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从初级卫生保健到社区卫生服务
谈到社区卫生服务,首先让人联想到的是初级卫生保健。早在1978年9月,也就是我国实行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前夕,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就在苏联的阿拉木图召开了一次著名的国际会议。会议发表了共同宣言——《阿拉木图宣言》,确立了“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举措是实施初级卫生保健。曾经有学者认为初级卫生保健的想法来源于我国20世纪六七十年代广泛开展的“赤脚医生”实践,事实是否如此暂时不去考证。
之后,世界卫生组织要求其成员国对此健康战略目标做出承诺。1986年我国正式向世界卫生组织郑重承诺,1988年国务院将“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1990年卫生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农业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联合颁布了《关于我国农村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简称《目标》)。
根据《阿拉木图宣言》所阐述的初级卫生保健的精髓,《目标》对初级卫生保健作了如下表述:“初级卫生保健是指最基本的、人人都能得到的、体现社会平等权利的、人民群众和政府都能负担得起的卫生保健服务”,指出“我国农村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基本途径和基本策略是在全体农村居民中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实施初级卫生保健是全社会的事业,是体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方面”。
初级卫生保健是一种基本的卫生保健,依靠切实可行、质量安全可靠、受社会欢迎的方式和技术,是社区中个人和家庭通过积极参与普遍能够享受的、社区或国家依靠自力更生能够负担得起的卫生服务。它既是国家卫生系统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个人、家庭和社区与国家卫生系统接触的第一个环节,是获得持续卫生保健的起点。
初级卫生保健至少包括下面四层含义。
(1)从居民的需要和利益来看,它是居民最基本的、必不可少的、能够获得的、费用低廉、愿意接受的卫生保健服务。
(2)从其在健康保障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它应用切实可行、质量安全可靠的方法和技术,是最基层的第一线卫生保健工作,是国家卫生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它以大卫生观念为基础,工作领域更宽,内容上更加广泛。
(3)从政府职责和任务来看,它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职责,是各级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关心群众疾苦的重要体现,是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卫生保健活动的有效形式。
(4)从社会和经济发展来看,它是社会经济总体布局的组成部分,必须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和具体体现,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级卫生保健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健康促进:包括健康教育、保护环境、合理营养、饮用安全卫生水、改善卫生设施、开展体育锻炼、促进心理卫生、养成良好生活方式等。
(2)预防保健:在研究人群健康和疾病的客观规律及其与人群所处的内外环境、人类社会活动的相互关系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发展和流行。
(3)合理治疗:及早发现疾病,及时提供医疗服务和有效药品,以避免疾病的发展与恶化,促使病患早日好转痊愈,防止带菌(虫)和向慢性病发展。药物应用以“节约、有效”为原则,那些药物应用“愈多愈有效”“愈多愈好”的观念是错误的。滥用药物不仅造成药物浪费,增加病人经济负担,也增加了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可能性。
(4)社区康复:对丧失了正常功能或功能上有缺陷的残疾人,通过医学的、教育的、职业的和社会的综合措施,尽量恢复其功能,使他们重新获得生活、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的能力。
初级卫生保健包括八项要素:
(1)对当前主要卫生问题及其预防和控制方法的健康教育;
(2)改善食品供应和合理营养;
(3)供应足够的安全卫生水和基本环境卫生设施;
(4)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
(5)主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
(6)预防和控制地方病;
(7)常见病和外伤的合理治疗;
(8)提供基本药物。
就以上内容和表述来看,我国初级卫生保健的侧重点在农村,城市地区尽管也开展了一些试点工作,但总体上没有全面铺开。从初级卫生保健的理念、原则、内容、要素、组织形式等来看,它跟我们今天所探索与开展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有很强的连续性。我们今天所探索的社区卫生服务从根本上来说还没有超越初级卫生保健,是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延续和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