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草地生态保护中牧户的福利变化及补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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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社会福利最大化

福利的均衡问题探讨无疑是以早期福利经济学思想的效用和功利主义为基础的,也即个体的资源平等和公平分配才能实现个体福利的最大化,个体福利的总和为集体福利。孟青春等(2001)通过增加效率约束条件的货币测度的社会福利函数,提出了社会福利最大化的优化模型和资源消耗最小化的优化模型,并指出了福利最大化与帕累托效率之间的关系。聂鑫等(2010)将失地农民的福利定义为外部性,通过还原法、替代法和CVM计算了农地的价值,以作为失地农民的福利补偿标准。刘玉龙等(2009)用效用函数探讨了福利定义,认为福利是偏好,个体的福利总和便是社会福利,并将生态保护的外部性用效用函数进行了探讨,以GDP为福利标准探讨了帕累托最优下的上下游的福利均衡。

在追求资源获取和资源的公平分配中,毫无疑问个体不仅仅是追求吃、穿、住、用、行等资源最基础的效用的平均分配,个体在资源效用或福利的追求中,体现出的是拥有资源的能力大小、个体能自由获取资源的机会、个体获取资源以及提高生活质量的能力等。单纯用资源拥有权来衡量福利明显是对福利的弱视,而通过对偏好的满足来体现福利及其均衡显然也是福利的不完全表达。而在对福利的内涵界定不清楚的前提下,我们更不能深层次地把握福利的损失和补偿问题。个体和集体福利的界限界定不清楚,更无法科学地研究福利的均衡问题。而忽略个体福利的内部异质性及其异质性导致的集体福利的性质和质量的变化而探讨福利均衡问题显然也是有失偏颇的。阿罗不可能定理表明,我们不可能通过个体的偏好序数、偏好的一致而得到社会福利函数,因为个人偏好是复杂的、多种多样的,个人偏好显然不能排除他人效用冲突和人际比较而实现社会选择,把个人判断的总和作为福利判断的准则同样不可靠,只有揭示福利的基数效用及人际可比性,实现福利的精确测量才可能实现社会公平和平等。

根据帕累托最优,个人是他本人的福利的最好判断者,社会福利函数是社会所有个人的效用水平的函数,即个人序数或者基数偏好的函数。要使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化,必须同时实现经济效率和公平分配,那么,最终的社会排序就可以得到了,即社会选择就是在满足一些合理的条件下,找到一个以个人偏好为基础的社会偏好。因此忽略了福利的基数测量和人际比较,只探讨效率问题而回避社会收入的分配问题。我们在福利均衡研究中,到底应该是关注资源的有效配置问题即福利的效率问题,还是应该关注对贫困人群的资源获取能力即福利的公平问题?如果我们侧重于资源的有效配置问题,那么我们在探讨社会福利最大化问题时,必须以不损害个体的福利为前提,因此在强调帕累托最优时,必须排除垄断效应、外部性等因素,否则就应该在信息公开和透明等条件下考虑次优标准。面对贫困人群,我们是应该考虑通过累进的税收/转移支付制度和反向加权来实现社会公平,还是应该选用黄有光先生的“一元就是一元”的第三优理论?

可见,我们在谈福利的公平和效率问题时,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是否存在外部性、信息公开、公共政策以及税率和补贴问题,然后探讨选择福利均衡的前提下是否应该补偿或转移支付,而不是在考虑福利补偿的同时不考虑资源的低效利用以及支付意愿的加权导致的不均衡,辩证和动态地看待均衡和补偿问题是科学和必要的。

在社会福利的经济指标体系中,当社会决策者考虑并尊重消费者偏好时,消费者剩余是社会经济福利的表达,是一项经济制度或制度安排好坏的福利标准,社会福利普遍、公平地实现社会剩余最大化时,作为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可行的标准,可以防止和矫正市场失灵并增加社会福利。希克斯和马歇尔的补偿理论认为,当社会变革使一部分人受益而另一部分人受损时,受益人可以对受损人进行补偿,只要收益大于补偿就说明社会福利增加了。因此,我们认为在用消费者剩余来补偿受损者的情况下,社会福利将是均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