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如何推动东亚共同体的建设
正如本文之前所说,建立东亚共同体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因势利导,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一)应将能做的事,先创造条件做起来
东亚共同体首先是建立东亚经济共同体,而经济共同体的基础是先建立自由贸易区。因此,应当在已启动的中国与东盟FTA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签署中日韩三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中日韩三国人口达15亿,中日韩近年已形成了非常紧密的经济和贸易关系。以2008年为例,中日贸易额超过2600亿美元,中韩贸易额接近1900亿美元,日韩贸易额也接近1000亿美元,如果中日韩三国经济实现融合,不仅对三国都有利,而且对整个东亚区域的经济整合也会带来重大的影响。2010年5月中国总理温家宝在访问韩国时提出,中韩应“本着先易后难、求同存异、循序渐进的原则,加快推进中韩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而韩国总统李明博也看到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加快的趋势以及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现实,已指示韩国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与中国签订FTA的进程。还有,韩日之间FTA的谈判也将推进。中日韩三国商务部长已证实将在未来两年内完成三国建设自贸区的可行性研究。另外,中日韩三国的经济融合也可从加强金融合作着手。例如,2009年初韩国面临外汇困境时,韩国通过同中国和日本签署货币互换协议缓解了困境。今后中日韩三国可进一步加强金融方面的合作,并逐步扩大到整个东亚地区,为未来最终建立东亚共同货币创造条件。目前东盟与中日韩关于外汇储备库的建设已经基本达成共识,将为东亚各国提供外汇方面的应急需要。而且,现有的1200亿美元东亚外汇储备基金也为东亚货币合作的先行奠定了基础,未来东亚共同货币以及东亚合作银行的建立这些问题还可以进一步开展研究。此外,在气候、能源、环境保护、防止传染病、扩大海上通道、救灾、打击跨国犯罪、健全交通网和通信网络等领域,东亚各国均可发挥各自的优势,开展双边和多边的合作。
(二)东亚共同体不应完全照搬欧盟的模式,应走自己的发展道路
很多人在讨论东亚共同体时都推崇参照欧盟的模式,但实际上目前东亚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与当年欧安会(欧盟的前身)成立时的时代背景、欧洲的情况已有很大不同。欧盟的形成取决于该地区国家间特殊的历史(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同样的经济发展水平、同样的政治制度和文化价值。而这些在东亚国家之间都很少存在。因此,东亚共同体的创建虽然可以借鉴欧盟的经验,但不能完全仿效。东亚共同体的创建应根据本地区自身的特点,走自己的发展道路。例如,东亚共同体应呈开放性的特点。东亚共同体的建设应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些排他性的区域主义有所不同,应体现出开放性和包容性的特点,东亚共同体不应排除区域外其他国家的加入。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东亚共同体的创建如果得不到区域外其他国家的理解与支持,这对东亚共同体本身的发展是很不利的。事实证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分别成为排他性的经济圈以后,其与世界其他地区的经济交往也产生了许多问题。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虽然整合并强化了内部生产要素的流动,但和世界其他地区的要素流动则不尽如人意。这样就形成了一种集团性的保护主义,这实际上也制约着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发展。从经济原理来说,区域组织越开放,经济发展所需的资源的流动性就越大,其配置效率也就越高。开放性的区域主义有利于促成全球性经济资源的流动和有效配置。新加坡总理李显龙2009年10月在东京会见鸠山首相时,也强调“亚洲的合作体制一定要开放,与世界接轨的,绝不能封锁”。当然,作为区域性组织,未来的东亚共同体在创建的初期阶段,其成员组成必然宜先考虑区域内国家,待以后东亚共同体在规模和组织结构上更为成熟时,再考虑吸纳区域外其他国家参加。
(三)东亚共同体应加强制度化建设
