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与社会问题:中国本土化理论与实务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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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学界周知,在1915年的美国国家慈善大会上,学者弗兰克(Abraham Flexner)提交了一篇学术论文——《社会工作是一个专业吗?》,批判社会工作缺乏专业特质,认为其并非建基于科学的理论和知识(我们称其为弗兰克之问)。弗兰克的质疑给社会工作的发展泼了一瓢冷水,使广大社会工作者一直心有余悸,惶惶不能自安。自此,专业化开始成为社会工作者孜孜以求的目标。1917年,里士满(Mary Richmond)女士出版了《社会诊断》一书,顾名思议,该书将社会视作生命体,将社会问题比作疾病,社会工作者就是诊断医生,其志向在于将社会工作打造成像医学一样科学权威的专业。1947年,李德曼在《社会工作在混乱的世界中走向成熟》一书中断言,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专业正在走向成熟。1966年,格林伍德提出的专业五特质论进一步检视并印证了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他认为社会工作已经具备了专业化的五个特质:(1)系统的理论;(2)社区的管制与认可;(3)权威;(4)专业伦理;(5)专业文化。近年来,受后现代解构主义思潮的影响,一些学者开始质疑社会工作专业化背后的真实意图,即专业化导致了社会工作者的“专家主义”和“精英主义”,专业的理论和术语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社会工作者背后的个人利益,成为拉开与当事人距离的道具与说辞。正如福柯在《癫狂与文明》一书中所说:“我们怀疑和指责邻居不正常,意在说明我们是正常人。”与此同理,我们指责其他助人工作是非专业的,意在表明我们是专业的。专业化究竟是谁的需要,是社会工作者还是当事人?这些论断在一定程度上也折射了西方社会工作的发展路径与走向:由一种非专业工作迈向一种高度专业的工作。尽管后现代的反专业化呼声时时充斥社会工作领域,但早已被专业化的时代“强音”所淹没。由此不难理解,西方的社会工作是一种蕴含系统知识、高度技术化的专业,美国又将其称为临床个案社会工作。有鉴于此,“二战”之后,许多发展中国家纷纷借鉴美英模板建立社会工作制度,社会工作也像麦当劳一样在众多国家保持同一张面孔,梅志里称其为“专业帝国主义”。

发展中国家不顾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程度及其受众的需求,简单移植英美模式势必导致社会工作出现水土不服现象,作者将此概括为一种“绞溢”病象。这种水土不服催生了社会工作的本土化探索,成为中国社会工作领域的重要议题。“弗兰克之问”自提出至今一百年了,在当前的中国产生了新的诘问:“社会工作是什么?”与“弗兰克之问”所不同的是,这种诘问更多来自社会大众,而非专家学者,是一种大众之问。这种看似简单的问题实际上很难回答。相信诸多的社会工作学者和实务人员经常遭遇这样的问题,也经常疲于解释和应付此类问题,而且解释的结果往往是越解释对方越糊涂。我们通俗地称社会工作者是做好事的,那么大众就将其称为“活雷锋”“志愿者”“慈善人士”,这样似乎矮化了社会工作的专业性。我们解释说社会工作就是解决“民生问题”和“生活琐碎问题”的工作,大众就给我们冠以“民政”或“工青妇”工作者之名,而这充其量也只是本土性助人工作。我们进一步说社会工作就是处理人的心理和情绪问题的工作,那么又会被认为是心理医生,这种称谓会使大众对社会工作者敬而远之。我们说社会工作就是帮助个体激发动力、提升人格的工作,那么又会被贴上“老师”的标签。网络上曾流行社会工作者与社区居民的这样一段对白:“(问)你是做什么的?(答)我是社工。(问)社工是居委会的吗?(答)不是。(问)社工是志愿者吗?(答)不是。(问)那社工是做什么的?(答)说来话长,得讲两个小时。(问)那社工是公务员吗?(答)不是。(问)是事业编制?(答)不是。(问)那是在公司?(答)不是。(问)是企业?(答)也不是,我们不是企业,我们是民办非企业单位。(问)那还是公务员。”之所以出现应对大众之问的尴尬局面,究其原因有二:一方面,社会工作在中国还是一个从头新到脚的事物,教育领域走得很远,而实务领域较为滞后,二者的鸿沟较大,大众接受还需要一个逐步的过程;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社会工作解决中国现实问题的有效性尚没有很好地凸显,还需要进一步的本土化探索。我们知道,美国是一个移民社会,社会工作有很强的宗教慈善和移民自立色彩,强调挖掘潜能和自助思想。因此,英美的社会工作理论较多地偏重解决个体的情绪、认知、行为偏差等微观层面的问题,当然我们也不否认英美社会工作宏观性的一面。只是当下中国的问题更为复杂多样,多为制度性、结构性和普遍性的,如下岗工人、留守妇女儿童、农民工、失独家庭、上访群体等,这些都是英美所没有或者与之不同的问题。因此,探索社会工作本土化显得尤为重要。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社会工作是一个系统性的概念,它涵盖哲学基础、价值伦理、知识理论、工作方法、工作技巧、角色定位、工作范域等,而这些要素之间是相互连接,互为基础的,单独一种元素的本土化是不够的。因此,我们的本土化探索应该是一种体系化的探索。由于社会工作的发展阶段较低和笔者能力有限,本书只是一种“碎片式”的探索,而且本书也存在诸多的不足与问题,恳请广大同行指正。以下是笔者从事社会工作教学研究的一些体会,转述如下,供同仁参阅。

