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调查(总第7卷·村庄类第6卷·华南区域第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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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鹿村江氏宗族的自然形态与实态

宗族聚落的发展,总是以一定的人文自然条件为基础和前提的。在不同的自然人文条件之下,宗族聚落也呈现极为不同的形态与样貌。本章将主要从宗族聚落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等方面,考察鹿村江氏聚落的自然形态与实态发展,以期从整体上把握鹿村江氏聚落的发展脉络。

第一节 自然环境

自然环境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气候、地理、水资源、土壤、交通等不同层面,笔者在此也将重点围绕上述几个方面展开。需要指出的是,自然环境中的诸要素并不是彼此分离,而是彼此紧密联系的,并共同构成聚落发展演化的外在条件。

一 气候

鹿村地处台南东部玉井盆地的边缘地带,坐标为东经120度29分1秒,北纬23度9分35秒。在线地图经度纬度查询,www.gpsspg.com/maps.htm。一般来看,赤道至北纬23度50分属于热带地区。也就是说,鹿村正好位于热带和亚热带的过渡带上,可纳入热带地区。鹿村在气候条件上具有常年高温、夏雨集中、干湿分明、易生干旱的特点。从气温来看,鹿村全年气温较高,平均气温达到23.4摄氏度,其中1月的平均气温最低,但也达到17.8摄氏度的较高水平。在访谈中了解到,当地小于10摄氏度即已被村民认为属于极寒气候。在调查中,有村民表示自己过往遇到的最低气温是4摄氏度,也有人表示是6摄氏度,而所有受访者都表示当地从来没有遇到0摄氏度以下,因而也从未有过下雪的记录(见表2-1)。

表2-1 2000年鹿村平均气温记录 单位:摄氏度

资料来源:转引自《楠西乡域发展的历史变迁》,第12页。

与气温同样重要的是降雨量。根据相关的气象数据,鹿村全年的降雨量分布极不均衡,其中前一年10月份至当年4月份雨量明显偏少,而从5月份开始显著增加,并一直持续到当年8月份(见图2-1)。其中,5月以后为梅雨季节,多以短时阵雨为主,长时间的降雨不多。7月和8月份是当地雨量最大的月份,主要是台风影响所致,降雨量短促集中,且雨量极大,很容易引发河流水位的上升。一般来看,台风过境时间通常很短(一到两天),但过境前后经常带来大量降雨,这也是雨量剧增的主要原因(见表2-2)。1984年以前,鹿村附近的曾文水库尚未建成,曾文溪流域水量极大,一旦遇到暴雨时节,河水经常暴涨,从而引发当地水灾,对农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不过,鹿村由于地理位置较高,并不容易受曾文溪水流上涨的影响,这也说明鹿村附近是较适宜开垦和聚居的地点。从鹿村附近地区的作物生长环境来看,当地可资利用的水源非常有限,大多数水源来自雨水,而不平衡的降雨量对于作物生长也有着显著影响。在降雨量较少的季节,当地容易出现干旱,而降水量较多时,又容易引发水灾。由于主要依靠降雨,鹿村附近地区的土地习惯上被称为“看天田”。在当地,雨水主要由台风带来。台风登陆虽然会不同程度地毁坏庄稼,但是同时又会带来农业生产所急需的雨水。就像一位老人所说,“我们害怕台风,但又离不开台风”,这种矛盾性反映了当地气候条件的多变及其对乡村社会的双重影响。

图2-1 鹿村附近地区降雨量变化情况

表2-2 鹿村附近地区平均降雨量记录 单位:mm

资料来源:转引自《楠西乡域发展的历史变迁》,第13页。

从大的地理区域范围来看,台南所在的嘉南平原历史上一直是台湾的水稻生产区,适宜水稻的种植和生长。鹿村当地的气候条件也大体符合水稻种植的气候和降水条件。但是,鹿村并不在嘉南平原腹地,而是地处平原与山区相接的丘陵地带,其水利条件受到明显制约。那么,江如南为什么没有选择在更加富庶的嘉南平原开基呢?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江如南来台的时候,嘉南平原已经有很多汉人进入,可供开垦的肥沃土地很少,因此他只能沿着曾文溪向上进入山区寻找发展之地。从后期的发展来看,不论江如南当时是如何选择的,由于鹿村所处的东部山区并非水稻生产的最佳地点,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鹿村当地在作物结构上的转型和变迁。目前,鹿陶洋已经完全没有水稻种植。当地农户普遍选择种植水果。水果已经成为当地农业的主要产品。

二 地理

鹿村江氏聚落位于现在的台南市楠西区鹿田里。楠西区地处曾文溪上游大埔溪东边的丘陵间,位于台南市东部山区,紧接中央山脉,东接南化乡,南接玉井乡,西边为东山乡、六甲乡、大内乡,北部则与嘉义县大埔乡为界,曾文溪由北向西南穿越楠西。一直以来,楠西和左镇、南化、玉井并称“山区四乡”,是台南地区普遍认为的偏远之地,也是经济上较为落后的地区。楠西全区总面积为109.63平方公里,其西南距离台南市直线距离约50公里。如图2-2所示,楠西区附近均为山区地形,且距离台南市区遥远。从区域经济地理的维度来看,也可以明显发现楠西区远离经济发达区域。

图2-2 楠西区在台南市的相对位置

资料来源:谷歌地球(googole earth)。

鹿村位于楠西区鹿田里,距离楠西区公所2公里,距离玉井区公所5公里,正好处于两区连线上。鹿村是一个位于楠西区域内南面约500米,台三线省道旁的独立聚落,海拔高度为251米至304米。鹿村的东边是海拔263米的“鹿陶山”,现已改称为“鹿陶洋山”,聚落就在山脚下,形成“后有靠山”的形制(见图2-3)。鹿村是鹿田里下辖的一个自然聚落。除了鹿村之外,鹿田里还包括油车、大林、东西烟、下烟其他四个庄头。相对鹿田里而言,鹿村江氏聚落只是其所辖的五个庄头之一,而鹿田里才是地方行政的最基层单位,也是为官方所认可的完整的地域概念。叶泽山:《鹿陶洋江家聚落成果专辑:区域型文化资产环境保存与活化计划》,台南:台南县政府2009年版,第12页。

图2-3 楠西区位

资料来源:谷歌地球(googole earth)。

从大的地理区位来看,玉井、楠西等区都处于玉井盆地腹地。玉井盆地是一个长约13公里,宽约2公里长方形盆地。黄博文等:《南瀛探索》,台南:台南县政府2004年版,第78页。鹿村正好处于该盆地的东部边缘地带。从空间地理的分布上看,鹿田里所辖的五个聚落中,鹿村和油车位于台三线公路旁,大林、下烟较接近于鹿村,东西烟和鹿村则处于公路的同一侧,并经由鹿村的后山——鹿陶洋山连接起来。从五个聚落的位置来看,鹿村居于附近地区及五个聚落的中心地带。从日据时期绘制的《台湾堡图》中可以发现江氏聚落所在,此时鹿村江氏聚落已经发展成型,而其他几个聚落的规模则要小得多。叶泽山:《鹿陶洋江家聚落成果专辑:区域型文化资产环境保存与活化计划》,台南:台南县政府2009年版,第12页。

图2-4 1949年以前的鹿陶洋聚落(《台湾堡图》,1904年)

资料来源:http://gissrv5.sinica.edu.tw/GoogleApp/JM20K1904_1.php

前面提到,鹿村在水稻生产条件上不如嘉南平原,但是在山区、丘陵地区却是一个非常理想的聚居点,这实际也构成江氏族人近三百年来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条件。具体来看,鹿村在地理上至少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从而保障了江氏族人在当地的繁衍与发展。

第一,位置略高。鹿村江氏聚落地处玉井盆地之内,但并非中心。当地夏季降水量很多,地处盆地中心实际上并不适宜生产和居住。原因是如果遇到台风等极端天气,极易导致河水上涨引发水灾。早期曾文溪水量丰沛,遇到大雨时盆地腹地往往会被淹没,影响粮食生产。例如,距离曾文溪较近的大林早年就曾经受水患影响较大。而油车聚落早年据说也遭遇过多次水灾。相对来看,鹿村虽然也处于盆地之内,却背靠东侧的鹿陶洋山,实际是处于盆地的边缘地带,这一地理形态使之与盆地中心形成高度差。高度差存在,可以避免该地雨量过大导致的洪灾,从而确保聚落的安全以及粮食产量。对此,聚落的许多族人都表示,鹿村江氏聚落历史上很少有水灾,“即使玉井全部淹水了,鹿陶洋都不会有事”。当然,早年江氏土地并非仅限于聚落周边,也会延伸到其他聚落乃至其他区域,这些区域如果地势较低,也同样会受到水灾的影响。

第二,地势较平。从地理位置上来看,鹿村正好处于盆地与东侧山脉的结合地带,其聚落位于东侧山峦的边缘,土地则基本上位于盆地东侧腹地。相比鹿村北部地区(楠西区蜜枝里以北),该地土地相对平整,地形简单,相对来说更适宜农业耕种。而越是靠近北部,山势越高,地形也越复杂,水源也相对较少,这些都不利于传统稻作经济的发展。而且,鹿村江氏聚落的地基不仅面积较大,而且平整、方正,具有相对独立的特征,非常适宜宗族聚落的繁衍和发展。

第三,背靠山麓。鹿村地处平原和高山的结合部,其主体恰好倚靠在高山一侧。江氏聚落直接依靠的山体为鹿陶洋山,鹿陶洋山再往东部延伸则为梅岭,从而进入中央山脉。背靠高山的地形特征,对于鹿村的发展也有裨益。其中的一个重要优点在于台风很少直接侵袭,从而保证聚落和农作物的安全。相对于靠山的地方,过于开阔的平原地带往往是台风更易冲击的地带,缺少山峰的防护,也很容易导致农作物和村民房屋受损。另外,除了气候条件的考虑之外,背靠山麓的另一个优势在于有利于对抗匪患。历史上,玉井盆地附近的高山上(集中在斗六山附近)不时有土匪出没,倘若聚落位于平原地带,缺少安全防护,容易被盗匪侵袭,而背靠高山可以形成天然屏障,并据此组织防御工事。实际上,鹿村早期建立的刺竹围、客鸟巢等传统建筑工事(见后文)都是以背后的高山为屏障构建起来的。不过,这里都是以实用性的角度来加以说明,早期江氏族人选择在此更多的则是出于风水的考虑,认为建立基地必须要“有靠山”,否则就会“不稳”。

第四,邻近中心。从地理距离上来看,鹿村虽然处于山区丘陵地区,却又距离平原地区较近,并非深山偏远之地。例如,鹿村在地理位置上恰好处于玉井和楠西的连线(台三线)上,距离玉井集镇仅5公里,距离楠西集镇仅2公里。由于临近当地的社会经济中心,保证了鹿村在生产发展、市场交易等方面的便利性。

综合来看,鹿村将较高的地势、平坦的土地、背靠山麓、邻近中心等地理条件集聚于一身,为江氏族人的繁衍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自然环境基础。正是由于其在自然条件方面的优越性,江氏聚落得以长期在此存续和发展,并得以延续至今(见图2-6)。

图2-6 江氏聚落的卫星航拍图

资料来源:谷歌地球(googole earth)。

还有一点需要指出,鹿村当地虽然地处中央山脉腹地,但仍然属于灾害多发的地带。其最常见的灾害即地震和台风。有老人就说,当地“冬天地震多,夏天台风多”。而在宗族聚落的发展过程中,地震和台风也确实对当地的社会经济造成了较大的冲击。

三 水资源

鹿村地处玉井盆地东侧边缘地带,背靠鹿陶洋山,面向玉井盆地。从水资源的分布来看,由于地处山区,包括鹿村在内的周边山区乡镇长期处于缺水状况。实际上,如果再往前追溯,包括台南市在内的嘉南平原早年也面临水资源不足的困扰,直到日据时期当地修建乌山头水库,实行“三年轮作”制度以后,嘉南平原缺水的问题才得到较大程度缓解。不过,鹿村所在的楠西地区却并不在水库灌溉范围内,从而始终难以摆脱缺水的境况。在缺水这一大背景之下,鹿村当地也并非无水可用,只是相对有限。根据调查,鹿村江氏聚落的水资源状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来源。

