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经济新常态下实现社会风险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原本被经济高速增长掩盖的各种社会矛盾逐渐暴露出来,在这种形势下,重新整合社会风险和公共危机应对机制,实现社会风险治理体系现代化意义重大——不仅体现经济新常态下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也是处理好深化改革过程中重大关系的必然选择,更是避免陷入“三大陷阱”的治本之策。
第一节 体现经济新常态下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新理念
从政治意义上讲,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论断的理论贡献,是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的重大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新时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前行以及最终实现中国梦的思想向导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共圆“中国梦”为旨向,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锐意拓新,深化改革,成果显著,可谓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更加令人振奋的是,在工作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国梦)政治承诺为引领的涵盖“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一个总目标”、“四个全面”发展战略、“五大发展理念”、“四个自信”、“两个敢于”和“十个不忘初心”的全新执政理念。在不同寻常的几年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论断,直面新时期党和国家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面临的若干重大理论问题与现实困境,集中彰显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核心的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虽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与论断高屋建瓴,而且关涉众多,但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十分明显,那就是“深度优化治国理政,持续推进中国发展”。具体而言,亦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证如期兑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庄严政治承诺(中国梦)。
一 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自信
文化,尤其是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乃至一个民族的灵魂支柱。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不仅能为新时期治国理政提供有益的智力支持,也可以为新时期道德文化建设提供有益的思想启示。在一定意义上说,当今国家治理体系的建立健全是在我国历史积淀、文化传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上长期渐进和演化的结果。很显然没有文明的传承和文化的发展,实现中国梦的奋斗目标就成了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率先提出“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这一主张。随后习近平又对如何树立和夯实文化自信做过多次论述,不仅强调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理应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的题中之义,更明确指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的实质,正是坚持文化自信。当然“文化自信”并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或者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学术名词,所谓“文化自信”是可以真正践行并有着深厚历史和思想根基的民族底蕴。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底蕴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伟大实践有机融合,共同孕育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种植根于优秀传统文化基础上的先进文化,夯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基,并奠定了民族的文化自信。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增强民族的文化自信的直观体现和必要条件。作为固本强基、凝神聚力的基础性工程,明确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确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心内容,并以此为核心构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度优化治国理政理念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贡献,这也是全方位构建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价值体系和文化自信,以及保证民族文化自觉的强力支撑——坚定的文化自信,不仅是新时期抵御社会风险、应对治理危机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保障,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的根本前提。
二 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凝神聚力,迎难拓新,锐意改革,步步为营将改革开放各项事业积极推向前进: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文化领域改革生机盎然,多措并举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探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走向深入,其他重要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改革也取得重大突破和明显成效。可以说全面深化改革强力提振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同样,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显著成效也再次无可争议地彰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仅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更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谋划中国未来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选择。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确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改革战略,这在深度优化治国理政方面具有根本导向性意义。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怎样理解和贯彻全面深化改革这一总目标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和论断,在这些讲话精神中贯穿始终的基本观念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完善制度体系和实现制度现代化。
第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尤其是推进社会风险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坚持、完善和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推进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所有领域的整体改革,而这一切必然依托于包括社会风险治理体系在内的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现代化。
第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涵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维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治理体系能效的高低表现在治理能力本身,而治理能力的提高又依赖于治理体系的完善。虽然要实现国家治理的善治状态,制度建设是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问题,但是脱离了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安排和制度体系都是形同虚设,因此所谓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体两面的辩证关系。
第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局的宏大工程。就国家治理体系而言,至少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多个领域的机制体制与法律体系;就国家治理能力而言,至少包括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治党、治国、治军等多领域,涉及内政、外交、国防等各方面的决策力和执行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是系统的、全面的、整体的改革和完善,是多领域改革和创新的集成联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要形成整体效果,取得矩阵式效益。
第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基础和核心是不断改革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安排和制度体系建设进程来看,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实践前半程的任务已经完成,前半程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推进改革,进而为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后半程奠定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后半程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第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抵御社会风险和应对治理危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场对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提出巨大挑战的攻坚战,只有着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尽快把执政党各级干部和参与各方面管理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工作素质和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得以有效运转。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改革总目标,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发展规律、相关制度建设的属性和作用深入探索和审慎思考的结果。不可否认,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体系,为中国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必要的保障。然而,因为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以自身制度建设水平有限,制度体系和各项机制体制结构中难以避免地有旧社会政治遗存。当前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现代化,实现这一既定目标已经成为我国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不可推脱的历史责任。我国现行制度体系中的主要弊端和风险,源自在一定意义上仍带有封建主义遗毒的官僚主义,“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实际上,官僚主义是自然经济和小生产的政治衍生物,与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政治文明格格不入。要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必须破除官僚主义。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特别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进程,对微观经济机制和宏观国家治理体制中的官僚主义产生了巨大冲击。可是,国家权力运行结构中依然残存官僚主义积弊,党和政府目前依然肩负着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艰巨使命。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密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直面现行机制、体制和具体制度安排中的痼疾,通过全面推进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将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推向新高。
