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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存在的问题
在开展上述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体会到文化金融服务的特殊性以及现阶段首都金融在支持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面所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与首都金融发展目标、文化产业的发展需求相比,当前金融对首都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仍显不足。近年来,我市文化创意企业总数达到30余万家,规模以上企业达3000余家,文化创意产业结构也日趋合理,质量明显提高,总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但是,与首都实施“双轮驱动”战略、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需要相比较,与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发挥首都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的高定位、高要求相比较,我市文化创意产业还需进一步加快规模化发展的步伐。
其次,文化产业的自身属性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导致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比较突出。数据表明,文化创意产业普遍存在着不良贷款率高、有形资本较少、第一还款来源不明确、未来收益和市场价值不确定、成本回收周期较长、商誉等无形资产难以评估和流转等问题,金融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面临的风险较高,金融机构在支持文化创意企业时还比较审慎,造成文化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比较突出。
最后,金融资源的分配不均以及相关政策体系的不够完善也在制约着金融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力度。传统金融机构对文化企业、文化产业的发展特点、特色金融需求的认识仍有不足,金融资源在各细分文化产业的分布不均。以市场化程度最高的电影领域为例,将版权作为抵押从而获得贷款的电影公司也只限于中影、华谊等几家电影巨头。此外,政策性的文化产业引导体系、金融扶持体系也都不够健全,相关金融创新与文化企业的需求结合不够紧密,这些都需要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