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The United Arab Emirates)
一 国家基本信息
(一)地理概述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简称阿联酋)位于亚洲西南部阿拉伯半岛东南端,东与阿曼毗邻,西北与卡塔尔接壤,南部和西南部与沙特阿拉伯王国交界,北濒波斯湾,与伊朗隔海相望。在地理上和历史上,阿联酋是指阿拉伯半岛海湾南岸沿海及其内陆地带的诸酋长国。
阿联酋是由阿布扎比(Abu Dhabi)、迪拜(Dubai)、沙迦(Sharjah)、哈伊马角(Ras al - Khaimah, 1972年2月11日加入)、富查伊拉(Fujairah)、乌姆盖万(Umm al-Qaiwain)、阿治曼(Ajman)7个酋长国组成的联邦国家。首都设在阿布扎比市。国土面积(包括岛屿)8.36万平方公里,在海湾阿拉伯六国中位居第三。
(二)人口和民族
阿联酋是阿拉伯伊斯兰国家,本国人口少,缺乏劳动力,外来移民多。目前人口总数为826万,外籍人占88.5%,主要来自印度、巴基斯坦、埃及、叙利亚、约旦、巴勒斯坦、也门、伊拉克等国。居民包括“哈德尔人”和“贝都因人”。哈德尔人大多定居在沿海城镇,分布在东部山区和北部沿海及内地绿洲的城镇和林泽地区,人口数量日益增加,居住区域逐渐扩大。贝都因人分布在广阔沙漠地区,逐水草游牧为生。
阿联酋人口增长率在世界各国中属最高的一类国家。其中,外来人口增速是本土人口增速的近两倍。人口性别结构历来是男高女低,近年来男性比例一直占65%以上。按地区分布,人口主要集中在阿布扎比、迪拜和沙迦。居民大多信奉伊斯兰教,多数属逊尼派。阿拉伯语为官方语言,通用英语。民族结构比较单纯,主体是阿拉伯半岛的闪族后代阿拉伯民族,主要来自阿拉伯半岛西南部的古国也门。
(三)简史
公元7世纪阿联酋隶属阿拉伯帝国。自16世纪开始,葡萄牙、荷兰、法国等殖民主义者相继侵入。19世纪初,英国入侵波斯湾地区。英国对海湾最感兴趣的是运输和石油两大问题,与海湾诸酋长国签订了《总和平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1820年,英国与海湾诸酋长国实质上成为宗主国与被保护国的关系。英国为加强控制,不断挑起部落纠纷,使海湾诸酋长国长期不和;借口“和平、安全”,让诸酋长国与其签订“休战协定”,干涉诸酋长国的内政。二战后,英国仍然实际控制着诸酋长国的外交和对外事务,甚至代签对外协定。
1945年3月22日,阿拉伯国家联盟在开罗成立。20世纪50年代以后,诸酋长国统治者出国旅行较多,增长了见识,逐渐倾向于自己做主来处理对外关系。
1956年,英、法、以三国发动的苏伊士运河战争失败,英国被迫将其在中东地区的军事中心从地中海转移到阿拉伯半岛。英国内外交困,在中东的势力逐渐衰退。1968年1月17日,英国宣布,愿在1971年底结束它与海湾诸酋长国签订的休战条约和协定,同时呼吁7个酋长国举行会议,达成建立一个联邦国家的协议。1971年12月1日,英国结束其与特鲁西尔诸国自1820年以来签订的所有条约,宣布终止保护条约。2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宣告成立,由阿布扎比、迪拜、沙迦、富查伊拉、乌姆盖万、阿治曼6个酋长国组成联邦国家。1972年2月10日,哈伊马角加入联邦。
二 政治状况
(一)政体简介
1.宪法
1971年7月18日,联邦最高委员会通过临时宪法,同年12月2日宣布临时宪法生效。至1991年10月,该临时宪法修订5次。1996年12月,联邦最高委员会通过决议,临时宪法确定为正式宪法,并确定阿布扎比市为阿联酋永久首都。
最高机构由联邦最高委员会、联邦政府、联邦国民议会以及联邦最高法院组成。伊斯兰教是阿联酋国教。除外交和国防相对统一外,各酋长国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和自主权。
2.议会
联邦国民议会成立于1972年,是全国协商性咨询机构,而非立法机关。每届任期4年,负责讨论内阁会议提出的法案,并提出修改建议。2006年8月,阿联酋颁布新的议会选举法,规定联邦国民议会成员为40名,其中20名由各酋长国酋长提名,总统任命,其余20名通过选举产生,议长和两名副议长均由议会选举产生。这被视为阿联酋在民主改革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2011年9月举行第十五届国民议会选举,11月选举穆罕默德·艾哈迈德·莫尔担任议长。
3.政府
