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区域合作与中日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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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功能性合作与日本“东亚共同体”诸构想

这一轮对于“东亚共同体”研究的热潮在日本国内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1995年日本著名的经济学家森嶋通夫较早提出了“亚洲共同体”的构想,1999年又提出了“东北亚共同体”的构想。森嶋通夫“日本の選択——新しい国造りにむけて”、岩波書店、1995年;森嶋通夫 “なぜ日本は没落するのか”、岩波書店、1999。对“东北亚共同体”的研究一时间成为一个学术热点,和田春树、姜尚中等知名学者纷纷著书立说,阐述各自对于东北亚区域合作的政策建议。姜尚中 “東北アジア共同の家を目指して”、平凡社、2001;和田春树:“東北アジア共同の家:新地域主義宣言”、平凡社、2003;松野周治、夏刚、徐胜 “東北アジア共同体への道——現状と課題”、文眞堂、2006。

2000年6月,作为东亚展望小组(East Asia Vision Group)的日方代表,东京大学教授田中明彦在《中央公论》上提出了建立“东亚共同体”的主张。田中明彦‘新しい東アジアの形成·日本外交がめざすもの’、“中央公論”、第115巻、第7号、2000年6月。此后,日本国内对于东亚共同体的研究日益高涨,不少学者和研究机构陆续出版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例如森嶋通夫 “日本にできることは何か——東アジア共同体を提案する”、岩波書店、2001;原洋之介 “新東亜論”、NTT出版、2002;谷口誠 “東アジア共同体—経済統合のゆくえと日本”、岩波書店、2004;小原雅博 “東アジア共同体—強大化する中国と日本の戦略”、日本経済新聞社、2005;東アジア共同体評議会政策報告書 “東アジア共同体構想の現状、背景と日本の国家戦略”、東アジア共同体評議会、2005;伊藤一、田中明彦監修 “東アジア共同体と日本の針路”、NHK出版、2005;滝田贤治 “東アジア共同体への道”、中央大学出版部、2006;进藤荣一 “東アジア共同体をどううつくるか”、ちくま新書、2007;进藤荣一、平川均編 “東アジア共同体を設計する”、日本経済評論社、2006。整体而言,绝大部分学者都遵循了功能主义合作的研究路径,基础设施、公共政策、经贸交往、非传统安全等领域的功能性合作被普遍视为构建东亚共同体的基本路径和核心内容(表1)。

表1 东亚共同体诸设想的比较中村民雄、須网隆夫、臼井阳一郎、佐藤义明“東アジア共同体憲章案——実現可能な未来をひらく論議のために”、昭和堂、2008、50~51頁。

2005~2008年度东京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成立了“地区主义比较研究(CREP)”项目小组,并陆续出版了大量的英文和日文研究报告。Tomio Nakamura ed., “Designing the Project of Comparative Regionalism”, ISS Research Series No. 20, Institute of Social Science, University of Tokyo, 2006; Tomio Nakamura ed., “The Dynamics of East Asian Regionalism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ISS Research Series No. 24, Institute of Social Science, University of Tokyo, 2007; Tomio Nakamura ed., “Future East Asian Regionalism: Proposal for an East Asian Charter”, ISS Research Series No. 28, Institute of Social Science, University of Tokyo, 2008.作为这一研究成果法学部分的总结,该小组于2009年提出了“东亚共同体宪章草案”并公开出版。中村民雄、須网隆夫、臼井阳一郎、佐藤义明“東アジア共同体憲章案——実現可能な未来をひらく論議のために”、昭和堂、2008。对于这一宪章草案的批评和回应可参见东京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 “社會科學研究”、第61巻、第1号、2009年12月。在草案的第二部分“共同体的政策”中,作者列举了共同体成员国合作的重点领域,即地区安全保障,国际犯罪,公共卫生和自然灾害,粮食合作,缩小发展差距,市场构筑,货币和金融合作,能源合作泛东亚网络,统计,环境合作,研究、科学和教育合作,人员流动,司法合作,共同关心的其他事项等。

学术界的研究不可避免地对日本政府的决策产生了重要影响,通过“评议会”“审议会”“恳谈会”等形式,日本的政界和学界之间建立了相当紧密的互动关系,学术构想的政策化程度和速度不断提高。以“东亚共同体政策评议会”为例,前首相曾根康弘亲任座长,伊藤宪一等12名相关研究机构和外务机构的领导人担任“智库议员”,田中明彦等124位知名学者和政界人物担任“有识之士议员”,平川均、深川由起子、高原明生等学者均为其中的成员。

