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949年以前的大学教师工资水平
现有的历史材料证明,自20世纪20~30年代至新中国成立前,高校教师的收入处于社会中上层,远高于企业职工等阶层。
清朝末期,清政府于最后的10年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废除了科举制,实行新政,推行现代意义上的新式教育体系。1911年,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2000多年的帝制,加速了新式教育的发展进程。
中国现代意义的大学是诞生于19世纪60年代的上海圣约翰大学,圣约翰大学是外国教会完全按照西方大学模式设立的大学,而官办大学则是北洋大学堂(1895年),之后是南洋公学(1896年)和京师大学堂(1898年)。圣约翰大学教师的薪酬未查到确切的资料,已有的研究多是以北洋时期为起点。
(一)北洋政府时期
慈鸿飞教授在史料研究和整理的基础上发表了《二三十年代教师、公务员工资及生活状况考》一文,向我们提供了如下资料。
北洋政府时期大、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差别较大,大学教师的工资相对较高。1917年5月北洋政府颁布的《国立大学职员任用及薪律规程》规定:国立大学教员分为4等,每等6级,共24级。其中,正教授月薪300~400元,本科教授月薪180~280元,预科教授月薪140~240元,助教月薪50~120元。除助教第6级至第3级的级差为10元外,各级间级差均为20元。
与北洋政府时期公务员的工资做比较,当时,文官共分为四个等级,即特任、简任、荐任、委任。中央政府各部部长(总长)为特任官。简任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司局长、副部长级,荐任相当于处级,委任相当于科级以下职员。按照1912年10月16日公布的《中央行政官官俸法》的规定,国务总理月薪1500元,各部总长月薪1000元;简任以下官员的工资共分9等22级。简任官工资分3级,月薪为400~600元,级差100元;荐任官分为7级,月工资为200~360元。除第5级至第4级和第3级至第2级的级差为40元,其余级差为20元;委任官工资共分12级,月薪为50~150元,级差分别为5元、10元、15元。由此可见,北洋政府时期大学教授的月薪在简任官和荐任官之间。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到国民政府统治时期,大学教员的绝对工资额又有所提高。1927年9月教育行政委员会公布的《大学教员薪俸表》规定:教授月薪400~600元,副教授260~400元,讲师月薪160~260元,助教月薪100~160元。1929年12月制定的《国立中央大学教员薪俸现行标准》即完全按照这一规定,只是助教最低月薪为90元,但又规定助教可每年加薪10元。
与国民政府时期公务员的工资相比较,文官工资的最大变化是将部长的工资降为月薪800元,其余变动不大。到1933年9月23日,国民政府重又颁布《暂行文官官等薪俸表》,但无原则变化,只是将文官工薪级别分得更细,共分37级,并将委任官的最低起点工资增至月薪55元。1933年9月23日公布的《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规定:自本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国民政府的特任文官长、主计长、五院及各部会的部长、委员长月薪为800元,简任国民政府局长、五院及各部会次长、副委员长、省政府主席为680元,省政府厅长、委员为520~640元,荐任国民政府的科长、秘书、统计主任、会计主任、省政府秘书科长等为260~400元,一等县长为340~430元,二等县长为320~400元,委任的国民政府一等科员、会计员、统计员为160~200元,省政府一等科员为130~200元,县政府一等秘书、科长、局长为130~200元。
根据慈鸿飞教授提供的上述资料推测,北洋政府及国民政府时期大学教师的工资区间相当于政府公务员科长到局长的工资。
为说明同一时期大学教师工资所处的地位,慈鸿飞教授除了将大学教师的工资与政府公务员进行比较外,还与工人阶层的工资状况作了比较。
慈鸿飞教授根据搜集到的史料提出,在整个20年代,开滦煤矿矿工的月平均工资不过9~13元。在30年代初,最多也不过17元。1927年9月25日出版的《东方杂志》调查编制的“全国精工每月工钱表”,为上述观点提供了佐证(见表1-1)。
表1-1 全国精工每月工钱表
表1-1显示,一个熟练技术工人的月平均工资不过十几元、二十几元,只相当于当时一个大学教授的十几分之一。而一个粗工、临时工、家庭雇工等工钱就更少。如当时在成都雇一轿夫,月薪仅4元,一家庭女工月薪不足1元。
判断大学教师的实际生活状况的重要指标是弄清当时的物价水平和货币的具体购买力。慈鸿飞教授查阅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前驱、著名学者吴虞所著《吴虞日记》,以及1927年9月《东方杂志》所载的调查表,对20~30年代初的成都物价和20年代初的上海物价作出披露。总起来说,20~30年代的中国物价水平变动不太大,如以1926年上海的批发物价指数为100,那么,此后直至30年代,上海批发物价指数最高的是1931年,也仅是126.7。从上述两个物价表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大都市的银元购买力较高,每一元可买10~18斤大米、23~31斤小麦、5~6斤肉、50个左右鸡蛋、5~15尺土布(国产布)。而当时的城乡差距更为悬殊。在农村,银元折换铜钱数越来越多,因此银元在农村的实际购买力要远远大于上面的数字。在1927年的上海,一个非熟练工人抚养五口之家仅需费每月21.34元,其中饮食费仅11.1元。生活水平稍高一些的工人家庭,即一个熟练的技术工人抚养的五口之家最低生活费用也仅为35.85元(需2个人以上工作挣钱)。可见一个月薪300元左右的副教授或教授抚养五口之家,其生活水平至少要高出一个普通工人的13~14倍。
(三)抗日战争期间
抗日战争时期大学教师的工资没有大的变化,但由于物价飞涨,货币贬值,大学教授生活十分困苦。而政府官员们却要好得多,因为他们享受到了比一般知识分子高得多的战时的“特别办公费”补贴。
综上所述,20世纪20~30年代,大学教师的收入与对应的政府官员的收入(按官员的薪俸表的标准)相比较与今天大体相同;同时,大学教师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不仅在社会上处于高位,而且远高于一般企业职工。这是那个时代社会收入差距大的真实写照,是由当时的社会历史状况决定的,与当时的社会制度、政府与大学及大学教师的关系密切相关,也与当时官员人数少、大学少、大学教师少,政府的统治需要而且有能力做出这样的制度性安排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