根据1971年临时宪法的规定,阿联酋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是在各酋长国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联邦国家,实行总统负责制,7位酋长组成联邦最高委员会,是阿联酋最高权力机构。联邦最高委员会成员,分别兼任其各自酋长国的酋长(或称统治者),重大内外政策制定、联邦预算审核、法律和条约批准均由该委员会讨论决定。阿布扎比酋长和迪拜酋长分别是总统和副总统的法定人选,任期5年。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除外交和国防相对统一外,各酋长国拥有相当的独立性和自主权。联邦经费基本上由阿布扎比和迪拜两个酋长国承担。
2006年2月组成第七届政府,曾进行多次部分改组,共有内阁成员24人。总统哈利法·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Khalifa Bin Zayed Al -Nahyan),2004年11月当选,2009年连任。
4.司法
司法机构由两个基本组织构成,即设在阿布扎比、沙迦、阿治曼、乌姆盖万和富查伊拉5个酋长国的联邦司法机构和设在迪拜和哈伊马角两个酋长国的地方司法机构。司法机构有6个基本组成部分:法庭、检察总署、司法监察局、判决·律法·律师和技术局、法官团、财政行政事务局。司法机构要求法官“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和自己的良心”。联邦高等法院是最高司法机构,也就是联邦最高法院。由首席法官和不超过5名成员的法官团组成,全部由总统任命。最高法院负责审理涉及宪法的案件,研讨关于联邦宪法的诉讼和普遍性的法律、法规,解释宪法等任务。
5.政党
阿联酋无合法政党,只有社会团体,主要有红新月会、妇女联合总会、集邮协会。
红新月会:阿联酋红新月会(RCA)是阿联酋国家对外从事慈善人道工作的一个渠道,1983年1月成立。红新月会内设有一个妇女委员会,名誉主席是已故总统扎耶德的夫人法蒂玛(Fatima bint Mubarak)。
妇女联合总会:建国后不久,阿布扎比妇女新兴协会于1972年初率先成立,之后迪拜妇女新兴协会、沙迦妇女联合协会、阿治曼母亲协会、哈伊马角妇女新兴协会和乌姆盖万妇女协会等纷纷建立。1975年8月27日,阿联酋妇女联合总会(GWU)成立,法蒂玛任主席,另设两位副主席。
集邮协会:根据阿交通部1996年6月24日决定,成立阿联酋集邮协会,拥有来自120多个国家的会员。协会鼓励和开展集邮活动,加强与阿拉伯国家和其他国家的类似协会或俱乐部的合作关系。
(二)政局现状
2014年阿联酋政局稳定,对内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
对外交往活跃,注重加强与海湾地区国家及大国关系,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独特作用。
(三)国际关系
1.外交原则
外交方针和基本原则为:实现国家最高利益,体现与海湾阿拉伯国家之间的历史联系,建立同阿拉伯兄弟国家之间最强有力的密切关系,维护阿拉伯民族的利益,巩固同伊斯兰世界的兄弟情结,为加强世界和平做出积极贡献,向世界开放,在睦邻、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政的基础上,建立与一切国家和人民的友好与合作关系。外交政策具体表现为:奉行温和、平衡、睦邻友好和不结盟的外交政策;主张通过和平协商解决争端,维护世界和平;致力于加强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间的团结与合作,重视发展同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关系。近年来,推行“东向”政策,发展与中国、日本等亚洲国家的关系,目前已同183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2.大国关系
阿联酋与美国:阿联酋丰富的石油资源和所处的战略位置,颇受美国重视。美国每年从阿联酋进口石油,并同英、法、荷等国一道在阿联酋开采石油。美国的军事、经济、科技水平和实力,特别是在解决中东问题上的重大作用,得到阿联酋的特别关注。两国关系比较密切,双方军政要员经常互访,就两国关系、中东与海湾地区局势等问题进行磋商。2009年1月,两国签订和平使用核能协议。
美国商务部统计中心发布数据显示,2014年阿联酋与美国贸易规模为248.9亿美元,较2013年的266.6亿美元有所下降,占海合会国家与美国贸易规模的21.2%。阿联酋自美国进口220.8亿美元,同比下降9.3%,阿联酋向美国出口27.8亿美元,同比增长22%。
阿联酋与英国:历史上,英国曾经是阿联酋的宗主国。阿联酋独立后,仍与英国保持着密切关系。英国极其重视其在海湾地区的政治和经济利益,经常派军政要员访阿,参加历届迪拜国际航空展及阿布扎比防务展。
