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理论”的启迪——三版自序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是其重要的能力和水平体现。其中,组织评标是做好评标工作的基础。作为评标专家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既是担任评标专家的条件之一,也是实际工作的必需。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先生指出,招标投标活动的核心是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关系问题。用公权力和私权利视角解读招标投标相关制度和实践活动是本书的特点之一。
江平先生(中)和 李显冬(左)陈川生(右)2012年春节在北京合影
众所周知,我国的公共采购由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予以规范。总结公共采购的基本原则,我们认为可以用菜市场理论予以概括。所谓菜市场理论是指:首先,在菜市场买菜,经常买菜的家庭主妇比不去市场的科学家、教授买得好,即采购人不同采购结果可能不同,这就是采购官或合同官制度的缘由;其次,在菜市场买高档菜或抵档菜,在需要的前提下依据兜里的钱决定,这就是预算制度的约束;第三,这个菜市场如果是买方市场,采购人有足够的讨价还价的余地,采购就能取得较好的效果,或者说采购方式在这种条件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这就是竞争条件;第四,上述手段及其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公平的市场秩序,这时如果有菜霸威胁小商贩哄抬价格或充斥假货,上述手段和目标就难以实现,换句话说,政府的职能就是要在市场机制失灵的情况下进行行政干预或监督,维持市场秩序,这时的公权力表现为服务、管理和监督。
通常,针对市场不规范的行为主要通过颁布相关法规予以规制。
承蒙读者厚爱,本书2012年春再版。再版以来,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密集出台了大量部门规章,主要有:
(一)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决定修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23号令,涉及修改的规章包括:
1.《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4号令)
2.《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5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9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12号令)
5.《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18号令)
6.《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29号令)
7.《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号令)
8.《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
9.《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11号令)
10.《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7号令)
11.《〈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56号令)
12.《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室[ 2000 ] 868号
(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其技术规范(20号令)。
(三)商务部发布了《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实施办法》2014年1号令。
(四)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4年74号令。
(五)住建部和质检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2013版国家标准等。
这些部门规章针对目前招标投标市场的不规范行为和问题做了针对性的规定,体现了公权力约束市场不规范行为的强制措施和对合法私权利的保护,显然在这种情形下本书第二版的相关内容也应当及时修订。
本书在第二版的基础上删节了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章节,将有关内容压缩在其他章节,在每个章节的结尾尽可能地把作者在日常授课时学员提到的容易混淆的问题用图表或案例予以解读。重点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政府采购、通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电子招标投标法的相关章节重新撰写或解读。方便读者对相关法规的理解和实际运用。
本书再版两年来,作者就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问题在全国巡回讲演百余场,讲演的过程就是不断学习的过程,如对招标投标活动中公权力和私权利的表现方式、表现形式、表现内容的理解、对评标制度的理解、以及对招标投标过程中走过场的现状的研究,作者有一个渐进认识的过程,对于行业内的新鲜事物,作者高度关注,如对深圳市工程交易中心评定分离的试验,作者经过认真调研写出考察报告。针对上述问题的研究,作者大都及时总结成篇发表在行业媒体上,其中,为纪念《招标投标法》颁布和实施十五周年,陈川生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显冬合写的《试论招标制度公权对私权利的规制》一文作为卷首篇,其余两篇作为附文一并收入,以抛砖引玉。
本书由陈川生担任主编,参加编写的有沈力、朱晋华、张晋民等。
本书是针对评标专家写的参考书,但是在编撰过程中也充分考虑到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需求,希望读者喜欢并提出宝贵意见。
作者
2014年8月1日