(一)曾文溪:共同使用

距离鹿村江氏聚落最近的地表水源来自曾文溪及其支流油车溪。曾文溪是台湾第四大河流,也是台南辖区最长的河流。曾文溪发源于阿里山山脉西南坡的万岁山,经台南县七股乡五块寮与台南市安南区青草仑间入海。溪流全长138.47公里,流经面积约1177平方公里,上游宽度200米,中游900米,下游1300米。黄博文等:《南瀛探索》,台南:台南县政府2004年版,第112页。

曾文溪流经地域广泛,为周边乡村聚落提供大量的生活和灌溉用水。鹿村距离曾文溪大约1.5公里,从直线距离来看并不遥远,但是如果直接取水和用水却很不方便。而且,在鹿村和曾文溪之间还隔着下烟、大林等聚落(见图2-7)。一般来说,鹿村江氏族人是很少去曾文溪直接取水的。不过,早年江氏族人的土地并不局限于鹿村内,也会延伸到曾文溪沿岸,那时族人则会从溪中取水和引水。对于鹿村江氏聚落而言,曾文溪早期的主要功用在于提供了水路交通的便利。在早期台南的拓垦过程中,由于东部还是蛮荒之地,并没有建设较为通达的道路,许多人和货物都是利用水路顺着溪流,逐渐向东部和北部山林拓垦移民。根据江氏族人的介绍,鹿村江氏开基祖江如南最早就是沿着曾文溪溯流而上,最初选择在曾文溪一旁的茄拔埔尾落脚,之后迁徙到槟榔脚,最后才抵达鹿村开基的。曾文溪是台湾的第四大河流,水量丰沛,沿线居民均可以使用,并没有产权上或者村域上的限制,通常而言是以沿溪两岸的居民使用为主。

图2-7 曾文溪与鹿村

资料来源:谷歌地球(googole earth)。

(二)新寮溪:建圳引水

在鹿村江氏聚落的北侧,有一条名为新寮溪的溪流。根据日本殖民政府的相关记载,清朝道光元年(1821),鹿村江添丁等四人,曾经在鹿陶洋内的新寮溪以及楠西的湾坵溪设堰引水,名为“楠梓仙圳”。翻阅江氏族谱,江添丁确有其人,其为鹿村第十七世子孙,属江氏第二房。不过,从年代上来看,江添丁距离江如南尚隔了五世,不可能在1821年就长大成人并修建此圳。另外,按照日本人的记录,修建似乎是个人行为,但对于这样一项惠及鹿村全村的水利工程,单由少数几人修筑似乎也不太符合常理。进入日据时期以后,楠梓仙圳于1908年收归日本人管理,被确定为公共俾圳。使用该水圳的居民均要向政府缴纳税费。新化郡役所:《新化郡概况》,台北:成文出版社1929年版,第5页。据耆老回忆,早年交费的规则是,不论是否用水以及用水多少,只要是水圳流经范围的水田均要交费,交费的标准以灌溉面积加以核定。早年的水圳用石头砌成,引水渠长有1公里,在拦水处通常会用泥土和草木堵住以便截水引流。鹿村当地夏季多雨,不需要水圳引水,彼时恰好雨水骤增将拦水处的泥土冲掉。等雨季过后,族人需要引水了,再用泥土和草木将拦水坝堵起来,如此反复,年复一年。国民党迁台之后,楠西仙圳仍然归政府水利部门管理,并征收费用。费用每年征收两次,由水利部门对周边农户出具缴费单,农户自觉到乡公所缴纳。收费只针对水田,旱田不需征收。那时,拦水坝也进行了重修,用水泥建筑,并设了一个闸门。需要截流引水的时候,将闸门关上,不需要的时候打开放水即可。据说在玉井糖厂搬迁后,当地很多农民在农田开挖水井,已不需要从水圳引水,水圳也不再收取费用。如今,该圳遗迹仍在,只是已不再承担引水功能了。

(三)鹿陶坑溪:沿溪共享

在鹿村后山鹿陶洋山附近有一条名叫“鹿陶坑”的溪流,也是当地的地表水源之一。这条溪流主要流经鹿村南侧土地。鹿陶坑溪流经一段距离之后汇入一个名为“弯潭湖”的小型湖泊。在日本殖民时期,为了改善当地的灌溉条件,殖民政府曾经在弯潭湖建设小型水库。但是,那时水坝刚刚建好,人们急着要灌溉甘蔗,结果水坝还没有完全硬化就关闸引水,导致水坝溃坝。直到现在,当地还有一条引水的甬道保留,但是水坝已经不见踪影。不过,虽然水坝没有建成,但溪流还在,沿溪附近的村民都可以引水灌溉。对于溪水的使用,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有用水需求者就可以使用。不过由于周边以江氏族人的土地为主,因此用水者也以江氏居多。其他姓氏村民,只要有土地在附近的,也可以引水灌溉。

(四)水井:共有与私有相结合

1.生活井水:全族共有

传统时期,鹿村江氏聚落共有两口水井。第一口位于聚落的东边,这一口井据说在江如南开基的时候就已经打好。在日据时期,由于村里人口增加,原有的井水不够使用,于是江氏族人又打了另外一口井。该口井位于聚落西边,同样是靠近后山的位置。第二口井打好之后,基本上能够满足鹿村江氏族人的生活需要了。鹿村水井均为石造,井沿由扇面型的石板砌成,上面再套一个石环。水井修有一条水道,水道旁边分布有13块洗衣石。过去,族人都是在石环旁边打水挑回去。要洗衣服的妇女,则直接在洗衣石旁洗衣。早年的水井旁,时常有妇女洗衣,这里也成为乡村妇女闲聊谈笑的公共场所之一。

从产权特征上看,江氏聚落的两口老井均由族人共同所有,并不属于任何一个房支。两口井也没有限制使用者的身份,只要是族里的村民都可以使用。尽管两口井同属族人所有,但在使用时也有一定的差异。一般来说,东侧的水井主要为中轴线东侧族人使用;西侧的水井则主要为中轴线西侧族人使用(见图2-8)。在使用的划分上,并没有明文的规定,而是潜移默化中自然形成的。其形成原因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距离的远近,因为东侧水井距离东侧族人房屋更近,而西侧水井距离西侧族人房屋较近,按照就近取水的原则,从而形成这一基本的用水格局;二是交往圈的延伸,尽管鹿村江氏族人紧密聚居在一起,但在生产和生活交往中仍然会有不同的圈子,一般而言,族人与居住较近的邻居关系更为密切,这种生活交往上的亲密性也会延伸到水井的使用上。当然,在使用井水时,上述偏向并不是绝对的,也没有约定东侧或者西侧的族人不能使用另一侧的水井。遇到一侧用水者众多的时候,族人也会到另一侧打水用水。

图2-8 水井在聚落中的位置

2.灌溉井水:多种产权形式

除了饮用的水井之外,鹿村还有灌溉使用的水井。在鹿村,由于地势的影响,除了临近溪流的土地之外,其他土地很难从溪流中直接引水灌溉。也是这个原因,鹿村当地的田地被称为“看天田”。为了解决灌溉问题,村民们会选择从地表打井抽水灌溉,从而形成大小不一的灌溉水井。在日本殖民时期,鹿村没有灌溉水井,原因是当时殖民政府不允许民众私自挖井灌溉。当时,只允许挖饮用水井,而禁止挖灌溉水井。所有的水利工程都收归政府管理。如前述提到的楠梓仙圳,即在日据时期归政府管理。国民党迁台之后,逐渐开始有人开挖水井灌溉,但当时造价昂贵,数量仍然很少。直到1981年之后,当地的灌溉水井数量才显著增多。对于村民而言,只有土地面积较大者才会单独开挖水井。对于土地面积较小的村民,可以联合周边几户村民共同打井。打井的费用由参与者分摊,分摊的标准以各自的土地面积确定。面积较大者分担费用较高,土地面积较小者分摊费用较少。灌溉用水时参与打井的人轮流用水,用水时间由各户协商确定。在灌溉水井闲暇不用的时候,可以提供给其他村民用水,并根据用水时间收取费用。现在村里1个小时的用水费用为100元。这些收取的用水费用,可以用于支付灌溉水井的电费,如有结余也会存起来,用于水井以及抽水马达的维修等。参与打井的村民一般是土地地块相近的村民。对于姓氏并没有什么规定性,可以都是江氏族人,也可以包括异姓的村民。有的农户即使土地面积太小或者找不到合适的合伙人也不会去单独打井,而是买水灌溉。如果是承租别人土地的普通佃农,由于租约较短,承租人也没有动力去投资打井,因此,这类土地要么是地主打井,要么是佃农买水灌溉。不过,对于“三七五”减租1949年台湾实施的土地改革政策,规定耕地租金不得超过主要作物正产品全年总收获量的37.5%。的佃农而言,情况却有很大的不同。拥有“三七五”租约的佃农实际上拥有土地的长期耕作权,其佃耕权力亦可以继承。因此,对于这类土地而言,佃农更有动力出资打井灌溉。在鹿村江氏聚落,祭祀公业的土地大多都实行“三七五”租约,因此均由承租人打井,也不需要经过祭祀公业的同意。

无论是单独打井还是合作打井,都是出钱请人来打。除非是参与打井的人本身是打井师傅,否则不会自己打井。井口的位置由师傅确定,通常是出水量最多的地方。打井之前双方会协商好价格。打井正常出水后支付全款。如果打井之后未能出水,农户也要支付一半的款项给打井人。从产权关系来看,灌溉水井的所有权可能出现以下几种形式:水井由地主请人开凿,水井归地主私人家庭所有,使用权归个体家户所有;几户共同所有,这一种这又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几户共同打井,因此共同所有,另一种是由于分家的原因,一处水井归几个兄弟共同所有,共同使用。

3.储水池

通常而言,鹿村的土地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盆地腹地的平坦土地,这类土地主要依靠雨水和水井灌溉;另一种则是靠近山岭的山坡地,这类土地通常的水源,一方面主要依靠平时的雨水,另一方面则要依靠蓄水池发挥功用。传统农业时期,蓄水池以土砖筑底,是一个面积不大的小水池。水池的水主要源于平时的雨水积累。由于建造蓄水池的成本较低,几乎每块土地都可以建一个蓄水池,因此不存在几家共同建造和使用蓄水池的现象。另外一个很少出现共有的原因是,蓄水池的水量总是一定的,在水的分配上往往很难加以计算,这也是导致蓄水池通常都是私有产权的原因。此外,蓄水池的水量较少,用于灌溉时主要与农药一起使用,对于灌溉的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在日本殖民时期,村民挖蓄水池并没有限制,只要是在自家的土地上都可以自由开挖。但是国民党迁台之后逐步将此项纳入政府管理。如果要在田地里挖蓄水池必须向政府申请,申请通过之后才能够开挖。只有申请后开挖的土地,在土地买卖时方可顺利交易;没有申请的土地,也有人会挖蓄水池,但是这种土地却不能进行正常的买卖交易。要正常买卖,则要将原先开挖的蓄水池填平才行。虽然会有村民挖蓄水池,但是对于土地灌溉的实际效用并不高,土地耕作仍然主要靠下雨,所谓“旱田两个字,就靠天下雨”。

(五)半月池水:全族共有

半月池是鹿村江氏宗族的风水池,位于整个江氏聚落中轴线的正南方。半月池是客家宗族聚落的典型特征,具有非常重要的风水意向(见图2-9)。不过,除了风水的考虑之外,半月池同样是江氏宗族水资源的重要来源,并具有非常重要的功能。

图2-9 半月池的方位与现状

一是灌溉用水。对于江氏族人来说,半月池的水很少用于饮用,但可以用于灌溉。其灌溉的范围,主要以附近的土地为主,原因是其他地方的土地距离较远,引水很不方便。半月池水属于江氏宗族共有,也只能供江氏族人使用。其他村庄的村民无权使用。

二是牲畜用水。鹿村江氏聚落从早期就进行了统一布局,其典型特征是“人畜分置”,即人居建筑和牲畜是分开的。江氏聚落所有的牲畜都被统一设置在半月池的后方,大埕的前方。牲畜区的土地也归江氏宗族共同所有,但每个房支和家庭也都会有自己的使用权。这些牲畜区设置在半月池后方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距离半月池很近。天气炎热的时候,族人会将自家的牛赶进半月池“冲凉”,以此为牲畜降温。不过,虽然半月池有水,但很少从里面引水用于饲养牛、羊等牲畜,饲养牛、羊等的饮用水主要还是源于井水。

三是消防用水。在传统农业时期,鹿村的房屋均为竹管厝或者土堑厝,屋顶几乎都用茅草覆盖。这种就地取材的方式具有方便、造价低等特点,但是也极易引发火灾。在鹿村江氏聚落附近,并没有直接可用的地表水源用于灭火,而井水的水量又明显不够。因此,在遇到有人家发生火灾时,半月池水就成为人们救火消防的重要水源。