阿联酋与法国:两国尤其在军事上合作较密切。法国参加历届迪拜国际航空展及阿布扎比防务展,是阿联酋主要的武器供应国。2008年1月,两国签订和平使用核能协议。
2015年3月,阿联酋、埃及和法国签署了三方经济谅解备忘录(MOU)。根据备忘录,三方将致力于促进民营资本投资于埃及优先发展的能源、基础设施、交通运输、信息技术、通信等重点领域。该谅解备忘录还包括了阿联酋和法国联合在埃及开发可再生能源的计划,以实现埃及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20%的发展目标。
阿联酋与德国:近年来两国关系发展迅速,两国均视对方为地区的重要合作伙伴,两国高层往来增多。
阿联酋与俄罗斯:1985年11月,阿联酋与苏联建交。苏联解体后,阿联酋继续与俄罗斯保持友好合作关系。曾向俄罗斯提供紧急财政援助,帮助俄新政府渡过经济难关。阿重视俄罗斯的大国地位,希望俄保持稳定,并在国际事务中继续发挥应有的作用。
3.邻国关系
阿联酋和沙特阿拉伯: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在历史上、文化上和宗教信仰上关系密切,曾经有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和相互认同问题。阿联酋成立时,由于两国边界争端和布赖米绿洲问题等原因,沙特阿拉伯未予承认。1974年8月,阿联酋总统扎耶德主动访问沙特,积极亲善,双方就边界问题达成协议,并建立了外交关系。此后,两国关系发展较快,并在中东问题、石油问题、海湾安全与合作和其他对外关系问题上频繁进行协调和磋商。1982年,两国与海湾其他阿拉伯四国协商成立了六国海湾合作委员会。1982年2月12日,两国签订双边安全协定,规定双方在交换治安情报、提供补给和装备、提供训练、引渡逃犯和共同维护边界安全等方面进行合作。阿联酋公民凭身份证即可赴沙。2009年阿宣布,从8月23日起,阿公民去沙改用护照。
阿联酋与伊朗:两国关系正常,在历史、经济和宗教等领域有广泛的联系。但两国存在“三岛”领土争议,阿联酋注重发展与伊朗周边国家的关系。2013年两国双边贸易额达157亿美元。2015年1月8日,阿伊签署了加强两国航空运输和航空安全的协议。
三 经济形势
(一)经济概况
1.自然资源
阿联酋矿产资源非常丰富,主要是石油和天然气。已探明的石油储量达981亿桶(约合130亿吨),约占世界总储量的9.5%。天然气储量6.1万亿立方米,分别居世界第六、第七位。油、气资源主要分布在阿布扎比酋长国,其储量分别占阿联酋总储量的约94.3%和92.5%。其次是迪拜、沙迦和哈伊马角3个酋长国。
其他矿产资源还有锰矿,分布在阿联酋北部地区;铜矿分布在富查伊拉和哈伊马角;铬矿分布在沙迦、阿治曼、富查伊拉和哈伊马角;石膏矿分布在艾因地区;石灰岩分布在哈伊马角,特别是哈贾尔山脉地区;云母矿分布在富查伊拉;岩盐分布在阿联酋东部和西部。
植物资源主要有椰枣树,超过4000万棵,每年产椰枣上百万吨,种类有120多种。阿联酋海域内水产资源丰富,沿海有珊瑚,生产珍珠,有着丰富的渔业资源,已发现鱼类和海洋生物3000多种。
2.产业结构
阿联酋经济具有明显的“双重结构”。在整个经济领域,阿联酋既发展现代市场经济,也保持传统生产方式。前者在石油天然气业、工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大商业、外贸和服务行业中已占统治地位,大量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工艺。后者在农业、牧业、渔业、传统食品、手工艺品等领域仍然占主流。
阿联酋经济对石油和外贸的依赖性非常大,为典型的石油经济(包括原油及固化物、天然气等碳氢化合物),并带动国民经济多样化全面发展。工业以石油化工为主,此外还有天然气液化、炼铝、塑料制品、建筑材料、服装和食品加工等工业。农业不发达。全国可耕地面积32万公顷,已耕地面积27万公顷。主要农产品有椰枣、玉米、蔬菜、柠檬等。目前粮食依赖进口,渔产品和椰枣可满足国内需求。畜牧业规模很小,主要肉类产品依赖进口。近年来,政府采取鼓励务农的政策,向农民免费提供种子、化肥和无息贷款,并对农产品全部实行包购包销,以确保农民收入,农业得到一定发展。
近期以来,持续发展非石油生产和服务性行业的多样化的财经政策取得成效,改善了投资环境,货币稳定增加,做到了经济的多样化综合平衡发展。自2004年起,非石油工业(主要为纺织、食品、工业制品及机械、化工等)的项目数、投资额和工人数发展迅速。此后,经济结构中石油与非石油的比例倒转,石油约占1/3,非石油的其他产业约占2/3。
(二)近期经济运行状况
1.宏观经济