以制度现代化为先导整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继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和规律。制度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前提,制度建设的成熟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完善度的集中表现。从一定程度上说,完善制度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最重要环节和最关键内容。就现实而言,我国需要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逐步推进制度现代化进程,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当初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谋划未来的时候,邓小平同志曾经高屋建瓴地提出过一个关于制度建设的战略思想,即1992年南方谈话中提到的有别于苏联“休克疗法”的“增量改革论”。从南方谈话到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化建设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改革进程。再过不到4年的时间,就到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的“第一个一百年”,即2020年。执政党已经庄严承诺,到了这个关键时间节点,我国在关键领域和重要改革环节上必须取得实质性成果,形成科学规范、系统完备和运行有效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运行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使各方面制度体系日趋成熟,亦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现代化进程应该由增量改革到体现质的升华。制度现代化进程无止境,改革脚步须前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须依托于制度现代化的实现。制度现代化绝非口号,而是有具体内容和实际标准。在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用“8个能否”来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这等于是为我们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制度建设现代化的科学内涵提供了最权威依据。这“8个能否”分别如下:第一,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第二,全国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第三,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第四,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第五,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第六,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第七,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第八,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与监督。归根结底,贯穿于这“8个能否”中的主线与核心,就是能否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的有机统一,而在三者之中保障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事业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则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的归宿和落脚点,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本质要求。
实现制度建设现代化的实质是切实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保障人民群众切实享有管理国家事业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价值取向。民主是现代国家政权形式,民主就意味着在法理上承认公民在公共权力面前的平等地位,承认公民都有参与国家事业和管理社会事务的基本权利。从根本意义上讲,民主的实现程度与国家的发展程度成正比,并与国家命运休戚相关,因此民主的实现其实就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紧紧把握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致力于实现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和坚持党的领导的有机统一,进而持续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现代化水平,不断开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境界。为此,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三个目标”:一是始终确保党和国家的活力;二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调动基层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归结起来,贯穿这三个目标的根本原则,是确保人民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民主权利及地位。尤其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社会主义民主的辉煌旗帜,着眼并着力于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层面切实拓宽社会主义民主新境界。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更好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作为新时期争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往开来不断前行的首要前提;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即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之后,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法治建设的宗旨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和保护人民,并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和坚决保障人民权益等一些要领性阐述。这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和国家学说,是依靠人民的意愿来提升制度建设的现代化水平,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指针;十八届五中全强调,要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亟须破解发展难题和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并突出强调共享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就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和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
三 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
作为维系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主要支撑和基本实现方式,制度和法治之间向来是一体两面的辩证关系。现代民主政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一再表明,制度建设的推进依仗法治的加持和完善,反过来,法治的废弛自然也是制度建设缺位的结果。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现代化的进程,承担提升制度建设现代化水平与促进法治现代化进程的双重使命。遵循现代化进程的基本规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先后做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和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全面深化改革总任务,以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承载并助推中国现代化朝更高目标跃进。
站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总目标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任务的最新高度,深刻系统阐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科学制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代党和国家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最新理念和战略思想。习近平强调指出:法律乃治国重器,法治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依托。全面依法治国,是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诸多社会风险、治理危机和重大问题,解放社会生产力,激发社会活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保障国家与社会长治久安的基本宗旨。此外,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指出:当前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攻坚克难的决胜阶段,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面临的社会风险乃至治理危机实属空前。在这个时期,如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和事关改革成败的其他重大事项的任务之重也是前所未有,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局中的作用更加重要,更加紧迫,其地位也更加突出。能否顺利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任务,是事关执政党执政兴国、实现人民福祉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性全局性的问题,同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现代化的核心工作。这正是执政党新时期治国理政新理念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表现。恰是在这一新理念的指导下,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任务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还提出了形成完备、高效、严密和有力的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并形成完善和严谨的执政党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和依法治国的协同共进,坚持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和法治国家的三位一体建设,努力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与全民守法相结合的善治局面,提出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任务。
