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财政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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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数量、逻辑和历史,是经济学的三大分析工具。如果一定要在这三者之间作一个取舍,将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然而无论如何,我不会去掉历史。

在经济学史上,1776年是一个不平凡的年度,本书的研究对象——美利坚合众国——在北美的土地上诞生;亚当·斯密也在同一年出版了穷其毕生精力完成的巨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学随之诞生。

自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已经发展了两百多年。然而在一个最根本的问题上,研究经济学的学者们并没有完全达成一致:经济学究竟是规范性的哲学还是一门实证性的科学?我心目中的答案是后者。经济学不是教给你“好与坏”的区别,而是告诉你“为什么”。莱昂内尔·罗宾斯在《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一书中坚持认为,“价值判断超出了实证科学的研究范围”。如果你接受经济学是一门实证性科学这样的论断,那么你就应当相信,经济学研究的根本要务是解释已经发生过的现象,而不是忙于做出各种以政策制定为导向的价值判断。

阿尔弗雷德·马歇尔在1885年做了一次题为“The present position of economics”的著名演讲,其中有这样一段耐人寻味的话,同时被米尔顿·弗里德曼、安娜·施瓦茨的《美国货币史》以及张五常的《经济解释》选为其卷首语:

“这些争议的经验告诉我们,除非经过理智的考究与阐释,我们不可能从事实中学得些什么。这也教训了我们,使我们知道最鲁莽而又虚伪的,是那些公开声言让事实自作解释的理论家;或者无意识地,自己在幕后操纵事实的选择与组合,然后提出如下的推论:在这之后,所以这就是原因。”

“古为今用”是历史研究的最终目标,但我们研究经济史,是为了解释历史,而不是为了操纵历史(现在发生的事实即是将来的历史)。

有一则广为流传的笑话这样说道,“不要和经济学家们争斗,因为他们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假如经济学家们真的是用那只“看不见的手”去推动经济运行的话,我们倒没有什么好担心的。然而,无数的经济学家把经济学理论当成了按照其主观意愿改造世界的工具,幻想着自己拥有上帝的本领,希望能够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经济政策工具,去创设一个美好的乌托邦,给世界带来“公平”和“效率”。“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开,后果往往会超过经济政策制定者最初的设想。这也正如《圣经》中所说的那样,“引到灭亡,那门路是宽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路是窄的,进去的人也少”。

过分追求经济史的政策导向性,试图在历史上寻找一个个孤立的事件,以之作为“事实论据”来为当前的某些经济政策辩护,这是经济史研究的一大不良倾向。经济史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所研究的对象是已经发生过的经济现象,是事实。乔治·斯蒂格勒在他的著名论文《效用理论的发展》一文中,不无痛心地指出:“经济学家不渴望事实的挑战。”在那些不以历史事实为依托、空谈“公平”“效率”的经济理论的“指引”下,人类恐怕注定将要走上那条通往灭亡的道路。

经济史研究中另一大不良倾向在于其对制度的忽视。在鲁滨逊·克鲁索世界之外发生的一切经济活动中,都存在着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就必然存在着制度和各种各样的交易费用(transaction cost)。交易费用与一般的经济成本一样,是我们作出选择时面临的机会成本,考察包括交易费用在内的所有成本局限对人类选择行为的影响是经济学理论的全部追求所在。制度是人类行为相互影响的框架,制度的产生正是为了调整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从而降低交易费用。一切经济学都是制度经济学,因而一切经济史研究都必须探寻经济史事件背后的成本局限和制度根源。

财政制度本身就是政府在局限条件下最优选择的结果。财政制度在运行的过程中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冲击,有不可抗力造成的灾变,也有人类社会制度本身引发的战争。在不断适应和应对这些冲击的过程中,不同的财政政策选择被做出,财政制度也就形成了今天的这个样子。无论这些因素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其最终的结果是,借助于财政政策的巨大威力,政府似乎不甘于只扮演其“守夜人”的角色,成为经济活动的参与者甚至是主导者。到了现代社会,政府的财政政策已经涉及经济制度运行的方方面面,使我们不禁对它的存在产生了依赖,认为它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是“好的”。财政学家们历来都试图将财政理论指导下的财政政策作为一种提升“社会整体福利”的工具。福利社会兴起之后,有着深远抱负的经济学家们幻想着在全世界建立起北欧国家那样的“从婴儿到坟墓”式的财政制度。其结果是,财政理论被打上了“道德”的标签,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似乎成为财政政策理所当然的使命和任务。实践的结果与预想的恰恰相反,多数财政政策并没有成为全社会各阶层广泛认同的“集体行动”,而是沦为了各种利益集团为自身谋取租值的工具。

财政理论是方程,历史事实则是可以代入方程之中检验其正确性的数据。任何财政学理论,都要能够接受事实的检验。一个具有良好解释事实本领的经济理论才能被用来进行经济预测,乃至指导经济政策实践。历史事件的发生并不是一种巧合,历史有它自身的逻辑,历史事件背后的选择也有着各自不同的局限条件。经济史研究的根本途径就是探寻历史事件背后的这些局限条件,然后用经济学理论去回答一个个具体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也是实证经济学研究方法的精髓所在。

接下来,我将结合对美国财政史已有研究文献的综述,提出一系列美国财政史研究中值得注意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构建自己心目中的美国财政史研究框架体系。

1789年美国联邦政府成立是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个结点,1789年之前可以被认为是美国财政史发展的“前财政史时期”。一般认为,英国政府对殖民地的税收压迫是引发美国独立战争的一个重要原因(Albert S. Bolles, 1879;李剑鸣,2002;李雅菁,2008),但现有的研究对英国在殖民地税收制度演变,特别是关税征管制度演变过程的研究是十分薄弱的。Albert Bolles(1879)研究了大陆会议和独立战争时期的财政活动,相似的成果还有Ferguson James(1961), Edwin Perkins(1994)和Ben Baack(2001)等。Mancur Olson(1993)为我们理解和解释美国独立时期精英阶层的活动提供了别样的思路。

联邦政府成立之前政府财政活动的具体内容并非经济学者关注的重点,我们希望了解的是,前财政史时期的财政活动对联邦政府成立后的联邦、州和地方的财政制度分别产生了哪些影响。Edwin Perkins(1994)通过关注汉密尔顿财政思想、财政政策及其对1815年之前美国财政的影响,为后续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但学术界对这一方面的关注是远远不够的。本书试图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为分析美国宪法制度框架对美国经济制度和政府财政活动的影响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1789年之后的政府财政活动是美国财政史研究的主体内容。我们可以从财政制度、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三个大的方面对美国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的财政活动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