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定位、内涵及需要优先处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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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的和平崛起与“一带一路”

伴随中国政府正式公布《推动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简称《愿景与行动》),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推动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人民日报》2015年3月29日。“一带一路”即将进入实施阶段,但围绕“一带一路”的提出背景、动机、载体、内涵、特征,在国内还存在认识上的分歧和误区,在国外还存在诸多质疑。更重要的是,作为涵盖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新型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一带一路”的实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将是前所未有的。我们认为,对“一带一路”的认识首先应该置于中国和平崛起的大背景之下,进而构建既符合中国和平崛起的需要,又能为国际社会所接纳的理念、目标和合作机制。

走和平崛起或和平发展的道路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作为“中国梦”(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平崛起是必由之路。把和平崛起的理念付诸实践,对内需要推动改革开放,对外需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与世界各国一道建设合作、共赢、公正、合理的国际体系。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一带一路”是中国和平崛起的必然要求。正如《愿景与行动》所宣称的:共建“一带一路”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共建“一带一路”符合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彰显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和美好追求,是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将为世界和平发展增添新的正能量。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推动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人民日报》201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