如何辨别自己适不适合做社工。在每一个社工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真实的“我”在发声,我们要经常聆听这种声音,它会告诉你:自己愿不愿意做社工,为什么做社工,做社工会怎样,如何做社工等。只有真实地面对这种声音,才有可能做好一名社工,否则便是自欺欺人。

社工是痛并快乐者。不同于医生和律师,社工除了理论和助人技术的学习,更要经历一段痛苦的心路历程,在这个历程中迷茫、徘徊、绝望萦绕不绝,信心、希望、曙光也会若隐若现。只有经历这些我们才能获得提升和成长。

社工需要感性情愫。在社会工作实习中,培养学生的感性情愫胜于专业知识的学习,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我们需要学生持守价值与情感创造性地开展服务,而不是像一个机器人一样重复再现各种理论和技巧。或许在社工普遍缺乏信仰的当下,情感是促使其持守的动力。

社工如何践行尊重。许多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问笔者如何践行个案技巧中的“尊重”,笔者借用屠格涅夫的故事让他们自己体会。屠格涅夫在街上散步,一个乞丐伸手向他要钱。他从口袋掏钱时才发现没有带钱。屠格涅夫十分抱歉,握着乞丐的手说:“对不起,兄弟,我忘带钱包了。”乞丐含泪说:“不,我宁愿接受你的握手,这已经足够了。”

社工要学会聆听生命的律动。社工面对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个抽象和大写的“人”,我们要学会在不同情境中看到“全人和全景”,而不是剪裁生活或主观建构,尤其对于弱势群体,看到其脆弱一面的同时,更要看到其生命主动力的一面。我们可以从他们的生命动力中获得专业自我成长。

社工不是万能的。社工不是神,是一个普通人,我们不要存在专业理想主义,任何专业都是有界限的。因此,我们不能对自己的专业持过大的抱负,否则我们会跌入失落的万丈深渊,我们所持的态度是“为所当为”“行动比不行动强”。

生活智慧是最好的社工老师。许多人说社工有时还不如社区老大妈,的确如此,因为我们不如她们“老”,没有较多的生活阅历和生活智慧。因此,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更要积淀自己的生活智慧,从生活常识中汲取专业养分,因为我们的服务对象是社会中的人,不是实验室中的机器,这个小专业蕴含大智慧。

卫小将

2014年夏于中央民族大学文华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