需要指出的是,半月池在鹿村不仅是一个水源,也是鹿村排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将贯穿鹿村江氏聚落中的排水沟渠相连接,半月池成为非常重要的雨水集散地。实际上,鹿村江氏聚落在建筑上形成一定的斜度,逐级往下,这种建筑格局既凸显了长幼有序的格局,同时也有功能上的考虑,这就是下雨时不会出现内灌的现象。所有的雨水随着分布聚落各处的水渠,全部都汇聚到半月池内。从风水的角度来看,将所有的水流都聚集到半月池,具有“聚财”的象征意义,预示宗族财源不断。从实际效能上看,这一设计则可以尽快将聚落雨水排出,防止雨水堆积造成生活不便。这一排水设置从聚落建立伊始就已经成型,历经清领、日据时期均一直发挥着功用,也成为族人津津乐道的一项祖先“成就”(见图2-10)。

图2-10 鹿陶洋江家古厝排水概略

四 土壤特征

根据《台南县志》记载,台南当地土质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类土壤为东部山岳地区的贫瘠土地,其砂岩、页岩、泥岩发达,斜度极高,仅适宜林木生长;第二类土壤为各种溪流冲击而成的砂土或者砂质壤土,土质疏松而渗透力很强;第三类是由砂岩、页岩构成的植质或植质壤土,土质黏硬,而渗透力较弱,地下水位较低。洪波浪、吴新荣主修《台南县志》(卷五经济志),台南:台南县政府1980年版,第56页。从实地调查的情况来看,鹿村处于玉井盆地的东侧,与东部山地相接,其土地多数仍然在盆地地带,属于上述所说的第三种土壤性质。严格来看,此类土壤并不适宜种植水稻等作物。特别是由于缺乏足够的水源,粮食产量更容易受到影响。日据时期,台南修建嘉南大坝,嘉南平原的农田灌溉条件得到了巨大的改善,许多土地的水源日益丰足,粮食产量明显提高。不过,鹿村并不在嘉南大坝的灌溉范围之内,仍然维持着“看天田”的特质。需要指出的是,从玉井盆地周边山区的土质条件来看,鹿村的土壤条件属于相对肥沃的土地。对此,不少江氏族人就表示,鹿村当地的土地由于地势较高,并不容易被周边的溪流河谷冲击,因此土地肥力相对较高。而在西侧河谷地带,则有大片的砂土土地,土质极为疏松,更不易耕种。

从土壤条件来看,鹿村附近土地以种植旱生作物更为适宜。但在清代至日据时期,鹿村当地普遍种植稻米。稻米每年只能种植一季,时间选择在5月至9月。这一段时期为当地雨季,雨量占到全年的绝大多数,可以满足水稻的灌溉量。水稻收割之后,通常会种植一季甘薯。甘薯收割之后晒干制成“甘薯签”留作主食。日据时期,蔗糖是当地农民最重要的经济作物,家家户户都会种植,也符合当地的土壤条件(见表2-4)。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水稻、甘薯、甘蔗是当地的主要作物。直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工业化的发展,水稻、甘蔗、甘薯等传统作物逐渐没落,而水果种植开始兴起。对于鹿村附近地区的土壤而言,水果是最为适宜的作物,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水果种植为主的果业发展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表2-4 鹿村早期种植的主要作物与种植条件

资料来源:根据实地调查整理。

五 交通道路

鹿村是一个单一姓氏聚居型的宗族聚落,早期整个聚落就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社会,对外部社会的需求较低,族人也很少外出。但随着社会发展,聚落与外界的联系逐渐加强,道路交通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出来。通过对鹿村江氏聚落的调查来看,其交通道路的不同特点,具体表现在内外两个方面。

1.族外交通:官办民护

在清代早期拓垦时代,鹿村附近并无大的交通要道。要进入鹿村附近地区,一种方式是沿着曾文溪溯溪而上,通过水路往来。江氏开台祖江如南早年赴台,就是沿着曾文溪溯溪而上落脚鹿村的。在聚落与聚落之间没有大道,不同聚落通常由多条村落小道连接起来。此类小道较为狭窄,均为泥土路面,且难以通车。在传统农业时期,聚落村民外出均靠步行,其行动范围也较为有限。进入日据时期,特别是“礁吧哖事件”起义。1907~1915年台湾民众抗日斗争中参加人数最多、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牺牲人数最多的一次之后,日本殖民政府开始深入台南乡村腹地,以便加强对当地的控制。为此,日本殖民政府也加强了对山区道路的投入和建设。

当时,楠西当地修建的最重要的道路名为玉南公路(即台南到玉井的公路,台三线前身),其中包括从玉井到楠西的道路。当时修建的道路仍为土石路,但可以通行机动车。鹿村江氏聚落正好处在这条主干道的旁边。也是从这个时期开始,这条道路成为楠西乡通往台南的主干道,至今依旧如此。据聚落耆老回忆,早期玉南公路两旁都栽种了芒果树,一路走来非常惬意。玉南公路建成之后,就成为江氏族人前往市集和外出的主要道路,对于族人的生活具有重要的影响。这条道路在早期均由政府管理,但是如果遇到道路损毁则会召集附近村民共同维修。据江氏族人回忆,在日据时期,派出所会将道路分段“包干”,由沿路的村民以甲为单位进行维修和保养,每一甲由甲长负责带领村民前往。也就是说,在对外交通方面,日据时期一直具有“官办民护”的特点,族人虽然参与其中,却并不是举族参与。

除了玉南公路之外,鹿村还有通往周边聚落和田地的乡间小道。这些道路主要交错在田野当中,早期也是天然的土地分界标志。农民要前往自家土地耕作,均利用这些田间小道行走。有的田间道路由于附近土地较多,利用率高,因此道路相对更为平整;有的道路如果只能通往少量农户,则往往道路狭窄崎岖,缺乏修缮。这些田间道路基本上采取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加以维护。

2.内部道路:宗族自治

鹿村江氏聚落是一个规模庞大的宗族聚落,其内部亦有相应的道路设置。第一条是环绕聚落四周而形成的道路。在清代至日据初期,聚落四周被“刺竹围”环绕,并没有道路可以通行。这条道路据估计是“礁吧哖事件”后,随着“刺竹围”被砍伐才逐步形成的。这条道路将整个聚落环抱起来,既成为聚落的主要道路,也成为江氏宗族聚居点的“地界”标志(见图2-11)。除了这条“外环道路”之外,江氏聚落内部还有三条横向的公共道路,其中,上方道路原为进村和出村的主干道,村民习惯称之为“中路”;而下面的两条道路,则是分割建筑区与畜牧区、畜牧区与半月池的标志,便于族人生产经营。无论是清代、日据时期或者之后,内部道路长期以来都是由聚落自身维护。对于公共道路,通常会利用春节或者重要的节庆,由族里出面组织大家共同清扫。在道路的修建上,也体现了宗族的整体性,与整个聚落融合为一体。

图2-11 鹿村江氏聚落内部主要道路示意

3.走廊与走道:族有户管

除了上述几条聚落道路之外,聚落在纵向上还有沿着“护龙”(也称“伸手”)一种风水上的称谓。方向的十余条走道,这些走道从产权上属于江氏宗族共同所有,但是使用权归属于各个族人。因为从民居建筑的角度看,这些走道实际是各个家户门前的门廊(见图2-12)。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走道本身在产权上具有宗族和家户双重性质。在实践上,由于走道具有公共道路的特征,因此族人都不能建筑房屋或者堆砌物品以阻塞道路。平时的清扫和维护,也由各个族人自行管理,采取“各家自扫门前雪”的方式维护。

图2-12 门前的走廊

除了走廊之外,聚落民居的两侧通常还会留下一段走道。这些走道介于相邻房屋之间,大体上只有一人宽。对于聚落村民而言,这些横向走道的主要功能在于贯通前后护龙,从而便利前后邻居之间的走动,住在前屋的族人不至于要绕道整个护龙才能到后屋。因此,虽然要占用一点宅基地,但各家各户在修建房屋的时候都会自觉留出这些走道,既方便自己,也方便他人。除了方便走动的功能之外,这种走道在日据时期以前还有抓捕偷盗者的功能,并被称为“捉贼巷”。传说早年聚落附近偶尔混入小偷,一旦被发现,族人就会群起追赶并将其逼入这些狭窄巷道中。一旦被逼入这个小巷道中,只要两边都有人,就可以将小偷一举抓住(见图2-13)。

图2-13 前后护龙间的巷道

4.交通工具:竹排与牛车

早期村民外出,绝大多数为步行,由此也大大限制了人们的活动范围。不过,除了步行,当地也有一些其他的传统交通工具,最主要的是竹排与牛车。竹排为水路交通工具,过去陆路交通不便,如果要远行的话通常沿着溪流搭竹排前往。竹排使用当地所产尖竹编成,简单且耐用。竹排在当地的使用历史极为久远。根据访谈,早年江如南到鹿村开基的时候,就是用竹排沿着曾文溪溯溪而上的。据调查,直至日据时期曾文溪附近仍然还有竹排行驶。以前从楠西前往善化,必须走曾文溪,当时沿溪设有三个小型码头,一个在楠西,一个在斗六,一个在玉井。码头规模很小,仅供停若干竹排而已。但早期水位较高,溪流很宽,所以竹排通行极为便利。

在日常生活中,农民更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是牛车。在当地,牛不仅仅具有耕田的功能,而且也是重要的交通工具。在日据时期,当地牛车数量较少,只有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才能饲养耕牛。过去山上种植的木薯、竹子,都要使用牛车去拉。如果只是在平地行驶的牛车,一头牛拉就够了;倘若是要上山的牛车,则需要两头牛。据说下山的时候,牛车上还安装了专门的刹车装置,可以减慢牛车的速度,确保安全。国民党迁台之后,牛车在农村的普及程度大大增加,几乎家家都有牛车。当时为了规范管理,政府还给牛车设置了车牌。对于农民来说,牛不仅是耕田工具,而且是交通工具,异常辛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地村民对牛的感情很深,并由此形成了不吃牛肉的饮食习惯。

第二节 人文自然

鹿村江氏聚落是一个具有高度完整性的宗族聚落,其将祖宗建筑、神灵建筑和民居建筑有机融合在一起。整个江氏聚落一共占地3.5甲,空间上是一个宽160米,长210米的长方形区域,其主体为拥有四进三落十三条护龙的庞大建筑群。鹿村江氏聚落规模庞大,兼具对内凝聚和对外防御的双重功能。早期聚落建筑依据风水地理观念兴建,其中中轴线前端建有占地0.4甲的半月池,后方有鹿陶洋山作为“靠山”,左右两边则有“钟”“鼓”两座小山丘,形成了极为完整的风水建筑格局。江氏聚落的建筑格局,最早在开基祖江如南时期即已初步确立,并在日据初期基本成型。当时,江氏聚落第一任主事,同时也担任保正的江万全,号召江氏族人捐资重新修缮了聚落中轴线建筑,而随着当时江氏人丁的兴旺,两侧的护龙也日臻完善。

一 整体格局

鹿村江氏宗族聚落采取整体划一的方式加以规划和建造,具有整体性和一致性。中轴线上的宗祠、神明建筑与两旁的民居建筑构成一个完整的宗族建筑群。其中,位于中轴线上的四进三落建筑是整个江家聚落建筑的中心,两侧的民居建筑则为“护龙”。按照传统宗族建筑布局,一般有“神在厅、祖在堂、人在屋、畜在栏”的功能性区分,这在江氏聚落建筑中亦得到充分的体现,并由此可以将聚落划分为三个功能性区域(见图2-14)。

图2-14 江氏聚落的分布格局

1.中轴区

位于整个宗族聚落的中轴线上,是江氏族人最重要的祭祀、信仰和生活空间。其中依次分布着半月池、大埕、拜亭、公厅、神明厅、祖祠堂等重要宗族建筑。

2.护龙区

分布在中轴线左右两侧,共计十三条(左六右七),沿着中轴线的方向依次向下延伸。从聚落整体来看,护龙是宗族聚落整体格局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表明江氏族人紧密围绕在祖先和神明周围,象征着族人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护龙由一家一户的民居建筑接续而成,在整体上是护龙,在个体上则为“民宅”。