事实上,自1999年11月东盟10+3峰会发表《东亚合作联合声明》以来,具体领域的功能性合作一直是历次东亚领导人峰会和部长级会议文件的重要内容。2001年11月东亚展望小组(EAVG)在东盟10+3峰会上发表了研究报告书,在经济、金融、政治与安全、环境与能源、社会文化与教育五个领域将上述功能性合作进一步细化。EAVG Secretariat, “East Asia Vision Group Report: Towards an East Asian Community: Region of Peace, Prosperity and Progress(ASEAN+3)”, October 31, 2001.这一进程的发展与日本政府的作用密不可分。除了鸠山由纪夫首相提出的“友爱外交”和部分政治领导人宣扬的“价值观外交”之外,功能性合作一直是过去十几年中日本东亚合作战略的重心和基础。例如,2004年6月,日本政府向东盟10+3高级事务会议提交了一份讨论报告(issue paper),报告分为东亚共同体、功能性合作、东亚峰会三个部分,其要旨指出,构筑共同体有三大路径。关于这一报告的分析可参见佐藤考一‘‘東アジア共同体’構想と日本’、“アジア研究”、第52卷、第3号、2006年7月。一是在贸易、投资、IT产业、金融、越境问题、发展援助、能源、环境保护、食品、健康、知识产权等实际领域不断推进合作的功能主义路径。二是导入地区性制度的制度路径。三是加强相互交流、消除各国间差距、形成以共通的价值观和原则为基础的身份认同,由此构建“共同体意识”。2006年,日本外务省发表了《我国对构筑东亚共同体的考虑》,在“开放的地区主义”“以促进功能性合作为中心”“尊重普遍价值、遵守全球性规制”三大基本立场中突出了功能主义路径,明确强调鉴于东亚地区的多样性,导入欧盟模式的政治制度和机制将是未来的目标,当务之急是开展FTA/EPA、金融、越境问题等广泛领域的功能性合作,以此推进共同体的逐步形成。外务省‘東アジア共同体構築に係るわが国の考え方’、平成18年11月。2010年6月1日,日本内阁又出台了《关于“东亚共同体”构想的今后工作》的报告,在“基本设想”部分中再次强调,“在长期的愿景下,不断积累功能性合作”。该报告建议日本应为强化亚洲各国的连接度(connectivity)作出积极的贡献,“对于经济增长和共同体形成过程中亚洲面临的各种问题(基础设施整合、缩小差距、环境问题等),灵活广泛地运用我国的知识、经验和技术”。此外,该报告还对推进EPA/FTA和整顿域内商业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防灾和应对传染病合作、应对海盗和海难救助合作、加强人员往来等文化交流等议题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外务省‘‘東アジア共同体’構想に関する今後の取組について’、平成22年6月。在2010年8月召开的东盟经济部长会议(AEM)上,日本政府又提出了“东亚经济一体的第一步”议案(Initial Steps towards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in East Asia: A Gradual Approach),突出了自由化与经济发展这一区域一体化过程中的双轨原则,主张以(1)物品贸易(包括原产地规则和关税分类);(2)关税手续和贸易的通畅化;(3)经济合作;(4)产业政策;(5)加强硬件基础设施及其联结性;(6)投资与服务贸易;(7)熟练劳动者的移动七个方面为区域一体化的支柱。这一提案也获得东盟国家的广泛赞同。福山光博‘東アジア経済統合への‘最初の歩み’’、経済産業研究所、2010年10月19日。

在战略报告和政策宣言的推动下,近来日本领导或参与的东亚区域功能性合作也取得了一些进展,单独或联合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成为实现这些合作的重要方式。例如,2009年11月,中日韩卫生部长就食品安全问题签署首个备忘录,除互相交换食品检查方法和食品事故信息外,三国还将在互派专家等方面展开合作。《中日韩卫生部长签署备忘录交换食品安全信息》,《中国日报》2009年11月23日。2009年11月7日,日本与湄公河流域的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五国发表了《东京宣言》。宣言提出了63个项目的行动计划,涉及加强援助完善交通网、促进人员交流、应对新型流感对策、清除地雷、保护文化遗产、森林保护、水资源管理等多个领域的合作。日本承诺,将在三年内向上述五国提供超过50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77亿元)的政府开发援助(ODA)。《日本与湄公河流域首脑会议发表“东京宣言”》,人民网,2009年11月7日。2010年5月,中日韩环境部长在北海道举行会议,围绕今后五年优先开展的课题,通过了包括在全球变暖对策、沙尘对策等十个领域开展合作的“共同行动计划”。在防止全球变暖方面,计划提出三国开展合作及进行共同的技术开发以减慢气候变暖速度,并致力于确立兼顾发展中国家公害对策及减排的“协同效应方法”;针对跨国污染问题,三国将着手共同研究大陆沙尘发生源对策及大气污染应对机制;围绕沙尘对策问题,中日环境部长就年内举行专家参加的工作会议达成了共识。《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通过首个共同行动计划》,《环球时报》201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