政府在发展石化工业的同时,把发展多样化经济、扩大贸易和增加非石油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作为首要任务,努力发展水泥、炼铝、塑料制品、建筑材料、服装、食品加工等工业,重视发展农、牧、渔业;充分利用各种财源,重点发展文教、卫生事业。近年来,大力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同时注重可再生能源研发,首都阿布扎比于2009年6月获选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总部所在地。
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为4197亿美元,人均GDP 7.2万美元,GDP增长率4.6%,外汇储备759亿美元。货币名称为迪拉姆(Dirham),汇率为1美元兑换3.67迪拉姆。总体来说,近期阿联酋宏观经济保持平稳(见表1)。
表1 近期阿联酋宏观经济数据
注:数据均为预测值。
资料来源:The world factbook, https://www.cia.gov/library/publications/resources/the-world-factbook/geos/ae.html。
2014年,按用途分类,GDP构成为:居民消费占52.4%,政府消费占6.9%,固定资产投资占22.9%,存货投资占0.7%。从各产业占GDP的比重来看,农业为0.6%,工业58.9%,服务业40.5%。农产品主要有蔬菜、家禽、蛋类、西瓜、乳制品、鱼类等。工业产品主要有石油石化产品、渔具、铝制品、水泥、化肥、建筑材料、工艺品、纺织品等,工业增长率为3.5%。
2014年,阿联酋劳动力为489.1万人,其中外籍人士占85%。从劳动力的产业比重来看,农业占7%,工业占15%,服务业占78%(2000年数据),失业率为2.4%(2001年数据)。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9.5%(2003年数据)。
国际国币基金组织(IMF)预计未来7年阿经济增速仍将保持在4%~5%。此外,2014年非石油经济占阿GDP将达69%,其中工业部门占15%。中小企业对总收入贡献60%,政府将继续对其予以支持,到2021年使其贡献率达到70%。
2.国际收支
贸易(主要是外贸和转口贸易)产值占第三大类服务业的约30%,外贸在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对外贸易主要集中在迪拜和阿布扎比两个经济实力最强的酋长国。阿联酋重视发展对外经贸关系,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活动。进入21世纪,阿联酋更加强了与欧盟、美、日、中、韩等国家的贸易关系。
出口商品主要是石油,此外有天然气、石油化工产品、铝锭、干鱼、椰枣、金属废料、制革原料等;主要出口对象是日本、英国、法国、美国、德国和其他西方国家以及印度、伊朗、中国、沙特、巴林、伊拉克、科威特等亚洲国家。进口商品主要是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如粮食、石油设备、机电设备、机械、军品、汽车及其零部件、飞机、金银珠宝、化学制品、药品、纺织品、五金工具、办公用品、食品等。进口来源地主要有日本、美国和英国,其次是德国、法国、韩国、意大利、瑞士、中国、北欧国家、印度、沙特和新加坡等。2014年,进出口总额为6339亿美元,其中进口额为2536亿美元,出口额为3803亿美元。
3.外债
截至2013年底,未到期债券余额为1167亿美元,约占GDP的30%。同期,外债余额为1638亿美元。2014年2月,大公国际维持对阿联酋的本、外币主权信用等级分别为A-和BBB+,评级展望稳定。
4.财政收支
联邦政府财政收入来自各酋长国的石油或贸易收入。石油收入是第一大进项。在经济多样化的方针下,财政也从基本上只靠石油收入转为收入多元化。同时,低关税税率也促使了非关税收入增加。联邦政府财政总预算收入的90%出自联邦首富阿布扎比分摊额和大量补助额,其他主要出自二富迪拜。
根据宪法,阿联酋7个酋长国应按协议所定比例分摊预算负担,但事实上联邦支出大部分由阿布扎比酋长国和迪拜酋长国支付。在财政支出中,国防费用居第一位。财政支出的特点是:工资和发展建设的开支是主要支出;节流资金投入建设;增产多出口,减少赤字。
2013年,财政收入1380亿美元,财政支出1183亿美元。2014~2016年联邦预算总额约为380亿美元,比此前3年的预算增长15%,其中2014年预算为126亿美元,主要用于社会发展、教育、医疗等。联邦预算仅占预算总额的10%,阿布扎比和迪拜的预算占比超过80%。
2014年,财政收入为1406亿美元,财政支出为1160亿美元,财政盈余占GDP比重为5.9%。
