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企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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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德意志民族统一与工业化

公元919年(另说为911年),东法兰克王国(从法兰克王国分裂出来)的萨克森公爵建立了德意志王国。公元962年2月2日,德意志王国的奥托一世又被罗马教皇加冕为“罗马帝国的皇帝”,由此开始了德意志王国的“神圣罗马帝国”时代,一直延续到1806年。在此期间,中央集权式的皇权权威几经变迁,最后于13世纪中叶走向衰落,德意志王国陷入小邦林立的分裂状态。王位不能世袭,只能由七大诸侯(他们被称为选帝侯)参加王位的选举。出于自私的考虑,选侯们喜欢选择势力较小、不会危害自己权力的独立家族代表成为国王,结果是在漫长的王朝历史发展过程中,没有一个王朝能够强大到成为民族国家的代表,并进而在事实上统一德意志王国,众多的独立邦国最终也难以形成一个共同的经济中心。

这样,在中世纪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中,德意志最终没有形成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德意志民族始终处于一种艰难的、分裂的、悲惨的和扭曲的境地。

1517~1522年,马丁·路德倡导的宗教改革仅仅是德意志民族意识觉醒的开始。马丁·路德做了一件对德意志民族统一具有深远影响的事情,那就是用当时德意志人普遍使用的语言翻译《圣经》,这件事情一直坚持到1534年。在神圣罗马帝国极为不幸的分裂岁月里,路德的“统一德语”成为联系所有德意志城乡和邦国的纽带,成为以后几个世纪中德意志民族融合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路德新教改革所倡导的新教伦理则成为资本主义的精神内涵。在这一期间爆发的德国农民战争运动,则把这股民族统一的浪潮向前推进了一步。

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宗教改革结束时,赢得胜利的是德意志境内的各个诸侯王国,德意志的居民分裂为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德意志帝国在政治上更加分崩离析了,国家和民族的统一还是一个非常遥远的梦。

百年之后爆发的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德意志兰不仅成为欧洲纷争的战场,经济上受到极大的破坏和洗劫,而且政治上中央政权被大大削弱了。在战后1648年订立的“威斯特法利亚和约”中,荷兰和瑞士脱离神圣罗马帝国而独立,虽然确认了大小国地位平等、信教自由的原则,但德意志兰却更加衰弱了,各地诸侯成为完全独立的势力。随后在法国和瑞典的参与下,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与各地诸侯拟定了一部帝国《宪法》,规定所有帝国中不同等级的选侯、各级诸侯、帝国城市都保有完整的主权,包括内政和外交的全部主权。这就意味着,神圣罗马帝国的瓦解是有《宪法》依据的,其内部的无政府状态也是用法律形式确保的,外国势力可以随时干涉德意志兰的内政事务。

三十年战争后,德意志兰出现了三大变化:一是经济上更加落后了,进入了第二次农奴制(再版农奴制)时期;二是政治上诸侯小邦专制主义的统治,代替了中央集权专制主义的统治,德意志兰分裂为314个邦,1475个骑士庄园领,严重阻碍了民族经济的发展和民族市场的形成;三是德意志兰东部边区的普鲁士邦国迅速崛起,令世人刮目相看。

1517年由马丁·路德发起的德意志民族国家统一运动的目标没有实现,德意志兰仍处于四分五裂之中,德意志人依旧生活在古旧的封建生产关系中,其经济发展大大落后于西欧其他民族国家。德国著名诗人海涅曾感慨道:法国人和俄国人占有了陆地,海洋是属于英国人的。只有在梦想的空中王国里,德意志人的威力才是无可争辩的。

