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改革与利率调控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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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利率和利率市场化的相关文献简述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含义是,在消解金融抑制过程中,利率的形成机制从行政管制逐步走向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并最终形成市场利率的过程。简而言之,利率市场化是实现或达到市场利率的过程。这意味着,一方面,只要利率形成机制从行政决定向市场决定方向迈进,不论其进度如何,都属于利率市场化范畴;另一方面,只要市场利率尚未形成,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就未结束。

在货币经济学史上,有关利率和市场利率的文献汗牛充栋,几乎所有经济学家都从不同角度对利率问题进行了探讨。以威廉·配第和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学派基于自由竞争的市场意象,强调资本供求决定利率水平的合理性。马克思(1894)认为,利息来源于剩余价值,是剩余价值中由产业资本让渡给银行资本的一部分;利率水平既由利润率水平决定,也由资本的产业间竞争和资金供求关系等决定。凯恩斯(1936)则指出货币供求与资本供求之间的差异,引入了更丰富的货币需求因素,尤其是强调流动性偏好在其中的地位,从而为将利率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工具提供了理论基础。沿着这一思路,希克斯(1946)将利率置于IS-LM模型之中,使之成为联结商品市场均衡与货币市场均衡的核心要素。此后,新古典经济学将利率作为经济变量,在利率与货币供求、国民收入决定、商品市场与货币市场均衡等相互关系中研究利率水平的形成,强调利率作为经济变量对经济运行的调节作用。20世纪70年代以后,凯恩斯主义的理论和政策主张受到了麦金农(1973)和肖(1973)的系统反驳。他们使用“金融抑制”(Financial Repression)和“金融深化”(Financial Deepening)等概念分析了在发展中国家中政府管制利率政策及其后果,提出政府应放松利率管制,使利率充分反映资金的供求关系变化,成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理论根据。20世纪80年代以后,斯蒂格利茨(1988)等人展开了对信贷配给条件下利率水平决定机制的分析。他们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资金交易并不遵循“出价最高者获得资金”的拍卖原则,因此利率失去了信息传递的功能。在信贷配给条件下,由于投资风险的存在,银行收益最大化所决定的利率水平并不等于资本供求或货币供求的均衡利率水平。

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利率理论中可以看出三个要点:第一,西方学者虽然普遍探讨了利率的方方面面问题,也提出了“名义利率”、“实际利率”、“市场利率”和“自然利率”等范畴,但很少将利率作为一个体系进行系统分析,似乎各种金融产品之间只存在一个利率;第二,他们虽然从各种角度探讨了利率水平的形成机制,分析了利率的种种效应,但没有从利率体系出发,研究某一具体的利率形成机制及其对应的金融效应和经济效应,所以,他们几乎没有涉及存贷款利率在市场利率体系中的特殊性及其效应,也没有分析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难点;第三,西方的这些利率理论虽然对中国的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参考意义,但借鉴意义相当有限。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展开,国内学者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第一,利率市场化的含义。这方面较具代表性的是李扬(2003)的观点,即对于货币当局而言,利率市场化有两个方面的实际含义:一是利率决定方式的市场化,即利率的风险结构、期限结构和利率水平不再由货币当局直接决定,而逐渐转变为由金融资产的供需双方依据金融市场供求状况自行决定;二是利率管理方式的市场化,即货币当局对利率的管理不是通过行政性手段来实现,而是运用自有的金融资源和货币政策手段,以市场参与者身份,通过货币市场交易来改变金融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最终通过调控基准利率来影响整个金融市场利率水平。上述利率市场化的两个侧面都分别有研究加以强调,例如,王国松(2001)认为,利率市场化即利率自由化,当一国利率水平及其结构主要由市场供求以及经济活动中的风险程度、通货膨胀程度、经济性质等市场因素共同决定时,即实现了利率市场化;戴根有(2001)则认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中央银行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体系和形成机制。

第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性。这方面的文献集中于利率作为宏观政策工具的职能发挥。如王召(2001)指出,在受到管制的条件下,利率很难成为判断全社会投资变动的信号,从而使其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职能受到很大限制。盛松成与吴培新(2008)也认为,由于我国不同层次利率之间尚未形成市场化的传导链条,货币政策难以通过利率渠道来传导,主要通过信贷渠道来传导,同时,信贷规模构成我国事实上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这种观点在方先明等(2005)和盛朝晖(2006)等实证研究中得到了支持,上述研究发现,我国货币政策的利率传统渠道并不通畅,作用小于信贷渠道。

第三,利率市场化的条件。大部分学者在讨论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时,都将金融市场的完善作为其先决条件。例如,许建(2003)强调金融市场基础与金融监管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前提,钱小安(2003)也指出构建竞争性金融市场、完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状况和加强金融监管对于利率市场化具有重要意义。类似的,周小川(2011)认为,推进利率市场化应满足的条件包括:金融机构正当的市场竞争,达标金融机构必须具备财务硬约束,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风险定价能力,中间业务等一系列金融产品的市场化定价,等等。

第四,利率市场化与资本账户开放的关系。许多学者在对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行分析时,都将开放经济环境作为外部条件,因而特别强调它与资本账户开放的协调关系。例如,汪小亚(2001)指出,利率市场化是利率与汇率政策相配合,推进资本账户开放的基本前提。张宗新(2006)、万解秋与孙文基(2004)也从类似角度强调了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性。不过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与资本账户开放的次序上,学界却存在较大争论。一种典型的观点是利率市场化国际比较研究课题组(2002b)所提出的,利率市场须以资本项目管制为辅助;与此相反,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课题组(2012)则认为在利率市场化与资本账户开放之间没有明确的先后次序,并且倾向于以后者来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

第五,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风险。由于利率在金融体系中具有核心地位,很多文献也就利率系统改革的风险进行了讨论。如王国松(2001)以约束条件的形式指出了利率市场化的三大潜在风险,即财政赤字、银行风险、投资与消费需求萎缩。利率市场化国际比较研究课题组(2002a)的观点也与此相似,但更关注在金融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货币政策失调的风险。邵伏军(2004)更为细致地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宏微观等各层面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尤其强调了改革后利率水平上升可能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冲击。另外有很多文献,如黄金老(2001)和武剑(2003)重点分析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可能给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及应对策略。

从上述文献来看,国内学者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相关问题的探讨是比较充分的,既有较高的共识,也有广度深度。但这些研究较少涉及存贷款在中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的效应和难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