四 投资状况
(一)外国投资状况
政府发展经济主要依靠本国充足的石油美元收入,但在高新技术领域和服务领域仍然欢迎外国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投入与参与,鼓励外商直接投资(FDI)。在阿联酋的外国公司中,外国法人资本一般只能占到40%(在各自由区内投资则不受此限),其余的由本国资本占有,以取得控股权。此外,中介必须由阿联酋本国的自然人充任。
外国直接投资对阿联酋GDP的贡献已达5%。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外商对阿联酋直接投资急剧下降,之后逐渐恢复,2014年阿吸引外商投资130亿美元,同比增长24%(见表2),截至2013年底,阿联酋吸收外资存量为1055亿美元。外商投资的增长大大促进了阿联酋石化等行业,也对旅游、航空等起到了助推作用。
表2 阿联酋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统计
资料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统计。
(二)投资环境
1.投资政策
外商投资禁止行业的规定如下。
只有阿联酋公民或阿联酋公民完全所有的企业法人方可从事下列行业:商业机构、房地产服务、汽车租赁、农业、狩猎和林业、渔业、人力资源服务、证券、公路运输、开设旅行社和提供导游、药品、药剂仓库、疾病控制中心。
外商投资限制行业的规定如下
WTO服务贸易领域中的娱乐、文化、体育服务和视听服务中仅下列行业允许外商投资:艺术、电影工作室、剧团、电影院、剧场、艺术品展览馆、体育活动。
外商对自然资源领域的投资规定由各酋长国制定。阿联酋的石化工业完全由各酋长国自行所有和控制外商投资,该领域必须采取合资企业的形式,合资企业基本上由阿联酋国家控制。电力、水、气等资源领域也均由国家垄断,但近年来阿布扎比已经开始将一些水电项目部分私有化。
投资方式的规定如下
根据阿联酋《商业公司法》,在阿成立的所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必须由阿联酋籍公民所有,以下情况除外:
①自由区内的公司可由外商100%所有;
②海合会成员国100%控股企业的商业活动;
③海合会成员国100%控股企业与阿联酋籍公民合作;
④专业型公司可由外商100%所有。
2015年初颁布了最新的联邦商业公司法(2015年第2号法案)。该法涉及面广泛,包括378项条款,并且包含专门适用于阿境内外国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代表处的管理规定。根据新法条款,本国资本在阿联酋境内设立的公司中不得低于51%,但在相关部长与部门协商并报请内阁批准后,可做例外处理。此外,对于拟在证券市场进行公开募股的公司,其对个人投资者的募股不得低于20%,对合格投资者的募股不得低于60%。
就外商投资来说,目前在阿联酋自由区以外的企业中,外资占比不得超过49%。2015年3月30日,阿联酋经济部长苏尔坦·曼苏里称,新外国直接投资法将允许自由区以外的外资企业在部分行业领域实现100%独资。科学、技术和研究领域的投资是阿联酋的最优先考虑,这与“阿联酋2021愿景”以及联邦政府实现可持续增长、提高竞争力的战略相符合。初始草案已经由联邦司法部下属委员会和联邦内阁通过,司法部正对草案进一步修订,随后将提交联邦国民议会和内阁审议通过。
据预测,教育、医疗等社会基础设施可能是允许外资独资的重点领域。新外资法或将要求外资企业在某些对阿联酋具有战略意义的领域进行技术转让。
2.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比较完善,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有银行、证券公司、财务投资公司、金融咨询公司、金融中介公司等。
1980年12月,阿联酋中央银行成立。根据1980年颁布的《银行法》,其主要职能是:制定并执行信贷政策;促进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向政府提供货币和金融问题的咨询;控制货币投放、黄金和外汇储备,以及管理其他银行。阿联酋中央银行是联邦国家的主要金融管理机构,负责审批“直接货币、信贷和银行政策,并根据国家总体政策监督其执行情况,保障国家经济和货币稳定”。1981年,中央银行颁布一项法令,对外国银行的活动做了新的限制,鼓励本国银行进行合并,以加强竞争力。
除阿联酋中央银行外,各酋长国均设有银行,大多是商业银行,主要有阿联酋开发银行、阿布扎比银行、阿拉伯投资与外贸银行、阿曼银行、迪拜商业银行、迪拜伊斯兰银行、酋长国国际银行、贸易金融投资银行、中东银行、阿布扎比国民银行、迪拜国民银行、沙迦国民银行、阿布扎比阿拉伯联合银行等。此外,还有工业银行,如阿联酋工业银行、阿联酋房地产银行等。
