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与特里·卢恩诺克斯的第一次会面,是在一辆劳斯莱斯银色幽灵上,那时他一副醉醺醺的样子坐在车里。舞者酒吧的服务员将车子从停车场开出来,停在露台外,打开车门后便一直扶着车门在那儿等着,特里·卢恩诺克斯的左脚还耷拉在车门外,他多半已经忘记自己还有这么一条腿了。年纪轻轻的他,头发却早早地白了。这会儿的他看起来和那些挥金如土、总是一身晚宴装束的阔少没什么区别,除了那双醉醺醺的眼睛。
在他旁边,一位红发女郎正带着轻慢的笑容。她的肩上披着一件蓝色的貂皮衣服,好像劳斯莱斯车都要逊色半分,当然,这有些夸张了,事实上也不可能。
那个服务员是随处可见的那一类混日子的小青年,总是一副受了多大气似的神情,他的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外套,胸前绣着红艳艳的几个字,那是他们餐馆的名字。“先生,你这样让我没法儿关门。”他的话格外刺耳,“要么你把脚收进车里,要么我把车门打开,你滚下来。”
他丝毫不在乎那位女郎看过来的眼神,尽管那眼神像是要戳穿他的身体,再从后背冒出来四英寸那么锐利,但他一点儿都不紧张。当你狠狠挥霍一把,打了一场高尔夫球,以为自己的人格也高贵起来,舞者酒吧就会有人专门戳穿这种幻觉。
停车场里忽然开进来一辆国外的敞篷车,从车上下来一个男人。他穿着花格子衬衫,黄色长裤,黄色马靴。他叼着一根香烟,打火机“啪”的一声把烟点上,吐着圈儿慢悠悠地走了,一眼都没有往劳斯莱斯这边看。或许,这种档次的车,在他眼里根本不值一提。他走到露台的台阶前,停了一下,拿出一个单片眼镜戴了上去。
“亲爱的,我有个不错的主意。”女郎说道,风情万种,“我们可以坐出租车先回你住的地方,然后开上你的敞篷跑车,沿着海岸一路飞驰到蒙迪赛托。那里正有个泳池派对呢,应该有不少熟人。”
“恐怕你要失望了。”白发青年温吞吞地说道,“那辆车换主人了,我把它卖掉了,我也没办法。”这种腔调和语气太正常了,让你以为他没有喝过酒,喝的只是橙汁。
女郎不动声色地向边上挪了挪,坐到一个离他比较远的地方:“亲爱的,你说卖了?我不太明白。”那声音比他们之间的距离更加遥远。
“是的,为了不饿肚子,卖了。”
“哦,好吧。”现在要是她身上放着一块意大利冰激凌,肯定不会融化,那声音一点温度都没了。
“先生,快点儿吧,我还要停下一辆车呢。”服务员已经把白发青年视为和他一样的低收入群体了,“咱们下次再磨蹭——要是有机会再见的话。”
他松开车门,不再去扶它,醉成一摊烂泥的白发青年顿时从车座上滑了下去,跌坐在柏油马路上。这种时候我不可能袖手旁观,于是我走了过去。跟醉鬼打交道绝不是一个好主意,这一点我早就知道,因为哪怕他认识你,甚至跟你关系很好,也有可能突如其来揍你一拳头。我用胳膊架在他的腋下,将他扶起来。
他很有礼貌,说道:“谢谢你!”
那位女郎挪了挪屁股,坐到了驾驶座上,用不锈钢似的声音说道:“感谢你扶他。他每次喝醉酒,那副讨厌的英国腔就上来了。”
我说:“我还是把他扶到后座上去吧。”
然而她踩了一下油门儿,劳斯莱斯向前动了起来。
“对不起,我要赶在迟到之前去参加那场约会。你也许该给这条迷路的狗找个家,不用担心他随地大小便——这点可以确信。”她笑着说,那笑容冰冷极了。
我眼睁睁看着那辆劳斯莱斯驰出车道,上了日落大道,然后向右拐了个弯,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扶着那个睡得格外香甜的男人,直到那个身穿白色外套的服务员回来。
我说:“确实,这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他说:“当然。醉鬼最麻烦了,谁愿意去管?”
“你知道他的名字吗?”我问。
“我刚来这里两个星期,而且这种人就算被搬到运牛车上,我也懒得看上一眼。我只是听见那位美女叫他特里。”
“请把我的汽车开到这儿来,多谢了!”我把停车券交给他。
我觉得自己就像跟一袋子铅块较劲似的,好在这时我的奥兹莫尔比开了过来。白制服好心搭了把手,帮我把那个男人扶到前座上。这位尊贵的客人睁开一只眼睛,向我们道谢,然后眼睛合上,鼾声又起。
我对白制服说:“这么有涵养的醉鬼,我还是第一次见。”
“他们全都是狗屎。”他说,“我见过形形色色的酒鬼,也就长相、块头和举止上有点差别罢了。我想,多半我们的这位朋友开刀做过整容手术吧。”
“有可能。”我说。
白制服说得不错,我的这位新朋友的确做过整容手术,而且手术规模绝不会小。他的右脸僵硬而苍白,有几道细细的疤痕,疤痕周围的皮肤微微发亮。
我掏出一块钱小费递给白制服,他道了声谢,问道:“你准备把他怎么办?”