3.畜禽区

位于护龙区前方,半月池后方,主要用于饲养牛、猪、鸡等各种畜禽。据村中耆老介绍,早期这里分布着大大小小的牛圈、猪圈,每家每户都有自己饲养畜禽的地方。如果家中儿子较多,那么各自的畜禽空间就小,如果儿子少的,那么畜禽的空间就大。不过,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当地已经几乎没有人再饲养畜禽,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畜禽区兴建房屋,早年畜禽成片的场景已经不再。

据当地耆老介绍,江氏聚落的基本格局在江如南时期就已经确定下来。目前聚落所在的3.5甲土地,即江如南所购入,成为江氏后世子孙繁衍发展之地。值得注意的是,江如南当时不仅规划了目前聚落的3.5甲土地,而且还考虑到了聚落饱和之后的出路。对此,江客当先生就指出:

 

我们的祖先江如南非常有远见。不仅有聚落3.5甲土地供族人居住,而且在聚落前面以及右边都还有其他的土地。比如前面这里有1甲多的土地,右边也有土地。这些土地,都是江如南当时考虑到了聚落人丁满了以后,族人可以搬到这些地方居住。只不过,现在这些土地都是农地,已经没有办法建房子了。另外,现在的人也不愿意住在农村,都外迁到城市去了。

二 中轴区:祖先与神明一体

江氏宗族聚落的总体格局在开基祖江如南时期已初步确定。而真正得以成型是在日据时期,江氏主事江万全担任地方保正时期。在这一时期,一方面主事江万全号召族人出资兴建了拜亭和公厅,并修缮了神明厅和祖祠堂,从而形成“四进三落”的中轴线建筑格局;另一方面,当时江氏人丁发展迅速,族人达到100多户,中轴线两侧的护龙也不断延长和扩展,从而形成“左六右七”的护龙建筑。中轴线是聚落的中心,以“四进三落”建筑为主体,尤以“神明厅”与“祖祠堂”最为重要。在中轴线前端,则有大埕以及半月池,形成非常完整的中轴线建筑群。体现了宗族聚落的完整性与整体性(见图2-15)。

图2-15 “四进三落”结构示意

资料来源:《台南县楠西乡鹿陶洋江家古厝传统建筑空间美化计划规划报告书》,本图做了部分裁定和修剪。

(一)第一进:拜亭

拜亭,也称为“迎宾厅”,是宗祠的玄关空间,平时作为居民休憩闲聊场所。拜亭修建于1906年,其建筑格局为单开间,脊式为大脊,脊面饰以彩绘与镂空花砖、红瓦,以四根砖造洗石子柱支撑屋顶。洗石子柱的柱身饰以彩瓷,并题有“出交益友”“入则和成”“化臻上理千年合”“福享共和百世昌”等题字。屋架为简单的抬梁大木所造。经过拜亭进入内埕,左侧为洗碗间,右侧为武器室,面积都是两开间小脊的红砖建筑。叶泽山:《鹿陶洋江家聚落成果专辑:区域型文化资产环境保存与活化计划》,台南:台南县政府2009年版,第22页。拜亭两侧有长石板凳,平时可以供族人休憩闲聊,是早年族人完成劳作之后休闲的重要公共空间。与其他公共空间相比,拜亭更容易成为族人聚集的场所,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拜亭四周通透,比较凉快;二是拜亭上方有屋檐,不怕下雨;三是拜亭两旁有石凳,族人可以坐着闲聊。拜亭并非宗祠建筑之必须,但修建之后显然更能够体现出江家宗祠的气派和气势,可以看作早年江氏发展的一个标志。拜亭的构造自1906年建成之后都没有发生大的改变,只是在1996年利用开展社区营造计划的时机,对拜亭进行了重新修缮(见图2-16)。

图2-16 拜亭

(二)第二进:公厅

公厅与拜亭一样建成于1906年。公厅又称为五间厝,是族人的室内公共集会场所,也是召开宗亲会议或公共祭祀的区域。公厅面积为五间,脊式为小脊,红瓦,屋顶出檐采用屐起形式。此建筑采用无门窗的建筑手法,只在左右次间设置砖造的洗石子矮墙,开以圆拱门。明间上端悬挂有1911年所立的“圣德流芳”牌匾。在公厅内部采取只有中柱穿斗式的大木构架(见图2-17)。叶泽山:《鹿陶洋江家聚落成果专辑:区域型文化资产环境保存与活化计划》,台南:台南县政府2009年版,第23页。公厅是宗族会议的场所,但凡遇到宗族事务,主事都会召集各个房头代表及族人在此开会商议。一直以来,江氏族人每年一次的宗亲会议也都在此召开,主事的选举、确认以及重大事项的讨论,均在公厅举行。另外,公厅右侧的墙上,也会张贴当年宗族活动的各项开支明细,供族人查验监督。公厅同时也是举办宗族公共活动的场所,早年主要包括两类宗族活动:一类是全族参与“食公”的场所,每逢清明祭扫或者入丁、东峰公太诞辰等重要祭祀活动,全族均在此办桌聚餐;另一类是聚落内的祭祀仪式场所,由于神明厅空间有限,因此遇到规模较大的祭祀仪式或者需要法师做法事的时候,都会将公厅作为祭祀仪式地点。比较常见的祭祀时间包括清明祭祖、入丁以及每月一次的赏兵祭祀等。此时,族人会在公厅中央专门设置供桌,族人的供品也会摆放在左右两侧,法师或者乩童也在公厅施行法事。此外,还是族人宴席的场所,遇到有族人婚嫁摆宴席的时候,同样会选在公厅办桌。不过,公厅的面积并不算大,摆设宴席的数量有限,如果遇到宾客较多的情况,则会选择到前面的大埕上宴请。

图2-17 公厅

公厅是江氏宗族召开宗族会议的重要场所,具有公共性。为了规范公厅的使用,江氏还在1930年专门立了“禁约碑”,严禁族人在公厅内随意堆放柴草。这些相关族约都刻在公厅左右两侧的石壁之上,时刻提醒族人遵守(具体内容见第六章“族规”)。

时至今日,公厅仍然是召开宗族会议和举行宗族祭祀的场所,凡是涉及宗族的事务,都会在这里开会讨论。社区发展协会成立之后(1998年),曾经一度将鹿田社区“关怀据点”(参见后文)设在公厅的右侧,社区居民可以在这里休息以及唱卡拉OK。不过后来由于噪声太大,受到周围居民投诉,才转移到聚落外面的鹿田社区活动中心。公厅现在还设有警察巡逻点,当地巡警每天均会定时前往巡查以确保聚落安全。

(三)第三进:神明厅

神明厅的具体建筑年代已经无从考证。不过根据神明厅内墙所刻《本殿重建缘起记事》记载:

 

本殿是自康熙陆拾岁次辛丑年第拾二世代祖江如南字信笃由中原福建省漳州县井边乡二都下割社渡台之后建设草茅起而后次子日沟公字会川于乾隆五十岁次庚申正月元旦过台至光绪三十二岁次丙午年(明治三十九年)重修一贯继存为江姓中心地点经过已久暂而不堪耐用然而于一九七〇年庚戌年阳月召开宗亲会议讨论重建事宜结果赞成通过推选出派下十三人为建设委员组成委员会同年葭月初三日卯时兴建动工初七日奠定地基二十日辰时上梁择定一九七一年辛亥年端月二十四日卯时入火。

 

由此可见,神明厅至少经过三次修筑过程。第一次为“草茅”,修筑年代在江如南来台之后、次子江会川来台之前,即1721~1785年;第二次重修在1906年,那年江氏族人大兴土木,兴建了拜厅、公厅,也重修了神明厅;第三次重修则在1970年,当时神明厅经过60余年已经“不堪耐用”,于是全族一起重新加以修缮。

神明厅是鹿村江氏的信仰中心。神明厅的构造与一般庙宇的建筑手法接近。其面宽五间,脊式为大脊,中立福禄寿三仙剪粘泥塑,两端翘脊。屋顶出檐采用出步起形式,出步屋架俭朴无饰,深两步架。屋身在明间处开三关六扇门,中央两扇门上绘制了门神图像,其余四扇门为木格扇门,门上都绘制了彩绘图案(见图2-18)。叶泽山:《鹿陶洋江家聚落成果专辑:区域型文化资产环境保存与活化计划》,台南:台南县政府2009年版,第23页。在神明厅门口有两尊彩绘门神,形象为秦叔宝和尉迟恭将军。其中,面色比较红润、腰上佩带宝剑和弓的是秦叔宝;而面色焦黑,腰上佩带宝剑和箭的则是尉迟恭。

图2-18 神明厅外厅

神明厅共祀奉了五尊神明,分别是田都元帅、李府千岁、东峰公太以及两尊观音佛祖。其中,田都元帅、李府千岁以及东峰公太为主神,每年聚落均会举行盛大的祭祀仪式。在神明厅的横梁上,悬挂有香炉专门祭祀“三官大帝”。“三官大帝”分别是指掌管天、地、水的天官大帝、地官大帝和水官大帝。三官大帝又称为“三界公”,地位仅次于天公,是神格极高的神明。神明厅内并没有三官大帝的神像,但是人们拜神的时候,都要在悬炉前先拜“三界公”,再拜其他神明,以示对三界公的崇敬(见图2-19)。

图2-19 神明厅供奉的神明

神明厅不仅上面供奉着不同的神明,而且下面还供奉有虎爷神像。虎爷是台湾民间信仰中一种以虎为形象的神明,俗称虎爷公、虎爷将军、虎将军、下坛将军。虎爷最早为三山国王的专属,后因宗教融合而成为山神、土地神以及城隍爷的坐骑,并承担起守护村庄的责任。虎爷通常安置在神桌之下,有青、黄、蓝、白、黑五种颜色,主要的职责是不让外界邪魔入侵,并保护聚落内族人的钱财安全。在江氏聚落的神明厅内,虎爷为黄色金身,除了守财之外还有叼钱进来的意涵,据说可以为聚落聚集财富。台南县政府:《鹿陶洋:江家聚落的故事》,台南:台南市政府文化局2009年版,第122页。虎爷由于位于神明厅的下方,因此要祭拜虎爷的时候,族人必须弯下腰来,从而体现对虎爷的尊重。在当地,虎爷很少有专门祭祀的仪式,通常随同主神一同祀奉(见图2-20)。

图2-20 虎爷神像

一直以来,台湾都有“神在厅、祖在堂”的说法,即神明与祖先分开祀奉,神明祀奉在神明厅,祖先牌位祀奉在祖祠堂。不过,这一长期延续的“习惯”在江氏聚落却有较大的改变。据族人介绍,早在日据时期,原先供奉在祖祠堂的公妈龛(安放祖先牌位的木龛)就被移到神明厅大厅供奉,与神明共处一室,形成“神祖一体”的格局。之所以出现这一差异,传说是早年江氏宗族一连几年都没有男丁,族中议论纷纷,后来经过请示神明,原来是因为江家先祖东峰公太已经位列仙班,不应再在祖祠堂中祀奉,于是将东峰公太神尊以及公妈龛都一起移到了神明厅内。江明和:《鹿陶洋与宋江阵》,台南:文建会中办室1999年版,第15页。传说在此之后,江氏族中果然人丁兴旺起来(见图2-21)。

图2-21 神明厅内供奉的公妈龛

在神明厅内门两侧以及栋柱上,书写有多副对联。其中,由于常年拜神烧香烟熏太大,很多对联已看不清。不过其中有两副对联依然清晰可见:

 

百代孝慈山仰泰,万年支派水流东

祖功宗德流芳远,子孝孙贤世泽长

 

两副对联都反映了江氏族人早期对于宗族人丁兴旺、永续发展的期待和寄托。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妈龛的上部还绘有一幅神龙壁画。“安龙谢土”是客家人在大陆原乡一直都有的传统。主要目的是将在山上的龙神牵引回来,聚集其气从而稳定家族的发展。客家聚落对于提供安居的大地十分敬重,在建造的过程中会通过正式仪式将其安置在祖先神桌的下方,并以“龙神所在”供奉,以求家族日后长治久安、享受万年福地(见图2-22)。但是,在鹿村江氏的祭祀空间中,祖牌下面并没有龙神位。龙神的位置作为壁画的形式出现在公妈龛的上方。根据闽南建筑的一般格局,在神明厅的下方设置虎爷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方式,然而,由于鹿村江家的祖牌已从祖堂迁移到了神明厅,那么就会产生一个新的问题:因为按照客家人的信仰,在祖先牌位下方通常都有设置“神龙”的传统,两个“传统”在不经意间出现了冲突与碰撞。从结果来看,虎爷信仰显然占据上风,而龙神信仰则只能通过描绘壁画的方式作为替代。通过这一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神明厅和祖祠堂在神灵祭祀上的调和关系。不过,在实地访谈中,绝大多数村民对于龙神壁画都表示不了解或者不熟悉。对于没有土地龙神的设置,应该从两个方面加以考虑:一是从可行性上看,由于已经有“虎爷”的信仰,那就不太可能再设置一个“土地龙神”的祭祀位置;二是从现实性上看,既然鹿村江家默认了将祖祠堂移到神明厅,那么就至少可以认为,“土地龙神”的设置并不是必需的神灵崇拜。