在世界金融银行业中,阿联酋银行业资金充足,信誉较好。2003年,迪拜承办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是阿拉伯世界近半个世纪以来首次举办。外资银行主要有:美国花旗银行、英国中东银行、东方银行、阿拉伯银行等。
1998年,根据联邦计划部的决定建立了阿联酋自己的证券市场。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证券市场也日益活跃。
随着其国内外工商贸易的发展,阿联酋出现了保险业,后经1984年关于保险公司及其代理的第九号联邦法和1995年两次有关修改法的贯彻执行,保险业得到规范管理。
2013年,迪拜金融中心区内有企业1039家,其中金融企业327家。迪拜已成为位列伦敦、纽约、新加坡、香港、法兰克福之后的全球第六大金融中心。
3.税收体系
阿联酋是一个低税国家,境内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等。阿没有联邦税收体系,税收制度由各酋长国自行规定,目前有税法的包括阿布扎比、迪拜、沙迦。阿联酋于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关税联盟规定,除53种免税商品外,其余1236种商品统一征收5%的关税。
除5%的进口关税外,阿联酋基本上不征收其他税种,无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但外国银行汇出利润时要按照利润的20%交税。在特许区占有股份的外国公司须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捐税(油气领域)。
各酋长国税法大多规定年净收入在一百万迪拉姆以上的经营实体需要缴纳10%~55%不等的税。但在实践中,仅有油气及石化类公司以及外资银行分支机构需要纳税。对某些商品及服务业也征收一些“间接税”,其中包括房租、诊所、旅馆和娱乐场所。房租征收标准为:私人出租房年租金纳税率为5%,商品房出租年租金纳税率为10%,旅馆和娱乐场所年租金纳税率为5%。
对国民实行低税和免所得税政策,日常商品进口一般不收关税,或只收1%~4%的过境手续费。对居民收入一般也不收直接所得税,但烟酒税率非常高。
五 双边关系
(一)政治关系
中国、阿联酋自1984年建交以来,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发展顺利。特别是近年来,中阿关系呈现全面、快速发展势头。两国高层互访和各级别往来不断,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相互支持与配合。
2012年1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阿联酋进行正式访问,中阿建立战略伙伴关系。3月,阿联酋阿布扎比王储穆罕默德访华。12月,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志珍赴阿出席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可持续发展论坛。2013年3月,阿联酋联邦国民议会议长莫尔访华。2013年,中国副部级(含)以上官员有20余人次访阿。
两国在金融、教育、人文等领域的合作富有成果。2012年,双方签署本币互换协议,并就设立中阿共同投资基金签署谅解备忘录。阿布扎比中文学校教学工作进展顺利,北京外国语大学和宁夏大学分别与阿联酋扎耶德大学和迪拜大学合作建立了孔子学院。
(二)双边贸易
中阿双边贸易发展迅速,阿联酋是中国在中东地区最大出口市场和转口中心以及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是阿联酋第二大非石油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占其全球非石油贸易总额的8%左右。2013年,中阿双边贸易额为485.8亿美元,其中中国出口334亿美元,进口151.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0.2%、13%和39.9%。2014年,中阿双边贸易额为548亿美元,其中中国出口390亿美元,进口15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2.8%、16.8%和4.1%。中国主要出口机电、高新技术、纺织和轻工产品,主要进口液化石油气、原油、成品油、铝及铝制品等。2014年,中国从阿进口原油1165万吨,同比增长13.4%。