我说:“告诉我他的住址,我带他回家,得让他醒醒酒。”
白制服冲我笑了笑。
“如果我是你,我就把他丢进臭水沟里了事。这种嗜酒如命的家伙最会给别人添麻烦了,我的办法对付他们最有效了。你居然给自己找麻烦,算了,我不说了。现在人跟人都挤破了头,我还是多省点儿力气,在关键时刻用来保护自己吧。”他说。
“你倒是无师自通。”我说。
他起初一脸的迷惑,等他反应过来发脾气的时候,我的车子已经启动了。
他的话其实并不是没有道理,特里·卢恩诺克斯的确给我带来一大堆麻烦。不过,谁让我干的就是这一行呢?
如今我在月桂谷亚卡大道的小山坡上租了一所房子,小小的蜗居被挤在巷子的最深处,前门有一溜红木台阶,出了门就是一片小树林,全都是小尤加利树[1]。房东是一位老妇人,暂时居住在爱达荷州的女儿家里,她女儿的丈夫不幸去世了。
房租可以说相当便宜,而且自带家具,大概是因为房东希望能随时搬回来住,只需要提前跟租客打声招呼就可以了吧。不过,那些台阶多半也是房租低廉的一个原因,毕竟她的年龄一天比一天大了,每次回家都要克服这段长长的台阶路,其实很不容易。
我费了不少力气,才扶着这位醉鬼走完这道台阶。我看出他有心想帮我省点力气,可是他指挥不了自己的那两条腿,跟橡皮泥似的,说了半句抱歉,就又睡了过去。我打开门,连拖带拽把他弄进屋里,扶他躺在沙发上,给他身上搭了一条毯子。听着他的呼噜声,我只觉得像一头大海豚在叫唤。睡了一个小时后,他忽然醒过来,要去上厕所。从厕所出来后,他看着我,一副睡眼惺忪、稀里糊涂的样子,问我这是哪里。我告诉了他。他说话时吐字清晰,告诉我他的名字叫特里·卢恩诺克斯,家住威斯特伍德。然后问我要一杯咖啡,加糖。
我把咖啡端出来给他的时候,他小心地将碟子和咖啡一起接过去,端在手里,一边环顾四周,问道:“我为什么会在这儿?”
我说:“你喝醉了,在舞者酒吧门外的一辆劳斯莱斯车上睡着了。你的女同伴撇下你,她自己走了。”
他说:“嗯,她肯定有她的道理。”
“你是英国人?”
“不是,我的故乡不在英国,我只是在那里生活过一段时间。要是能叫到出租车,我就不在这儿叨扰你了。”
“会来一辆车的。”
他没再用我扶,自己走下了台阶。在前往威斯特伍德的路上,他除了向我道谢,说自己挺遭人嫌之外,一句多余的话都没说。或许他经常说这种话,说起来特别顺口。
他住的是公寓,房间狭小,冷冷清清,又闷得让人喘不过气来,我甚至在想他是不是当天下午刚刚搬进去的。在硬邦邦的绿套沙发前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半瓶苏格兰威士忌、两只玻璃杯子、三个空空如也的汽水瓶、一碗已经融化成水的冰,还有一个烟灰缸,烟灰缸里的烟头堆成了一座小山,有些烟头上有口红印。
整个房间里没有一张照片,也看不到什么个人物品,就像是一间用来开会或者临别时喝几杯酒、聊聊天、睡睡觉的酒店,一点儿长期居住的氛围都没有。
他给我也倒了一杯酒,我道了声谢,却没有喝那酒杯。我只待了一小会儿,就起身告辞,临走前他又向我连番道谢。不过,从那种感谢里,你仅仅能听出我曾经帮助过他什么,却绝不是上刀山下火海的那种恩情,简单点儿说就是,有,但近乎忽略不计。能看出他有些激动,还有点儿不好意思,不过话语客气得实在过分。
我等候电梯上来的时候,他就开着屋门,站在门口。我进了电梯后还在想,就算这个人一无是处,至少还有礼貌。
他没有跟我提他的工作完蛋了,也没有提那位女郎,更没有提在舞者酒吧时,他花光了身上的最后一张钞票,为那位身娇肉贵的婊子付了账,可她却多一分钟都不想在他身上浪费,哪怕他有可能被一个野蛮的出租车司机撞飞到大街上,或者被巡街的警察铐起来关进监狱。
乘坐电梯下楼那会儿,我真想冲回楼上去,把他的那瓶苏格兰威士忌从他手中抢出来。不过,做到这一步我已经仁至义尽了,而且即便那样做,多半也无济于事,一个酒鬼要是酒瘾犯了,总会有办法弄到酒。
我咬了咬嘴唇,选择开车回家。我自认为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不过遇上他以后,不知为什么,忍不住就动了恻隐之心。或许是因为他的那头白发,还有脸上的那些疤痕?又或者是他那清亮的嗓音?抑或谦逊有礼的绅士风度?或许全都有吧,这些加起来就有了足够的理由。
我想起了女郎说的话,他是一条迷路的狗。这么说来,其实我跟他除了这一次意外的相遇外,并不会有更多的交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