从本质上说,民主与法治都是统一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全部实践中制度现代化的本原。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不仅为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拓展了空间,而且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了价值基础和行动坐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更进一步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让创造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充分涌流,让劳动、信息、技术、管理和资本等各项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切实惠及全民。归根结底,这就是要让人民民主权利真正落到实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发展的新时期,只有紧紧把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质,将制度建设与法治建设及其现代化有机融合,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质意义层面上发扬民主以健全法制,才可促成民主与法治的共生共荣,依托民主和法治的制度性力量达成善治和应对社会风险乃至治理危机进而推动经济社会的新发展,为如期兑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政治承诺输入源源不断的政治驱动力。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重申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的重要意义,突出强调将坚持依法治国确定为全民深化改革进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并提出了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
四 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
美国高盛公司资深顾问、《时代》周刊高级编辑乔舒亚·库珀·雷默(Joshua Cooper Ramo)在英国伦敦外交政策中心发表的一篇论文中,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逐渐摸索出来的非常适合中国国情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称为“北京共识”(The Beijing Consensus)。之后,库珀对于中国发展道路和模式的这种界定被各界广泛认可。这从一个侧面佐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成功。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指出,道路问题是关系中国共产党事业兴衰成败甚或生死存亡的大事。我们坚定道路自信,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旨在实现民族复兴的改革征程徐徐拉开序幕。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由一个积贫积弱的后发展国家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在西方反华势力的怂恿之下,社会上却流传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资本主义”或者“中国特色资本主义”的污名化思潮。因为中国发展道路具备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并肩负民族复兴的使命担当,所以这种判断是不正确的。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都有了本质上的提高,中国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大力促进改革开放成果共享机制建设,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优越性和特点。民族复兴的道路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坦途,在经济社会正向发展的同时,诸如贫富分化、环境污染、道德滑坡、增长乏力、政治腐败和信任流失等社会风险也在不断累积。这些在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就应该用改革的方式来应对和解决,这种诉求必然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高于以往的要求。
当前,中国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建设中,直面风险、迎难而上,正在努力建构属于自己的制度文明体系。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两个敢于”和“十个不忘初心”等一系列指导思想和战略布局,无疑是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继续走向前进的令人振奋和充满期待的行动指针。
十八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作了明确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段深刻的论述,清晰地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内涵与实质,其中,最核心的就是“四个坚持”:第一,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前提;第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基本路线;第三,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第四,坚持实现国家现代化和民族复兴这一发展目标。
首先,毫不动摇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根本前提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的领导核心,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也是中国现代化进程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不断前行的根本性政治前提与保障。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有机结合,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和协调各方的政治核心作用,始终确保执政党的纯洁性与先进性,逐步形成、制定和完善了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理论等一系列政策、方针和举措。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在深刻总结以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实践的基础上,系统提出了新时期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续推向前进必须遵循的最新要求和行动指南。之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能彰显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依靠的就是执政党正确和英明的领导,依靠的就是党的领导下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一心和艰苦奋斗。
其次,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就是坚持“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是当前我国面临的最大国情和最大实际。中国共产党正是因为准确而坚决地把握住了这个最大的国情,并坚持立足于这一最大的实际,才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党在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前党和国家现代化事业的基本准则和生命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三者互为一体,不可偏废,更不可动摇。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最可靠保障。
再次,坚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道路总体战略布局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实际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从“两个文明”一起抓,到历经党的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到十六大明确提出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再到十七大提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再到十八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总布局,形成“五位一体”的总布局。这个过程体现了社会主义发展总体布局,不仅是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时俱进的结果,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过程。
最后,坚持实现国家现代化和民族复兴这一发展目标。坚持将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奋斗目标,就是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具体表述。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特点和发展要求,提出并不断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目标。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十八大对此予以确认,并重申这一发展目标的指导意义。2012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参观中国国家博物馆“复兴之路”展览时,第一次提出“中国梦”这一概念。习近平认为,近代以来整个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就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他指出,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基本实现国家现代化,这就是“中国梦”的时间表,同时这也是对“中国梦”的完整表述。“中国梦”关乎中华民族未来发展走向,凝聚着中国人民对于民族未来的殷殷憧憬与切切期盼,同时它也是整个民族孜孜追求的理想,是万千民众薪火相传和世代相济的大愿,每一个中国人都是“中国梦”的参与者、创造者、实践者和圆梦者。2013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一段简短的讲话中,先后9次提到“中国梦”,共获得了10余次雷鸣般的掌声,关于“中国梦”的阐述竟然一度被热烈的掌声打断。由此可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得到全党和全民普遍认可和强烈支持的党和国家的共同奋斗目标。在此次会议上,习近平主席强调:“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对历史的总论,也是对现实的回答,同时也指明了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前进方向,更彰显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国梦”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不断深入。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不能完全依赖物的现代化,主要是人的现代化,要实现人的现代化,关键在于加强党的建设。十八大深入准确分析了当前执政党新时期面临的主要社会风险和治理危机,并将其界定为“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即长期、复杂、严峻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以及愈发棘手的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和消极腐败的危险。这些考验和危险尖锐地摆在执政党面前,因此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任务,比以往更加急迫。实际上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弊端和风险仅仅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面临的深层次风险,迫在眉睫的是如何应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过程中层出不穷的各种矛盾和治理危机,尤其紧迫的是怎样如期兑现“两个一百年”中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政治承诺,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承诺。因此,推进社会风险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新时期执政党治国理政新理念的集中体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