目前东盟“10+3”(即东盟十国+中日韩三国)的机制已初现雏形,除了年度领导人会议之外,东盟“10+3”的机制已经建立了外交、经济、财政、农业、劳动、旅游、环境和卫生等多个领域的部长会议,因此有人认为东盟“10+3”的机制本身就是一个“事实上的东亚共同体”。但是,这个所谓的“事实上的东亚共同体”的制度化程度仍然比较低。东亚区域合作“至今仍停留在由非制度性的经济联系机制(贸易、投资)带动的低水平的合作上,尚没有形成稳定的结构性系统”。东亚“一体化进程,如果没有制度化作为体制保证,很可能只能停留在功能合作的水平上面”。因此,应当把东亚共同体的制度化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可喜的是,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已经同意于2012年在韩国设立一个常设秘书处,以加强和促进三国未来的合作,并使之制度化。未来东亚共同体能否建成,关键在于东亚各国能否通力合作。如果东亚各国政府能够在制度化层面为东亚区域一体化的整合进一步创造条件,那么势必将为实现东亚共同体的最终目标造就新的动力。东亚各国应在平等协商、增进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东亚共同体建设议题和规则的设置。包括“清理(各国之间)相互矛盾的法规,制定协调的或一致的制度和规则,减少或消除(各国之间的)政策障碍”,提高各国合作的效率。目前应以经贸领域为先导,以市场为导向完善东亚区域的联系与利益机制,在局部范围内先行整合,巩固双边和多边经济合作,稳步推进,逐步建立起以贸易、金融、安全、社会、文化多层次合作为目标的区域制度化网络。当前,作为一种理性和务实的选择,东亚共同体的构建应当在东盟“10+3”机制的现有基础上缓步前行。
(四)积极推进跨国界的基础设施建设,合作修建连接东亚各国的公路、铁路、航空及海运网
目前,由东亚峰会16个成员(东盟十国、中日韩、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推进的“亚洲综合开发计划”的最终方案在2010年10月于河内召开的东亚峰会上获得通过。该计划提出到2020年要建成连接东亚区域和印度的庞大的基础设施,由交通和通信等650个具体项目组成,投资总额将达2000亿美元。这一计划将东亚和印度部分区域划分为四个大区:包括中国西南部在内的湄公河区域,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组成的IMT区域,菲律宾和加里曼丹岛等南部群岛,湄公河印度区域。各国将兴建连接各地区的陆海空交通和物流网等基础设施,其中包括连接中国昆明和越南河内的高速公路等。倘若这一计划得到实施,可推进东亚地区各国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进一步完善东亚制造业的国际分工体系,促进东亚各国经济在更高的层次上融为一体。经济贸易活动的加强势必将增加东亚各国的相互依存度,合则共荣,分则俱伤,经济利益上的一致能逐步淡化东亚各国之间的分歧,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而一体化的经济互动模式又能促进东亚各国的实务性交流和制度化协商机制的建立,为最终建立东亚共同体奠定基础。
(五)东亚各国应增强区域认同感
根据欧洲的经验,没有区域认同,一体化难以推进,更难巩固。因此,东亚国家应当在强化国民对国家认同的同时,培育其对东亚的区域认同意识。区域认同意识主要是指区域内国家和其国民在观念上对所在地区的认同,以及“将自身视为地区整体一部分的认知”。换句话说,区域认同意识“是指该地区国家是否把自己当成本地区的一员,是否与本地区内其他国家存在互动关系并把这种互动当作国家发展的动力,以及是否认可在地区内解决共同面临的安全问题”。区域认同意识的加强可以为“地区主义发展提供文化与心理上的支撑,是地区主义发展中经久不息的深层动力”。而东亚国家的国民在“肤色与文化上的相近性正可为区域意识的建构提供客观条件”。美国著名学者亨廷顿曾指出:“亚洲人相信东亚将保持经济的快速增长,亚洲人相信这种经济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亚洲文化的产物。……尽管东亚人意识到亚洲各社会和文明之间的差异,但他们仍认为存在着重要的共性。”虽然“近代以来,东亚诸国先后发生巨大社会变迁,但是它们即便大力接受西方文化,在总体上依然保持自己的特色,终究是以东方理念实践西方原则”。因此可以说,东亚各国文化上的同一性与相近性是构建区域认同感的重要基础之一。而另一方面,东亚各国对区域共同利益的认可及追求也是构建区域认同感的基本动因。随着区域一体化的发展,东亚地区各国越来越认识到地区利益的共同点,逐步从追求相对利益和短期利益向追求绝对利益和地区长远利益转变。这些因素都可以增强东亚各国对区域认同感的集体培育。“这种东亚认同将成为未来东亚共同体的思想基础”。虽然东亚各国文化也存在着丰富多彩的多样性,有各自的特色,但并不妨碍多元一体的区域认同感的形成。“东亚完全可以在多样化文化的基础上成功塑造出一种共同的地区认同”。我们可以深信,未来东亚区域认同感、共同的价值观、内聚力和各国相互信赖的逐步形成,必将有力地推动东亚共同体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