随着中国与海湾地区的贸易与投资迅速增长,迪拜正成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中心。目前在迪拜,渣打银行、汇丰银行等国际性银行均已开通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
(三)双边经济合作
中阿自建交以来,双边经济合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两国鼓励相互投资,推动金融合作,开拓承包市场,双边经贸合作关系持续稳定发展,富有成效。中国快速增长的生产和出口为阿联酋提供了丰富的工业产品,而中国巨大的能源需求也为阿联酋的石油石化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阿联酋的发展理念、令人称羡的发展速度以及开放包容的社会文化、辐射周边的区位优势使其成为中国企业投资创业的乐土。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阿联酋开展当地和地区业务,他们的业务正在从商品、工程承包向金融、物流、新能源、旅游等领域不断扩展,合作方式已经由单纯的贸易和承包向投资、合资转变。
中阿承包工程项目不断稳步增长。2013年,中国企业在阿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14.91亿美元,同比增长32.3%;完成营业额13.4亿美元,同比下降13.2%。截至2013年底,累计合同额208.2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68亿美元。2012~2013年的一年半期间,阿联酋重新启动了超过120亿美元的工程项目。特别是迪拜取得2020年世博会主办权后,阿联酋房地产及工程建筑业市场更加活跃。2014年一季度,阿联酋已授标超过50亿美元项目,预计全年授标额将超过230亿美元。2013年,阿联酋建筑业市场授标金额超过230亿美元,其中55%为住宅及混合用途项目。
中阿双向投资也逐步启动。截至2013年底,中国对阿累计直接投资15.9亿美元,其中2013年直接投资2.5亿美元,投资领域主要为钢铁、建材、建筑机械、五金、化工等。2013年,阿联酋对华投资达到15亿美元,投资集中在塑料业、酒店业、高尔夫球场、金融资产等,阿联酋在上海建立工程塑料生产基地、在广州南沙建立聚丙烯树脂基地,都已投产。目前在阿注册的中国企业达4200家,阿联酋企业和个人在华设立项目650个。
2015年2月,阿国务部长苏尔坦·贾比尔访华,称此次访华体现了阿联酋领导人关于“加强国际合作、持续推进与兄弟及友好国家双边关系”的政策精神。阿联酋希望推进与中国的双边关系,并与中国在能源、基建及科技等重点领域探寻可能的经济和投资合作机会。
六 总体风险评估
政治方面,阿联酋除外交和国防相对统一外,各酋长国拥有相当的独立性和自主权。政局长期保持稳定。
经济方面,阿联酋是一个经济开放、对外援助较多、投资较广的国家,其对外经济由联邦经济和贸易部主管,计划、财经、银行和阿布扎比发展基金会等部门参与分管。阿联酋1994年正式加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1996年4月10日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阿联酋自2007年起开始全面履行世贸组织成员的义务,而且还是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成员国、大阿拉伯自由贸易区(GAFT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等国际组织的成员。目前,阿联酋已与新加坡、欧洲自贸体(瑞士、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新西兰签署了自贸协议。正在进行谈判的有日本、中国、印度、巴基斯坦、土耳其、澳大利亚、韩国和南方共同市场(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巴拉圭)。阿联酋实施自由经济政策,对外贸易进出口自由,除军事装备和武器由政府统一进口外,对一般消费品和机械装备等没有限制。采用与海合会标准基本一致的进口商品标准,除对影响公共生活、健康、安全、环境的商品控制较为严格外,其他进口商品准入标准相对宽松。
实行低关税制,实行现金交易,外汇可自由兑换和出入。商品出口和转口贸易发达,是中东地区最大的贸易中心和转口货物的集散地。阿联酋迪拜港是继新加坡和香港后第三大转口中心。