图2-22 龙神彩绘

(四)第四进:祖祠堂

据聚落耆老介绍,祖祠堂所在房屋是江氏族人的第一间房屋。早期江如南来到鹿村开基,所建房屋应该就在现今祖祠堂位置。1930年,江氏聚落大兴土木,对祖祠堂进行了全面的修缮,形成现有的格局。祖祠堂同样面宽5间,脊式为大脊,红瓦,屋顶出檐采取步起大木构架。明间开三关六扇门,左右次间则为砖墙油漆粉刷,左右伸手部分出檐为出屐起形式,屋顶为传统仰合瓦。江明和:《鹿陶洋与宋江阵》,台南:文建会中办室1999年版,第15页。祖祠堂内原先供奉东峰公太神尊以及放有历代先祖牌位的公妈龛。不过在日据时期,由于将之移到神明厅内供奉,祖祠堂也因此失去了其原有的祭祖功能。据对村中耆老的访谈,祖先牌位移出之后,祖祠堂的使用权归主事江万全一房(第四房长房)所有,实现了从宗族共有到家户使用的转变。

祖祠堂转为民用之后,依然保持了其原有的建筑风格。20世纪80年代,江万全的后人对祖祠堂重新进行了修缮布置从而成为现在的样式(见图2-23)。在祖祠堂的正中,悬挂有江万全夫妇画像,画像中江万全身穿日式西服,女性则为传统汉族服饰,体现了当时日本殖民时期台湾地方绅士家庭的特征。祠堂内的复古大钟以及吊灯都带有明显的西式风格,据说是早年江万全前往日本时购回,也显示出日据时期日本对台湾的影响。实际上,笔者之前在各地走访也发现,日据时期建立或者修缮的宗族祠堂建筑,都或多或少带有日式建筑的风格,如屏东五沟水的观山书房,就带有典型的日式建筑风格。

图2-23 祖祠堂

虽然祖祠堂之后曾经进行过修缮,但是目前仍然可以想象当年江氏族人崇先敬祖的情形。在祖祠堂里面的栋柱上有写有两副对联,分别是:

 

祖宇重新绵世泽,人文蔚起振家声

松菊犹存三径楼迟陶今宅,江山信美八风清穆郑公乡

 

体现了族人重视宗族、重视家庭的理念。在祖祠堂的外门柱上,也有一副对联:

 

登淑舍稐禾教一室峥嵘子弟,殿邦宣世作十分业保人家

 

这副对联采取了“藏头”的写作风格,其头上两个字“登殿”正是目前房屋使用权所有人的父亲江登殿,也即江万全之子。显然,这副对联是在后来修缮的时候增加上去的。在祖祠堂的外面,还有一块面积颇大的院落。院落中心有一块圆形石板。据说凡是嫁入的新娘都必须在此落脚敬拜祖先方可入门。对此,笔者还将在后文详述。

(五)大埕

在中轴线上,除了前面提到的拜亭、公厅、神明厅、祖祠堂之外,还有大埕。虽然大埕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建筑”形态,却是江氏聚落中轴线上不可或缺的部分,也是聚落重要的公共空间。

江氏聚落的大埕,主要指位于拜厅前方的一块方形空地,分为上埕和下埕两个部分。一直以来,大埕都是举办大型宗族活动的场地,在聚落中居于核心位置。具体来看,主要举办以下宗族活动:一是遇到神明圣诞,由于人数众多,往往会选择在大埕摆放供桌,举行法事;二是按照当地习惯,神明圣诞时均会邀请歌仔戏、布袋戏戏班前来唱戏,其演出场地设在大埕;三是遇到宗亲食公或者婚宴宴请时,如果人数太多,也会选择在大埕摆设宴席;四是江氏聚落早年曾经组建“宋江阵”,其人数众多,阵型复杂,进行操练只能在大埕进行;五是早年当地种植水稻、甘薯、木薯等作物,各家均会利用大埕进行晾晒,是聚落最重要的晾晒粮食作物的场地,具有不可忽视的生产功能;六是大埕一直以来都是平时族人闲聊、小孩嬉闹的场地,据族人回忆,早年聚落人丁兴旺,每到傍晚,族人就会来到大埕乘凉闲聊,聚落的小孩也成群结队在大埕上奔跑嬉闹,热闹非凡(见图2-24)。

图2-24 中轴线前方的大埕

三 护龙区:族人与宗族一体

在江氏聚落群内,中轴线以外的大多数建筑为族人居住的民居。不过,聚落内的民居从布局上看并非随意建造,而是需遵循一定规则。其典型特征是向左右两侧延伸,形成“护龙”。目前,聚落中共有“左六右七”13条护龙,每条护龙就是一排族人的房舍,一共13排房舍。早期的族人居所也并非随意分布,而是按照一定的房份分布。根据聚落耆老回忆,早期的房舍大体上按照四房分区,其中,右侧上段为大房,右侧下段为二房,左侧上段为三房,左侧下段为四房。这一分布格局,主要基于传统“以右为尊”的习惯,也是某种宗族内部长幼有序的体现(见图2-25)。不过,这一房份的分布只是暂时的,甚至早在日据期间就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其原因是大房、二房、三房人丁不多,而四房人丁发展最快,从而导致四房族人不断购买其他三房的房屋,使得四房后人占有了目前聚落绝大多数的房屋。

图2-25 鹿村聚落功能分区

护龙区的民居并不是短期建成的,而是经过了较为漫长的发展过程。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13条护龙的格局在日据时期就已经形成。依据当时的宗族人口状况,民居房屋应该在八九十栋以上。国民党迁台之后,江氏聚落人口不断增加乃至达到饱和,其民居最多的时候为136栋。之后,随着人口的不断外流以及地震、风灾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一些老旧的房屋不断坍塌和重建。尽管目前聚落仍保留有大量的民居,但数量已无法达到早期宗族鼎盛时期的状况。

1.建筑规则:宗族规制

“护龙”虽然是民居,但同时也是宗族整体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是建构宗族公共性,实现族人与祖先连接的重要载体。因此,在建筑民居时,并不能随意建设,而需遵循一定的建设规则,从而体现宗族的整体性和一致性。具体来看,至少包括以下几个规则。

其一,所有民居均必须围绕中轴线分左右两侧修建,中轴线左侧民居坐东南向西北,墙面与中轴线齐平;中轴线右侧房屋坐西北向东南,墙面与中轴线齐平。两侧的房屋正面相对,对中轴线形成“保护”。

其二,为了体现“长幼有序”的宗族秩序,江氏聚落在民居高度上有明确规定。一是在族人民居与宗族建筑的高度上,江氏聚落明确规定所有民居建筑不得高于祖祠堂和神明厅。关于其中的原因,据说是如果有谁家房屋超过高度,就会破坏祖先的风水,给全族带来不利的影响。二是从宗族民居之间的高度来看,凡是在同一护龙上的建筑,自东向西高度应逐级下降,位于西侧的民居不得高于位于同一护龙的东边相邻民居的高度。换而言之,每一条护龙都是自东向西依次下降,形成统一的高度差。当然,虽然护龙是依次降低的,但由于江氏聚落本身建筑在一块略有斜度的山坡地上,从而使得每位族人的房屋高度大体上还是相当,对族人的生活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其三,所有民居建筑前后间距都有明确规定,房屋后墙不得超过水沟,房屋前墙不得侵占走廊过道,从而形成“前道后沟”的建筑格局。之所以不能侵占走廊,主要在于每家每户房前的走廊并不只是自家使用,而是具有公共道路的性质(参见前文)。如果占用的话则相当于阻隔了聚落内的公共道路,影响族人的日常生活。

2.建筑类型:因人而异

尽管从整体上来看,每一户民宅只是聚落整体建筑中的一个部分,但是从每一户民宅来看,其又具有各自的特点。可以说是个体中有整体,整体中又有个体。通过对普通民宅和中轴线建筑加以比较,也可以发现个体与宗族之间的某种内在联系与区别。从历史上看,江氏聚落早期的民居建筑主要有两类。

第一类是土角厝,采取就地取材方式建成。墙面使用竹篾编制,然后再糊上黏土,从而筑成墙面。土角厝的基部,使用不规则的石块堆砌而成,然后再一层层砌上土砖,一般砌三层土砖之后,用长条的竹篾横向固定住,从而增加土厝的坚固程度。在土厝的墙体上,还会用稻谷壳和着泥浆一起敷在表面,目的是将土砖之间的缝隙填满,亦可起到冬天防寒、夏天隔热的效果。为了美观,有的族人也会在外立面涂上一层白石灰。土角厝的主体建材,均以土砖和竹篾为主,顶部则用瓦覆盖。在更早以前,用瓦的房屋极少,大多数都用茅草做屋顶。据聚落耆老回忆,在日据时期聚落仍有茅草屋,不过当时多数已是红瓦屋顶。土角厝的优点是隔热性强,冬暖夏凉,清爽舒适,除此之外所有的建筑材料都使用泥土、稻秆、竹等自然素材,比较节省建造费用。当然,土角厝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如遇到下雨积水容易导致建筑材料脱落,而如果维护不力则容易导致房舍倾倒。在江氏聚落,中轴线建筑主要以砖、石为主要建材,其中木料大多使用名贵的龙眼木等,而对于土角厝,则以就地取材的土砖为主,且只有门窗等少数地方使用较好的龙眼木,这种材质上的差别,体现了普通民居与宗族聚落建筑的差异性。土角厝的墙面通常很厚,因此耐久性较好,一般可以存续一两百年时间。目前,聚落仅存少数已经破败的土角厝,但仍可依稀可以想象到早期族人居住的场景。

第二类是竹管厝,此类建筑同样就地取材,以刺竹作为房屋主要架构,并填充黏土形成墙体。早年多为茅草屋顶,之后改为仰合瓦屋顶。在接近地基的位置,通常也会砌上石块,可以防止雨水溅到墙体。在黏土里面也会混进米糠,从而增强房屋的隔热性。与土角厝相比,竹管厝同样就地取材,且其造价相比土角厝更低,是早期贫苦人家常用的建筑形式。在聚落中,现在仍有竹管厝,并且正常使用。笔者经常拜访的一户老阿嫲家,目前居住的就是竹管厝,至今已有七八十年的历史。在聚落里,贫苦人家通常会住竹管厝,与宗族建筑形成了鲜明的差别。

不论是土角厝还是竹管厝,尽管在建筑上有所差异,但是在内部构造上相差不大。一般来说,传统民居的中间均为厅堂,用于放置祖牌或者供奉神明神像。在江氏聚落,祖牌均集中在神明厅的公妈龛内,族人家中正厅以悬挂神明画像为主,比较常见的有观音佛祖、济公等画像。另外,在厅堂两侧习惯悬挂家中早逝的先人遗像,以致追思与哀悼。总体上,民居的正厅是一个具有信仰和祭祀含义的空间,家庭内部的祭祀仪式均在这里举行。

需要指出的是,土角厝、竹管厝是早期普通族人居住的民宅。而对于那些经济条件较好、财力相对雄厚的地主来说,其居住建筑则有明显不同。早期聚落中颇具代表性的一栋“高档”建筑是被族人称为“日本钱”的民居建筑。之所以称为“日本钱”,是因为在这栋建筑的大门上方的门楣上绘有日据时期的台湾银圆券图案。根据调查,这栋建筑修建于1928年,面宽五间,脊式为小脊,屋顶出檐采取出屐形式,台度以下为砖造,并装饰有泥塑等彩瓷,窗户为栅木窗(见图2-26)。

图2-26 目前仍然完好的“日本钱”建筑

“日本钱”较为堂皇,与普通民居有很大差异。例如,房屋外墙和内墙都有大量彩绘,这只有经济条件很好的家庭才会使用;再有,如果不是富裕家庭,也极少会用瓷砖贴墙。在早期日据时期,墙体上能够砌上彩色瓷砖,就是富裕和身份的象征。根据笔者走访,早年居住在这户的人家,确实是当地知名的有钱人,据说族人要借钱时,都会请他作为“保证”(担保)。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当地传统的民居建筑通常以绘制八卦图为主,或者悬挂一面镜子用以辟邪,而这栋建筑却在门楣上绘制日本钱,是一种比较少见的装饰方式。对此,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在当时的条件下,反映了人们对“聚财”的追求和希望;二是当时正值日据时期,“日本钱”建筑的出现也反映了日据时期国家权力对于族人生活的影响。

