的前提。一个从不考虑概念适用性的研究者,肯定是理论上的教条主义者,谈不上经验质感;很多人在使用概念时,考虑其适用性并不是从具体的经验研究出发,而是简单地借用别的研究成果(大多是理论的注释),这是一种偷懒行为,假的经验研究者。

至于说中层理论,其现象还原能力主要表现在中国化(本土化)的过程中。在社会学研究中,估计很少有人怀疑西方理论本土化的必要性,这说明社会学确实是一个以经验研究为基础的学科。但是,对本土化的路径却有不少争论,主要表现为是从理论到经验还是从经验到理论,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事情。实际上,经验现象的理论提升和理论的现象还原本是一体两面的双向运动,人为地将两者割裂开来,只能说明其经验和理论的训练都还不够。

四 经验质感的培养

一个长时期做经验研究的学者,不一定有经验质感,其中的奥妙何在?

如果经验研究化约为对材料的获取和分析,那几乎永远建立不起质感,因为它失去了对经验现象的体悟过程。同样是访谈,有两种完全不一样的方式,一是访谈仅仅是资料的收集,尽量追求材料的完整性、客观性,似乎被访谈者只是材料的储藏器,生怕访谈者的某句话、某个动作影响了被访谈者的情绪,导致材料的失真。二是访谈过程本身是经验研究的一部分,材料本身不甚重要,重要的是访谈者与被访谈者在获取、理解材料过程中的互动,尤为注重某一具体的材料在现象联系中的位置,材料的完整性并不来源于细节,而是来源于其在现象体系中的明确定位;材料的客观性也不是来自被访谈者是否真诚,而是来自于材料间的相互印证。很显然,前一种访谈方式是很难培养质感的,在某种意义上,这一调查方式的存在,本身就表明它否认经验研究是带有人文主义色彩的,而非纯粹的科学。

质感的首要特征是整体感,因此将经验现象化约为碎片化的材料,不是一个合理的做法。相反,应该尽量理解某一具体材料与前后左右的联系。注意,关键在联系,而非孤立的材料。对于培养质感而言,材料再详细、再客观,如果无法准确定位,那也是枉然。比如,你在调研中准确地计算出农民种田的投入是每亩300元,产出是1000元,如果不计算其投入产出比,并与家庭结构等因素相联系,这些数字再准确也是没意义的。对于老人农业而言,这个数字或许是很可观的,但对于壮劳力经营的农业而言,这个数字却有可能是让人失望的。当“可观”“失望”这些类似的主观评价出来时,就往质感迈进了一步。

敏感性建立在差异、悖论上,因此对质感的培养还意味着要不断甚至是重复解释现象之间的各种可能的联系。再举“原子化村庄集体行动能力弱”这个例子,研究者到任何一个村庄调研,都尝试去验证这一联系,最后发现,即便这个联系是成立的,实际上不同的村庄有不同的逻辑,解释得越多,发现变量越多,内在的联系机制就越复杂,把行政因素、价值生产能力等因素考虑进去,就会发现原子化的村庄结构与集体行动能力这两个现象之间,有n种悖论,可以建立出n种联系出来。由于研究者对原子化村庄的集体行动能力问题极为熟悉,形成了下意识,一旦有现象的悖论发生,很容易就感觉出来。

现象延伸能力的培养,用通俗的话讲就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可以这样认为,经验本身是完整的,因此在理论上,任何两个现象之间都是有联系的,只是强关系还是弱关系的差异。整体感意味着可以将一个具体的经验现象界分出几个部分,并大致确定各部分在现象体系中的位置,敏感性意味着发现两个现象之间的新联系,而现象延伸能力则意味着透过这个联系发现新现象,并最终确定这个现象在现象体系中的位置。比如,研究者在原子化村庄与集体行动能力弱两者之间建立了强联系,那么研究者或许就容易依此发现公共品供给不足的问题、村庄灰色化的问题等相关现象。一旦假设了这些现象会存在,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进行论证,这就又回到了在敏感性的建立过程中对悖论和差异的解释。

说到底,经验质感不是别的,是对现象之间联系的把握能力,经验研究最重要的价值是发现新的现象之间的联系。在经验研究中,这种能力可以部分地为分析工具取代,但是好的问题意识,经验的意外,从来都是产生于对经验的体悟,而不可能从分析工具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