在随后的一百多年时间里,促成德意志民族统一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18世纪开始的德意志文化民族主义。17~18世纪在英国和法国首先出现了科学和文化领域的思想启蒙运动。在这一场运动中,德意志也涌现了一大批思想家、文学和艺术大师,如初期启蒙运动中的思想家托马斯乌斯、莱布尼茨、沃尔夫、戈特舍德、莱辛、康德等。在狂飙运动期间(1770~1785年),德意志兰资产阶级内部兴起了第一次带有全德性质的民族文学运动,其中代表人物就有赫尔德尔、青年歌德和青年席勒。而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德意志的文化民族主义得到了迅速发展,以知识分子为代表的德意志民族精英开始关心政治,政治觉悟明显提高了,他们把民族和国家作为自己精神追求的世俗对象,这些代表人物有歌德、谢林、黑格尔和贝多芬等。正是这些人,把德意志的文化民族主义推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其次是拿破仑战争对德意志政治民族主义形成的影响。拿破仑战争(1799~1815年)的直接结果有两个:一是1806年“普莱斯堡和约”的签订,把奥地利势力排挤出意大利和德意志;二是神圣罗马帝国在1806年宣布解散(共850年),在拿破仑主导下,德意志西部和西南部的16个邦宣布成立“莱茵联邦”。而德意志邦国中最大的邦国——普鲁士却没有参加这一联邦。普鲁士先是保持中立,后来反而参加了反法同盟。普鲁士的政策得不到德意志人的支持,加上实力上确实不如法国,在与法国的军事对抗中接连失败,1806年10月28日,拿破仑以胜利者的姿态通过了勃兰登堡门——普鲁士的凯旋门进入了柏林。1807年6月,俄普联军被法国彻底打败,普鲁士被迫签订了“提尔西特和约”,由此丧失了一半以上的领土,而且还要承担反英的义务,赔偿法国战争赔款1.5亿法郎,曾经强大和独立的普鲁士王国被迫陷入了全面崩溃的境地。这时普鲁士的有识之士才深刻地认识到,依靠服徭役的农奴子弟无论如何也战胜不了自由的、占有土地的法国农民的子弟。

在这民族存亡的关头,普鲁士的一些自由主义贵族试图寻找社会改革之路,以求民族统一和国家独立。弥漫在德意志大地上的文化民族主义很快转变为政治民族主义,促成了德意志民族反对异族统治和压迫的民族解放战争。这股思想潮流的代表人物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德意志的自由主义贵族,如施泰茵、哈登贝格、洪堡兄弟和克劳塞维茨等。他们云集普鲁士,把普鲁士当成民族统一和国家独立之地,力求通过政治和经济改革来拯救民族的危亡;另一部分是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结合以及一些浪漫主义的民族主义者,如费希特、雅恩神父、格雷斯等,他们把民族统一的希望寄托在普鲁士王国身上,代表的是较为保守的政治民族主义。

最后是普鲁士王国在德意志民族统一的过程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在神圣罗马帝国时代,德意志兰有三个比较大的王国联盟,即奥地利、普鲁士以及第三德意志兰。拿破仑战争期间,奥地利成为独立国家之后,德意志兰只剩下后两个政治联盟了。第三德意志兰是奥普之外德意志中小邦国联盟,地理区域在以莱茵河为主轴的德国“中原地区”。法国占领期间,莱茵河左岸地区曾被并入法国,全面推行《拿破仑法典》,进行了资本主义改造,成为德意志兰资本主义比较发达的地区。但是在这一时期拿破仑所实行的民族自利政策大多考虑的是法国资产阶级的利益,而对德意志民族工业和资产阶级则采取了限制和损害的政策,使在夹缝中成长起来的德意志工商业民族资产阶级很容易地走到反对法国异族统治的民族解放战争中来。不过第三德意志兰的势力不够强大,难以担当民族统一的旗手。

与奥地利和第三德意志兰不同的是,普鲁士在1806年的反法战争中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王国统治者和容克贵族深感自身的安危难以自保,无暇顾及其他。但是在德意志自由主义贵族和政治民族主义者的推动和影响下,普鲁士王国启动了足以改写后来德意志历史发展路径的自上而下的经济和政治改革。

普鲁士王国由两部分组成,即普鲁士骑士团国家(受波兰王国控制),后演变为普鲁士公国;勃兰登堡-马克伯爵领地。1618年这两个邦国连成一气,形成勃兰登堡-普鲁士国家,中间的连接点就是霍亨索伦家族(1435年开始)的统治。1618~1648年的三十年战争后,勃兰登堡-普鲁士国家制服了地方容克贵族,把他们作为统治的阶级基础,建立了邦国诸侯专制体制,推行了重商主义政策,接受了大批来自法国的技术移民,在经济上取得了较大的发展。1701年1月18日,普鲁士王国正式成立,弗里德里希一世(Friedrich Wilhelm I)(1688~1740年,1701年即位)成为第一任普鲁士国王。这位号称“士兵王”的普鲁士国王把普鲁士建成了军事化国家。他依靠强大的军队打击容克贵族在国内的独立地位,形成了特有的“普鲁士精神”——服从、尽职、守时、节俭、准确,国家利益至上,禁欲和严格的纪律要求,服从命令和理性。