四 其他祖宗建筑

中轴线的祖祠堂是最为重要的祖宗建筑,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建筑也可以纳入祖宗建筑的范畴。这些建筑同样体现着强烈的宗族意涵,但是与传统的宗族建筑有所不同。根据笔者的调查,在江氏聚落还有以下几类祖宗建筑。

(一)念恩堂

在江氏聚落,除了中轴线建筑之外,还有一处较为特殊的祖宗建筑,名为“念恩堂”。念恩堂在距离江氏聚落西北方数公里,有自己的祭祀公业,且不建造在江氏聚落土地上(见图2-27)。念恩堂供奉的对象有两人:一人是鹿村江氏在原乡的开基祖启昌公(见第一章),据说因为启昌公是在春分这一天出生的,所以又称为“春分公”;另外一人则是启昌公的姐夫,也是为江氏后代血脉传承做出巨大贡献的黄丈公。有关启昌公和黄丈公的历史,以及念恩堂的产生过程,都与江氏早年在原乡的一场劫难有关。对此,在《台湾淮阳江氏本源》中对此有过一段描述:

图2-27 念恩堂外墙

 

我祖系汀州宁化县。石壁乡开基,分于潮洲,有立祖祠又分于大埔县立祖祠,又分于永定县金丰里苦竹溪居者,宋朝又分于诏安二都霞葛,地名为下涂居者。至元朝泰定年间遇灾,只存叔侄二人开基。我始祖启昌公,在姐夫家中,养成长大,居在霞葛井边楼内,我祖系叔辈,至今立祠于井边而黄姐夫一派之恩人。我祖传下之裔孙,亦特持一祠祀之,其名曰念恩堂。《台湾淮阳江氏本源》,单页。

 

另外,广东阳江《江氏族谱》也有相关记载:

 

一肇基始祖考讳启昌公行三即生于大元至治元年辛酉,从父世居江寨,至泰定三年(1326)丙寅二月方六岁,因族人抗粮殴官事,院司发兵剿战,幸有姐嫁梅子潭黄家,缘归宁日,久送其归家,是夜被剿,所以免祸。又有胞侄江五郎讳永隆公,从父江十郎,别居东坑,闻之赤族,亦奔赴姑家。叔侄两人蒙黄丈掩覆抚养,各位婚配。想当年再造之恩,真同于覆载者也,以后兄弟叔侄同居井边,至三郎考终之日,葬井边屋背园(唇)始祖妣田氏八娘生卒记葬井沙金塘面考屋塘尾单生一子讳宗贵公。广东阳江江氏族谱编辑委员会:《广东阳江江氏族谱》,广东阳江江氏宗亲会,1976,第24页。

 

根据其中的记述,早年江氏因为遭遇灾难,仅剩江氏叔侄二人(包括启昌公)来到黄姐夫家中,长大成人并居住在葛霞井边楼内。为了感谢黄丈公的恩德,启昌公后世子孙遂建祠祭拜,名曰念恩堂。

念恩堂现由春分公祭祀公业管理。其从产权上看并不专属于鹿村江氏族人,而是归属分布在楠西、油车、玉井等地的122位江姓人士所有。这122位江姓人士虽然都姓江,但并不属于某一单一血脉,而是分属于不同的江氏系统,念恩堂也就成为一间跨血缘系统的祠堂。根据江赐宗先生介绍,春分公最初应为鹿村江氏所属,但是在日据时期,由于土地登录指日据时期殖民政府将土地地目、面积、所有人等信息加以登记。发生错误,导致祠堂及土地登陆在他人名下。为了争夺本属于江氏的财产权利,江氏族人于是团结起来,号召族人捐钱告官。据说,当时江氏族人并不富裕,单靠鹿村江氏族人不足以凑得足够的钱数,于是将募捐的范围扩大到周边地区的江姓。于是,玉井、楠西、油车、竹围等聚落的江家族人都陆续有族人出钱相助。据说,当时每户凑钱5元,共有122户参加,合计凑得一笔费用。正是利用这笔钱,江家族人将盗登土地的对象告到官府,最终赢得了官司。土地要回之后,这122人也就成为春分公祭祀公业的权利人。

念恩堂的建筑年份已经无从考证。在春分公祠内,牌位上记载的是“昭和九年岁次癸酉十二月”,表明春分公至少已经有75年的历史。其所处位置较为偏僻,周边也没有居民居住(见图2-28)。其在建筑格局上也不太堂皇,只是简单的一进一落格局,在大厅正中供奉有两张祖牌,一是“黄府丈公祖禄位”,一是“江春分公正神位”。每年的春分时间,这122派下员均会前往该处祭拜。

图2-28 念恩堂内部

(二)纳骨塔

在鹿村江氏聚落,除了祖祠堂之外,还有一类建筑可以纳入祖宗建筑的范畴,即纳骨塔(见图2-29)。纳骨塔主要用以收纳祖先的骨骸,并供派下族人共同祭祀。在距离江氏聚落不远的“钟”丘,江氏二房早年就在公共墓地处专门修建了一座纳骨塔。纳骨塔内收纳了二房所属的第十三世祖江福兴、第十四世祖江惠正、第十五世祖江文章、第十六世祖江吉春以及诸位先祖配偶的骨骸。根据纳骨塔上的碑文来看,其在1966年有过重建(见图2-30)。不过纳骨塔到底何时始建,目前难以考证。根据笔者的调查,有二房族中耆老表示此塔在其幼年就已经出现,据此判断,至少应在日据时期建成。修建纳骨塔的原因,据说是因为之前清明祭拜祖先时,各个祖先分散太远,祭扫不便,于是将各个祖先全部集中一处,便于族人祭拜。每年清明节,二房子孙除了要共同祭拜江如南坟墓之外,也都会轮值祭扫二房的纳骨塔。

图2-29 纳骨塔整体

图2-30 纳骨塔正面

(三)阿泰公墓

按照传统的风水习惯,坟墓是往生者的居所,也是“阴宅”。据此来看,也可将坟墓纳入祖宗建筑的范畴。在江氏聚落,江氏先祖的坟墓很多,并分布在不同的地点。其中,最重要的坟墓当属开基祖江如南的坟墓。对于开基祖江如南,族人习惯称之为“阿泰公”在客家话中,称呼祖先“太公”,这里的“泰公”可能是“太公”。,因此其墓地也被称为阿泰公墓。阿泰公墓距离江氏聚落直线距离仅有200米,处于江氏聚落偏西北方向(见图2-31)。阿泰公的墓地经过多次修整,最近一次的修整是在1991年。据族人回忆,早年的墓地面积较小,并没有什么气派。在墓碑上,写有“诏邑”二字,表明江如南是从福建诏安迁徙来台,也反映了早期江氏族人对故乡的追思。根据笔者的寻访,江氏聚落的“钟”丘附近原来为江氏宗族墓地,江氏族人均可葬在此墓地。其中,大多数年代久远的坟墓也都有“诏邑”二字,而近代之后则一般改称“鹿田”(目前村里名称)。

图2-31 阿泰公墓地位置

五 其他神灵建筑:土地公

神灵建筑的目的在于祀奉不同的神明。在江氏聚落,最重要的神灵建筑当属“神明厅”。由于将公妈龛移入神明厅,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祖祠堂和神明厅功能的结合。而除了神明厅之外,江氏聚落还有另外一类重要神明——土地公,从而也衍生出以祀奉土地公为目的的神灵建筑。

土地公在台湾有不同的称呼,有的地方称为“土地公”“土地伯公”,比较正式的名称则为是“福德正神”,而主管墓地的则通常称为“后土”。据《白虎通议》记载:“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故封王立社,示有土也。”封王立社之后,所供奉的神明就是土地公。土地公神格不高,仅辖一村一里。通常情况下,土地公都是银发白须,慈眉善目的寿翁造型,由神像外形来划分的话,台湾本地的土地公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手持元宝的土地公,也就是招财进宝的土地财神;二是手持拐杖的土地公;三是所谓的“后土”,也就是专门在墓地旁边,主要是照看墓地的土地公。据说,按照民国以前的地方习俗,如果辖区内有人高中状元,土地公头上还可以加戴一顶官帽。在笔者所调查的江氏聚落,土地庙中祀奉的是土地财神,其手中持有的是金元宝。而另外数量较多的就是墓地中的“后土”了。“后土”的规格根据墓地的建筑而有所不同,有的修葺得比较富丽,有的则比较简单。

1.福德正神庙

鹿村江氏聚落的福德正神庙位于聚落正右前方约两三百米的地方。最早的庙宇修建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也就是江如南来台之后的60年,距今已有235年的历史。1981年,德福正神庙通过整修之后形成目前的形制(见图2-32)。根据《福德庙重建源起》,早期的福德正神庙是“古氏小规模”,之后才逐渐扩建修缮。最初的福德正神庙由谁设立已经无从知晓,但是从时间上来看,当时江如南已经在此开基,而由建筑在江氏土地上来看,很可能是由江如南或者其子江会川所设立。其中,在庙宇一旁有一份当时的《福德庙重建源起》:

图2-32 福德正神庙

 

福德庙重建源起

本庙起初是古氏小规模当时乾隆四十六年次辛丑年建置到民国七十年次辛酉年炉主江长昌发起而召开四房代表有热心人士开会议结果赞成通过要重建于十一月初八乙卯日卯时动工,以自由乐捐方式筹募经费一次顺利达到目标,选定委员如左记:

主事 江登殿 发起人 江长昌

首士 江幸雄 江得和 江水河 严春发

江信笃公 一万陆千七百元 江登殿 一万贰仟元 郭日财 一万元

江得海 四千元

江长昌 江水河 江幸雄 江客当 江顺贤 江财淮 江□ 张晴朗 江新榜江锦清 江庭英 林茂莲 三千元

江得河 贰仟伍佰元 朱文中 贰仟贰佰元

严春发 叶金阁 朱再福 江钦汉 江森炎 朱诚忠 郭同庆 郭麒麟 江□□江永祥 江谨 江长保 江得瑞 贰仟元

毛天送 李顺雄 一千陆百元

江连进 江丁受 江丁福 江振辉 一千伍佰元

大林公司 李束固 一千贰佰元

卓德茂 江束 江火助 江宝铜 □□□ 江永□ 江莲□ 江宝□ 江瑞珍江瑞和 张福杉 一千元

黄合义 江苍容 江进兴 江清川 江来扬 江明福 江明德 张朱清鸯林来发 江赐宗 □新□ 江□□ □□□ □□□ □□□ □泰春 江锦鸿马新成 一千元

江水化 柒佰元 张登贵 江茂林 江万等 江德南 江进兴 曹端阳陆百元 江霞 □庆□ 杨阿洲 江□□ 曾□□ 江锡佑 伍佰元 杨寮叶万成 □百元

民国七十年十二月十六日

 

尽管福德正神庙重建于1981年,但是带有很明显的江氏宗族痕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捐资人中,可以辨认姓氏的自然人有74人,其中江氏族人52人,占到了所有捐资人的七成以上;二是在捐资人中,无论是发起人还是主要的捐资人,大多为江氏族人;三是在捐资人当中,江氏祭祀公业以“江信笃公”的名义捐献了16700元,是为福德正神庙捐资最多的主体。可以说,作为地方神的福德正神,由于地缘和血缘的重合,成为江氏族人的一个共同信仰(见图2-33)。

图2-33 土地公造型

2.后土

后土是守护坟墓的土地神,与墓葬一同建筑,通常位于墓碑的旁侧,面朝墓碑方向(见图2-34)。后土有多种不同的形式,有的只是一块石碑,写上“后土”二字;有的则会画上土地公的神像;有的更加重视的,会做成土地公的神像(见图2-35)。后土一般会设立在墓葬的左前方,也有的会放在右前方。放在右前方的,一般墓主为女性;放在左前方的,墓主为男性。后土虽然规模很小,但是在祭拜祖先时都要先祭拜后土,之后才能祭拜祖先。

图2-34 后土(1)

图2-35 后土(2)

