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恩格斯问题”是一个由“西方马克思主义”和西方“马克思学”提出、展开而在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已经引起并正在引起争论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思想是“一致的”还是“对立的”,抑或存在“重要差异”、“实质性差距”?新时期以来,这个由“西方马克思主义”和西方“马克思学”提出和讨论的“问题”,在国内学界“回到马克思”、“重读马克思”、“重新理解马克思”的学术语境中,再度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讨论中所提出的一系列问题,诸如“费尔巴哈问题”、“自然辩证法问题”、“恩格斯的阐释问题”、“恩格斯对马克思遗稿的编辑、修改问题”、“‘哲学’与世界观问题”等,都是与对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马克思主义作何种理解相关的重要问题,因而是不能被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研究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轻视或忽视的,而“马克思-恩格斯问题”研究的重要意义也在于此。
为了把“马克思-恩格斯问题”研究引向深入,必须确立“问题”研究的“主体自觉”和“方法论自觉”,以超越“西方马克思主义”和西方“马克思学”的研究框架和既有结论,提出基于“中国主体”立场的“中国问题”,并探究解决“问题”的“中国方案”,从而使对“问题”的研究既有助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生形态”的理解,也有助于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史的研究,创新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
所谓“马克思-恩格斯问题”,本质上乃“我们”的“马克思-恩格斯问题”,而非作为“马克思恩格斯本身问题”的“马克思-恩格斯问题”,因而所谓马克思恩格斯思想之间的“对立”、“差异”,本质上不过是作为后来者的研究者们所持观点之间的“对立”或“差异”。就以作为“马克思恩格斯本身问题”的“马克思-恩格斯问题”而论,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关系也是“本质一致”的,其“差异”是“一致中的差异”,而非“异质性差异”、“实质性差距”,更非“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