普鲁士王国在弗里德里希大王(Friedrick II the Great, 1712~1786年,1740年即位)统治期间,实行了开明君主专制(称为弗里茨时代)。他同样主张国家利益至上,国家应该实行理性主义的统治;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鼓励工商业,促进出口,推动商业发展和出口,尽量把钱赚到国内来。弗里德里希大王把普鲁士王国带上了强权之路,但并没有把他的国家导向现代国家和现代经济之路。在那个时代,普鲁士精神的代表特征就是尚武精神和军国主义精神。扩军、备战、侵略成了国家生活的全部。这种思想、政策和制度构成了后来军国主义的主要内容。在国内实行“权大于法”,在国际上推行“强权公理”的准则。

为了使普鲁士王国成为德意志民族解放和统一运动的旗帜,走上现代化之路,从1807年开始,普鲁士王国进行了自上而下的农业土地制度的改革,史称“施泰茵-哈登贝格改革”。1807年10月,普鲁士首相施泰茵颁布了《十月敕令》等一系列有关土地改革的法令,涉及农业立法(主要是解放农民)、城市自治和王国最高行政改革。其中土地改革的影响最为深远,把农民从中世纪的庄园制度的人身束缚中解放出来,废除农奴制,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资本主义式的私有土地制度,这对于普鲁士的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性质而言是一场深刻的变革。1810年继任首相的哈登贝格,以较为缓和的方式继续推行农业改革。1811年,哈登贝格颁布了《调整敕令》等一系列农业改革法令,提出通过赎买方式解除农奴对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获得人身自由,以对容克贵族有利的方式解决土地问题。同时,哈登贝格还在财政、工业、社会和教育等领域实行了多方面的重大改革。

普鲁士的土地和农业制度改革成为普鲁士迈向现代化国家的一条独特的道路,即列宁称之为“普鲁士式”的道路。

改革之后的普鲁士于1812年挑起了德意志民族解放战争的领导国家责任,在德意志各邦国人民的支持下,1814年4月,终于推翻了拿破仑在德意志兰的统治,取得了民族解放战争的胜利。按理说,至此,德意志的民族统一任务应该是完成了。但是复杂的欧洲形势以及德意志内部的矛盾和斗争,使得本应该完成的历史任务出现了一波三折之势。

拿破仑失败后,欧洲出现了一股复辟倒退之风。反法同盟(俄、英、普、奥四国)在沙俄政府和奥地利首相梅特涅的主导下,于1814年9月至1815年6月召开了一个旨在重新调整欧洲政治格局的维也纳会议(实际上是一个战后的分赃会议)。在维也纳会议上,普鲁士得到了一些领土和经济利益,但是作为德意志兰整体而言,民族统一成为一纸空文。因为沙俄和梅特涅所要建立的是一种落后的欧洲封建秩序,要对德意志兰实行分而治之的所谓均衡政策,镇压德意志兰一切自由和进步的民族运动。会议虽然通过了德意志联邦条例,建立了所谓的德意志联邦,但是这一联邦只不过是中世纪封建传统的最后表现形式。因为这一联邦是由38个主权独立的邦国所组成的松散的联盟,包括1个帝国、5个王国、1个选侯国、7个大公国、9个小公国、10个侯国、4个自由市,以及1个伯爵领地。这一维也纳体系一直持续到1848年。

1848年,欧洲爆发了一场大规模的反对封建复辟的革命运动。在1848年的革命中,德国的首要任务是完成民族统一和国家独立,农民阶级、城市工人阶级、小资产阶级成为革命的主力。革命很快取得了胜利,但是并没有建立起一个有效的资产阶级政权。1849年,在普鲁士军队的镇压下,资产阶级革命最后失败了,维持分裂和封建专制的德意志联邦得到恢复。德意志兰的民族统一进程受到了挫折。至此,德意志兰未竟的民族统一大业已经持续了将近900年了。

19世纪50~60年代,德意志兰的民族统一运动出现了新的转机,当时整个德意志兰出现了有利于统一的多方面条件。第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以及工业革命高潮的到来使德意志兰的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力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第二,1834年建立的关税同盟进一步扩大为相对统一的国内市场,使除了奥地利之外的德意志兰地区与普鲁士逐步实现了经济一体化;第三,沙俄霸权的丧失和俄普同盟的建立使德意志兰统一道路上的外国干预势力进一步削弱;第四,工业革命和经济发展使民族统一成为一种强制性的力量,成为一股历史潮流,谁也无法阻挡;第五,普鲁士的发展势头和综合国力使其成为德意志兰民族统一当然的领导国家。