六 防御建筑:聚族而设

江氏聚落所处地区邻近东部山区,附近环境险恶,过去一直是土匪出没的区域。从清治时期、郑经时代到日据初期(“礁吧哖事件”前),国家权力对当地乡村的介入程度都不太深,聚落族人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维护村落和族人的安全。也正是因为这一原因,乡村聚落早在清代就已经形成颇为严密的防御型工事,用以抵御盗匪等外部威胁。由于江氏单一姓氏的聚居特点,也使得这些防御工事均以聚落为单位展开,从而进一步强化了族人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根据笔者在聚落的调查,当地在日据时期之前至少建有以下防御性建筑。

(一)竹围护村

根据实地调查,鹿村江家早年曾经在聚落周边种植了大量的刺竹作为防御。早年聚落地处偏远,官府力量有限,往往鞭长莫及,而聚落本身又靠近山区,经常会有山贼出没。为了防止山贼,江氏族人均会在聚落周边种植大量的刺竹,从而形成以村庄为中心的围城形状,构建了所谓的“集村型竹围聚落”。刘兆书:《台南楠西地区江姓宗族发展历程研究》,硕士学位论文,高雄师范大学客家文化研究所,2009,第70页。对此,黄叔璥在《番社采风图考》有过专门记载:

 

刺竹,番竹种也。大者数围,高四五丈;节密有刺似鹰爪。台人多环植屋外,以御贼盗。黄叔璥:《番社采风图考》,收录于《台海使槎录》,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57年版,第35页。

 

实际上,不仅是在鹿村江家,在附近的其他聚落,种植刺竹也是一种普遍性的防御工事。例如,在距离聚落不远的地方,有一个聚落的名称即“竹围”,反映了当地对刺竹防御的倚重。竹围的防守效果,基本上不输官方城池,有的时候甚至比官方城池更为严密。殷可馨:《台湾汉人竹围形制之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台北艺术大学建筑与古迹保存研究所,2005,第61页。

对于竹围阵型的出现,殷可馨也曾经有过考证。她认为,从文献对清代几个重大历史事件的记载中,可以大体了解台湾竹围防御的发展演变过程。根据她的研究,在清初朱一贵事件时(1721年),文献中仅有竹围的介绍,但并没有竹围防御。而在清中叶的林爽文事件(1786年)则已经出现了明确的关于竹围防御的论述,但是攻防技术尚未成型;清末戴潮春事件中,文献则记载竹围的坚固程度已经堪比城池了。殷可馨:《台湾汉人竹围形制之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台北艺术大学建筑与古迹保存研究所,2005,第28页。鹿村江氏是1721年来台的,那时不仅竹围防御尚未成型,而且江家聚落也没有形成。可以预计是在清末时期,鹿村江氏的竹围技术发展成熟,并形成了非常有效的对外防御。不过进入日据时期之后,附近山贼逐渐被剿灭,日本殖民政府的控制也日益深入,竹围的防御功能逐渐弱化,竹围防御也趋于没落。

(二)客鸟巢

除了构筑竹围以保护村庄不被侵犯之外,早期鹿陶洋江家还会构建客鸟巢作为防御工事。根据《台湾内地山番地风俗图》的记载:

 

哨望:社番择空隙地编藤、架竹木,高建望楼。每逢稻田黄茂,收获登场之时,至夜呼群扳缘而上,可以瞩远;持械击柝,彻晓巡伺,以防奸宄。黄叔敬,《台湾内地山番风俗图》,收录于《台海使槎路》,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57年版,第95页。

 

据说,早年江氏族人在村庄的四个角落分别搭建了四个这样的瞭望哨,并称之为“客鸟巢”(见图2-36)。设置“客鸟巢”时需首先于聚落周边种植刺竹围,“客鸟”即设置于此刺竹围四边重点位置之上方,约丈高,以由乌山采集之藤条固定在刺竹上,每处由两人共同守卫,最前方设有一门大炮,由六人守卫。王明蘅、赖佳宏:《台南县楠西乡江家古厝传统建筑空间美化计划报告书》,台南:台南县文化中心1997年版,第153页。其主要目的为一是可以避免山贼的入侵,二是也可以避免偷盗粮食的行为,从而维护江家族人的财产利益。传说早年江氏聚落对面的斗六山上曾有土匪窝,与江家隔空对持了多年,江家正是利用坚固的防御工事与之周旋。刘兆书:《台南楠西地区江姓宗族发展历程研究》,硕士学位论文,高雄师范大学客家文化研究所,2009,第71页。

图2-36 客鸟巢的大体方位

在台湾当地,以聚落为单位的防卫性特征非常普遍。这一点不仅在江氏聚落,而且在其他聚落同样如此。例如,同属江氏的玉井竹围村,其聚落名称“竹围”就是因其四周种植刺竹而得名,而且其聚落里的建筑也多有枪孔,体现了早期的防卫性特点。再如,另一个江氏聚落油车,据说其早期也曾购置大炮置于村落之内,用以防卫外敌。据该村江崛雄老人说,早期族人外出种地,都要随身背上枪支,防止抢粮的土匪前来侵扰。

第三节 风水观念及其体现

长期以来,客家宗族都具有强烈的风水观念。他们试图通过风水观念的构建来确保自身生活的安定。在鹿陶洋江氏宗族的发展过程中,风水观念也体现在族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 以风水选择族聚之地

风水与鹿村江氏宗族的发展具有极为紧密的联系。相传,鹿村开基祖江如南深谙风水之道,并因此成为鸭母王朱一贵的军师。在从大陆前往台湾拓垦的过程中,江如南选择开基地点的重要依据正是当地的风水形势。当找到风水极佳适宜开基繁衍之地时,他们就请示神明并决定是否定居下来。根据《江姓杂谱记》记载,江如南曾“迁至槟郎脚之所建筑家屋,中途因被木匠作祟,置之不采用,再选定本地点”。据说,这里的“木匠作祟”,是指当屋子快建成时,江如南发现所请工匠在房屋上做了手脚,破坏了房子的风水。于是,江如南因风水放弃了花费大量金钱人力修建的房屋,而选择前往现在的鹿村定居。这个故事虽然并不能确认其真实性,但是开基祖先重视风水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实际上,江如南最终选定鹿村作为江氏最终的开基地点,同样与该地的风水地理紧密相关。从其所处的风水地理上看,鹿村确是一个风水宝地。具体而言,鹿村后面背靠的是鹿陶洋山,而后山之后还有梅岭作为“后龙”,后龙山越长,则往往表明龙势越好,后世的发展也会更佳。同时,鹿村前面有溪流(曾文溪和油车溪)经过,形成“靠山面水”(前朱雀后玄武)的风水格局。此外,从鹿村两侧来看,分别坐落有两个小山丘,从而形成“左钟右鼓”(左青龙右白虎)的形制(见图2-37)。

图2-37 江氏聚落地理风水

资料来源:《台南县楠西乡江家古厝传统建筑空间美化计划报告书》,第45页。

实际上,风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其同样也可以加以调整和改造。在总体的风水格局上,江氏族人也进行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改造,典型体现在对后山的风水构建上。例如,江氏族人在后山上广种树木(主要是龙眼木)。根据客家人的风水观念,后山是藏龙纳气的地方,后山的树木越是茂盛,则寓意后世的发展愈好。这也是客家聚落普遍禁止砍伐后山林木的原因。此外,在鹿村的后山上,中间有一个凹陷的山体缺口,对此,当地村民也从风水角度进行解读。鹿村江氏现任主事江晋清就认为:

 

你现在看我们的后山中间有一个比较大的缺口。其实,早年是没有这个缺的,传说清朝的时候皇上派了一个风水先生到这里来查看,发现这里是一个出大将军的地方,并且会辅佐他人反抗皇帝的统治。这个风水先生把我们江家的地形带回给皇上看,皇上就用笔在图上划了一笔,结果晚上这个山就被劈开了一个缺口。因为这个缺口,聚落的风水受了影响,也再没有出大将军。后来,为了能够把这个缺口补上,江家人在后山缺口那里种了很多大榕树,寓意“补榕(龙)”,但是无奈这个缺口太大,虽然种了大榕树还是没有办法完全补上去。

二 以风水建筑族众之宅

聚落风水,主要体现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聚落内部的建筑也体现了明显的风水意涵。首先,从建筑的总体格局来看,江氏聚落所有的建筑均以中轴线为轴心,其高度不允许超过祖祠堂。之所以高度不能超过祖祠堂,其原因也在于不能抢夺江家的风水,如果有建筑高于祖祠堂,则会破坏原来的风水,从而对江氏宗族带来不利影响。其次,江氏聚落在建筑上专门设置了一个“风水池”,即半月池。在客家建筑风格上,半月池是非常重要的风水意象。按照传统的说法,水就是“财”,半月池具有“聚财”的含义。而且,江氏族人也时常提到,当年江如南在修建半月池时专门设置了水流的出口,并且留下“锦囊”,告知族人随时调整出口的朝向,从而保证宗族风水。最后,在一些建筑装饰上,也时常有风水的体现。比如,在神明厅的屋顶上,当地就专门建了两条龙,寓意“双龙戏水”,同样体现了“聚财”的含义。

为了能够有好的风水意向,江氏族人在建祠筑屋的时候也特别强调风水。例如,在涉及建造建筑的时候,都会强调“吉日吉时”等,以体现其风水价值。再如,在新置公妈龛的时候,也强调“吉日安位换新龛”“立柱上梁吉日……”,在神明厅重建的时候,同样强调了“葭月初三日卯时兴建动工初七日奠定地基二十日辰时上梁择定民国陆拾岁次辛亥年端月二十四日卯时入火”等,这些详细的时间都体现了建筑风水的意涵。

三 以风水安葬往生族人

对于江氏先祖而言,墓葬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祖先的墓葬,不仅事关祖先自身,而且也事关后代子孙的发展。而一个墓穴的优劣,关键在于其风水。人们建筑墓穴的另一个说法,就是“做风水”,可见墓葬与风水的密切关系。在《江氏祖谱》中,曾记载有自启昌公以来共计19位先祖的生平事迹,其中包括8位先祖的墓穴情况。通过上述墓葬的分析,可以大体了解鹿村江氏对于墓葬风水方面的态度和观念(见表2-5)。

表2-5 《江氏祖谱》中历代先祖墓葬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江氏祖谱》整理而成。

通过梳理上述先祖墓穴情况,可以发现墓穴的朝向是极为重要的内容。几乎所有的墓穴都提到了墓穴的坐向。另外,鹿村早期的墓葬也保持了二次乃至多次葬的习惯。按照风水的观念,墓葬的风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会随着时空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为了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通常是当后代遇到不顺时),就会通过迁葬的方式来改变风水。正是由于有迁葬的习惯,江氏墓葬出现了三种不同的墓葬形式。

第一类:不迁葬。这种墓穴通常风水状况极佳,可以始终保佑族人的兴盛。对于有的墓葬,祖先还会特别要求族人以不许随意迁葬作为“祖训”。例如,江如南的墓地即明确指出“自己所观指定之地有交代子孙永远绝不可以迁徙”,说明该地风水极佳。

第二类:改迁一次。也即第一次的所葬地点风水不佳(或者后人遇到不顺遂的事),因此需要再做改葬。对此,十八世江禄公即为一例。对于江禄公的迁葬的缘由,《江姓祖谱》记载:

 

(十八世江禄公)葬在顶湖子埔先至坑北,坐乙向申兼卯酉三分,江禄公之坟墓原葬于顶湖子埔,坐东南向西北,一世以农为本业兼驶二轮大牛车,性温纯水性,于民国三十五丙戌年十一月廿六日未时(下午二时)又迁葬于园子内自己田中,坐东向西,此亦是田都元帅之指点地,迁徙及进金日期是李府大千帅之指点,十一月廿六日上午八点自湖仔埔迁出,同日下午二点进金大千帅,元帅之鸿恩常铭五内,永不可以忘依然,今后须当遵守天良道德,一心向善以继后世子孙不可复迁,永久存在此地点为要,二十世孙万金与其改葬之也。《鹿村江氏祖谱》,1997。

 

从上述记载来看,江禄公原先葬在顶湖子埔,后迁葬到园子内自己田中。值得注意的是,祖先坟墓的迁葬,乃是家族大事,不可马虎。不仅迁葬的时间有明确的要求,而且迁葬的地点除了必须由风水师专门择址之外,还需要由神明指点。例如,十八世江禄公的迁葬地点,就是由田都元帅指定的,而迁徙和进金的日期则是由李府千岁指点。风水宝地加上神灵的护佑,使得坟墓的迁葬具有不可辩驳的“合法性”,从而也为保障后世子孙的发展提供了契机。

