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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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国内外经验对福建统筹城乡发展的启示

福建省的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城市与城市人口的区域分布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与城市化本身带来了一系列社会和环境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充分把握省情实际的基础上,对我国的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与经验进行深入研究,同时也要借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有益经验,努力探索符合福建实际的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道路。

一 坚持推进城乡规划体系一体化

把城乡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体系一体化,形成城乡统筹、相互衔接、全面覆盖的城乡规划体系。深入贯彻《城乡规划法》,积极探索城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新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抓紧修编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省域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市(县)域总体规划、镇(乡)域规划以及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合理安排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的空间布局,规范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确保各类城乡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衔接协调,做到统筹规划、整体布局、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创新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建立城乡规划协调机制,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为支撑的空间规划体系,逐步推进“三归合一”;改进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机制,强化社会的参与和监督,通过法定的程序,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各类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各类城乡规划的实施;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执法,维护城乡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改变以往“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状况。

二 坚持推进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

顺应城乡经济不断融合和三次产业联动发展的趋势,统筹规划和整体推进城乡产业的发展,努力形成工业化与信息化相融合、制造业与服务业相配套、工业与农业相促进、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产业布局,积极推进特色农业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开发、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整合优化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力推进城乡工业向工业园区集聚,着力形成城乡分工合理、区域特色鲜明、生产要素和自然资源禀赋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产业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城乡产业结构,遵循产业结构演进规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品牌农业,鼓励发展生态现代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农业的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形成产业集聚化、资源集约化、技术创新化、制造信息化、标准国际化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连接海峡两岸的现代物流中心、对台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富有特色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进一步强化城乡产业内在联系,以工业化的理念推进农业产业化,以现代农业的发展促进制造业、服务业升级,以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三次产业融合,鼓励城市工商企业向农村延伸产业链,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努力形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互促共进、协调发展的格局。

三 坚持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建设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共同发展机制,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城乡交通、电力、电信、信息、邮政、供水、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交通网、供水排污网、有线电视网、电信通讯网、宽带信息网和环卫设施网,实现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共建共享,缩短城乡之间的空间距离和设施落差,着力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加快城乡一体化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乡村道路建设,提高城乡道路标准和路网密度,完善城乡路网结构,促进城乡交通衔接,形成干支相连、区域成网、城乡通达的公路交通网络。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城乡供水设施建设,确保城乡供水安全;切实加强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城乡防洪排涝系统建设,提高城乡防灾减灾能力;切实加强农村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形成以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城为核心,以中心镇、中心村为基本联结点,覆盖城乡的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提升城乡公共设施保障能力。

四 坚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按照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大力推动城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共同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使城乡居民共享现代文明,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把义务教育重点放在农村,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布局结构,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试点,完善“以县为主”教师管理体制,将县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学校水平,并将编制核定到具体教学点,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中小学合格校建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动植物检疫等执法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和食品药品质量检测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文化、体育服务网络,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重点推进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文化设施建设,消除社区文化中心、行政村文化室建设空白点,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工程,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重点推进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竞赛、健身活动,丰富和活跃城乡居民文化、体育生活。

五 坚持推进城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

以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和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目标,加快推进城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带动就业容量的扩大,以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就业结构的优化,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稳定的就业岗位;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引导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打造功能完善、平等竞争、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稳定和增加就业机会;改革劳动和就业管理体制,健全就业援助体系,统筹抓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城乡劳动力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加强城乡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权益保护,逐步消除劳动用工中城乡居民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异,实现同工同酬同保障。加快推进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网络建设,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以个人账户为核心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城乡医保一体化管理;健全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基本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健全以低保和救灾救济为主体的社会救助,以优抚和退役士兵安置为重点的优抚安置,以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主的社会福利服务保障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调整低保标准,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依法落实农村“五保”、城镇“三无”救济对象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的政策;健全社会保障性住房制度,加快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继续实施农村安居工程,进一步改善城乡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六 坚持推进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

加强和完善城乡社会管理,健全城乡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提高城乡社会管理水平。建立城乡一体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户籍管理上的歧视性政策和不合理的限制性规定,实行城乡无差别的、以身份证管理为核心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住所和相对稳定职业或合法生活来源为城镇户口基本准入条件,有序推进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管理模式,打破政府行政管理“城乡分治”的局面,调整各级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和行政职能,重心向基层下移,工作向农村拓展,管理职能向农村延伸,逐步从制度上使政府对城市和农村的社会管理统一起来。建立城乡一体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服务完善、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对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建立城乡一体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和反映途径,认真对待和解决城乡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公共安全预警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防灾减灾设施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高处置社会公共安全问题能力。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平安福建”建设,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目标责任管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建设,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七 坚持推进城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一体化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城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创新城乡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提高城乡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抓好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优化生态环境功能布局,加强闽江、九龙江等江河源头和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管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和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抢救性保护、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环境强制性保护、生态环境良好区和农村生态环境积极性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严格保护,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加快沿海防护林、生态公益林和区域生态廊道建设,建立健全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严格控制城区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烟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建筑粉尘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等,不断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加强农村环境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强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实施“三清六改”,基本实现农村水电道路通达、饮水卫生安全、村庄庭院绿化、厕圈卫生整洁、垃圾堆放无害、家居清洁净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持续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生态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生态村等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城乡环境管理能力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城乡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能力,建立城乡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提高环境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和应对能力。坚持合理开发和集约高效利用资源,对土地、水资源、森林、矿产等重要资源实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和集约高效利用,不断增强资源承载能力。积极开发和应用低碳技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和消费方式,努力做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资源利用率持续提高、污染排放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执笔:吴肇光、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