19世纪60年代以后,德意志民族统一的历史重任就落在了普鲁士王国以及以俾斯麦(Otto von Bismarck)为代表的容克(Junkers)贵族容克原指无骑士称号的贵族子弟,后泛指普鲁士贵族和大地主。起源于16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基本消亡。在德国文献中容克被分为作战容克、宫廷容克、议院容克和乡村容克等不同类型。在德国历史上真正起过较大作用的是乡村容克。乡村容克指普鲁士的贵族庄园主,主要是征服易北河(Elbe)以东地区,并在那里进行殖民的德意志骑士领主的后裔。他们集领主权与乡村政权于一身。容克地主阶级在政治方面属于极端的保守主义,主张君主专制,崇尚武力,赞成对农业采取保护主义,其代表人物是俾斯麦。身上。

1862年,俾斯麦出任普鲁士首相,极力推行自己的统一计划。针对保守派的阻力,他提出德意志兰的统一道路一是只能由普鲁士领导,二是必须凭借武力和战争手段,三是利用民族主义的旗号来聚集各方势力,这就是我们所熟悉的“铁血”政策。

随后,俾斯麦通过1864年的德丹战争击败丹麦,巩固了普鲁士在德意志兰的地位,并为击败议会反对派奠定了基础。通过1866年的普奥战争击败了奥地利,把奥地利挤出德意志联邦,消除了奥地利的影响,使普鲁士在北德地区扩大了影响,成立了北德意志联邦。通过1870~1871年的普法战争击败了法国,使南部诸邦接受普鲁士的保护。在这几次王朝战争中,俾斯麦始终贯彻了“铁血政策”的主旨。

在普法战争胜利的浪潮中,1871年1月18日,俾斯麦在法国巴黎的凡尔赛宫宣告成立新的德意志帝国,即第一德意志帝国,威廉一世(William I)被立为帝国的皇帝,而他本人则出任首相,建立了一个以普鲁士王国为中心的、君主立宪制的德意志联邦国家。至此,德意志民族统一的任务得以最终完成。

德国统一的潮流或道路有多种,但是从德意志兰的长期历史发展来看,只有普鲁士-俾斯麦的统一道路有着成功的可能,是普鲁士和俾斯麦把德国带入了现代发达国家的行列。

德意志的统一道路决定了德国的君主主义、容克主义和军国主义的特征。同时,德意志帝国的成立,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法案,如《银行法》《统一货币法》《专利权法》《统一关税法》《统一度量衡法》等,扫除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

德意志民族的统一,加速了德国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统一国家对于政府干预经济和工业化进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统一的德意志帝国非常重视教育和科技的发展,注重学习其他国家的工业化经验,从基础和本质上保证德意志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进程。

德意志民族统一后至1914年间,在俾斯麦的领导下,制定和实行了不少有利于工业化的经济政策,加上普法战争的胜利,为德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矿产资源和资金来源,而德国企业家能够抓住当时第二次新技术革命的机会,发展了新兴产业,如电力、化学和光学产业等。从这一意义上说,德意志帝国加速了工业化进程。至1914年,德国在世界工业总量中的比重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年均增长率为4.7%,超过英国和法国,居欧洲第一位、世界第二位。在短短的40多年时间里,德国完成了工业化任务,建立起了完整的工业体系,成为欧洲头号经济和政治强国。

德国是典型的后发国家的工业化类型,是一种赶超型的现代化,具有速度快、周期短、内容新、程度彻底、范围广泛的特点。注重发展教育和科技创新,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完善的教育体制,能够为每一个德国人提供从小学到职业学校、从工艺学校到大学的求学机会。德国政府也较早重视社会问题,开始社会保险立法,最早建立了健康保险、事故保险、伤残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但是德国的市场化是不够完善的,政府的作用比较突出,因此也是一种政府主导型的工业化,卡特尔化和垄断化的趋势也非常明显。

此外,在德国社会中容克和封建因素长期残留在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这对德国经济和政治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德国的工业化经济从一开始就打上了军国主义和大国沙文主义的烙印。从这一点看,就不难理解德国在20世纪所发生的一切重大历史断层以及人性扭曲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