第三类:二次改葬。这种情况显然更为少见。在江氏先祖中,出现过改葬两次的只有十七世必通公。在《江氏祖谱》中,关于必通公墓葬改迁的情况记载如下:

 

(十七世必通公)坟墓早前地点不详,第二次改葬在园仔内自己田旁坑墘,坐东北向西南,地点遂然好,近坑墘不得力,台湾被日本统治五十年之久,于民国廿七年(即昭和十二年)七月七日在八年抗战胜利,即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日本无条件投降伏,台湾归还祖国后蒙受九天风火院田都元帅之指点,于丙戌即民国三十五年农历八月十五日午时第三次改葬在埔头仔董子山顶分金定在,坐东北向西南,墓牌是坐东向西,四小房子孙同改迁之时,元帅有分明指教,此风水欲造者须当立誓与元帅听之,然后可以与工,且而此地点不似乎平常地是其奇异之地点,改葬后绝不可迁徙为要,今以灵符一座镇在分金中可保万年,进金之日二十世孙江万金为主事,有对元帅面前立誓如下:“今蒙恩主田都元帅垂青受顾,方指教弟子改葬之重要问题,弟子甘愿承受元帅之旨意,日后绝对所为行为遵守天良道德,以四正为平准,绝不敢欺压民众,不骄傲,不变态,以执中和行之。”总言之曰,伪善舍恶之至,诚心为善良,就是希望以后之子孙要一定遵守,若不遵守天良道德者,即与元帅责罚及撤退其地理,即不得异言,故望后代子孙绝对的须要继承誓言遵守千万,绝不可违背,祈望得能如瓜瓞绵绵方好,一即期待四大房之二小房之大房之兴旺,二即期待能如祖先之计划,子孙继承万年且而六千帅元帅之鸿恩须当深铭五内,永久存在不可以忘,可不时悬念以效犬马之劳,以报鸿恩万分之一。《鹿村江氏祖谱》,1997。

 

从上述记载可见,必通公第一次墓葬地点不详,后迁至园仔内自己的田旁边,不过由于“坑墘不得力”,之后又迁到埔头仔董子山顶。值得玩味的是,这次迁葬不仅同样由田都元帅指点,而且还选择了一个特殊的日子,即抗日战争胜利一周年。显然,无论是神灵的指点还是时间的选择,都在于体现此次迁葬的神圣性,从而强化迁葬可能带来的对后世子孙的积极影响。此外,江氏族人在进行迁葬时都会特别强调感谢神明的指点并且因此而希望能够获得神明的垂青,从而“一即期待四大房之二小房之大房之兴旺,二即期待能如祖先之计划,子孙继承万年且而六千帅元帅之鸿恩须当深铭五内”。

第四节 鹿村自然实态

近年来,鹿村江氏聚落的自然人文条件发生了一系列的重要变化,并与传统时期形成诸多反差。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变化并不是颠覆式的,与传统时期并没有完全割裂,而是呈现某种延续性。

一 自然与交通

在自然实态方面,最重要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气候变化与作物变迁。在实地调查中,经常会听到村民们抱怨,如今的气候变化异常,导致作物产量发生显著的波动。最近几年,当地的最低气温就被不断刷新。据说,台湾北部有的地方2016年还出现了下雪的反常天气,而这些地方历史上从来没有过下雪的记录。作为热带和接近热带的台湾南部地区,虽然还不至于下雪,但是也遇到了所谓的“寒流”,并对当地的作物生产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例如,2016年由于过年期间气温较低,芒果难以开花结果,以致产量骤减,价格也上涨到往年的数倍。气候变化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当地农民收入波动不断加大,并打击当地农业产业的持续发展。与冬季的寒流相比,夏天长时间的炎热天气同样让农民感到困扰。有耆老就认为,早年虽然天气也炎热,但并不至于如此高温,并持续这么长的时间,早年只有七八月份特别炎热,其他时间都还比较舒适。总体上来看,尽管台湾早已实现了工业化,但是地处偏远的江氏聚落始终未能摆脱“看天收”的命运。早年的稻作经济如此,现在的果业经济同样如此。对于天气的多变性,许多农民最直接的应对方式是每天关注气候变化,并开展相应农事活动。从长远来看,气候的变化对于农业生产的冲击无疑不利于江氏聚落未来的发展。传统宗族聚落都是以农为本、以农为生,一旦农业生产(包括果业生产)难以为继,那么族人聚居的经济动力也将大大减弱。实际上,这也是促使很多江氏后人纷纷选择外出就业、选择稳定收入来源的重要原因。

二是水资源利用状况改善。水资源利用状况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1967~1973年,政府在曾文溪上游修建曾文水库用于蓄水发电。水库建设完成之后,当地对曾文溪水量调控的能力大为增强,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曾文溪周边河水泛滥的可能性。第二,在清治和日据时期,当地种植粮食作物均为“看天收”,灌溉水源主要看天气。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当地陆续开始利用地下水,通过开凿灌溉水井解决水源不足的问题。这些水井均为灌溉用水,直径大多在一两米,均利用水泵抽水引出,以实现水利灌溉。过去,这些灌溉水井造价较高,单个农户修建并不划算,往往出现相邻土地农户共同出资修建灌溉水井的情况。这种“地缘”和“水缘”的联系,也成为江氏族人与外村及外姓人交流互动的重要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宗族的封闭性。第三,生活用水的改善。20世纪七八十年代,由于人口的增加和生活用水的需求,鹿村在村庄右前方开凿了第三口水井,并通过水泵和水管输送到各家各户。之后,经过改造的江氏聚落又引入了自来水。饮用水设施的改造,大大方便了族人的用水,族人也不需要再前往水井挑水。不过,这一变化在增加生活便利度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宗族内部的公共性。因为在早期,水井是族人相互交流、闲话家常的重要公共空间,但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

三是交通情况的变迁。江家聚落与外界联系的主要道路,是聚落前方的玉南公路。玉南公路建于日据时期,道路狭窄,原为砂石路,行走不便。国民党迁台之后,对玉南公路进行了道路硬化,公路便利程度明显增加,不过当时仍为两车道。1996年,政府主持推进了台三线拓宽工程,原有的台三线从两车道变为四车道,并形成目前的路况。对于聚落而言,台三线拓宽除了改善当地交通,更重要的一点是增加了祭祀公业的经济能力。当时,拓宽工程征用了江氏祭祀公业少量土地,征地款接近1000万元新台币本研究所涉及货币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新台币,下文不再赘述。。这笔经费的注入,使祭祀公业的经济状况大为改善,也使得江氏宗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

二 人文建筑

江氏聚落建筑历经近300年的发展,至今仍然保存得相当完整。不仅在台南,而且在整个台湾都具有极为重要的人文价值。根据2008年的勘察和统计,聚落共有建筑约136栋,其中,建筑墙体以砖墙为主的约占81%,其他为竹编墙、土角厝、混凝土墙等;屋体架构以木构架为主的占61%,其他为竹架构、混凝土结构等;屋瓦以仰合瓦为主的约占67%,其他为水泥瓦、石棉瓦等;楼层数以一楼为主的约占98%。因此,主要的建筑构造为一层楼斜屋顶仰合瓦砖墙的木构架建筑,除了部分更新与重建的房子,其他多有20年以上的屋龄,并有数栋70~100年的房屋,做工及装饰甚有特色,具有江宅历史建筑的文化意涵。台南市文化资产局网站:www.boch.gov.tw。

1.聚落建筑的损毁

总体上来看,当前江氏宗族建筑仍然保存得较为完整,但是也面临日益突出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聚落建筑的自然损毁程度不断加剧。梳理近年来聚落建筑的损毁状况,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是自然灾害的影响,主要是地震和台风等特大灾害的冲击。台湾是地震多发地,地震一直以来都是导致重要历史建筑损毁的原因。根据笔者的调查,近年来至少有三次比较大的地震对江氏宗族建筑冲击较大:第一次是1964年1月的台南白河大地震;第二次是2010年3月的甲仙大地震;第三次是2016年2月8日发生的高雄美浓地震。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白河大地震尽管已经过去50多年,但是很多村民依然记忆犹新,据说当时聚落损毁严重,有房屋倒塌,有的村民因为担心后续余震,都不敢在房间睡觉,而改到外面的大埕临时搭建帐篷避灾。近几年,对江氏聚落影响最大是2010年的甲仙大地震。根据台南文化资产局的调查,甲仙大地震期间,“聚落受损严重,九成以上的老红瓦厝破损,其中有二三十户屋破墙倒,江家古厝聚落多为传统木构架砖造建筑,经此次甲仙大地震,多数屋顶覆瓦错位且破裂,明显可见天光,沿屋檐处有十余屋瓦滑落……立面部分,数间民房立柱与墙体分离,损害情况严重”台南市文化资产局网站:www.boch.gov.tw。。至于人们记忆最清晰的地震,当属2016年2月份的高雄美浓地震。这次地震也造成聚落中轴线建筑以及十余户居民的房屋受损。不过与前两次相比,这次地震的影响相对较小,只是由于就发生在年初,因此人们的印象更加深刻。

除了天灾导致的直接损毁之外,还有一类建筑损毁缘于年久失修,这在聚落民居建筑方面更为突出。早期聚落也经常遭遇各种灾害,但聚落建筑的恢复状况都比较让人满意。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当时聚落人口较多,绝大多数族人仍然居住在聚落内。只要有人居住,就会自觉地维护和修缮房屋,从而避免房屋状况恶化。但是近年来,江氏聚落人口不断外流,目前实际在聚落内居住(不包括周边)的住户仅有37户左右,其余房屋大都处于闲置状况。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常年缺乏维护,建筑框架日益脆弱,一旦遇到重大灾害,很容易坍塌。在笔者居住的房屋旁边,就是一栋有着上百年历史的老建筑,由于没有人居住,已经完全塌陷。

2.聚落建筑的修缮

对于聚落建筑的损毁,应对之策即重建和修缮。对此,聚落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加以处置,其中一种是号召江氏族人自行筹资重建。对此,近年来比较重要的重建事项包括1966年重建二房纳骨塔、1971年重修神明厅、1980年重修祖祠堂、1981年重建福德正神庙、1986年重建江如南坟墓等。这些重建工程均由江氏祭祀公业或者江氏热心人士自发捐钱修缮,主要基于对祖宗与神明的认同。捐款方式包括多种方式,一是自由募集,即根据族人的意愿自行捐赠。二是公共经费修建,这里又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会川公祭祀公业的经费,另一种是通过征地所获得的补偿款。比如,在1996年台三线拓宽时,江氏就曾经获得过一次高额补偿款,其补偿金中的一部分用于重修了江如南墓地。三是个人出资,这里主要是针对祖祠堂的修缮。因为当时祖祠堂已经转为民用,因此由使用人自行修缮和维护。

除了族人的自行捐助建设之外,政府也会加入聚落建筑的修护当中。对此又可以分成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形式是灾害补偿,主要是地震修缮补偿。根据实地访谈,2010年的甲仙大地震,江氏聚落曾获得数百万元补偿款,并进行了一次较为系统的修缮。而此次台南地震,也有中轴线建筑和15户民居建筑受到了损坏,为此,政府也给予了1970万元的补助款用于修缮中轴线建筑以及1000万元用于修缮民居建筑。另一种形式则是依托“社区营造”计划。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台湾提出“社区总体营造”概念,一些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聚落成为社区营造的重点对象,江氏聚落自然纳入其中。利用社区营造计划,江氏聚落陆续开展了一系列的修缮工程,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其中主要成果集中在以下两个时期。

一是1996年,接受文建会的资金扶持,进行了环境美化改造工程,重点包括对拜亭、公厅进行整修。同时,在1996年年底抢救因台三线拓宽而需变动的百年老树。此外,当时也对聚落大埕进行了重新铺面,改变了整体外埕的空间感。紧接着,又对原有的半月池进行改造,进行了美化和修缮。叶泽山:《鹿陶洋江家聚落成果专辑:区域型文化资产环境保存与活化计划》,台南:台南县政府2009年版,第18页。二是2007~2009年,江氏聚落又进行了一次更为彻底的改造工程(见表2-6)。当下,江氏聚落正在进入第三阶段的社区营造计划,这一计划从2015年开始推动,规划三年完成。不过这一计划才刚刚开始,且对硬体建筑方面的改造力度并不太大,可能会有重点地选择若干“潜力点”并加以逐步改造。

表2-6 2007~2009年改造内容

资料来源:《鹿陶洋江家聚落成果专辑:区域型文化资产环境保存与活化计划》,第90、1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