经济以石油生产和石油化工工业为主,但政府在发展石化工业的同时,把发展多样化经济、扩大贸易和增加非石油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作为首要任务,以发展旅游、贸易、交通和物流行业作为近两年的战略规划重点。经济多元化建设取得成效,目前非石油部门的GDP占比超过65%。
据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4年全球促进贸易报告》,阿联酋促进贸易指数(ETI)排在中东北非地区首位,在全球135个国家中排名第16位,比2012年上升3位。物价水平基本稳定,通胀率极低,居民家庭收入高,汇率稳定,税收优惠。
阿联酋经济开放度高,商业环境宽松,是海湾和中东地区最具投资吸引力的国家之一。目前阿联酋已成为地区资金流、物流的避风港,其地区性贸易、金融、物流枢纽的地位进一步增强。世界经济论坛《2013~2014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阿联酋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148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19位。
另据世界银行2014年10月发布的2015营商报告显示,在世界营商环境排名中,阿联酋营商环境上升3名列第22位,连续两年位居阿拉伯国家之首。报告还列出了十大营商环境进步最快经济体,阿联酋位列其中。其中,阿联酋在房地产登记注册、信贷获取和保护中小投资者三个方面进行了改革,有力地改善了营商便利环境。在分项排名中,阿联酋在纳税种类中排名第1,在建设许可、电力供应以及房地产登记子项中排名第4,在跨境贸易中排名第8,获得信贷上升10位至第89,保护小股东上升59位至第43。阿联酋在几乎所有分项排名中都位列阿拉伯国家首位。
世界贸易组织(WTO)近日发布的全球贸易趋势报告还显示,阿联酋2014年商品出口排名全球第16位,占中东地区商品总出口额的28%,也是中东地区最大的出口市场。同时,阿联酋2014年商品进口较上年增长4%,占中东地区商品总进口的33%。服务进口总额720亿美元,排名全球第13位,服务出口总额170亿美元,排名全球第25位。阿联酋已成为全球贸易的主要参与者,阿联酋的贸易政策、先进的基础设施、优越的战略地理位置及完善的法治环境将促使阿联酋贸易实现进一步增长。
阿拉伯投资与出口信用担保公司于2015年1月发布了2015年全球投资指标(Global Investment Indicator),指标评定标准为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全球主要国家的投资环境等综合情况。其中阿联酋全球排名第22位,居阿拉伯国家之首。
2015年3月,经济部长曼苏里宣布两项新的经济政策目标:一是减少对石油收入的依赖,在未来几年将石油占国民生产总值(GNP)中的比重,由2014年底的31%降至10%以下。二是继续改善营商环境,将阿联酋在世界银行营商便利指数榜上的排名由2015年的全球第22位,提高到前10位。
金融方面,阿联酋银行业发达,现有本国银行23家,843家分行及89个办事处。外国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115家,其中外国银行28家,开设分支机构114家。近年来,中阿金融领域合作加强,目前已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均在阿联酋设有分行或分支机构。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也在阿联酋设有工作组。此外,中国银联用户还可在阿联酋马士礼格银行所有网点刷卡,并在该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取现。
阿联酋实施开放的货币政策,与美元汇率固定,人民币与迪拉姆可自由兑换,汇率稳定。外汇不受限制,可自由汇进汇出,但须符合政府的反洗钱规定。一般情况下,外商投资资本和利润回流不受限制;外资银行在将其利润汇出境外前,须事先获得阿联酋中央银行的同意,并将其纯利润的20%作为税收缴纳给阿联酋政府。阿联酋对外国人携带现金出入境无规定。
外资企业在阿联酋开立外汇账户无特殊规定,但须提交在阿联酋注册公司工商执照、母公司营业执照、财务报表、母公司签字授权人信息等材料。
安全方面,阿联酋社会治安良好,刑事暴力案件较少。近年来由于外来人口增多,流动性大,偷盗和抢劫案件也时有发生,但未发现针对中国公民的典型案件。
(金英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